门店收银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更好地规范门店收银员的管理,提高收银效率及服务水平,保障各门店营业现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目标
1、快速:收银的整个操作过程速度快。包括收银员扫描、刷卡、找零等细节,现金操作。
2、准确:收银工作每一个细节的准确无误。
3、安全:保证资金的安全。
4、优质服务:收银员服务过程做到微笑、礼貌、主动、维护公司良好的企来形象。接 待顾客语气亲切,如遇客人询问。耐心听取并合理解决,礼貌用语规范。
第三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结账、收款的及时、准确、无误;保持收银程序及设施正常运作。
2、当班时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及精神状态,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设备整洁,不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在工作台上。
3、管好备用金,确保备用金的金额准确、存放安全。
4、收银员收银编号实行专人专用,管好自己的上机密码,不得与他人共用。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编码上机收银。
第四条、工作流程及特殊情况处理
1、扫描/检查
办理次卡:进入会员充次,读取手环信息,听到扫描成功的“嘀”声后,选择会员冲次次数,收取相应金额。
办理半年卡/年卡:录入会员信息,读取手环信息,收取相应金额。
2、收银员收银操作过程实行“三唱”,即唱总额、唱收款、唱找零。
总共××元,共收您××元,收您××卡一张,找零××元。当顾客的面点清钱款并确认金额,若现金要检查是否伪钞;若为信用卡/银行卡,应礼貌地告诉顾客稍微等待进行刷卡。麻烦您在银行单上签字。
第五条、交接班制度
1、实行收银交接班制度,其它员工兼任收银工作,兼任期间视同收银员管理,独立使用收银编号。
2、离开岗位必须和当班同事交接后才可离开,且离去后速去速回,不可擅自离岗。
3、交接班时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余额连同备用金交一下班收银员。
4、接班的收银员领取备用金及未存银行营业款余额,当面点清并签字确认。备足零钞。
第六条、营业款缴纳
1、各门店在每天交接班后,于第二日早上将上一收银班次的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2、存款后打印存款凭条,以电话、短息方式告知财务;存款凭条妥善保管,如存款凭条遗
失,以银行实际收到存款为准。
3、财务登记门店营业款缴存情况,在门店存款后登录网银,核实存款情况,和系统收银报表核对存款金额是否正确。
4、每周一下午5点以前店长与财务结算上一周收款、缴款情况,上交存款凭条原件,由财务汇总开据一周现金收款收据。
5、每月底各门店交清当月营业款。
第七条、处罚及赔偿责任
1、收银员同意他人使用或盗用他人收银编码进行收款操作的,处以责任人过失10元/次。
2、收银员营私舞弊私自或与他人勾结窃取营业款,责任人须赔偿全部损失,重则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收银员因工作业务不熟练,导致工作程序错误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处以20元以上罚款(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4、收银员如漏输或输错单据处以5元/次罚款。
5、不按规定存入营业款的,处以责任人过失20/次。
6、工作台面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工作时间串岗处以10元/次罚款
7、收银员的现金执行“长缴短补”的原则,发生的问题要如实汇报,否则从严处理。
8、交接时发现假币由交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交接完成后由接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财务部作最终解释。
门店收银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更好地规范门店收银员的管理,提高收银效率及服务水平,保障各门店营业现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目标
1、快速:收银的整个操作过程速度快。包括收银员扫描、刷卡、找零等细节,现金操作。
2、准确:收银工作每一个细节的准确无误。
3、安全:保证资金的安全。
4、优质服务:收银员服务过程做到微笑、礼貌、主动、维护公司良好的企来形象。接 待顾客语气亲切,如遇客人询问。耐心听取并合理解决,礼貌用语规范。
第三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结账、收款的及时、准确、无误;保持收银程序及设施正常运作。
2、当班时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及精神状态,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设备整洁,不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在工作台上。
3、管好备用金,确保备用金的金额准确、存放安全。
4、收银员收银编号实行专人专用,管好自己的上机密码,不得与他人共用。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编码上机收银。
第四条、工作流程及特殊情况处理
1、扫描/检查
办理次卡:进入会员充次,读取手环信息,听到扫描成功的“嘀”声后,选择会员冲次次数,收取相应金额。
办理半年卡/年卡:录入会员信息,读取手环信息,收取相应金额。
2、收银员收银操作过程实行“三唱”,即唱总额、唱收款、唱找零。
总共××元,共收您××元,收您××卡一张,找零××元。当顾客的面点清钱款并确认金额,若现金要检查是否伪钞;若为信用卡/银行卡,应礼貌地告诉顾客稍微等待进行刷卡。麻烦您在银行单上签字。
第五条、交接班制度
1、实行收银交接班制度,其它员工兼任收银工作,兼任期间视同收银员管理,独立使用收银编号。
2、离开岗位必须和当班同事交接后才可离开,且离去后速去速回,不可擅自离岗。
3、交接班时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余额连同备用金交一下班收银员。
4、接班的收银员领取备用金及未存银行营业款余额,当面点清并签字确认。备足零钞。
第六条、营业款缴纳
1、各门店在每天交接班后,于第二日早上将上一收银班次的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2、存款后打印存款凭条,以电话、短息方式告知财务;存款凭条妥善保管,如存款凭条遗
失,以银行实际收到存款为准。
3、财务登记门店营业款缴存情况,在门店存款后登录网银,核实存款情况,和系统收银报表核对存款金额是否正确。
4、每周一下午5点以前店长与财务结算上一周收款、缴款情况,上交存款凭条原件,由财务汇总开据一周现金收款收据。
5、每月底各门店交清当月营业款。
第七条、处罚及赔偿责任
1、收银员同意他人使用或盗用他人收银编码进行收款操作的,处以责任人过失10元/次。
2、收银员营私舞弊私自或与他人勾结窃取营业款,责任人须赔偿全部损失,重则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收银员因工作业务不熟练,导致工作程序错误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处以20元以上罚款(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4、收银员如漏输或输错单据处以5元/次罚款。
5、不按规定存入营业款的,处以责任人过失20/次。
6、工作台面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工作时间串岗处以10元/次罚款
7、收银员的现金执行“长缴短补”的原则,发生的问题要如实汇报,否则从严处理。
8、交接时发现假币由交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交接完成后由接班收银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财务部作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