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 甲方:北京jmqc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 乙方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甲方的隐名股东,仅享有该协议所规定的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风险,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认购
1. 乙方以甲方指定持股人名义合法持有的公司相应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其中实缴注册资金 万元。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持股人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相应股权。
2. 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相应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其他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实缴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 股权增持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增持后,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甲方保证指定持股人具备持有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所代持乙方的股权在公司真实出资,是其合
法拥有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所代持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交易完成后,指定持股人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指定持股人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乙方完全同意在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明确也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认可由指定持股人行使其相应权利。
2、乙方有反稀释权,公司在2015年 月以后进行后续融资和定向增发时,先前的投资者有权获得免费的股份或以极低的价格获得新增的股份,以保证每股对应的企业价值和稳定的股票权。
3、乙方无权擅自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公司整体转让时拥有共同出售权,乙方单方毁约行为视为对所持股份的放弃。
4、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执行董事
双方同意由 ,居民身份证号: 作为指定持股人并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执行董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协议各方,并按照本协议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并清算完成。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协议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重要声明:本协议所有内容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为便于公司运行,乙方放弃相应的股东管理者权利,仅享有相应的收益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jmqc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国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 甲方:北京jmqc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 乙方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甲方的隐名股东,仅享有该协议所规定的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风险,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认购
1. 乙方以甲方指定持股人名义合法持有的公司相应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其中实缴注册资金 万元。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持股人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相应股权。
2. 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相应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其他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实缴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 股权增持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增持后,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甲方保证指定持股人具备持有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所代持乙方的股权在公司真实出资,是其合
法拥有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所代持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交易完成后,指定持股人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指定持股人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乙方完全同意在本协议交易完成后,乙方按相应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明确也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放弃相应的管理者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认可由指定持股人行使其相应权利。
2、乙方有反稀释权,公司在2015年 月以后进行后续融资和定向增发时,先前的投资者有权获得免费的股份或以极低的价格获得新增的股份,以保证每股对应的企业价值和稳定的股票权。
3、乙方无权擅自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公司整体转让时拥有共同出售权,乙方单方毁约行为视为对所持股份的放弃。
4、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分红权利及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执行董事
双方同意由 ,居民身份证号: 作为指定持股人并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执行董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协议各方,并按照本协议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并清算完成。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协议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重要声明:本协议所有内容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为便于公司运行,乙方放弃相应的股东管理者权利,仅享有相应的收益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jmqc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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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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