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中考工作相关要点
二、考试与评价 (一)文化考试
1、书面文化考试的科目、分值
(1)初三年级的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两科,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两科。初二年级学生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2015届初中毕业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分占该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80%,初二年级时所考的地理、生物两科的成绩分别占该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20%。
(三)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表达,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书面文化考试时间
(六)体育考试
1、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3、体育考试成绩的运用: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60分;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录取的学生要求达到45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达到35分。
三、毕业与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颁发长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考试评价的各项成绩达到D 等及D 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各维度达到C 等及C 等以上。 2、补考
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颁发长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及其他工作 2、志愿填报:
①、志愿填报采用系统内填报方式,在学生学业考试前进行。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县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自己的学业成绩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学校进行填报。省示范高中批次学校限填报一个志愿。县职专建筑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专业、园林专业各50人的对口升学班限填报一个志愿。普高批次限填写报考或不报考。志愿填报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名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录取工作:
③、录取划线排序方法:先按文化考试的等第成绩排序,相同等第成绩则按分数成绩排序(含体育考试分数)依次从高到低录取。等第成绩排序采用“倒排法”,即5A 、XAXB 、XAXBXC 、XAXBXCXD 、XAXBXCXDXE ,“X ”表示0到5。
④、录取批次:第一批,县一中、县实验中学。第二批,县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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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专业、园林专业各50人的对口升学班按学生填报的志愿划线录取(同报了普高和县职专上述四个专业的考生,职专录取在前,普高录取在后);第三批,五所普高按区域先划块再就近的原则划线录取;第五批,县职业教育集团其他学校录取。
⑤、特长生招生方法:县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初三特长生测试,依据与高考政策改革接轨的办法,按高中招生计划且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同时达到相应专业线和文化线的才能按特长生予以录取;县一中、实验中学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统一划线 ,参照志愿进行录取;音乐特长生中的声乐、舞蹈、器乐录取时均参看形体测试结果。县一中、实验中学分别招收田径、篮球特长生时必须在参加了县中招办组织的特长生测试的体育特长生中自行组织校测后再进行特招,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中招办审批,逾期服从全县统一调剂。
⑥、优惠政策
(1)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A 、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B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县民政局的证明);
C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凭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的证明);
D 、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县外事侨务办、县台办证明);
E 、少数民族考生(凭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F 、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子女(以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核实为准)。
4、免费师范生
暂未收到省市相关文件。在省市下达关于招收免费师范生相关文件后,向县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按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免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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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并在提前批次录取。
长沙县201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一新生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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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中考工作相关要点
二、考试与评价 (一)文化考试
1、书面文化考试的科目、分值
(1)初三年级的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两科,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两科。初二年级学生书面文化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2015届初中毕业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分占该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80%,初二年级时所考的地理、生物两科的成绩分别占该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20%。
(三)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表达,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书面文化考试时间
(六)体育考试
1、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3、体育考试成绩的运用: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60分;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录取的学生要求达到45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达到35分。
三、毕业与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颁发长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考试评价的各项成绩达到D 等及D 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各维度达到C 等及C 等以上。 2、补考
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颁发长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及其他工作 2、志愿填报:
①、志愿填报采用系统内填报方式,在学生学业考试前进行。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县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自己的学业成绩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学校进行填报。省示范高中批次学校限填报一个志愿。县职专建筑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专业、园林专业各50人的对口升学班限填报一个志愿。普高批次限填写报考或不报考。志愿填报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签名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录取工作:
③、录取划线排序方法:先按文化考试的等第成绩排序,相同等第成绩则按分数成绩排序(含体育考试分数)依次从高到低录取。等第成绩排序采用“倒排法”,即5A 、XAXB 、XAXBXC 、XAXBXCXD 、XAXBXCXDXE ,“X ”表示0到5。
④、录取批次:第一批,县一中、县实验中学。第二批,县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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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专业、园林专业各50人的对口升学班按学生填报的志愿划线录取(同报了普高和县职专上述四个专业的考生,职专录取在前,普高录取在后);第三批,五所普高按区域先划块再就近的原则划线录取;第五批,县职业教育集团其他学校录取。
⑤、特长生招生方法:县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初三特长生测试,依据与高考政策改革接轨的办法,按高中招生计划且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同时达到相应专业线和文化线的才能按特长生予以录取;县一中、实验中学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统一划线 ,参照志愿进行录取;音乐特长生中的声乐、舞蹈、器乐录取时均参看形体测试结果。县一中、实验中学分别招收田径、篮球特长生时必须在参加了县中招办组织的特长生测试的体育特长生中自行组织校测后再进行特招,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中招办审批,逾期服从全县统一调剂。
⑥、优惠政策
(1)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A 、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B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县民政局的证明);
C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凭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的证明);
D 、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县外事侨务办、县台办证明);
E 、少数民族考生(凭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F 、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子女(以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核实为准)。
4、免费师范生
暂未收到省市相关文件。在省市下达关于招收免费师范生相关文件后,向县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按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免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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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并在提前批次录取。
长沙县201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一新生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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