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流程,避免公司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
招用童工、不适合的未成年等),特指定本程序。
2.0 定义
无
3.0 相关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
4.0 职责
4.1 部门主管职责:根据部门架构编制,填制人员增补表,编制招聘人员的能力
要求,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4.2 人事主管职责: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员增补表,审核待招聘岗位的能力要求,
报总经理审批,实施调配、内部招聘或外聘。
4.3 总经理职责:决定公司架构编制,审批人事主管上报《人员增补表》或《人
事调动单》,并决定最后录用。
5.0规定:
5.1 公司对所有应聘者采取平等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合适人员予以录用。
5.2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5.2.1 在其他单位工作,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被开除者;
5.2.2 经查有品行不端或贪污公款者;
5.2.3 被本公司开除者;
5.2.4 患职业禁忌症或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工作者;
5.2.5 未满十六周岁者;
5.2.6 未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者。
5.3 任何部门主管不得擅自将未通过招聘程序,取得录用的人员引入工作岗位。
违反招聘程序的部门主管按有关规定进行记过处理。
5.4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的30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5 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不管员工是否参加社保,公司都将为其投保工伤保
险。
5.6试用期内员工,发现如下情况立即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5.6.1 经查实际情况(身份、年龄、技术能力等)与应聘登记资料不符者;
5.6.2 工作态度散慢,不服从领导安排者;
5.6.3 违反厂纪厂规,经教导仍不知改进者;
5.6.4 打架闹事影响生产次序者。
6.0 程序
6.1 确定招聘需求
6.1.1 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及所需人
员的相关要求,经公司部门经理签批后提交人事主管。
6.1.2 人事主管根据部门架构编制,判定是否内调或聘,并报经总经理审批。
6.1.3 人事主管根据总经理审批的《人员增补申请表》进行调配、内聘或外聘。
如需内部调配时,应与被调部门负责人协商;内部招聘时,负责在公司
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如需外聘,负责对外招聘新人员。
6.2实施招聘
6.2.1 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6.2.2 招聘管理、行政后勤、技术岗位人员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或职称
证书,特殊岗位如会计、司机、电工等还应提交资格证或驾照证。有职
业危害岗位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在前一单位(6个月内)的职业病体检
报告,或要求应聘者按职业危害项目进行职业病体检,以确认其是否患
有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症。
6.2.3 人事主管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对年龄和身份的核实
要特别仔细。必要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或作背景调查。
6.2.4 人事部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考核。
6.3入职办理
6.3.1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自行到镇医院或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人
民医院体格检查表进行,另加血常规项目,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6.3.2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到人事部领取并认真填写职位申请表,经相关部门
人员审批后,人事部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3.3 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仔细审核入职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
证、上岗证等证件,不合规定者一律不得录取。
6.3.4 验证合格后,人事部将其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上岗证等证件复印,
连同体检表、化验单原件一并存档;
6.3.5 人事部为其办理厂牌,有需要者安排其住宿,通知部门安排工作。
6.4 试用及培训
6.4.1 除特殊情况并经总经理批准以外,新进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
6.4.2 合同期为一年的普通员工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其他管理员工的试用期设
定
6.4.3 在试用期内,若有不良行为、工作消极或违反纪律者,公司可随时解除
试用予以辞退,结算并发放相应工作日工资。
6.5 录用人员的培训
6.5.1 员工入职第一天应进行公司入职培训,如三级安全教育等。
6.5.2 生产一线员工必须先参加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确因工作需要未能
在上岗前参加培训的后勤和管理部门员工,可由公司安排参加其他批次
的集中培训。
6.6录用人员的试用
6.6.1 试用期员工经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和评定合格后,分配到各自部门进行岗
位试用。
6.6.2 部门必须及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资料交人事部门收集归档。如
未能通过考核者,由部门提出停止试用。
6.6.3 对未能通过转正考核的试用期员工,工作态度及表现较好并可继续培养
者,可适当延长试用期限,工作态度及表现较差或不适应工作者,解除
试用关系予以辞退。有关员工试用期培训、考核见培训程序及《员工三
级安全教育卡》。
6.6.4 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后,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根据是否熟悉本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是否熟练掌握所需技能,并结合
其表现鉴定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如成绩优良者可提前转正并享受相应
待遇,上交人事部门备案。
6.7录用人员的转正
6.7.1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正式录用并与其办理转正手续。
6.7.2 如员工本人选择或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员工需提出书面申请上交人事
部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人事部门应告知员工。
6.8 录用员工的日常管理
6.8.1 录用员工的日常管理见厂纪厂规和公司绩效考评制度。
7.0记录:
7.1《人员增补申请表》 IP9.1A-01-01
7.2劳动合同
7.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IP9.1A-01-02
7.4人事调动单 IP9.1A-01-03
7.5 职位申请表 IP9.1A-01-04
1.0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流程,避免公司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
招用童工、不适合的未成年等),特指定本程序。
2.0 定义
无
3.0 相关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
4.0 职责
4.1 部门主管职责:根据部门架构编制,填制人员增补表,编制招聘人员的能力
要求,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4.2 人事主管职责: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员增补表,审核待招聘岗位的能力要求,
报总经理审批,实施调配、内部招聘或外聘。
4.3 总经理职责:决定公司架构编制,审批人事主管上报《人员增补表》或《人
事调动单》,并决定最后录用。
5.0规定:
5.1 公司对所有应聘者采取平等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合适人员予以录用。
5.2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5.2.1 在其他单位工作,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被开除者;
5.2.2 经查有品行不端或贪污公款者;
5.2.3 被本公司开除者;
5.2.4 患职业禁忌症或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工作者;
5.2.5 未满十六周岁者;
5.2.6 未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者。
5.3 任何部门主管不得擅自将未通过招聘程序,取得录用的人员引入工作岗位。
违反招聘程序的部门主管按有关规定进行记过处理。
5.4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的30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5 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不管员工是否参加社保,公司都将为其投保工伤保
险。
5.6试用期内员工,发现如下情况立即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5.6.1 经查实际情况(身份、年龄、技术能力等)与应聘登记资料不符者;
5.6.2 工作态度散慢,不服从领导安排者;
5.6.3 违反厂纪厂规,经教导仍不知改进者;
5.6.4 打架闹事影响生产次序者。
6.0 程序
6.1 确定招聘需求
6.1.1 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及所需人
员的相关要求,经公司部门经理签批后提交人事主管。
6.1.2 人事主管根据部门架构编制,判定是否内调或聘,并报经总经理审批。
6.1.3 人事主管根据总经理审批的《人员增补申请表》进行调配、内聘或外聘。
如需内部调配时,应与被调部门负责人协商;内部招聘时,负责在公司
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如需外聘,负责对外招聘新人员。
6.2实施招聘
6.2.1 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6.2.2 招聘管理、行政后勤、技术岗位人员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或职称
证书,特殊岗位如会计、司机、电工等还应提交资格证或驾照证。有职
业危害岗位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在前一单位(6个月内)的职业病体检
报告,或要求应聘者按职业危害项目进行职业病体检,以确认其是否患
有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症。
6.2.3 人事主管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对年龄和身份的核实
要特别仔细。必要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或作背景调查。
6.2.4 人事部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考核。
6.3入职办理
6.3.1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自行到镇医院或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人
民医院体格检查表进行,另加血常规项目,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6.3.2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到人事部领取并认真填写职位申请表,经相关部门
人员审批后,人事部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3.3 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仔细审核入职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
证、上岗证等证件,不合规定者一律不得录取。
6.3.4 验证合格后,人事部将其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上岗证等证件复印,
连同体检表、化验单原件一并存档;
6.3.5 人事部为其办理厂牌,有需要者安排其住宿,通知部门安排工作。
6.4 试用及培训
6.4.1 除特殊情况并经总经理批准以外,新进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
6.4.2 合同期为一年的普通员工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其他管理员工的试用期设
定
6.4.3 在试用期内,若有不良行为、工作消极或违反纪律者,公司可随时解除
试用予以辞退,结算并发放相应工作日工资。
6.5 录用人员的培训
6.5.1 员工入职第一天应进行公司入职培训,如三级安全教育等。
6.5.2 生产一线员工必须先参加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确因工作需要未能
在上岗前参加培训的后勤和管理部门员工,可由公司安排参加其他批次
的集中培训。
6.6录用人员的试用
6.6.1 试用期员工经集中培训并经考试和评定合格后,分配到各自部门进行岗
位试用。
6.6.2 部门必须及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资料交人事部门收集归档。如
未能通过考核者,由部门提出停止试用。
6.6.3 对未能通过转正考核的试用期员工,工作态度及表现较好并可继续培养
者,可适当延长试用期限,工作态度及表现较差或不适应工作者,解除
试用关系予以辞退。有关员工试用期培训、考核见培训程序及《员工三
级安全教育卡》。
6.6.4 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后,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根据是否熟悉本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是否熟练掌握所需技能,并结合
其表现鉴定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如成绩优良者可提前转正并享受相应
待遇,上交人事部门备案。
6.7录用人员的转正
6.7.1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正式录用并与其办理转正手续。
6.7.2 如员工本人选择或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员工需提出书面申请上交人事
部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人事部门应告知员工。
6.8 录用员工的日常管理
6.8.1 录用员工的日常管理见厂纪厂规和公司绩效考评制度。
7.0记录:
7.1《人员增补申请表》 IP9.1A-01-01
7.2劳动合同
7.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IP9.1A-01-02
7.4人事调动单 IP9.1A-01-03
7.5 职位申请表 IP9.1A-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