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办理工程渣土处置证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
①《规划许可证》原件;②施工总平面图;③单体基础图。
2、拆迁工程
①市、区政府拆迁文件;
②拆迁评估报告;
③拆迁红线图。
3、装饰装璜工程
施工图。
4、市政工程
①《规划许可证》;②《施工图》。
5、其它建设工程
提供土方、面积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工程渣土管理人员实地勘察、计算;
2、填写《工程渣土处置证》申请表;
3、中心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群众大厦一楼)。
(三)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
1、大型工程3个工作日办结;
2、一般工程2个工作日办结;
3、零星工程1个工作日办结。
(四)收费标准
1、建筑渣土工程:地面以上1.50元/m2,地面以下3.50元/m3。
2、拆迁工程:楼房3.50元/m2,平房3.00元/m2,简易房1.50元/m2。
3、装饰装璜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2.50元/m2,居民个人1.00元/m2。
4、市政工程:道路翻建3.50元/m3,新建道路3.50元/m3,绿化工程3.50元/m3。
5、其它弃料、余灰、余渣等建筑废料5.00元/m3。
(五)优惠政策
1、园区内工业项目免收,园区外工业项目减半收取,其它收费项目优惠10%;
2、高层商品住宅楼8层以上免收;
3、开发商品住宅楼拆迁渣土处置费按标准减半收取;
4、开发商品住宅楼地基土方外运的按标准减半收取,不外运的可回填的素土不收费;
5、一年内完工5万m2以上优惠15%;一年内完工10万m2以上优惠20%。
二、办理工程渣土清运证
(一)出示《工程渣土处置证》;
(二)提供出土、受土单位证明;
(三)工程渣土管理人员勘察清运线路;
(四)中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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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办理工程渣土处置证
(一)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
①《规划许可证》原件;②施工总平面图;③单体基础图。
2、拆迁工程
①市、区政府拆迁文件;
②拆迁评估报告;
③拆迁红线图。
3、装饰装璜工程
施工图。
4、市政工程
①《规划许可证》;②《施工图》。
5、其它建设工程
提供土方、面积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工程渣土管理人员实地勘察、计算;
2、填写《工程渣土处置证》申请表;
3、中心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群众大厦一楼)。
(三)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
1、大型工程3个工作日办结;
2、一般工程2个工作日办结;
3、零星工程1个工作日办结。
(四)收费标准
1、建筑渣土工程:地面以上1.50元/m2,地面以下3.50元/m3。
2、拆迁工程:楼房3.50元/m2,平房3.00元/m2,简易房1.50元/m2。
3、装饰装璜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2.50元/m2,居民个人1.00元/m2。
4、市政工程:道路翻建3.50元/m3,新建道路3.50元/m3,绿化工程3.50元/m3。
5、其它弃料、余灰、余渣等建筑废料5.00元/m3。
(五)优惠政策
1、园区内工业项目免收,园区外工业项目减半收取,其它收费项目优惠10%;
2、高层商品住宅楼8层以上免收;
3、开发商品住宅楼拆迁渣土处置费按标准减半收取;
4、开发商品住宅楼地基土方外运的按标准减半收取,不外运的可回填的素土不收费;
5、一年内完工5万m2以上优惠15%;一年内完工10万m2以上优惠20%。
二、办理工程渣土清运证
(一)出示《工程渣土处置证》;
(二)提供出土、受土单位证明;
(三)工程渣土管理人员勘察清运线路;
(四)中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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