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字为先

  倡导新时代的“二十四孝”,并充分利用节庆效应来弘扬和传播中华孝文化,是应对老龄化的不错选择之一。      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26%。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则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4亿左右,约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2.3%,显然,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   然而,与其他老龄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如今,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与自己多儿多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承担赡养他们的重任。未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出现四个老年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人口结构和素质的改变,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未富先老之现实,对我国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险、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制度化难题   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养老制度与完善的养老设施,也许能提供不少可行的经验。面对老龄化时代日益严峻的养老难题,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养老助老过程,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强化社区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化养老设施等来改善老龄化时代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但是,这些新增的机构和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   上海是最早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城市。截至2009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2.5%。据统计,至2010年末,全市共拥有养老床位97841张,但养老床位占总老年人口比例仅为2.8%。在短期内,养老床位无法满足全市的养老需求,而且大多数养老机构位置相对比较偏远,中心城区老年人机构养老床位明显不足。虽然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大型城市已经开始对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居家养老方式进行试点,但是家庭,依然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依靠对象,这既包括物质生活的依靠,更有精神的依赖,心理赡养是子女们无法避免的问题。   但是,放眼当今社会,我们无不忧虑地发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工作日益繁忙,越来越多的子女们在追逐名利、地位、财富的过程中忽略了对父母养老需求的满足,孝的观念正逐渐淡薄,传统美德正日益失落。在物欲横流和个人主义思潮冲击下,社会道德风气正在恶化并有加速的趋势。   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难题,除了政府应不断强化其社会保障功能,构建和谐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外,弘扬和发展以中华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乃应对挑战的切实可行之道。      “孝”字当先   最古老的汉字――甲骨文中已出现“孝”字。《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自古以来,“孝”一直就是中国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基本的道德规范,所谓“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中华孝文化更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中的一枝奇葩,它以“子女敬亲养亲”为核心价值取向,形成了一整套尊老敬老的道德伦理、风俗礼仪和行为规范,成为中华民族整体生存方式和深层次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孝”也是一种亲情的感恩反馈,即对自己生身养育的父母应尽子女的本分和义务。“孝顺”并不只是个名词,而更多的应视作为动词,即孝顺就是要子女为父母做出让他们感到生活的幸福,心安理得的行动。   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曾子《孝经》有云“夫孝,德之本也”; 《国语•周语》中曰“孝,文之本也。”《左传.文公二年》中有“孝,礼之始也。”所谓“事亲,事之本也”――尊亲、事亲是人生之根本,是最大的事情。以典型事例反映事亲、尊亲、孝亲的“二十四孝”更影响了中国社会几百年。许多西方人非常羡慕中国文化中浓厚的家庭亲情。西方有人称养老院“像被伪装起来的俘虏收容所”,它根本无法替代“与祖父母、子孙一起生活,分享真正人生乐趣的‘三代同堂’”。虽然时至今日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真正意义上的“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的生活方式已经淡出,但是家庭亲情依然浓烈。较之其他国家和民族,中华民族的孝文化源远流长,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反映的是中华民族的深层心理和国民性格,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养老、敬老模式应该成为中华文化的又一有机组成部分。      新“二十四孝”   孝是文化,更需要行动。营造以孝文化为特征的新型的养老氛围,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老年人之真实需要。   与以往相比,当下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已有显著改变,老年人的生活价值观也有很大的变化,使得现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老年人同样有不同层次的需求。从较低层次的生理需求来看:老年人在饮食方面,较注重保健,讲究食物的营养搭配和饮食禁忌;在服饰方面,追求与自己年龄相符的、轻便、保暖、透气和适用的服装。从安全需求来看:老年人的安全需求集中在医、住和行三个方面。从较高层次的归属与爱的需求来看:老年人首先需求的是能享受家庭的温暖,能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其次,老年人需要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渴望与他人接触和交流,以排解生活中的寂寞;对于一些丧偶老人,他们还有对爱情的需求,他们希望能有一个伴侣相儒以沫,共度余生。从自尊的需求来看:老年人更需要他人的尊重。从最高层次需求的自我实现的需求来看:许多老年人还想找份工作,以证明自已的社会价值;也有些老年人想实现未了的心愿,完善自我。   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我们越来越方便于尽孝。经济的发展,使我们越来越有能力更好地尽孝。古代的“二十四孝”所颂扬的孝亲之举,在今天看来似乎不足挂齿,如果仅以父母是不是吃好穿好来衡量,现在的大部分子女都算得上是孝子。   我们有各种营养补品让父母健康长寿,用现代科技驱蚊逐虫换来父母好的休息环境。这些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已经能够充分满足父母的物质方面的需求。但是,父母对子女所希望的,除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外,更有精神层面的高层次需求。因此,中华孝文化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应该根据现代人的标准,修订并倡导当代的新“二十四孝”。   天下为人子女,尽孝的方式可以大相径庭,但孝心古往今来却是一样的。对父母的关爱,不应只停留在物质条件的满足,更应该是心中常有父母,心中常存孝道。打个电话,道句问候;发个短信,留下叮嘱;常回家看看,陪父母吃顿家常便饭,这些电话、短信都代表着对父母的牵挂,回家的探望,有着浓浓的亲情。已经有有心人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要总结了当代社会新“二十四孝”,如:定期给父母打电话,不要挂断父母电话;远行时一定要及时向父母报平安;熟悉父母的生日,并且在父母生日的时候送上祝福;能耐心听母亲唠叨,理解父亲的沉默;理解父母不可改变的节俭甚至吝啬的习惯;节假日期间回家探望父母;吃饭时给父母主动端饭,夹菜;鼓励父母的生活情趣;家里的事情尽量听父母的;尊重父母喜欢的生活方式;陪父母散步;让父母知道你常常因他们自豪;像关心孩子一样关心父母的健康;有机会时坐在父母身边听他们讲故事,或讲故事给他们听;不埋怨父母做的饭菜;不对父母发脾气;经常赞美父母;不定期为父母买点小礼物;偶尔在父母面前撒娇;学习和工作的事情可以多和父母交流;当自己的意见和父母不一致的时候绝对不要和父母发生冲突;自己有时间的时候,主动做家务事;不要对父母撒谎,自己犯错之后无论如何要主动向父母道歉,等等。   当然这新“二十四孝”听起来有点简单,且不如古代的“二十四孝”生动、有故事性,在传播和学习上可能不如传统“二十四孝”能历经百年而不衰,因此,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征集有关“孝星”、“孝的故事”、“孝的传说”的典型事迹,根据现代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有当代特色的新“二十四孝”故事,并充分利用现代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多媒体、多渠道广为传播。从幼儿抓起,读孝经,讲孝道,颂孝子(女),学孝顺,人人争做有孝心多孝举之人。   同时,借节庆之际,不断宣传和强化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纽带,并大力推广父亲节、母亲节、重阳节,将敬老、爱老的思想与节日活动紧密结合;此外,各省市还可效仿中国湖北的孝感孝文化艺术节,设立各地的独特的孝文化节,来广泛弘扬和传播中华孝文化。   除了在道德层面不断强调孝文化的教化作用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维护,我国《宪法》规定了“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婚姻法》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刑法》更有具体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要求严格执法,对于不尊、不敬、不孝之徒应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有法律的保护,道德的提升,社会的保障和孝道的倡行,一个新型的、和谐的老龄化社会方可向我们招手而来。

  倡导新时代的“二十四孝”,并充分利用节庆效应来弘扬和传播中华孝文化,是应对老龄化的不错选择之一。      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26%。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则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4亿左右,约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2.3%,显然,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   然而,与其他老龄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如今,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与自己多儿多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承担赡养他们的重任。未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出现四个老年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人口结构和素质的改变,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未富先老之现实,对我国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险、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制度化难题   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养老制度与完善的养老设施,也许能提供不少可行的经验。面对老龄化时代日益严峻的养老难题,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养老助老过程,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强化社区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化养老设施等来改善老龄化时代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但是,这些新增的机构和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   上海是最早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城市。截至2009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2.5%。据统计,至2010年末,全市共拥有养老床位97841张,但养老床位占总老年人口比例仅为2.8%。在短期内,养老床位无法满足全市的养老需求,而且大多数养老机构位置相对比较偏远,中心城区老年人机构养老床位明显不足。虽然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大型城市已经开始对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居家养老方式进行试点,但是家庭,依然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依靠对象,这既包括物质生活的依靠,更有精神的依赖,心理赡养是子女们无法避免的问题。   但是,放眼当今社会,我们无不忧虑地发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工作日益繁忙,越来越多的子女们在追逐名利、地位、财富的过程中忽略了对父母养老需求的满足,孝的观念正逐渐淡薄,传统美德正日益失落。在物欲横流和个人主义思潮冲击下,社会道德风气正在恶化并有加速的趋势。   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难题,除了政府应不断强化其社会保障功能,构建和谐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外,弘扬和发展以中华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乃应对挑战的切实可行之道。      “孝”字当先   最古老的汉字――甲骨文中已出现“孝”字。《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自古以来,“孝”一直就是中国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基本的道德规范,所谓“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中华孝文化更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中的一枝奇葩,它以“子女敬亲养亲”为核心价值取向,形成了一整套尊老敬老的道德伦理、风俗礼仪和行为规范,成为中华民族整体生存方式和深层次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孝”也是一种亲情的感恩反馈,即对自己生身养育的父母应尽子女的本分和义务。“孝顺”并不只是个名词,而更多的应视作为动词,即孝顺就是要子女为父母做出让他们感到生活的幸福,心安理得的行动。   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曾子《孝经》有云“夫孝,德之本也”; 《国语•周语》中曰“孝,文之本也。”《左传.文公二年》中有“孝,礼之始也。”所谓“事亲,事之本也”――尊亲、事亲是人生之根本,是最大的事情。以典型事例反映事亲、尊亲、孝亲的“二十四孝”更影响了中国社会几百年。许多西方人非常羡慕中国文化中浓厚的家庭亲情。西方有人称养老院“像被伪装起来的俘虏收容所”,它根本无法替代“与祖父母、子孙一起生活,分享真正人生乐趣的‘三代同堂’”。虽然时至今日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真正意义上的“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的生活方式已经淡出,但是家庭亲情依然浓烈。较之其他国家和民族,中华民族的孝文化源远流长,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反映的是中华民族的深层心理和国民性格,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养老、敬老模式应该成为中华文化的又一有机组成部分。      新“二十四孝”   孝是文化,更需要行动。营造以孝文化为特征的新型的养老氛围,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老年人之真实需要。   与以往相比,当下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已有显著改变,老年人的生活价值观也有很大的变化,使得现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老年人同样有不同层次的需求。从较低层次的生理需求来看:老年人在饮食方面,较注重保健,讲究食物的营养搭配和饮食禁忌;在服饰方面,追求与自己年龄相符的、轻便、保暖、透气和适用的服装。从安全需求来看:老年人的安全需求集中在医、住和行三个方面。从较高层次的归属与爱的需求来看:老年人首先需求的是能享受家庭的温暖,能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其次,老年人需要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渴望与他人接触和交流,以排解生活中的寂寞;对于一些丧偶老人,他们还有对爱情的需求,他们希望能有一个伴侣相儒以沫,共度余生。从自尊的需求来看:老年人更需要他人的尊重。从最高层次需求的自我实现的需求来看:许多老年人还想找份工作,以证明自已的社会价值;也有些老年人想实现未了的心愿,完善自我。   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我们越来越方便于尽孝。经济的发展,使我们越来越有能力更好地尽孝。古代的“二十四孝”所颂扬的孝亲之举,在今天看来似乎不足挂齿,如果仅以父母是不是吃好穿好来衡量,现在的大部分子女都算得上是孝子。   我们有各种营养补品让父母健康长寿,用现代科技驱蚊逐虫换来父母好的休息环境。这些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已经能够充分满足父母的物质方面的需求。但是,父母对子女所希望的,除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外,更有精神层面的高层次需求。因此,中华孝文化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应该根据现代人的标准,修订并倡导当代的新“二十四孝”。   天下为人子女,尽孝的方式可以大相径庭,但孝心古往今来却是一样的。对父母的关爱,不应只停留在物质条件的满足,更应该是心中常有父母,心中常存孝道。打个电话,道句问候;发个短信,留下叮嘱;常回家看看,陪父母吃顿家常便饭,这些电话、短信都代表着对父母的牵挂,回家的探望,有着浓浓的亲情。已经有有心人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要总结了当代社会新“二十四孝”,如:定期给父母打电话,不要挂断父母电话;远行时一定要及时向父母报平安;熟悉父母的生日,并且在父母生日的时候送上祝福;能耐心听母亲唠叨,理解父亲的沉默;理解父母不可改变的节俭甚至吝啬的习惯;节假日期间回家探望父母;吃饭时给父母主动端饭,夹菜;鼓励父母的生活情趣;家里的事情尽量听父母的;尊重父母喜欢的生活方式;陪父母散步;让父母知道你常常因他们自豪;像关心孩子一样关心父母的健康;有机会时坐在父母身边听他们讲故事,或讲故事给他们听;不埋怨父母做的饭菜;不对父母发脾气;经常赞美父母;不定期为父母买点小礼物;偶尔在父母面前撒娇;学习和工作的事情可以多和父母交流;当自己的意见和父母不一致的时候绝对不要和父母发生冲突;自己有时间的时候,主动做家务事;不要对父母撒谎,自己犯错之后无论如何要主动向父母道歉,等等。   当然这新“二十四孝”听起来有点简单,且不如古代的“二十四孝”生动、有故事性,在传播和学习上可能不如传统“二十四孝”能历经百年而不衰,因此,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征集有关“孝星”、“孝的故事”、“孝的传说”的典型事迹,根据现代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有当代特色的新“二十四孝”故事,并充分利用现代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多媒体、多渠道广为传播。从幼儿抓起,读孝经,讲孝道,颂孝子(女),学孝顺,人人争做有孝心多孝举之人。   同时,借节庆之际,不断宣传和强化以孝文化为核心的家庭亲情纽带,并大力推广父亲节、母亲节、重阳节,将敬老、爱老的思想与节日活动紧密结合;此外,各省市还可效仿中国湖北的孝感孝文化艺术节,设立各地的独特的孝文化节,来广泛弘扬和传播中华孝文化。   除了在道德层面不断强调孝文化的教化作用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维护,我国《宪法》规定了“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婚姻法》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刑法》更有具体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要求严格执法,对于不尊、不敬、不孝之徒应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有法律的保护,道德的提升,社会的保障和孝道的倡行,一个新型的、和谐的老龄化社会方可向我们招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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