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摘  要: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到现在,我国尚未构建起完整的地方税收体系。在“营改增”和十八届三中全全提出的重点深化税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地方税制中一定程度上呈现财、事权不对应,地方可依赖税种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文章对我国地方税系建设提出框架式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消费税;营改增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6-0124-02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00年我国“十五”规划首次提出“完善地方税税制”至今,我国的地方税体系仍未成型。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地方税固有问题越来越凸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掀起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帷幕,提出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支出责任,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1  我国地方税的界定   狭义概念:地方政府享有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收入归属权的税种才属于地方税。   中型概念:把取得的收入划归给地方,地方政府将其所辖税种纳入规范管理。   广义概念:把当前税制条件下凡是给地方政府留成的税种均划归地方税制里面,即地方税=地方独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相当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概念,如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所以地方税包括的税种最多。   后者与前两者的区别是后者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共享税,而前两者将其排除在外。本文认为,地方税应包括共享税。   2  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问题分析   2.1  地方政府管理税收条件有限   目前我国税务体统采取的是垂直领导制度,地方对于当地各项税制的管理要紧密依赖于中央政府。关于大多数地方税种的开征、停征,地方税税率、税额的确定,地方税种征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及其具体实施细则都有中央决定,地方政府只能制定小范围的的操作办法,这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分税制改革之初,有效解决了中央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这一难题。但是这一改革也限制了地方政府调控本地经济,弱化了地方政府职能,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   2.2  地方税主体税种不突出   主体税种是指在某一税制体系中,税源较稳定、税基较宽、征收较易且收入占较大比重的某一类或某几种税种的总称。目前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较大的是营业税,截止到2012年底,营业税一直是地方税务局的主体税种。但是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将进一步缩小,最终将被增值税取代,我国将不存在营业税这一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于受到所得税中央、地方分配改革影响,发挥地方税种影响有限;而我国的财产税尚不完善,房产税的推行以及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等争议较大;现存的财产税也由于征税范围不够宽泛,税收占比较低,调节地方收入作用不明显,影响其在增加地方税源方面作用。   2.3  部分税种税制要素不合理   现行一些地方税种实施的背景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部分地方税种如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普遍存在着计税依据不合理、税基较窄等问题,这就弱化了其税收调节作用,也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开征新的税种以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例如开征环境税以促进环境保护,开征房地产税以对财富存量进行调节,促进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加快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议   3.1  合理明确政府间事权分配关系   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完善立法,用法律明确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当前我国法律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划分还不够清晰,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合理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②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现代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转移支付使用与分配,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实行权责对称、权力与事权相匹配制度,落实中央政府责任。   3.2  科学合理的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完善辅助税种   3.2.1  消费税作为主体税种的改革    从长远来看,可以将“改革后“的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种,开征普遍意义上的消费税,把所得税和消费税纳入地方税主要税种之中。   地方税需要包括所得税和消费税这两大双主体税种。改革方案的具体设想是:383方案曾提出将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由生产环节转向零售环节,个人认为还应该扩大消费税增税范围,简化税率和计税方式,实现普遍意义上的消费税。具体来说,把一些高端奢侈品如私人飞机、游艇纳入征税,扩大对高耗能、污染消费品征收范围。进一步完善征收环节,灵活结合不同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特点,合理完善税率,提高地方政府的经济性,确保消费税改革到位。   3.2.2  个人所得税改革   首先,完善整体个税设计,建议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是以综合收入为征收标准,在保留部分收入来源分类计量的基础上,以家庭收入或以居民个人的年收入为依据,在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生计费用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累进税率进行等级征收。同时,建立与居民消费指数相挂钩的生计费用扣除自动调节机制,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生计费用扣除的时效性、合理性。这种征收制度税基宽,更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居民的综合纳税能力,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公平税负。从目前情况来看,应先将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等个人所得税中比较容易实施监控的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项目,其它所得仍然采用现行分类征收模式。   3.2.3  房地产税改革   十八界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征收房地产税,我国应利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信息共享这一抓手,采用先试点、后逐步推进方式,不断扩大征收范围。可以考虑把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同时授予地方政自主确定本地方适用税率,同时配套做好征管模式改革衔接,充分发挥房地产税这一税种的重要作用。   3.2.4  辅助税种改革和完善   地方税制体系的完整性、功能的健全性、收入的可靠性及调控的灵活性等都离不开各辅助税种的合理搭配,应根据税收环境的变化,加大车船税对大排量汽车和豪华车的税负,扩大资源税课税范围,将部分资源收费并入资源税;将主要污染物排放由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设立遗产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幸福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他税种改革还包括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建议调整完善契税政策和调控范围,降低税率;修订耕地占用税条例,严格减免税制度,提高税率水平,并将计税依据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完善土地增值税政策,加大清算力度。对于印花税,建议保留证券交易印花税,而将一般印花税与其他税收合并,与城建税合并,或者与契税合并,取消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外的印花税。   参考文献:   [1] 崔志坤,王振宇,常彬斌.“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思考[J].经济纵横,2014,(1).   [2] 朱云飞,赵宁.加快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与建议[J].财税论坛,2013,(5).   [3] 盛立中.新一轮财税改革路线图[J].首席财务官,2014,(1).   [4] 王银枝.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探讨[J].天中学刊, 2005,(5).   [5] 郭月梅.“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探讨[J].财政研究,2013,(6).   [6] 贾康.新时期中央和地方税体系建设[J].经济,2012,(10).

  摘  要: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到现在,我国尚未构建起完整的地方税收体系。在“营改增”和十八届三中全全提出的重点深化税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地方税制中一定程度上呈现财、事权不对应,地方可依赖税种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文章对我国地方税系建设提出框架式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消费税;营改增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06-0124-02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00年我国“十五”规划首次提出“完善地方税税制”至今,我国的地方税体系仍未成型。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地方税固有问题越来越凸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掀起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帷幕,提出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支出责任,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1  我国地方税的界定   狭义概念:地方政府享有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收入归属权的税种才属于地方税。   中型概念:把取得的收入划归给地方,地方政府将其所辖税种纳入规范管理。   广义概念:把当前税制条件下凡是给地方政府留成的税种均划归地方税制里面,即地方税=地方独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相当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概念,如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所以地方税包括的税种最多。   后者与前两者的区别是后者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共享税,而前两者将其排除在外。本文认为,地方税应包括共享税。   2  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问题分析   2.1  地方政府管理税收条件有限   目前我国税务体统采取的是垂直领导制度,地方对于当地各项税制的管理要紧密依赖于中央政府。关于大多数地方税种的开征、停征,地方税税率、税额的确定,地方税种征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及其具体实施细则都有中央决定,地方政府只能制定小范围的的操作办法,这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分税制改革之初,有效解决了中央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这一难题。但是这一改革也限制了地方政府调控本地经济,弱化了地方政府职能,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   2.2  地方税主体税种不突出   主体税种是指在某一税制体系中,税源较稳定、税基较宽、征收较易且收入占较大比重的某一类或某几种税种的总称。目前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较大的是营业税,截止到2012年底,营业税一直是地方税务局的主体税种。但是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将进一步缩小,最终将被增值税取代,我国将不存在营业税这一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于受到所得税中央、地方分配改革影响,发挥地方税种影响有限;而我国的财产税尚不完善,房产税的推行以及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等争议较大;现存的财产税也由于征税范围不够宽泛,税收占比较低,调节地方收入作用不明显,影响其在增加地方税源方面作用。   2.3  部分税种税制要素不合理   现行一些地方税种实施的背景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部分地方税种如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普遍存在着计税依据不合理、税基较窄等问题,这就弱化了其税收调节作用,也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开征新的税种以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例如开征环境税以促进环境保护,开征房地产税以对财富存量进行调节,促进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加快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议   3.1  合理明确政府间事权分配关系   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完善立法,用法律明确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当前我国法律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划分还不够清晰,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合理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②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现代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转移支付使用与分配,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实行权责对称、权力与事权相匹配制度,落实中央政府责任。   3.2  科学合理的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完善辅助税种   3.2.1  消费税作为主体税种的改革    从长远来看,可以将“改革后“的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种,开征普遍意义上的消费税,把所得税和消费税纳入地方税主要税种之中。   地方税需要包括所得税和消费税这两大双主体税种。改革方案的具体设想是:383方案曾提出将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由生产环节转向零售环节,个人认为还应该扩大消费税增税范围,简化税率和计税方式,实现普遍意义上的消费税。具体来说,把一些高端奢侈品如私人飞机、游艇纳入征税,扩大对高耗能、污染消费品征收范围。进一步完善征收环节,灵活结合不同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特点,合理完善税率,提高地方政府的经济性,确保消费税改革到位。   3.2.2  个人所得税改革   首先,完善整体个税设计,建议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是以综合收入为征收标准,在保留部分收入来源分类计量的基础上,以家庭收入或以居民个人的年收入为依据,在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生计费用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累进税率进行等级征收。同时,建立与居民消费指数相挂钩的生计费用扣除自动调节机制,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生计费用扣除的时效性、合理性。这种征收制度税基宽,更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居民的综合纳税能力,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公平税负。从目前情况来看,应先将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等个人所得税中比较容易实施监控的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项目,其它所得仍然采用现行分类征收模式。   3.2.3  房地产税改革   十八界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征收房地产税,我国应利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信息共享这一抓手,采用先试点、后逐步推进方式,不断扩大征收范围。可以考虑把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同时授予地方政自主确定本地方适用税率,同时配套做好征管模式改革衔接,充分发挥房地产税这一税种的重要作用。   3.2.4  辅助税种改革和完善   地方税制体系的完整性、功能的健全性、收入的可靠性及调控的灵活性等都离不开各辅助税种的合理搭配,应根据税收环境的变化,加大车船税对大排量汽车和豪华车的税负,扩大资源税课税范围,将部分资源收费并入资源税;将主要污染物排放由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设立遗产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幸福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他税种改革还包括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建议调整完善契税政策和调控范围,降低税率;修订耕地占用税条例,严格减免税制度,提高税率水平,并将计税依据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完善土地增值税政策,加大清算力度。对于印花税,建议保留证券交易印花税,而将一般印花税与其他税收合并,与城建税合并,或者与契税合并,取消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外的印花税。   参考文献:   [1] 崔志坤,王振宇,常彬斌.“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思考[J].经济纵横,2014,(1).   [2] 朱云飞,赵宁.加快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思考与建议[J].财税论坛,2013,(5).   [3] 盛立中.新一轮财税改革路线图[J].首席财务官,2014,(1).   [4] 王银枝.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探讨[J].天中学刊, 2005,(5).   [5] 郭月梅.“营改增”背景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探讨[J].财政研究,2013,(6).   [6] 贾康.新时期中央和地方税体系建设[J].经济,2012,(10).


相关内容

  • 财政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 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1.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浅析 2.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思考 3.乡镇财政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分析 4.论影响消费需求的财政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5.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6.宪政视角下的我国财政改革 7.财政支农效果的成因及建议 8.谈政府财政监督的信息化 ...

  • 2009级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
  • 2009级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 1. 我国地方税制改革与完善 2. 完善地方税体系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 4.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问题 5. 海峡西岸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6. 论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7. ...

  •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238个)
  • 友情提醒:免费论文使用次数过多很难通过抄袭检测系统,内容仅供参考切勿摘抄:如若有意找寻原创论文,可点此进入发布任务获得与时俱进原创论文. 保险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238个) ★我国寿险市场竞争方式探讨 ★也谈保险信用问题 ★保险营销方式创新谈 ★试论我国寿险产品发展趋势 ★车险费率市场化之我见 ★ ...

  •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论-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 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会计活动越来越法治化.如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会计法律规范,以及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形成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但是 ...

  •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 内容提要:我国地方税设立并已运行多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改革和完善现行地方税体系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 主要问题是税权划分不清.主体税种不明确.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作者通过对国外 一些国家地方税的税权.税制结构和税收比重现状的分析,结合我 ...

  • 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有效形式的探讨
  •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17-01 摘要国有资产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监管和运营的模式应当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革,积极探讨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有效形式,逐步确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鉴于此,本文将对 ...

  •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体制创新与监督立法探讨
  •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体制创新与监督立法探讨 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 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 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权力一旦失 去制约,就会变成脱缰 ...

  • 大跨径公路桥梁设计规范关键问题
  • [摘要]我国建设行业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作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组成部分的公路桥梁设施,它所存在的设计规范问题一直以来在建筑行业中都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大跨径的桥梁设计在公路建设施工中是相当关键的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以及设计规范对于整个公路工程的使用价值而言将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为此,本文 ...

  • 法学论文参考选题
  • 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一.法理学 1.系统论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2.评析资产阶级法的自由.平等原则 3.论法律权利和义务 4.论依法办事 5.论综合治理 6.论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7.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 8.论我国的司法原则 9.法与人权 10.法与自由 11.法与平等 12.法与秩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