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学者如此阐述《西游记》的文化内涵:取经五人团(包括小白龙)代表了人的五个方面:孙捂空——人的心(心猿);猪八戒——人的情;唐僧——人的身体;沙和尚—人的本性;小龙马——人的意志力(意马),取经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在身心、人性、意志各方面不断斗争、调解、超越,最后修得正果的过程。 我并不否认这种观点,但正如上面所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并不会仅仅是一部励志作品那样简单。取经五人团的确是书中的主角,但真正搭起《西游记》架构的,其实就是他们在取经途中,与妖精之间的一个个故事。妖魔神怪,实则蕴含世情百态。西行路上的妖精们,其实正是《西游记》的另类主角,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群体。 本书所重点阐述的,正是《西游记》中那些可爱的妖精们。 和大部分人一样,我的《西游记》启蒙是来源于小时候看的连环画和电视剧,当时觉得里面的那些妖精不如想象中的讨厌。虽然有些长得奇形怪状一点,但很多都是大大咧咧傻乎乎的形象。后来看了原著,发现这个现象其实更加明显。吴承恩笔下的妖精反而更加人性,不乏可爱之处有时还颇多无奈艰辛,反倒是正统神仙们面目模糊,甚至狡诈虚伪。很多年前彭丽媛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说聊斋》,其中有一段歌词用在这里很合适:说鬼不见鬼,说怪不见怪,牛鬼蛇神倒比那正人君子更可爱。其实《聊斋志异》也是通过花妖狐魅写无奈人生,这方面和《西游记》非常相似。 精细鬼、伶俐虫这些可爱的名字,憨厚的金角大王,善良的黄狮精,对唐僧一往情深的漂亮女妖……正是这些构成了《西游记》中最鲜活的因素。《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书中体现女性意识的觉醒,和对真爱的追求。在女性的人性尊重上,超越了所有的古典名著。而《西游记》中则将看似恐怖的妖魔鬼怪人性化,我们读《西游记》的时候,突然想到妖的时候,感觉是那么温馨可爱,同样也是其伟大之处。 在原著中,如果说神仙们代表了正统体制,妖精们其实就是冥冥众生。也正因为如此,在我看来,这些妖精们的悲欢更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尤其是那些土根小妖们,首先要运气好得以长生,然后还要经过千八百年修成人形,毕竟不是谁都有孙悟空那样的好运气,能碰见一个教你七十二变的菩提祖师。同时身为妖精,在神仙们看来,就是带有原罪,还得时刻提防着不被大仙们收去。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又说不准什么时候被更有来头的妖精们霸占,而且还申冤无门。其实即使是那些下界的神仙宠物、门下小童们,也是各有苦衷,天宫的琼瑶玉液、华龙仙池与他们无缘。在天庭的体制中,永远也只能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小人物。有时甚至想做妖精有什么好呢?还不如做没有七情六欲和各种情绪的动植物。按照天理循环,生生死死,不会思考,没有烦恼,多好。 也许正因为这样,所以才有那么多妖精想吃唐僧肉,但与此同时也会搭上生命的危险。正因为《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无论何种生灵,在此都是平等的,因此妖精们的遭遇反而会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同情。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的,在妖精们的价值体系中,妖精吃人和人吃动物本质上是一样的。而且对比于因为推翻了贡品就让凤仙郡三年大旱民不聊生的玉帝,这些小妖精是不是更可爱一些呢? 本文就是试图从人性的视角带给大家一个完全不同的《西游记》,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我也认为吴承恩借《西游记》反映了社会现状,他所描绘的人、仙、妖的世界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的真实反映。 在《西游记》中,最为古灵精怪的是那些妖精喽■们。虽然着墨不多,但往往在其中穿插打诨,寥寥几笔之间,形象异常生动。 小妖们的形象大多天真活泼,跑跑腿巡巡山,或是负责烧水准备蒸唐僧和猪八戒。孙悟空一上门叫战肯定就是跑进去着急地喊“大王,祸事了,祸事了”(这也是小妖频率最高的台词)。感觉都和自己的老板关系不错,挺开心地为他们办事。不过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名字,这里重点聊聊几个有名有姓的小妖。 奔波儿灞VS灞波儿奔 在全书中,最喜剧的两个小妖,当属在六十三回“涤垢洗心惟扫塔,缚魔归正乃修身”中出现的两个放风的喽■。讲述的是九头虫偷了祭赛国金光寺宝塔中的镇塔之宝佛舍利,得知孙悟空可能要来时,就让这两个小妖负责放风。哪知他们两个偷懒在宝塔顶层喝酒,结果当唐僧和孙悟空扫塔的时候被发现了。两个小妖实在是胆子太小,和电影《甲方乙方》中李琦扮演的厨师一样,还没等动刑就招了:“我两个是乱石山碧波潭万圣龙王差来巡塔的。他叫做奔波儿灞,我叫做灞波儿奔。他是鲇鱼怪,我是黑鱼精。”首先名字就很有趣,两个鲤鱼跳龙门的象声词。招供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说名字,自己是什么东西也交代得清清楚楚。之后又把老板是谁、住什么地方、有什么背景,全部讲了出来。养了这两个小笨妖,九头虫也真是挺倒霉的。 有来有去 还有一类妖怪是属于“妖亦有道”的。比如观音菩萨的宠物金毛■的喽■“有来有去”。金毛■派出的先锋被孙悟空痛扁一顿后,回来哭诉。金毛■火了要替手下报仇,便让有来有去去下战书(打架也这么光明正大,不愧是名门之宠物),半路上被孙悟空遇见了,只听有来有去自言自语说: “我家大王,忒也心毒。三年前到朱紫国强夺了金圣皇后,一向无缘,未得沾身,只苦了要来的宫女顶缸。两个来,弄杀了,四个来,也弄杀了。前年要了,去年又要,今年还要,却撞个对头来了。那个要宫女的先锋,被个甚么孙行者打败了,不发宫女。我大王因此发怒,要与他国争持,教我去下甚么战书。这一去,那国王不战则可,战必不利。我大王使烟火飞沙,那国王君臣百姓等,莫想一个得活。那时,我等占了他的城池,大王称帝,我等称臣,虽然也有个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难容也!” 看到这里,不由拍案叫绝,一是为颇有是非观念的“有来有去”,一是为《大话西游》,这部电影似乎比电视剧更深得电视剧的精髓,正如唐僧在里面所说的,“妖如果有人的善心,就不是妖了,是人妖”。这位有来有去应该就是属于“人妖”类型的。“大王称帝,我等称臣,虽然也有个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难容也!”这句话由小妖说出,再回眸中国历来带血的朝代更迭,真乃吴承恩老先生的一大神笔。可惜这个小妖被孙悟空弄成了“有来无去”,确实不够厚道。 精细鬼VS伶俐虫 平顶山莲花洞的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自己本身也很憨厚,而其中两个小妖,更是整个《西游记》中最质朴天真的。一个叫精细鬼,一个叫伶俐虫(这两个名字和奔波儿灞、灞波儿奔一起,堪称《西游记》中四大经典命名)。 可这两个小妖既不精细,也不伶俐,被孙悟空骗了还帮他数钱。这两个小妖拿着红葫芦和玉净瓶去收压在山下的孙悟空(由此可见他们的老板金角大王对他们非常信任,敢于把宝贝交给两个小喽■)。不成想孙悟空提前出来了,化装成一个道士,先是和他们搭讪,说要看一下他们的宝贝,两个小妖想都不想就递给他了(由此可见整个莲花洞都是淳朴善良之辈,不然哪会如此信任陌生人)。孙悟空也是“猴有猴道”,没有撅屁股就跑,“不好,不好!抢便抢去,只是坏了老孙的名头。这叫做白日抢夺了”。于是变出一个大葫芦出来,弄了一个障眼法,说是能装天,果然把这两个小鬼唬住了,轻易地就用一根毫毛骗来了两个宝贝。想必一方面是莲花洞平时民主惯了,精细鬼和伶俐虫敢于自作主张。一方面想必也是他们对于老板忠心耿耿,绝不放过替他们占便宜的机会。交换完毕之后还赌咒发誓:“我两件装人之宝,贴换你一件装天之宝,若有反悔,一年四季遭瘟。”妖品真的是没得说。 等孙悟空走开后,他们喜滋滋地想装天时,孙悟空一收毫毛,葫芦不见了。这下他们急了,“怎的好,怎的好!当时大王将宝贝付与我们,教拿孙行者;今行者既不曾拿得,连宝贝都不见了。我们怎敢去回话?这一顿直直的打死了也!怎的好!怎的好!”一般这种情况,造成了公司重大损失,肯定是屁股一拍走了。但两个小妖居然敢回来,更想不到的是,老板居然就“罢了罢了”,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造化!造化!打也不曾打,骂也不曾骂,却就饶了”。看来这妖精的世界有时真比人的世界民主很多。那两个瓶子可是老板吃饭的家伙呀,试想如果孙悟空把唐僧的紫金钵盂弄丢了,少说20遍的“那话儿经”是免不了的。 其实这些小妖的结局都不是太好,有名有姓的一般都被孙悟空直接打死。没有姓名的,书中描写大都是孙悟空最后来个大扫荡,“打死了千百个小妖”之类的。即便是自己的大王来历不凡,最后时刻被领导带走保住了性命,但自己身为小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但看完全书,恰恰就是这些可怜的小人物最容易让人念念不忘。
曾经有学者如此阐述《西游记》的文化内涵:取经五人团(包括小白龙)代表了人的五个方面:孙捂空——人的心(心猿);猪八戒——人的情;唐僧——人的身体;沙和尚—人的本性;小龙马——人的意志力(意马),取经的过程,就是一个人在身心、人性、意志各方面不断斗争、调解、超越,最后修得正果的过程。 我并不否认这种观点,但正如上面所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并不会仅仅是一部励志作品那样简单。取经五人团的确是书中的主角,但真正搭起《西游记》架构的,其实就是他们在取经途中,与妖精之间的一个个故事。妖魔神怪,实则蕴含世情百态。西行路上的妖精们,其实正是《西游记》的另类主角,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群体。 本书所重点阐述的,正是《西游记》中那些可爱的妖精们。 和大部分人一样,我的《西游记》启蒙是来源于小时候看的连环画和电视剧,当时觉得里面的那些妖精不如想象中的讨厌。虽然有些长得奇形怪状一点,但很多都是大大咧咧傻乎乎的形象。后来看了原著,发现这个现象其实更加明显。吴承恩笔下的妖精反而更加人性,不乏可爱之处有时还颇多无奈艰辛,反倒是正统神仙们面目模糊,甚至狡诈虚伪。很多年前彭丽媛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说聊斋》,其中有一段歌词用在这里很合适:说鬼不见鬼,说怪不见怪,牛鬼蛇神倒比那正人君子更可爱。其实《聊斋志异》也是通过花妖狐魅写无奈人生,这方面和《西游记》非常相似。 精细鬼、伶俐虫这些可爱的名字,憨厚的金角大王,善良的黄狮精,对唐僧一往情深的漂亮女妖……正是这些构成了《西游记》中最鲜活的因素。《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书中体现女性意识的觉醒,和对真爱的追求。在女性的人性尊重上,超越了所有的古典名著。而《西游记》中则将看似恐怖的妖魔鬼怪人性化,我们读《西游记》的时候,突然想到妖的时候,感觉是那么温馨可爱,同样也是其伟大之处。 在原著中,如果说神仙们代表了正统体制,妖精们其实就是冥冥众生。也正因为如此,在我看来,这些妖精们的悲欢更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尤其是那些土根小妖们,首先要运气好得以长生,然后还要经过千八百年修成人形,毕竟不是谁都有孙悟空那样的好运气,能碰见一个教你七十二变的菩提祖师。同时身为妖精,在神仙们看来,就是带有原罪,还得时刻提防着不被大仙们收去。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又说不准什么时候被更有来头的妖精们霸占,而且还申冤无门。其实即使是那些下界的神仙宠物、门下小童们,也是各有苦衷,天宫的琼瑶玉液、华龙仙池与他们无缘。在天庭的体制中,永远也只能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小人物。有时甚至想做妖精有什么好呢?还不如做没有七情六欲和各种情绪的动植物。按照天理循环,生生死死,不会思考,没有烦恼,多好。 也许正因为这样,所以才有那么多妖精想吃唐僧肉,但与此同时也会搭上生命的危险。正因为《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无论何种生灵,在此都是平等的,因此妖精们的遭遇反而会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同情。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的,在妖精们的价值体系中,妖精吃人和人吃动物本质上是一样的。而且对比于因为推翻了贡品就让凤仙郡三年大旱民不聊生的玉帝,这些小妖精是不是更可爱一些呢? 本文就是试图从人性的视角带给大家一个完全不同的《西游记》,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我也认为吴承恩借《西游记》反映了社会现状,他所描绘的人、仙、妖的世界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的真实反映。 在《西游记》中,最为古灵精怪的是那些妖精喽■们。虽然着墨不多,但往往在其中穿插打诨,寥寥几笔之间,形象异常生动。 小妖们的形象大多天真活泼,跑跑腿巡巡山,或是负责烧水准备蒸唐僧和猪八戒。孙悟空一上门叫战肯定就是跑进去着急地喊“大王,祸事了,祸事了”(这也是小妖频率最高的台词)。感觉都和自己的老板关系不错,挺开心地为他们办事。不过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名字,这里重点聊聊几个有名有姓的小妖。 奔波儿灞VS灞波儿奔 在全书中,最喜剧的两个小妖,当属在六十三回“涤垢洗心惟扫塔,缚魔归正乃修身”中出现的两个放风的喽■。讲述的是九头虫偷了祭赛国金光寺宝塔中的镇塔之宝佛舍利,得知孙悟空可能要来时,就让这两个小妖负责放风。哪知他们两个偷懒在宝塔顶层喝酒,结果当唐僧和孙悟空扫塔的时候被发现了。两个小妖实在是胆子太小,和电影《甲方乙方》中李琦扮演的厨师一样,还没等动刑就招了:“我两个是乱石山碧波潭万圣龙王差来巡塔的。他叫做奔波儿灞,我叫做灞波儿奔。他是鲇鱼怪,我是黑鱼精。”首先名字就很有趣,两个鲤鱼跳龙门的象声词。招供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说名字,自己是什么东西也交代得清清楚楚。之后又把老板是谁、住什么地方、有什么背景,全部讲了出来。养了这两个小笨妖,九头虫也真是挺倒霉的。 有来有去 还有一类妖怪是属于“妖亦有道”的。比如观音菩萨的宠物金毛■的喽■“有来有去”。金毛■派出的先锋被孙悟空痛扁一顿后,回来哭诉。金毛■火了要替手下报仇,便让有来有去去下战书(打架也这么光明正大,不愧是名门之宠物),半路上被孙悟空遇见了,只听有来有去自言自语说: “我家大王,忒也心毒。三年前到朱紫国强夺了金圣皇后,一向无缘,未得沾身,只苦了要来的宫女顶缸。两个来,弄杀了,四个来,也弄杀了。前年要了,去年又要,今年还要,却撞个对头来了。那个要宫女的先锋,被个甚么孙行者打败了,不发宫女。我大王因此发怒,要与他国争持,教我去下甚么战书。这一去,那国王不战则可,战必不利。我大王使烟火飞沙,那国王君臣百姓等,莫想一个得活。那时,我等占了他的城池,大王称帝,我等称臣,虽然也有个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难容也!” 看到这里,不由拍案叫绝,一是为颇有是非观念的“有来有去”,一是为《大话西游》,这部电影似乎比电视剧更深得电视剧的精髓,正如唐僧在里面所说的,“妖如果有人的善心,就不是妖了,是人妖”。这位有来有去应该就是属于“人妖”类型的。“大王称帝,我等称臣,虽然也有个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难容也!”这句话由小妖说出,再回眸中国历来带血的朝代更迭,真乃吴承恩老先生的一大神笔。可惜这个小妖被孙悟空弄成了“有来无去”,确实不够厚道。 精细鬼VS伶俐虫 平顶山莲花洞的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自己本身也很憨厚,而其中两个小妖,更是整个《西游记》中最质朴天真的。一个叫精细鬼,一个叫伶俐虫(这两个名字和奔波儿灞、灞波儿奔一起,堪称《西游记》中四大经典命名)。 可这两个小妖既不精细,也不伶俐,被孙悟空骗了还帮他数钱。这两个小妖拿着红葫芦和玉净瓶去收压在山下的孙悟空(由此可见他们的老板金角大王对他们非常信任,敢于把宝贝交给两个小喽■)。不成想孙悟空提前出来了,化装成一个道士,先是和他们搭讪,说要看一下他们的宝贝,两个小妖想都不想就递给他了(由此可见整个莲花洞都是淳朴善良之辈,不然哪会如此信任陌生人)。孙悟空也是“猴有猴道”,没有撅屁股就跑,“不好,不好!抢便抢去,只是坏了老孙的名头。这叫做白日抢夺了”。于是变出一个大葫芦出来,弄了一个障眼法,说是能装天,果然把这两个小鬼唬住了,轻易地就用一根毫毛骗来了两个宝贝。想必一方面是莲花洞平时民主惯了,精细鬼和伶俐虫敢于自作主张。一方面想必也是他们对于老板忠心耿耿,绝不放过替他们占便宜的机会。交换完毕之后还赌咒发誓:“我两件装人之宝,贴换你一件装天之宝,若有反悔,一年四季遭瘟。”妖品真的是没得说。 等孙悟空走开后,他们喜滋滋地想装天时,孙悟空一收毫毛,葫芦不见了。这下他们急了,“怎的好,怎的好!当时大王将宝贝付与我们,教拿孙行者;今行者既不曾拿得,连宝贝都不见了。我们怎敢去回话?这一顿直直的打死了也!怎的好!怎的好!”一般这种情况,造成了公司重大损失,肯定是屁股一拍走了。但两个小妖居然敢回来,更想不到的是,老板居然就“罢了罢了”,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造化!造化!打也不曾打,骂也不曾骂,却就饶了”。看来这妖精的世界有时真比人的世界民主很多。那两个瓶子可是老板吃饭的家伙呀,试想如果孙悟空把唐僧的紫金钵盂弄丢了,少说20遍的“那话儿经”是免不了的。 其实这些小妖的结局都不是太好,有名有姓的一般都被孙悟空直接打死。没有姓名的,书中描写大都是孙悟空最后来个大扫荡,“打死了千百个小妖”之类的。即便是自己的大王来历不凡,最后时刻被领导带走保住了性命,但自己身为小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但看完全书,恰恰就是这些可怜的小人物最容易让人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