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要求
第一条: 出差员工的市内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目的地市内交通费,实行“总额包干、分项计算、限额扣除、超支不补”的办法(实报实销人员除外)。总额包干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贴费按出差的日历天数减去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在出差目的地天数减去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 第二条: 出差审批规定
一、出差审批权限及报销手续的规定:员工出差均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总监以上人员出差由董事长批准,出差人返回单位一周内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和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二、部门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出差人数、地点和时间,严格控制差旅费用,非本公司业务需要的会议、学习等,审批人不得批准出差。 三、出差借支差旅费审批按资金开支程序执行,其流程如下:
出差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两人以上出差由职务最高者借支和报销。 第三条: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的出差费用,按规定凭单据报销,实际费用超过按规定扣除后的包干费用部分的需自理,节约的按规定奖励给个人。
二、员工连续乘坐车船8小时以上,考虑到乘坐车船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凭车、船票按规定的住宿限额标准的50%计发伙食补贴(不另计发当日伙食补助)。
三、出差人员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依据的,按标准的30%计发住宿补贴。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家住地出差,并在家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补贴,但按标准发给伙食补贴。
四、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注: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级管理人员含各部门经理、付经理监管员。高级员工指受聘高级职称以上员工。
2、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乘坐标准的,应事先经分管副总同意,并经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除乘坐飞机外,一般应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中乘坐时间较短的交通工具。 第四条: 出差交通费管理办法
长途交通费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员工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个小时的,必须购买卧铺车票。
二、出差路程超过200公里以上的,可乘高速公路豪华客车。
三、双人(同性)出差住宿费按1个人的标准限额加上双人交通费、伙食补贴计算的包干费用,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凭票报销。
四、两人以上同行出差时,低级别员工可随其中享受高标准的一同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因工作需要必须同住)。一人单独出差携带重要资料的,经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批准可按本人报销标准的1.5倍报销住宿费用。副总以上领导可以住单间。
五、夜间乘坐轮船超过4小时的,须坐二等以上舱位。 第五条 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标准
员工长途出差,其住勤补贴实行包干,标准如下: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出差不多本条可不定》
一、员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票,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席卧铺条件的,按硬席中铺计算。轮船按三等舱位票价计算。符合乘坐二等舱位的,按二等舱位票价计算。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不发给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并不予报销绕道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二、出差员工经批准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包干费用之外凭据报销(可以报机场至市内的出租车费用一次)。 三、出差员工自带交通工具,不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四、伙食补助不分途中与住宿,统一按抵达地计算。
五、员工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票实报实销,不再计发食宿补贴,交通费凭票在限额内报销。凡会议主办单位出具食宿费自理证明的,回各单位按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凭票报销。
六、员工出差进行特别商务活动,住宿费需超过规定标准以及需异地租车的,须向总经理请示和财务管理部备案才可开支,由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不计入包干费用,但租车后扣除租车当日的市内交通补贴。
七、因工作原因需在出差地请客的,请客一次当天伙食补贴按50%计发,请客两次当天不发给伙食补。
八、公司司机出市外长途车,以实际天数按一般员工长途出差的住宿、伙食
标准包干执行,非特殊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补贴。
九、员工出差期间,要提高警惕性,保管好车票、单据,如发生遗失,需有相关证明人或担供有效证据,并经公司领导,财务管理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
十、公司员工随同高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其出差标准可按高级别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公司员工随同副总以上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十一出差员工必须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到财务管理中心报账并退回余款,无故拖延不报的,财务管理中心有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在尚未扣清之前不得重复借款。
差旅费报销管理要求
第一条: 出差员工的市内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目的地市内交通费,实行“总额包干、分项计算、限额扣除、超支不补”的办法(实报实销人员除外)。总额包干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贴费按出差的日历天数减去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在出差目的地天数减去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 第二条: 出差审批规定
一、出差审批权限及报销手续的规定:员工出差均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总监以上人员出差由董事长批准,出差人返回单位一周内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和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二、部门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出差人数、地点和时间,严格控制差旅费用,非本公司业务需要的会议、学习等,审批人不得批准出差。 三、出差借支差旅费审批按资金开支程序执行,其流程如下:
出差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两人以上出差由职务最高者借支和报销。 第三条: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的出差费用,按规定凭单据报销,实际费用超过按规定扣除后的包干费用部分的需自理,节约的按规定奖励给个人。
二、员工连续乘坐车船8小时以上,考虑到乘坐车船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凭车、船票按规定的住宿限额标准的50%计发伙食补贴(不另计发当日伙食补助)。
三、出差人员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依据的,按标准的30%计发住宿补贴。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家住地出差,并在家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补贴,但按标准发给伙食补贴。
四、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注: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级管理人员含各部门经理、付经理监管员。高级员工指受聘高级职称以上员工。
2、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乘坐标准的,应事先经分管副总同意,并经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除乘坐飞机外,一般应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中乘坐时间较短的交通工具。 第四条: 出差交通费管理办法
长途交通费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员工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个小时的,必须购买卧铺车票。
二、出差路程超过200公里以上的,可乘高速公路豪华客车。
三、双人(同性)出差住宿费按1个人的标准限额加上双人交通费、伙食补贴计算的包干费用,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凭票报销。
四、两人以上同行出差时,低级别员工可随其中享受高标准的一同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因工作需要必须同住)。一人单独出差携带重要资料的,经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批准可按本人报销标准的1.5倍报销住宿费用。副总以上领导可以住单间。
五、夜间乘坐轮船超过4小时的,须坐二等以上舱位。 第五条 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标准
员工长途出差,其住勤补贴实行包干,标准如下: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出差不多本条可不定》
一、员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票,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席卧铺条件的,按硬席中铺计算。轮船按三等舱位票价计算。符合乘坐二等舱位的,按二等舱位票价计算。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不发给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并不予报销绕道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二、出差员工经批准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包干费用之外凭据报销(可以报机场至市内的出租车费用一次)。 三、出差员工自带交通工具,不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四、伙食补助不分途中与住宿,统一按抵达地计算。
五、员工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票实报实销,不再计发食宿补贴,交通费凭票在限额内报销。凡会议主办单位出具食宿费自理证明的,回各单位按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凭票报销。
六、员工出差进行特别商务活动,住宿费需超过规定标准以及需异地租车的,须向总经理请示和财务管理部备案才可开支,由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不计入包干费用,但租车后扣除租车当日的市内交通补贴。
七、因工作原因需在出差地请客的,请客一次当天伙食补贴按50%计发,请客两次当天不发给伙食补。
八、公司司机出市外长途车,以实际天数按一般员工长途出差的住宿、伙食
标准包干执行,非特殊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补贴。
九、员工出差期间,要提高警惕性,保管好车票、单据,如发生遗失,需有相关证明人或担供有效证据,并经公司领导,财务管理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
十、公司员工随同高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其出差标准可按高级别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公司员工随同副总以上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十一出差员工必须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到财务管理中心报账并退回余款,无故拖延不报的,财务管理中心有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在尚未扣清之前不得重复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