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法规重点
1、 耕地承包经营期限
2、 发明-日计算。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布。实质审查,申请日起3年内。
3、 注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日算,可以无数次延期,期
满前12个月内或宽展期6个月内申请延期,每次延期10年。
4、 著作权有效期终生或死后
5、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
6、 定金最高不超过主合同的
7、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任事故罪3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重大伤亡事故的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3年以上。串通投标罪3年以下。
8、 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投资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
300平米以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9、 施工许可证收到申请15日内审核颁发。
10、 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1)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2)城市规
划区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
设资金已经落实。8)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11、 工期1年以内到位资金不少于1年以上不少于。
12、 建设计工程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开工申请延期,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3、 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不能按期开工超工报告批准手续。
15、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未批准,擅自施工,责令
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以下罚款。
16、 建设计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责令改正,
处50万~100万罚款。
17、 建设单位将 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0.5%~1%
的罚款。
18、 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或不按招标文件或中标
文件订立合同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0.5%~1%的罚款。
19、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
工程质量的处20万~50万罚款。
20、 建设单位竣工后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
21、 建设单位交备案机关决定重新验收的工程,提前使用的处合同
款2%~4%罚款。
22、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行贿等,中标无效,处中标价0.5%~1%罚款,
并对直接责任人下单位罚款的5%~10%。情节严重的取消1年至2年投标资格。
2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
标价0.5%~1%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下单位罚款的5%~10%。情节严重的取消1年至3年投标资格。
24、 中标后转让给他人,处分包项目金额0.5%~1%罚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营业执照。
25、 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罚款。超越
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罚款。
26、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图纸施工处合同价
款2%~4%罚款。
27、 转包或违法分包,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0.5%~1%罚款。
28、 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对勘察、设计、监理处合同约定酬金1倍~2倍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 罚款。
29、 转包违法分包的,对勘察、设计、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0.5%~1% 罚款
30、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主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万
罚款。
31、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处挪用费
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
32、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个月~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5年内不予注册。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33、 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交不合格材料签字使用的,与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处50万~100万罚款。
34、 特级企业注册资本3亿,企业净资产3.6亿;一级企业注册资
本5000万,企业净资产6000万。
35、 特级企业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10年,技术负责人15年+高级
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主持完成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低表工程,或合同2亿元以上总承包。一建50人以上。
36、 一级企业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10年或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
10年+高级职称。一建12人以上。
37、 特级企业近5年应承担过下列5项工中的3项。1)高度100
米以上建筑。2)28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房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合同2亿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38、 一级企业近5年承担下列6项中4项。1)25层以上房屋建筑
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
积3万平米以上房屋。4)单跨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住宅小区或建筑群。6)单项合同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9、 满前有效期延续5年。
40、 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变更的在工商部门变更
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41、 劳务分包单项业务合同不超过注册资本的
42、 资质管理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假材料的,不受理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申请。欺诈贿赂等,申请人
43、 企业资质证书,撤回-企业不具条件。撤销-资质机关问题或
责任。吊销-企业违法。注销――客观结果。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发生死亡事故,不再审查延期3年。
45、 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人等应当在变更后许可证进行变更。
46、 建筑企业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许可证,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以欺骗贿赂手段,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7、 建造师注册证:撤销-行政机构人过错。吊销-行政处罚,注
册人过错。实效-结果,无效。
48、 建造师注册时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
请注册。以欺骗贿赂手段,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49、 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
50、 必须招标项目: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200万以上,2)重要设
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1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50万以上。4)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
51、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5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在提交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3天前。
5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截止前至少
54、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
最短不少于20日。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要收到后3日内答复,答复期间暂停招投标。
56、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面合同。
57、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于投标有效期一致。履约保证金不超合同价10%。
58、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及
利息。
59、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少于3日。
60、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
告。
61、 认为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部门投诉。监督部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
62、 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处罚决定做出后限6个月~3年。良好行为3年。申请缩短公布期限的,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认为不符提出申请的,公告部门 接到申请5日内核对 。
63、 诺成合同-意思表示一-至就可成立,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
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除意思一致外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保管合同。
64、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
65、 紧急情况,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小时内发出指示。
66、 实际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日为实际竣工
日。因发包人,监理人原因在收到申请42天内未完成验收的。以提交报告日。发包人占有使用的,以占有日。
67、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约定竣工日起算。
68、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为
69、 合同撤销权为知道起
70、 合同解除异议最长期
7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改制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用工1年不与劳动者定合同。
7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合同时工,平均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
73、 试用期,3个月~1年为1个月,1年~3年为2个月,3年以上
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约定工资的80%。
74、 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合同起
75、 劳动者解除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
76、 经济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总人数10%以上。裁
员先留用人员,较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养老人或未成年人;6个月内重新招人优先招用被裁人员。
77、 不能裁掉人员,从事职业病, 在就医或观察期;工伤丧失部分
或全部劳动能力;患病在医疗期;女孕,产,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78、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以少订立2年以上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
79、 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4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超1小时,特殊原因保证身体健康第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加班工资平时1.5倍;周六日2倍;法定假日3倍。连续工作1年享受带薪休假。
80、 失业保险金,1~5年领12个月,5~10年18个月,10年以上最
长领24个月,重新就业时间重新计算,领取金和前次未领取的合并计算不超24个月。
8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起对裁决不否法院提起诉讼。
82、 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要求支付全部或解除合同。不适用于不动产。
83、 借款合同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84、 租赁期限最长租赁如未采
用书面视为不定期合同。
85、 使用机械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单位在
开工前15日向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申报。
86、 土方做业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没扬尘小于0.5米。场界四周隔挡高度处测得大气总悬浮颗粒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差不大于
87、 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
88、 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不宜超过方类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大于50%。
89、 图纸会审时,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降低;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总重量以上;施工中循环水再利用量大于30%;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20%。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90、 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起现文物,立即报告,文物部门24小时内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9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92、 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
93、
94、 培训。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再培训。高危企业新职工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有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实习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师傅中级工以上,3年工作经历。
95、 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矿山为2.5%;房屋建筑、水利、电力、
铁路、城市轨道为2%;市政、冶炼、机电安装、化工石油、港口航道、公路、通信为1.5%。
96、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报价不得低于测定费率计算的工期一年内的建设单位预付不低于,一年以上的预付不低于30%。
97、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就在验收后资料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98、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使用后
99、 检验要求。
100、 消 检测。
101、 消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按全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02、 工伤认定,单位自事故发生定,个人1年内提出申请。社保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工伤分10个等级,最重1级,最轻10级。生活自理分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60日内作出,单位个人收到不服可以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1年后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103、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104、 安部门报告。以后每级上报时间2小时。事故发生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7日内补报。
105、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系应当在 106、 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特殊情况
可延长60日。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调查政府收到报告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特殊请问延长 107、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日起施备案。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备案。
108、 国家标准复审
109、 承包人在隐蔽工程覆盖共同检查前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应在检查前24小时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样。
110、 档案提交,分包――总包――建设计单位(3个月内)――城
建档案馆。
111、 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交验收报告和规划,
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12、 建设单位在验收后 113、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
114、 建设单位应自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环保部门收到申请30日内完成验收。
115、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间:500万以下――发包人20天内审查;
500万~2000万――30天;2000万~5000万――45天;5000万以上――60天。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30天内审查完成。
116、 发包人工程结算保留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散工作,承包人在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
117、 承包人未提供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发包
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审查。发包人收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 118、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验收合格起
119、 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督报告。
120、 备案机关发现竣工验收过程违法的,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
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121、 保修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
热供冷――为2个采暖,供冷期。管道,设备安装――2年。 122、 缺个月。由于发包人原因未验收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预留保证金为结算总价5%。期满申请返还均为14天。
123、 对理异议起15日内作出裁定。
124、 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身体受到伤害瓢赔偿;出售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1年。特殊(国际货物合同)――4年。权利最长保护――20年。 125、 普通案件应当在立案起 126、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应当在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7日内裁定不受理。法院在立案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状。合议庭组成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127、 上诉期间:判决――15日,裁定――10日。
128、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为判决生效后 129、 申请执行期间为
130、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起认为符合条件应当受理。
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后30日内不申请仲裁,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31、 行
132、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日起
133、 申请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起行政机关日内组织听证。
134、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机关可以自期满行。
135、 行政复议知道起60日内提出。行政机关收到申请
136、 当事人应当自知道任出行政行为起的,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起15日内起诉。
2015年一建法规重点
1、 耕地承包经营期限
2、 发明-日计算。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布。实质审查,申请日起3年内。
3、 注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日算,可以无数次延期,期
满前12个月内或宽展期6个月内申请延期,每次延期10年。
4、 著作权有效期终生或死后
5、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
6、 定金最高不超过主合同的
7、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任事故罪3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重大伤亡事故的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3年以上。串通投标罪3年以下。
8、 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投资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
300平米以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9、 施工许可证收到申请15日内审核颁发。
10、 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1)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2)城市规
划区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
设资金已经落实。8)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11、 工期1年以内到位资金不少于1年以上不少于。
12、 建设计工程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开工申请延期,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3、 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不能按期开工超工报告批准手续。
15、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未批准,擅自施工,责令
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以下罚款。
16、 建设计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责令改正,
处50万~100万罚款。
17、 建设单位将 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0.5%~1%
的罚款。
18、 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或不按招标文件或中标
文件订立合同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0.5%~1%的罚款。
19、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
工程质量的处20万~50万罚款。
20、 建设单位竣工后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
21、 建设单位交备案机关决定重新验收的工程,提前使用的处合同
款2%~4%罚款。
22、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行贿等,中标无效,处中标价0.5%~1%罚款,
并对直接责任人下单位罚款的5%~10%。情节严重的取消1年至2年投标资格。
2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
标价0.5%~1%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下单位罚款的5%~10%。情节严重的取消1年至3年投标资格。
24、 中标后转让给他人,处分包项目金额0.5%~1%罚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营业执照。
25、 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罚款。超越
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罚款。
26、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图纸施工处合同价
款2%~4%罚款。
27、 转包或违法分包,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0.5%~1%罚款。
28、 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对勘察、设计、监理处合同约定酬金1倍~2倍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2%~4% 罚款。
29、 转包违法分包的,对勘察、设计、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0.5%~1% 罚款
30、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主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万
罚款。
31、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处挪用费
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
32、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个月~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5年内不予注册。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33、 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交不合格材料签字使用的,与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处50万~100万罚款。
34、 特级企业注册资本3亿,企业净资产3.6亿;一级企业注册资
本5000万,企业净资产6000万。
35、 特级企业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10年,技术负责人15年+高级
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主持完成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低表工程,或合同2亿元以上总承包。一建50人以上。
36、 一级企业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10年或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
10年+高级职称。一建12人以上。
37、 特级企业近5年应承担过下列5项工中的3项。1)高度100
米以上建筑。2)28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房屋、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合同2亿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38、 一级企业近5年承担下列6项中4项。1)25层以上房屋建筑
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
积3万平米以上房屋。4)单跨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住宅小区或建筑群。6)单项合同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9、 满前有效期延续5年。
40、 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变更的在工商部门变更
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41、 劳务分包单项业务合同不超过注册资本的
42、 资质管理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假材料的,不受理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申请。欺诈贿赂等,申请人
43、 企业资质证书,撤回-企业不具条件。撤销-资质机关问题或
责任。吊销-企业违法。注销――客观结果。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发生死亡事故,不再审查延期3年。
45、 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人等应当在变更后许可证进行变更。
46、 建筑企业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许可证,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以欺骗贿赂手段,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7、 建造师注册证:撤销-行政机构人过错。吊销-行政处罚,注
册人过错。实效-结果,无效。
48、 建造师注册时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
请注册。以欺骗贿赂手段,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49、 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
50、 必须招标项目: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200万以上,2)重要设
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1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50万以上。4)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
51、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5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在提交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3天前。
5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截止前至少
54、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
最短不少于20日。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要收到后3日内答复,答复期间暂停招投标。
56、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面合同。
57、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于投标有效期一致。履约保证金不超合同价10%。
58、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及
利息。
59、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少于3日。
60、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
告。
61、 认为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部门投诉。监督部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
62、 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处罚决定做出后限6个月~3年。良好行为3年。申请缩短公布期限的,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认为不符提出申请的,公告部门 接到申请5日内核对 。
63、 诺成合同-意思表示一-至就可成立,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
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除意思一致外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保管合同。
64、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
65、 紧急情况,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小时内发出指示。
66、 实际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日为实际竣工
日。因发包人,监理人原因在收到申请42天内未完成验收的。以提交报告日。发包人占有使用的,以占有日。
67、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约定竣工日起算。
68、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为
69、 合同撤销权为知道起
70、 合同解除异议最长期
7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改制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用工1年不与劳动者定合同。
7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合同时工,平均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
73、 试用期,3个月~1年为1个月,1年~3年为2个月,3年以上
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约定工资的80%。
74、 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合同起
75、 劳动者解除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
76、 经济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总人数10%以上。裁
员先留用人员,较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养老人或未成年人;6个月内重新招人优先招用被裁人员。
77、 不能裁掉人员,从事职业病, 在就医或观察期;工伤丧失部分
或全部劳动能力;患病在医疗期;女孕,产,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78、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以少订立2年以上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
79、 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4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超1小时,特殊原因保证身体健康第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加班工资平时1.5倍;周六日2倍;法定假日3倍。连续工作1年享受带薪休假。
80、 失业保险金,1~5年领12个月,5~10年18个月,10年以上最
长领24个月,重新就业时间重新计算,领取金和前次未领取的合并计算不超24个月。
8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起对裁决不否法院提起诉讼。
82、 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要求支付全部或解除合同。不适用于不动产。
83、 借款合同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84、 租赁期限最长租赁如未采
用书面视为不定期合同。
85、 使用机械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单位在
开工前15日向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申报。
86、 土方做业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没扬尘小于0.5米。场界四周隔挡高度处测得大气总悬浮颗粒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差不大于
87、 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
88、 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不宜超过方类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大于50%。
89、 图纸会审时,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降低;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总重量以上;施工中循环水再利用量大于30%;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20%。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90、 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起现文物,立即报告,文物部门24小时内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9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92、 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
93、
94、 培训。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再培训。高危企业新职工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有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实习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师傅中级工以上,3年工作经历。
95、 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矿山为2.5%;房屋建筑、水利、电力、
铁路、城市轨道为2%;市政、冶炼、机电安装、化工石油、港口航道、公路、通信为1.5%。
96、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报价不得低于测定费率计算的工期一年内的建设单位预付不低于,一年以上的预付不低于30%。
97、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就在验收后资料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98、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使用后
99、 检验要求。
100、 消 检测。
101、 消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按全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02、 工伤认定,单位自事故发生定,个人1年内提出申请。社保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工伤分10个等级,最重1级,最轻10级。生活自理分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60日内作出,单位个人收到不服可以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1年后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103、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104、 安部门报告。以后每级上报时间2小时。事故发生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7日内补报。
105、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系应当在 106、 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特殊情况
可延长60日。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调查政府收到报告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特殊请问延长 107、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日起施备案。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备案。
108、 国家标准复审
109、 承包人在隐蔽工程覆盖共同检查前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应在检查前24小时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样。
110、 档案提交,分包――总包――建设计单位(3个月内)――城
建档案馆。
111、 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交验收报告和规划,
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12、 建设单位在验收后 113、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
114、 建设单位应自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环保部门收到申请30日内完成验收。
115、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间:500万以下――发包人20天内审查;
500万~2000万――30天;2000万~5000万――45天;5000万以上――60天。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30天内审查完成。
116、 发包人工程结算保留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散工作,承包人在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
117、 承包人未提供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发包
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审查。发包人收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 118、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验收合格起
119、 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督报告。
120、 备案机关发现竣工验收过程违法的,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
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121、 保修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
热供冷――为2个采暖,供冷期。管道,设备安装――2年。 122、 缺个月。由于发包人原因未验收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预留保证金为结算总价5%。期满申请返还均为14天。
123、 对理异议起15日内作出裁定。
124、 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身体受到伤害瓢赔偿;出售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1年。特殊(国际货物合同)――4年。权利最长保护――20年。 125、 普通案件应当在立案起 126、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应当在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7日内裁定不受理。法院在立案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状。合议庭组成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127、 上诉期间:判决――15日,裁定――10日。
128、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为判决生效后 129、 申请执行期间为
130、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起认为符合条件应当受理。
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后30日内不申请仲裁,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31、 行
132、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日起
133、 申请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起行政机关日内组织听证。
134、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机关可以自期满行。
135、 行政复议知道起60日内提出。行政机关收到申请
136、 当事人应当自知道任出行政行为起的,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起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