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教学与科研良性互动,扎实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建院字„2009‟6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严谨务实、勇于开拓的学术精神,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开拓视野,浓厚校园的科技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申请形式和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学生)均可以科技创新项目的形式申请基金。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应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同时要与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要有所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选题应侧重于实践创新和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相关领域,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研究方式既可以由学生独立开展,也可以由学生承担教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4.申报项目限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制作与发明三类。
5.每个项目应由1—4名同学组成,在1—2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位同学最多参加2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
6. 对跨系(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所在系(院)申报。所有项目必须经系(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三、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学生申报:项目以系(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学生须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在5月13日前交到所在系(院)团总支。
2.系(院)初审:各系(院)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各系(院)成立以系(院)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对学生申报的项目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并填写审核意见后,由所在系(院)团总支收齐,并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
3.项目报送:各系(院)把《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于5月15日前集中交到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
4.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联合组成)审查: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
(2)提供的材料不齐全;(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书》。
5.专家评审: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邀请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合格项目并公示,最终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
6.立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立项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管理严格按《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中期检查
7.递交中期报告:项目承担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系(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
8.召开中期评审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可以在结题后报销经费,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9.递交结题报告:项目承担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由系(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
10.结题答辩: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结题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结题证书。
11.学校继续支持部分有较大创新价值和应用潜力的项目,支持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实现成果转让等。
12.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为期一年,于2011年5月份结题。拟参加次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科技活动的基金资助项目,需在2011年3月结题,并由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是我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接下一轮教学评估的重要措施。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重点向低年级学生倾斜,通过这项工作催生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为一系列科技创新竞赛做好准备,进一步在全校营造浓郁的科技创新氛围。
2.争取支持,整合资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需要学校科研教学资源的大力支持。各系(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争取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立项项目,为这项工作夯实基础,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良性开展。
3.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并专门拿出经费支持这项工作。各系(院)
在组织学生申报课题时应加强引导,提供课题指南,以保证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系(院)加强立项项目的经费管理监督和项目执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凸现实效。同时各系(院)要积极敦促上一年度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要求推进。
5.每个项目必须填写相关的作品立项申报表,有关表格在校园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和团委网页上专题下载。
6.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申报2010年度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教学与科研良性互动,扎实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建院字„2009‟6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严谨务实、勇于开拓的学术精神,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开拓视野,浓厚校园的科技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申请形式和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学生)均可以科技创新项目的形式申请基金。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应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同时要与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要有所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选题应侧重于实践创新和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相关领域,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研究方式既可以由学生独立开展,也可以由学生承担教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4.申报项目限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制作与发明三类。
5.每个项目应由1—4名同学组成,在1—2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位同学最多参加2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
6. 对跨系(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所在系(院)申报。所有项目必须经系(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三、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学生申报:项目以系(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学生须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在5月13日前交到所在系(院)团总支。
2.系(院)初审:各系(院)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各系(院)成立以系(院)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对学生申报的项目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并填写审核意见后,由所在系(院)团总支收齐,并填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
3.项目报送:各系(院)把《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于5月15日前集中交到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评审
4.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联合组成)审查: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
(2)提供的材料不齐全;(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书》。
5.专家评审: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邀请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合格项目并公示,最终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
6.立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立项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管理严格按《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中期检查
7.递交中期报告:项目承担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系(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
8.召开中期评审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可以在结题后报销经费,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9.递交结题报告:项目承担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由系(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
10.结题答辩: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结题评审会,对系(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结题证书。
11.学校继续支持部分有较大创新价值和应用潜力的项目,支持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实现成果转让等。
12.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为期一年,于2011年5月份结题。拟参加次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科技活动的基金资助项目,需在2011年3月结题,并由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是我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接下一轮教学评估的重要措施。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重点向低年级学生倾斜,通过这项工作催生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为一系列科技创新竞赛做好准备,进一步在全校营造浓郁的科技创新氛围。
2.争取支持,整合资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需要学校科研教学资源的大力支持。各系(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争取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立项项目,为这项工作夯实基础,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良性开展。
3.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并专门拿出经费支持这项工作。各系(院)
在组织学生申报课题时应加强引导,提供课题指南,以保证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系(院)加强立项项目的经费管理监督和项目执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凸现实效。同时各系(院)要积极敦促上一年度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要求推进。
5.每个项目必须填写相关的作品立项申报表,有关表格在校园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和团委网页上专题下载。
6.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