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一、扶持范围
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9大类。
二、扶持对象
一类是个人(微利项目):从事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小饭桌、小商店零售、搬家、钟点工、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的项目。
另一类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的,经所在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扶持期限
不论是个人微利项目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贷款额度
1、个人(微利项目)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同志,带动就业在3人以上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
2、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财政贴息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法人代表个人名义借款,不能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政策。
五、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 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
⑵ 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凭《退伍证》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⑶ 大中专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⑷ 返乡农民工凭《返乡农民工认定证明表》;
⑸ 残疾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零就业家庭成员、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4、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已婚者提供)
5、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6、其他相关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一、扶持范围
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9大类。
二、扶持对象
一类是个人(微利项目):从事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小饭桌、小商店零售、搬家、钟点工、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的项目。
另一类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的,经所在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扶持期限
不论是个人微利项目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贷款额度
1、个人(微利项目)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同志,带动就业在3人以上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
2、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财政贴息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法人代表个人名义借款,不能享受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政策。
五、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 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
⑵ 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凭《退伍证》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⑶ 大中专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⑷ 返乡农民工凭《返乡农民工认定证明表》;
⑸ 残疾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零就业家庭成员、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4、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已婚者提供)
5、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6、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