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使用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范本的使用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简介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的历史

我国招标历史沿革。1979年,我国一些建筑企业开始参加国际的招标投标活动。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首次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适宜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随后,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试行工程招标投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随后,我国许多省市的建筑工程和公共设施工程普遍开展了招投标活动。

水利水电系统也是我国最早引进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机制的行业,自1982年开始,全国已有10余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国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国际招标,推行以应用FIDIC合同条款为核心的工程管理模式。至80年代中期,水利水电系统在国内投资的工程中亦全面推行招标承包制。

1984年云南省鲁布革水电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投标的项目,其引水隧道工程实行国际招标。被誉为我国水电建设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1984年7月14日,鲁布

革水电站的引水隧洞施工项目招标揭晓,日本大成公司以846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标价中标,招标项目引水隧洞长9380米,直径8米(中标价大概为该部分设计概算投资的70%左右)。这以后水利水电工程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形式,湖北省水电系统最早采取招标投标形式选择施工队伍的工程施工项目应该是1986年9月宜都市熊渡水电工程。

2、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变迁

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招投标的工作规则,以及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适应招投标工作的需要,国家各部门都编制适用本行业的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1986年原水电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编制出版了《水电站土建工程国内招标及合同文件样本》(以下简称《样本》),这是水利水电行业最早的招标文件范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在全国各建设行业中建立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等三项制度为中心的建设管理体制,水利部和原电力工业部在贯彻执行上述三项制度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尚不够完善,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的压价竞争和偏离合同的不公正倾向,阻碍了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实践检验,1986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出版的《样本》已不能适应当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为此,1997年8月水利部、原电力

工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2000年2月23日水利部、原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以下简称《水利水电2000年范本》)。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以56号令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2007标准文件》;随后各个行业都在这个《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各行业的范本。如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等。2009年水利部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2009版范本》;2010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也是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水电2010范本》,2010年7月国家能源局正式颁发。不少水电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已经在使用这个版本。

3、当前适用的几个范本简介

由于《水利水电2000年范本》)是在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发后的第一个比较完整规范的范本,在2009年水利部的新范本颁发以前一直在使用,各项目单位、设计单位都比较习惯,目前还有不少项目在使用。这个范本分上、下两册,上册商务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上

册的核心合同条款,分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设置22节、60条、221款,内容相当完整。下册是技术条款,包括了一般规定、施工导流及水利水电工程土建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各专业工程的技术要求,共20章,涵盖了水利水电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

2009年版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范本(《水利2009版范本》),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一套共3册。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项目建设概况等内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等。其合同条款的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国家《2007标准文件》中的内容外,在相应的条款中增加了水利水电项目的特殊内容,共分24条、146款。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要填写的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将原范本(2000年版)技术条款第l章分解为“一般规定”、“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四章。第1章“一般规定”除具体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外,还详细说明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验收程序和合同的计量支付规则;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说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建设施工临时设施的分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工作内容;第3章“施

工安全措施”提出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强调承包人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要求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第5~24章则按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不同的施工技术内容,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为基本目标,并按各专业工程技术独立成章的方式,根据国家与行业新颁布的标准及规程规范,修编各章的施工技术内容。新的技术条款共24章。

2010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也是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已经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0〕214号文颁布,2010年9月正式出版。也是分上下两册,上册商务文件,基本是2007年版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内容,合同条款也是国家版的,特别是通用合同条款,完全套用,没有任何改动。只是在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水电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各条款的填写说明。下册技术条款,也是将原范本(2000年版)技术条款第l章分解为“一般规定”、“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四章。第1章“一般规定”除具体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外,还详细说明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验收程序和合同的计量支付规则;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说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建设施工临时设施的分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工作内容;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提出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强调承包人应遵守的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要求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第5~25章则按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不同的施工技术内容,以大型水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为基本目标,并按各专业工程技术独立成章的方式,根据国家与行业新颁布的标准及规程规范,修编各章的施工技术内容。新的技术条款共25章,比水利部版本多列1章“料源开采和加工”。

二、现行适用的几个版本范本的使用说明

1、2007版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2007标准文件》。

(1)、《2007标准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2)、《2007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3)、招标人按照《2007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4)、《2007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5)、《2007标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应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6)、《2007标准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7)、《2007标准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

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2、2009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水利部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09年版)》。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标准文件》(2007年版)结合使用,两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

(3)、第1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格式供参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后,应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书使用。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该公告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4)、第2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5)、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编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

择使用。“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明列的因素和标准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办法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6)、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7)、第5章工程量清单分别编印了两种格式,一种格式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一种格式是适合传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8)、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提出了图纸有关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9)、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

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它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竣工验收(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10)、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1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使用说明

(1)、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招投标的工作规则,以及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技术条款则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延伸为实物操作内容,通过指导招标文件 编制人员对技术标准的引用。新技术条款旨在指导工程项目编制好安全、经济的项目实物标准,通过合同约定的支付规则以及施工监理,以期有效地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技术条款在施工合同中的功能

1)新技术条款不是技术标准,不能直接作为技术标准使用。新技术条款是编制者编写合同技术条款时参考使用的编制范例。新技术条

款的主要作用是指导编制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写出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要求的合同技术条款。

2)编入施工合同的技术条款是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划清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技术条款则是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也是合同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实物操作领域的具体延伸。技术条款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实物标准,也是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技术条款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发包人进行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要求和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自身的施工能力和水平,参照相关定额,计算投标价。中标后,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则应根据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按计量和支付条款的约定支付。

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不同项目的建筑物差异较大,其特殊性远大于共性,建筑物结构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即使有了通用性的新技术条款,也仍需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大量修改和补充,才能满足项目的施工要求。

(3)、技术条款的编制结构模式

1)新技术条款是针对发包人将整个工程的施工作业交由一个承包人进行总承包的模式编写的。若发包人根据其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安排的需要进行分标时,则应由编制单位针对各分标项目的承包内容,参照本技术条款的格式和内容,另行编制各分标项目的技术条款。

由于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对项目分标及其工作内容的安排差异较大,本技术条款不对其分标方法及其合同界面的处理作专门叙述。

2)新技术条款的内容是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为施工对象,按土石方明挖和洞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生产和施工、河道疏浚、基础处理和防渗、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钢结构建筑物的制作和安装、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安全监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为构架编写成章的。编制单位在使用新技术条款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各项具体建筑物的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进行增删、修改和补充。需要时可自行编列章节。

3)新技术条款的内容,除已包含了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外,还编入了“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以及“机电设备安装”等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的基本内容,以适应工程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编制框架的需要。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或为有利于招标工作计划的安排,欲将其中某项制造或安装工程进行单项招标时,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划清土建承包人和制造安装承包人各自的承包责任,并在各承包合同中分别写明双方相互提供的条件和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内容。

4)针对土建工程施工中需要多次交叉埋设与施工的永久观测仪器设备,以及某些布设在土建工程建筑物中的小型或零星的永久设备过多的情况,为避免出现过多的合同接口,减少相互干扰,新技术条款将上述这些永久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包括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若发包人将其单独招标,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并在两个合同中分别写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同责任以及相互提供的条件。

5)由于设计深度的原因,设计人早期提出的建筑装修设计很难达

到发包人(或运行单位)要求的装修效果。吸取以往工程经验,为避免事后发包人(或运行单位)对前期的装修不满意而重新返工,浪费资源。为此,新技术条款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的装修工作仅为满足工程建筑物前期运行的需要,仅先做好设备安装时必不可少的装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发包人可在本合同土建工程即将全部完工前,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按整体环境规划的要求,参考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制全面装修的招标文件,另行招标。

6)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条款时,应针对每章的专业工程技术条款,对应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和合同图纸,补充编列各项建筑物的具体施工技术要求,列出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合同图纸相衔接对应的计量支付条目。

(4)、合同技术条款与引用标准的关系

1)新技术条款所采用的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施工验收与安全鉴定标准、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技术要求,以及材料和工艺的质量标准等条款内容,均引自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以及标准化协会颁发的以下规范系列:

a)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b)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c)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d)SDJ: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行业标准,由原水利电力部发布。

e)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

f)JGJ:建筑工业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

g)JG:建筑工业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 h)HJ: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发布。

i)J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j)YD:通信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

2)在合同技术条款中,只有引入合同的技术标准内容才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在履行合同中,合同双方执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应以技术条款引用的内容为准。若合同双方对技术条款中引用标准的内容发生争议时,若属于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款,则合同双方必须按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执行;若属于非强制性条款,则应由合同双方共同参照本技术条款引用的标准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新颁发的技术标准修正原合同技术条款。此时应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签发修改后的技术条款才有合同效力。涉及变更的应按通用合同条款

第15条的约定办理。

3)编入新技术条款的各章内容,除第1~4章外,其它各章均参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汇集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安装技术以及材料和工艺,编成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的技术条款,但其内容不可能涵盖工程和的所有要求。因此,发包人在编制特定工程的技术条款时,应针对各工程的特点、规模大小、以及对材料和工艺的不同要求,将新技术条款各章相应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增删取舍,使之符合各特定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

4)技术条款采用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标准、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工程等级、防洪和安全标准等条款内容均必须引自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若发包人需采用优于现行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时,或需要采用尚未编人规程规范,并已在其它类似工程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时,必须进行充分论证或通过生产性试验,拟定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发包人组织专家鉴定,并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人技术条款。

5)根据施工合同的总体结构要求,技术条款的编制范围和内容,应与招标设计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相协调一致,并互相对应。

(5)、技术条款用语解释

1)新技术条款中提及的“施工图纸要求”和“施工图纸规定”等是指由监理人发出的包括勘测、设计、施工、试验等图纸和文件提出的要求,亦即是需要由发包人、监理人(或设计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实施过程中予以确定和补充的条款内容。

2)新技术条款各章的表格中、或有横杠空格的部位,均需填人数据;已有数据下加有横杠的,其数据亦仅为参考值,亦需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定和合理修正。

3)条款中提及的“提交监理人审批”的文件是指必须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报审,并须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的文件;条款中提及的“提交监理人”的文件,则可由监理人决定是否需要审批后执行,或仅作为监理人备案的文件。

3、2010版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0年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这个版本的特点是将招标文件各部分应该填写的内容以“使用说明”的形式提示在各章、节、条、款的下面,便于招标人使用。在使用时要注意,用之编制具体项目招标文件时,要将这些使用说明删除。

(1)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方面,对水电工程而言,地处边远,对外交通情况介绍非常重要;

2)招标范围方面,应列出招标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程数量等;

3)工期要求方面,工程复杂,关键线路可能随工程的进展发生变化,对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节点工期,必须予以控制,才能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如期实施;

4)投标人资格方面,水电工程招标应着重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本工程(或标段)建筑物的业绩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或标段)的具体特点设置相应的业绩要求,可采用比招标项目相似或略低的指标要求。如果招标标段为挡水建筑物,要求的业绩为大坝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大坝材料分为混凝土坝(拱坝)、碾压混凝土坝、面板堆石坝、土坝等,要求的业绩建议以坝型及坝高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引水建筑物,要求的业绩为引水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引水建筑物结构分为压力引水隧洞、长引水明渠(包括越沟渡槽和涵管)、交通运输隧洞等,要求的业绩如压力引水隧洞以断面尺寸;交通运输隧洞和长引水明渠以断面尺寸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厂区建筑物,要

求的业绩为厂房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厂房型式分为地下厂房、地面式厂房、河床式厂房等。如果招标标段为机电安装工程,要求的业绩应为同类型水轮发电机组业绩,建议以机组的容量和承压水头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人工砂石料系统,要求的业绩应以单位时间内的生产能力控制。

(2)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以及技术条款中均有介绍,招标公告中仅为简单说明,技术条款中介绍最为详尽。注意三次介绍不要出现相互矛盾,投标须知中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可以指向技术条款。

2)水电工程施工工期长,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明确为“近八年或近五年”,不宜采用“近三年”。

3)目前出现开标后投标人未签字确认的情况,为避免扰乱正常的评标工作,增加只要开标记录与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无论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开标有效。

(3)评标办法。

《水电2010范本》也编列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但指出,水电工程投资大、施工工期长、技术难度高、现场情况复杂,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一般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参照国家范本执行。

1)资格审查,无论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方法,建议在评审(标)阶段增加招标人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申报的业绩进行考察或核实,并根据考察或核实情况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对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和履约情况核实可采用考察、录音电话、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2)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对水电工程而言,施工组织设计最为重要,建议在四部分中占最大的分值比重。评分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设置。

a)现场施工总布置的合理性;

b)安全度汛措施;

c)单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可靠;

d)配备的施工设备数量、型号及进场时间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及进度的要求;

e)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节点进度,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f)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检验、试验,检测中心的设置等)

g)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i)工程信息管理

j)其它技术方面

3)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要重视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考察和核实,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侧重设定,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设置。

(a)项目经理任职与业绩

(b)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c)其他主要人员

4)投标总报价的评审。根据水电工程的特点,评标价计算偏差

率的分值建议正偏差1%扣n分,负偏差1%扣n/2分,具体的n值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5)其它因素的评审。建议从以下方面考虑设置:

(a)投标人具有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

(b)根据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方法、过程详尽程度及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及工程量范围和数量误差,对报价质量进行评审;

(c)对总价承包项目合价、主要单价等方面进行评审。

6)评标中按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算术错误的修正方法。

7)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标段的具体情况设定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统计规则。

(4)合同条款。

1)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水电工程施工的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水电行业建设管理的要求,以及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细化和补充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这个版本的专用条款中每条、每款中都有专用条款应该明确的内容,用起来比较方便的。

(5)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

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2)投标报价,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一般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其他)、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承包人进退场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根据水电工程特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承包人进退场费也可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

3)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费用,是否分摊到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涉及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列项和表现形式,可以在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和依据;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以及电、风、水、砂石料、混凝土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方法及有关取费标准;有关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其他费用摊入处理方法等。

5)“其他说明”一节可以纳入招标人认为有助于投标人正确解读工程量清单和准备有竞争力报价的有关内容。如对招标范围的详细界定和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指明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6)关于项目分组

常用的分组形式有以下两种模式,使用比较多的是模式一。 (模式一:按单位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招标项目单位工程进行分组,并对其中

的分部分项目工程进行分工。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形式及含意为:

□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

上述分段形式可采用四段阿拉伯数字与点号或短横线间隔符表达方式。其中,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下属孙项序号。

(模式二: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业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业工程进行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形式及含意为:

□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

上述分段形式可采用四段阿拉伯数字与点号或短横线间隔符表达方式。其中,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与技术条款中各章的章号相一致;

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同一单位工程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相同;第三段数字为单位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

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

(6)关于投标文件格式。

几个新版的范本,都增加了投标文件格式一章,统一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便于评标。投标文件一般由以下文件组成,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科学的设计这些文件(表格)的式样,便于评标工作中的清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三、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的几个注意事项

所谓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而告知和要求性的书面性材料。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规定了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的的基础。招标文件的作用在于:阐明需要招标的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编制出完整、严谨、科学、客观公正,集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与保护性一体的招标文件,是招标成败的关键环节。

1、基本原则:

(1)合理性,要符合强制性规范,项目划分合理;

(2)完整性,能考虑到的问题都要有反映;

(3)一致性,商务文件与技术条款的一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的一致;

(4)可行性,文件要具可操作;

(5)准确性,文件不能有漏洞,责任界定准确;

(6)公正性,合同条款的对等、公平、公正。

2、指导思想:

(1)招标文件应该坚持招标与合同管理整体策划并重统一;

(2)合同条款力求公平,但要体现业主的主导地位和控制权;

(3)合同风险的合理划分,尽可能规避业主方的风险;

(4)预控措施恰当。

3、招标文件的重点与关键内容

总的要求:结构完整、用语规范、标准,切忌口语哩话;文字严谨、简练,切忌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啰啰嗦嗦;条款清晰明了,定义前后一致,特征表述清晰。以最规范的文字,把招标的目的、要求、进度、售后服务等描述得简捷有序、准确明了。招标文件的用词、用语一定要准确无误,表述清楚,不允许用大概、大约等无法确定的语句以及表达上含糊不清的语句,尽量少用或不用形容词,禁止使用有歧义的语言,防止投标人出现理解误差。每份招标文件要做到“五个统一”,即格式统一、字体统一、语言统一、数字运用统一、技术要求使用标准统一。

具体重点与关键内容在:

(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适当,不能过高、过低,资格条件设置应有利于充分竞争。

(2)评标办法要合适,评标因素设置要合理,分值设置和评标标准应细化、准确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简繁结合,小标简单些,大

标应该复杂点。

(3)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必须全文不作如何改动地引用范本;专用合同条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通用合同条款,不能随心所欲的写些内容。专用合同条款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补充”、“修改”,但细化和补充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能作实质性的修改,主要是具体化。专用合同条款要对照通用合同条款中注明的需要由专用合同条款明确的内容填写。专用合同条款的“条、款、项、目”的编号要与通用合同条款完全一致。一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专用)的编号为“条、款、项、目” 4段,比如2.3.4.5,应该是第2条第3款第4项第5目。

(4)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衔接。计量单位应该与技术文件的计量与支付条款一致。

(5)提出的商务条件、技术要求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比如,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期应当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〇一一年三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范本的使用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简介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的历史

我国招标历史沿革。1979年,我国一些建筑企业开始参加国际的招标投标活动。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首次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适宜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随后,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试行工程招标投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随后,我国许多省市的建筑工程和公共设施工程普遍开展了招投标活动。

水利水电系统也是我国最早引进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机制的行业,自1982年开始,全国已有10余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国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国际招标,推行以应用FIDIC合同条款为核心的工程管理模式。至80年代中期,水利水电系统在国内投资的工程中亦全面推行招标承包制。

1984年云南省鲁布革水电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投标的项目,其引水隧道工程实行国际招标。被誉为我国水电建设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1984年7月14日,鲁布

革水电站的引水隧洞施工项目招标揭晓,日本大成公司以846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标价中标,招标项目引水隧洞长9380米,直径8米(中标价大概为该部分设计概算投资的70%左右)。这以后水利水电工程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形式,湖北省水电系统最早采取招标投标形式选择施工队伍的工程施工项目应该是1986年9月宜都市熊渡水电工程。

2、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变迁

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招投标的工作规则,以及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适应招投标工作的需要,国家各部门都编制适用本行业的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1986年原水电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编制出版了《水电站土建工程国内招标及合同文件样本》(以下简称《样本》),这是水利水电行业最早的招标文件范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在全国各建设行业中建立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等三项制度为中心的建设管理体制,水利部和原电力工业部在贯彻执行上述三项制度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尚不够完善,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的压价竞争和偏离合同的不公正倾向,阻碍了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实践检验,1986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出版的《样本》已不能适应当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为此,1997年8月水利部、原电力

工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2000年2月23日水利部、原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以下简称《水利水电2000年范本》)。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以56号令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2007标准文件》;随后各个行业都在这个《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各行业的范本。如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等。2009年水利部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2009版范本》;2010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也是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水电2010范本》,2010年7月国家能源局正式颁发。不少水电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已经在使用这个版本。

3、当前适用的几个范本简介

由于《水利水电2000年范本》)是在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发后的第一个比较完整规范的范本,在2009年水利部的新范本颁发以前一直在使用,各项目单位、设计单位都比较习惯,目前还有不少项目在使用。这个范本分上、下两册,上册商务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上

册的核心合同条款,分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设置22节、60条、221款,内容相当完整。下册是技术条款,包括了一般规定、施工导流及水利水电工程土建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各专业工程的技术要求,共20章,涵盖了水利水电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

2009年版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范本(《水利2009版范本》),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一套共3册。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项目建设概况等内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等。其合同条款的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国家《2007标准文件》中的内容外,在相应的条款中增加了水利水电项目的特殊内容,共分24条、146款。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要填写的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将原范本(2000年版)技术条款第l章分解为“一般规定”、“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四章。第1章“一般规定”除具体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外,还详细说明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验收程序和合同的计量支付规则;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说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建设施工临时设施的分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工作内容;第3章“施

工安全措施”提出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强调承包人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要求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第5~24章则按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不同的施工技术内容,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为基本目标,并按各专业工程技术独立成章的方式,根据国家与行业新颁布的标准及规程规范,修编各章的施工技术内容。新的技术条款共24章。

2010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也是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已经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0〕214号文颁布,2010年9月正式出版。也是分上下两册,上册商务文件,基本是2007年版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内容,合同条款也是国家版的,特别是通用合同条款,完全套用,没有任何改动。只是在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水电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各条款的填写说明。下册技术条款,也是将原范本(2000年版)技术条款第l章分解为“一般规定”、“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四章。第1章“一般规定”除具体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外,还详细说明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验收程序和合同的计量支付规则;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说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建设施工临时设施的分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工作内容;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提出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强调承包人应遵守的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要求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第5~25章则按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不同的施工技术内容,以大型水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为基本目标,并按各专业工程技术独立成章的方式,根据国家与行业新颁布的标准及规程规范,修编各章的施工技术内容。新的技术条款共25章,比水利部版本多列1章“料源开采和加工”。

二、现行适用的几个版本范本的使用说明

1、2007版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2007标准文件》。

(1)、《2007标准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2)、《2007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3)、招标人按照《2007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4)、《2007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5)、《2007标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应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6)、《2007标准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7)、《2007标准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

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2、2009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水利部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09年版)》。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标准文件》(2007年版)结合使用,两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

(3)、第1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格式供参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后,应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书使用。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该公告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4)、第2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5)、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编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

择使用。“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明列的因素和标准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办法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6)、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7)、第5章工程量清单分别编印了两种格式,一种格式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一种格式是适合传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8)、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提出了图纸有关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9)、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

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它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竣工验收(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10)、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1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使用说明

(1)、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招投标的工作规则,以及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技术条款则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延伸为实物操作内容,通过指导招标文件 编制人员对技术标准的引用。新技术条款旨在指导工程项目编制好安全、经济的项目实物标准,通过合同约定的支付规则以及施工监理,以期有效地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技术条款在施工合同中的功能

1)新技术条款不是技术标准,不能直接作为技术标准使用。新技术条款是编制者编写合同技术条款时参考使用的编制范例。新技术条

款的主要作用是指导编制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写出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要求的合同技术条款。

2)编入施工合同的技术条款是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划清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技术条款则是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也是合同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实物操作领域的具体延伸。技术条款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实物标准,也是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技术条款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发包人进行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要求和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自身的施工能力和水平,参照相关定额,计算投标价。中标后,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则应根据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按计量和支付条款的约定支付。

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不同项目的建筑物差异较大,其特殊性远大于共性,建筑物结构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即使有了通用性的新技术条款,也仍需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大量修改和补充,才能满足项目的施工要求。

(3)、技术条款的编制结构模式

1)新技术条款是针对发包人将整个工程的施工作业交由一个承包人进行总承包的模式编写的。若发包人根据其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安排的需要进行分标时,则应由编制单位针对各分标项目的承包内容,参照本技术条款的格式和内容,另行编制各分标项目的技术条款。

由于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对项目分标及其工作内容的安排差异较大,本技术条款不对其分标方法及其合同界面的处理作专门叙述。

2)新技术条款的内容是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为施工对象,按土石方明挖和洞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生产和施工、河道疏浚、基础处理和防渗、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钢结构建筑物的制作和安装、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安全监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为构架编写成章的。编制单位在使用新技术条款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各项具体建筑物的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进行增删、修改和补充。需要时可自行编列章节。

3)新技术条款的内容,除已包含了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外,还编入了“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以及“机电设备安装”等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的基本内容,以适应工程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编制框架的需要。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或为有利于招标工作计划的安排,欲将其中某项制造或安装工程进行单项招标时,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划清土建承包人和制造安装承包人各自的承包责任,并在各承包合同中分别写明双方相互提供的条件和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内容。

4)针对土建工程施工中需要多次交叉埋设与施工的永久观测仪器设备,以及某些布设在土建工程建筑物中的小型或零星的永久设备过多的情况,为避免出现过多的合同接口,减少相互干扰,新技术条款将上述这些永久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包括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若发包人将其单独招标,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并在两个合同中分别写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同责任以及相互提供的条件。

5)由于设计深度的原因,设计人早期提出的建筑装修设计很难达

到发包人(或运行单位)要求的装修效果。吸取以往工程经验,为避免事后发包人(或运行单位)对前期的装修不满意而重新返工,浪费资源。为此,新技术条款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的装修工作仅为满足工程建筑物前期运行的需要,仅先做好设备安装时必不可少的装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发包人可在本合同土建工程即将全部完工前,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按整体环境规划的要求,参考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制全面装修的招标文件,另行招标。

6)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条款时,应针对每章的专业工程技术条款,对应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和合同图纸,补充编列各项建筑物的具体施工技术要求,列出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合同图纸相衔接对应的计量支付条目。

(4)、合同技术条款与引用标准的关系

1)新技术条款所采用的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施工验收与安全鉴定标准、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技术要求,以及材料和工艺的质量标准等条款内容,均引自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以及标准化协会颁发的以下规范系列:

a)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b)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c)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d)SDJ: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行业标准,由原水利电力部发布。

e)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

f)JGJ:建筑工业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

g)JG:建筑工业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 h)HJ: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发布。

i)J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j)YD:通信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

2)在合同技术条款中,只有引入合同的技术标准内容才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在履行合同中,合同双方执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应以技术条款引用的内容为准。若合同双方对技术条款中引用标准的内容发生争议时,若属于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款,则合同双方必须按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执行;若属于非强制性条款,则应由合同双方共同参照本技术条款引用的标准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新颁发的技术标准修正原合同技术条款。此时应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签发修改后的技术条款才有合同效力。涉及变更的应按通用合同条款

第15条的约定办理。

3)编入新技术条款的各章内容,除第1~4章外,其它各章均参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汇集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安装技术以及材料和工艺,编成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的技术条款,但其内容不可能涵盖工程和的所有要求。因此,发包人在编制特定工程的技术条款时,应针对各工程的特点、规模大小、以及对材料和工艺的不同要求,将新技术条款各章相应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增删取舍,使之符合各特定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

4)技术条款采用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标准、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工程等级、防洪和安全标准等条款内容均必须引自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若发包人需采用优于现行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时,或需要采用尚未编人规程规范,并已在其它类似工程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时,必须进行充分论证或通过生产性试验,拟定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发包人组织专家鉴定,并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人技术条款。

5)根据施工合同的总体结构要求,技术条款的编制范围和内容,应与招标设计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相协调一致,并互相对应。

(5)、技术条款用语解释

1)新技术条款中提及的“施工图纸要求”和“施工图纸规定”等是指由监理人发出的包括勘测、设计、施工、试验等图纸和文件提出的要求,亦即是需要由发包人、监理人(或设计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实施过程中予以确定和补充的条款内容。

2)新技术条款各章的表格中、或有横杠空格的部位,均需填人数据;已有数据下加有横杠的,其数据亦仅为参考值,亦需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定和合理修正。

3)条款中提及的“提交监理人审批”的文件是指必须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报审,并须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的文件;条款中提及的“提交监理人”的文件,则可由监理人决定是否需要审批后执行,或仅作为监理人备案的文件。

3、2010版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0年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在国家《2007标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这个版本的特点是将招标文件各部分应该填写的内容以“使用说明”的形式提示在各章、节、条、款的下面,便于招标人使用。在使用时要注意,用之编制具体项目招标文件时,要将这些使用说明删除。

(1)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方面,对水电工程而言,地处边远,对外交通情况介绍非常重要;

2)招标范围方面,应列出招标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程数量等;

3)工期要求方面,工程复杂,关键线路可能随工程的进展发生变化,对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节点工期,必须予以控制,才能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如期实施;

4)投标人资格方面,水电工程招标应着重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本工程(或标段)建筑物的业绩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或标段)的具体特点设置相应的业绩要求,可采用比招标项目相似或略低的指标要求。如果招标标段为挡水建筑物,要求的业绩为大坝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大坝材料分为混凝土坝(拱坝)、碾压混凝土坝、面板堆石坝、土坝等,要求的业绩建议以坝型及坝高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引水建筑物,要求的业绩为引水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引水建筑物结构分为压力引水隧洞、长引水明渠(包括越沟渡槽和涵管)、交通运输隧洞等,要求的业绩如压力引水隧洞以断面尺寸;交通运输隧洞和长引水明渠以断面尺寸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厂区建筑物,要

求的业绩为厂房工程业绩;根据招标的厂房型式分为地下厂房、地面式厂房、河床式厂房等。如果招标标段为机电安装工程,要求的业绩应为同类型水轮发电机组业绩,建议以机组的容量和承压水头控制。如果招标标段为人工砂石料系统,要求的业绩应以单位时间内的生产能力控制。

(2)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以及技术条款中均有介绍,招标公告中仅为简单说明,技术条款中介绍最为详尽。注意三次介绍不要出现相互矛盾,投标须知中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可以指向技术条款。

2)水电工程施工工期长,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明确为“近八年或近五年”,不宜采用“近三年”。

3)目前出现开标后投标人未签字确认的情况,为避免扰乱正常的评标工作,增加只要开标记录与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无论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开标有效。

(3)评标办法。

《水电2010范本》也编列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但指出,水电工程投资大、施工工期长、技术难度高、现场情况复杂,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一般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参照国家范本执行。

1)资格审查,无论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方法,建议在评审(标)阶段增加招标人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申报的业绩进行考察或核实,并根据考察或核实情况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对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和履约情况核实可采用考察、录音电话、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2)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对水电工程而言,施工组织设计最为重要,建议在四部分中占最大的分值比重。评分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设置。

a)现场施工总布置的合理性;

b)安全度汛措施;

c)单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可靠;

d)配备的施工设备数量、型号及进场时间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及进度的要求;

e)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节点进度,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f)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检验、试验,检测中心的设置等)

g)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i)工程信息管理

j)其它技术方面

3)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要重视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考察和核实,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侧重设定,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设置。

(a)项目经理任职与业绩

(b)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c)其他主要人员

4)投标总报价的评审。根据水电工程的特点,评标价计算偏差

率的分值建议正偏差1%扣n分,负偏差1%扣n/2分,具体的n值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5)其它因素的评审。建议从以下方面考虑设置:

(a)投标人具有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

(b)根据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方法、过程详尽程度及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及工程量范围和数量误差,对报价质量进行评审;

(c)对总价承包项目合价、主要单价等方面进行评审。

6)评标中按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算术错误的修正方法。

7)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标段的具体情况设定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统计规则。

(4)合同条款。

1)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水电工程施工的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水电行业建设管理的要求,以及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细化和补充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专用合同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这个版本的专用条款中每条、每款中都有专用条款应该明确的内容,用起来比较方便的。

(5)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

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2)投标报价,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一般包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其他)、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承包人进退场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根据水电工程特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承包人进退场费也可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

3)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费用,是否分摊到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涉及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列项和表现形式,可以在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和依据;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以及电、风、水、砂石料、混凝土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方法及有关取费标准;有关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其他费用摊入处理方法等。

5)“其他说明”一节可以纳入招标人认为有助于投标人正确解读工程量清单和准备有竞争力报价的有关内容。如对招标范围的详细界定和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指明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6)关于项目分组

常用的分组形式有以下两种模式,使用比较多的是模式一。 (模式一:按单位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招标项目单位工程进行分组,并对其中

的分部分项目工程进行分工。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形式及含意为:

□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

上述分段形式可采用四段阿拉伯数字与点号或短横线间隔符表达方式。其中,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下属孙项序号。

(模式二: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业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业工程进行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形式及含意为:

□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

上述分段形式可采用四段阿拉伯数字与点号或短横线间隔符表达方式。其中,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与技术条款中各章的章号相一致;

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同一单位工程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相同;第三段数字为单位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

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

(6)关于投标文件格式。

几个新版的范本,都增加了投标文件格式一章,统一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便于评标。投标文件一般由以下文件组成,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科学的设计这些文件(表格)的式样,便于评标工作中的清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三、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的几个注意事项

所谓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而告知和要求性的书面性材料。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规定了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的的基础。招标文件的作用在于:阐明需要招标的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编制出完整、严谨、科学、客观公正,集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与保护性一体的招标文件,是招标成败的关键环节。

1、基本原则:

(1)合理性,要符合强制性规范,项目划分合理;

(2)完整性,能考虑到的问题都要有反映;

(3)一致性,商务文件与技术条款的一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的一致;

(4)可行性,文件要具可操作;

(5)准确性,文件不能有漏洞,责任界定准确;

(6)公正性,合同条款的对等、公平、公正。

2、指导思想:

(1)招标文件应该坚持招标与合同管理整体策划并重统一;

(2)合同条款力求公平,但要体现业主的主导地位和控制权;

(3)合同风险的合理划分,尽可能规避业主方的风险;

(4)预控措施恰当。

3、招标文件的重点与关键内容

总的要求:结构完整、用语规范、标准,切忌口语哩话;文字严谨、简练,切忌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啰啰嗦嗦;条款清晰明了,定义前后一致,特征表述清晰。以最规范的文字,把招标的目的、要求、进度、售后服务等描述得简捷有序、准确明了。招标文件的用词、用语一定要准确无误,表述清楚,不允许用大概、大约等无法确定的语句以及表达上含糊不清的语句,尽量少用或不用形容词,禁止使用有歧义的语言,防止投标人出现理解误差。每份招标文件要做到“五个统一”,即格式统一、字体统一、语言统一、数字运用统一、技术要求使用标准统一。

具体重点与关键内容在:

(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适当,不能过高、过低,资格条件设置应有利于充分竞争。

(2)评标办法要合适,评标因素设置要合理,分值设置和评标标准应细化、准确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简繁结合,小标简单些,大

标应该复杂点。

(3)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必须全文不作如何改动地引用范本;专用合同条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通用合同条款,不能随心所欲的写些内容。专用合同条款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补充”、“修改”,但细化和补充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能作实质性的修改,主要是具体化。专用合同条款要对照通用合同条款中注明的需要由专用合同条款明确的内容填写。专用合同条款的“条、款、项、目”的编号要与通用合同条款完全一致。一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专用)的编号为“条、款、项、目” 4段,比如2.3.4.5,应该是第2条第3款第4项第5目。

(4)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衔接。计量单位应该与技术文件的计量与支付条款一致。

(5)提出的商务条件、技术要求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比如,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期应当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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