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广西电网公司第三届职工运动会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二、承办单位:钦州供电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1、2012年6月中旬在钦州市中青乒羽球馆举行预赛(决出五至八名)。
2、2012年10月在南宁举行决赛(决出一至四名)。
四、竞赛项目:
1、男女混合团体(混双、男双、女双、男单、女单)
2、领导组双打(上场队员中至少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男女不限)。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混合团体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不超过2名;男、女运动员各限报6名;比赛中运动员不可兼项。
2、领导组双打: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名,报名名额及男女不限,其中一名队员必须为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参赛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在不影响竞赛安排的情况下,每个运动员根据情况可选择兼项参加男女混合团体和领导组双打项目的比赛。
六、比赛服装:每队必须配置比赛服装,各运动队每场次比赛时要求着装统一,不允许穿着白色运动衣。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联的最新规定,比赛使用三星红双喜牌直径40毫米的白色乒乓球。
(二)各项目比赛办法
1、混合团体
(1)混合团体竞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赛阶段,依次决出小组循环赛、小组交叉淘汰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确定前四名队伍名单;第二阶段为前四名决赛阶段,决出第
三、四和冠亚军名次。
(2)2012年6月进行第一阶段比赛,(小组循环赛和半决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拟于2012年10月进行第二阶段比赛(决三、四名和冠亚军赛)。
(3)双方每次比赛按五场三胜制(混双、男双、女双、男单、女单),必须打满五场,出场顺序为:第一场为混合双打,往下的每一场,由上一场的负方选择下一场的比赛项目,直到决出胜负为止;每场比赛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队员不能兼项,出场人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前交裁判组。
(4)第一阶段比赛又分两段进行。第一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名次,并确定前四名队伍名单。
(5)抽签分组、小组出线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以第二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
2、领导组双打
(1)领导组双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2)领导组双打赛视报名情况进行抽签分组,不设种子队。
(3)每场比赛均采用七局四胜制,每局11分。
(三)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连续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在一局比赛中,每方发2个球后交换发球权,比分10平后各方轮发一球;双打决胜局,当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接发球方应交换队员接发球。
(四)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无遮挡发球及双方在每场比赛中可有一分钟暂停的规定。
(五)小组循环赛名次的确定按每队的总各分多少而定。比赛双方每胜一次得2分,负一次得1分,弃权或未完成比赛场次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
按其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大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大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报名和抽签
具体报名和抽签另行通知。
十、比赛检录:比赛前10分钟两队确定参赛选手和顺序,上交对阵表和运动员身份证给裁判检录,交表后不能更改参赛队员和顺序,比赛开始后1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同弃权。
十一、申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申诉,组委会根据情况判定结果。
十二、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1、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聘请。
2、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3、赛事监督和裁判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 十三、其他事项
1、医生: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2、具体赛程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乒乓球混合团体(第二阶段)比赛对陈图
(决1-8名)
1. A组1名
2. C组2名
3. B组1名
4. D组2名
决5、6名 决7、8名
5. A组2名
6. C组1名
7. B组2名
8. D组1名
决3、4名 决1、2名
附件5
广西电网公司第三届职工运动会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二、承办单位:钦州供电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1、2012年6月中旬在钦州市中青乒羽球馆举行预赛(决出五至八名)。
2、2012年10月在南宁举行决赛(决出一至四名)。
四、竞赛项目:
1、男女混合团体(混双、男双、女双、男单、女单)
2、领导组双打(上场队员中至少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男女不限)。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混合团体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不超过2名;男、女运动员各限报6名;比赛中运动员不可兼项。
2、领导组双打: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名,报名名额及男女不限,其中一名队员必须为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参赛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在不影响竞赛安排的情况下,每个运动员根据情况可选择兼项参加男女混合团体和领导组双打项目的比赛。
六、比赛服装:每队必须配置比赛服装,各运动队每场次比赛时要求着装统一,不允许穿着白色运动衣。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联的最新规定,比赛使用三星红双喜牌直径40毫米的白色乒乓球。
(二)各项目比赛办法
1、混合团体
(1)混合团体竞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赛阶段,依次决出小组循环赛、小组交叉淘汰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确定前四名队伍名单;第二阶段为前四名决赛阶段,决出第
三、四和冠亚军名次。
(2)2012年6月进行第一阶段比赛,(小组循环赛和半决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拟于2012年10月进行第二阶段比赛(决三、四名和冠亚军赛)。
(3)双方每次比赛按五场三胜制(混双、男双、女双、男单、女单),必须打满五场,出场顺序为:第一场为混合双打,往下的每一场,由上一场的负方选择下一场的比赛项目,直到决出胜负为止;每场比赛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队员不能兼项,出场人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前交裁判组。
(4)第一阶段比赛又分两段进行。第一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第五到第八名名次,并确定前四名队伍名单。
(5)抽签分组、小组出线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以第二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
2、领导组双打
(1)领导组双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增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2)领导组双打赛视报名情况进行抽签分组,不设种子队。
(3)每场比赛均采用七局四胜制,每局11分。
(三)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连续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在一局比赛中,每方发2个球后交换发球权,比分10平后各方轮发一球;双打决胜局,当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接发球方应交换队员接发球。
(四)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无遮挡发球及双方在每场比赛中可有一分钟暂停的规定。
(五)小组循环赛名次的确定按每队的总各分多少而定。比赛双方每胜一次得2分,负一次得1分,弃权或未完成比赛场次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
按其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大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大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报名和抽签
具体报名和抽签另行通知。
十、比赛检录:比赛前10分钟两队确定参赛选手和顺序,上交对阵表和运动员身份证给裁判检录,交表后不能更改参赛队员和顺序,比赛开始后1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同弃权。
十一、申诉
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申诉,组委会根据情况判定结果。
十二、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1、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聘请。
2、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3、赛事监督和裁判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 十三、其他事项
1、医生: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2、具体赛程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乒乓球混合团体(第二阶段)比赛对陈图
(决1-8名)
1. A组1名
2. C组2名
3. B组1名
4. D组2名
决5、6名 决7、8名
5. A组2名
6. C组1名
7. B组2名
8. D组1名
决3、4名 决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