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考核评分方案
考核人 考核项目指标与分值标准 考核分 考核分权重
1、按时上下班、有事请销假(30 分) (1)不能按时上下班的; (2)有事不请假销假的; (3)无 故旷工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 10 分)
社 区 工 作 站
2、态度热情、服务周到(30 分) (1)对残疾人服务态度冰冷、爱搭不理的; (2)对残疾人 服务粗糙或不周到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 15 分)
100 分 3、社区工作关系协调融洽(30 分) (1)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不向社区工作站沟通或汇报的; (2)无故不配合社区开展工作的; (3)与社区工作站工作 人员关系紧张,影响职责任务完成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 每项可扣 10 分)
20%
4、没有有效投诉 (1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
服 务 对 象
︵
1、上门家访(25 分) 对平常状况的残疾人家访每半年有 1 次上门入户,对重残、 特困户及突生变化有困难和问题的家庭户做到经常走访与 随时走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康复、就业、家庭的需求情况。 (未做到的可扣 5-25 分) 100 分 30%
残 疾 人
︶
2、送生日鲜花(10 分) (1)未按时送生日鲜花的扣 5 分; (2)没有见到生日鲜花 的扣 10 分。
3、帮助维权和带领参与活动等(25 分) (1)接受并处理残疾人的各类正当维权。无法处理的,应 耐心做好说服、 解释等工作; (未做到的最多可扣 12 分) (2) 每月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活动 1—2 次。 (每月没有 1 次的, 每少 1 次扣 2 分,最多扣 12 分)
4、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服务与帮助(40 分) 接受辖区残疾人对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的咨询,并提 供直接或间接的助残服务与帮助。 (未做到的可扣 10—40 分)
1、具有履职能力 (30 分) (1) 认识或理解有明显偏差以致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 (2)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工作效果的; (3)协调、组织、沟 通能力弱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 (视程度,对应单项每 项可扣 5—10 分)
街 道 残 联
2、作风纪律良好,服从领导与管理(30 分) (1)有违反纪律情形的; (2)不相互支持配合影响工作的; (3)团队精神薄弱影响到工作或组织形象的; (4)工作态 度因素影响到工作效果的; (5)不服从管理的。 (视情节, 对应单项每项可扣 4—6 分) 100 分 3、各类档案资料建立规范、摆放有序(30 分) 各类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残疾人基本信息一人一档装订,并 建立规范、摆放有序: (1)康复巡诊记录; (2)就业情况记 录; (3)参加活动记录; (4)接受教育记录; (5)困
难补助 记录; (6)基本信息记录。 (每项建立不足或摆放零乱的可 扣 2—5 分) 20%
4、没有有效投诉(1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
残 协 管 理
1、工作主动、态度热情、服务周到(20 分) (1)工作被动影响整体工作的; (2)态度消极冷淡造成不 良影响的; (3) 服务粗糙、 不到位, 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有 上述情形的,对应每单项可扣 3—6 分)
100 分
30%
办 公 室
2、完成职责任务(40 分,每项 4 分) (1)言行文明,诚实守信,珍爱团队,用心助残;熟悉与 履职密切相关的残疾人政策、规定和基本知识。 (有达不到 本项要求的,视情形扣 2—4 分) (2)融入社区,协调共事,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请销假; (本项有未做到的, 视情形扣 2—4 分) (3)每月家访残疾人不少于 10 户,并对 重残、 特困户及突生变化有困难和问题的家庭户做到经常走 访与随时走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康复、就业、家庭的需求情 况,宣传扶残助残政策、传递助残有关信息; (本项有不到 位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4)接受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 等咨询时,做到热情耐心、清晰详细,不敷衍、不蒙骗。 (本 项有不达要求的或有残疾人投诉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5)接受并处理残疾人的各类正当维权。无法处理的,应 耐心做好说服、解释等工作,让残疾人理解、知情。同时对 残疾人的就业评估、学习培训、参与活动等应进行组织、引 导、帮助。 (本项有不到位的或残疾人有效投诉没有相应服 务的扣 2—4 分) (6)每月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娱乐活动 1 到 2 次; (有残疾人投诉从来没有人知会参加任何活动,经 查证属实的扣 4 分) (7)各类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残疾人 基本信息一人一档装订,并建立规范、摆放有序。 (本项有 不到位的,视情形可扣 3—4 分) (8)每月撰写不少于三篇 文章信息稿件并传送到区残联网站,每篇稿件不少于 300 字;每月点击阅读区残联网站文章信息数不少于 50 篇条。 (本项有不到位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9)积极参加市、 区残联组织安排的各类例会、学习、培训等,并遵守相关规 定与要求。 (准假除外,无故不参加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 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10)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 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有敷衍行为或因办事拖拉影响整体工 作的扣 4 分) 3、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务实创新、服从管理(20 分) (1)有违反法律、纪律情形的; (2)有不廉洁勤政行为的; (3)不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影响任务落实的; (4)不与时 俱进
创新工作方法、 内容, 影响任务落实与项目效果的; (5) 对上级依法依规做出的决策管理拒不执行落实的, 或对上级 做出的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决策管理拒不执行落实的。 (视情形每个单项可扣 2—4 分;违法违纪的依律另处)
4、没有有效投诉 (2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 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
罗湖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考核评分方案
考核人 考核项目指标与分值标准 考核分 考核分权重
1、按时上下班、有事请销假(30 分) (1)不能按时上下班的; (2)有事不请假销假的; (3)无 故旷工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 10 分)
社 区 工 作 站
2、态度热情、服务周到(30 分) (1)对残疾人服务态度冰冷、爱搭不理的; (2)对残疾人 服务粗糙或不周到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 15 分)
100 分 3、社区工作关系协调融洽(30 分) (1)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不向社区工作站沟通或汇报的; (2)无故不配合社区开展工作的; (3)与社区工作站工作 人员关系紧张,影响职责任务完成的。 (有上述情形,对应 每项可扣 10 分)
20%
4、没有有效投诉 (1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
服 务 对 象
︵
1、上门家访(25 分) 对平常状况的残疾人家访每半年有 1 次上门入户,对重残、 特困户及突生变化有困难和问题的家庭户做到经常走访与 随时走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康复、就业、家庭的需求情况。 (未做到的可扣 5-25 分) 100 分 30%
残 疾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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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生日鲜花(10 分) (1)未按时送生日鲜花的扣 5 分; (2)没有见到生日鲜花 的扣 10 分。
3、帮助维权和带领参与活动等(25 分) (1)接受并处理残疾人的各类正当维权。无法处理的,应 耐心做好说服、 解释等工作; (未做到的最多可扣 12 分) (2) 每月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活动 1—2 次。 (每月没有 1 次的, 每少 1 次扣 2 分,最多扣 12 分)
4、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服务与帮助(40 分) 接受辖区残疾人对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的咨询,并提 供直接或间接的助残服务与帮助。 (未做到的可扣 10—40 分)
1、具有履职能力 (30 分) (1) 认识或理解有明显偏差以致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 (2)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工作效果的; (3)协调、组织、沟 通能力弱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 (视程度,对应单项每 项可扣 5—10 分)
街 道 残 联
2、作风纪律良好,服从领导与管理(30 分) (1)有违反纪律情形的; (2)不相互支持配合影响工作的; (3)团队精神薄弱影响到工作或组织形象的; (4)工作态 度因素影响到工作效果的; (5)不服从管理的。 (视情节, 对应单项每项可扣 4—6 分) 100 分 3、各类档案资料建立规范、摆放有序(30 分) 各类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残疾人基本信息一人一档装订,并 建立规范、摆放有序: (1)康复巡诊记录; (2)就业情况记 录; (3)参加活动记录; (4)接受教育记录; (5)困
难补助 记录; (6)基本信息记录。 (每项建立不足或摆放零乱的可 扣 2—5 分) 20%
4、没有有效投诉(1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
残 协 管 理
1、工作主动、态度热情、服务周到(20 分) (1)工作被动影响整体工作的; (2)态度消极冷淡造成不 良影响的; (3) 服务粗糙、 不到位, 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有 上述情形的,对应每单项可扣 3—6 分)
100 分
30%
办 公 室
2、完成职责任务(40 分,每项 4 分) (1)言行文明,诚实守信,珍爱团队,用心助残;熟悉与 履职密切相关的残疾人政策、规定和基本知识。 (有达不到 本项要求的,视情形扣 2—4 分) (2)融入社区,协调共事,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请销假; (本项有未做到的, 视情形扣 2—4 分) (3)每月家访残疾人不少于 10 户,并对 重残、 特困户及突生变化有困难和问题的家庭户做到经常走 访与随时走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康复、就业、家庭的需求情 况,宣传扶残助残政策、传递助残有关信息; (本项有不到 位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4)接受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 等咨询时,做到热情耐心、清晰详细,不敷衍、不蒙骗。 (本 项有不达要求的或有残疾人投诉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5)接受并处理残疾人的各类正当维权。无法处理的,应 耐心做好说服、解释等工作,让残疾人理解、知情。同时对 残疾人的就业评估、学习培训、参与活动等应进行组织、引 导、帮助。 (本项有不到位的或残疾人有效投诉没有相应服 务的扣 2—4 分) (6)每月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娱乐活动 1 到 2 次; (有残疾人投诉从来没有人知会参加任何活动,经 查证属实的扣 4 分) (7)各类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残疾人 基本信息一人一档装订,并建立规范、摆放有序。 (本项有 不到位的,视情形可扣 3—4 分) (8)每月撰写不少于三篇 文章信息稿件并传送到区残联网站,每篇稿件不少于 300 字;每月点击阅读区残联网站文章信息数不少于 50 篇条。 (本项有不到位的,视情形可扣 2—4 分) (9)积极参加市、 区残联组织安排的各类例会、学习、培训等,并遵守相关规 定与要求。 (准假除外,无故不参加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 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10)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 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有敷衍行为或因办事拖拉影响整体工 作的扣 4 分) 3、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务实创新、服从管理(20 分) (1)有违反法律、纪律情形的; (2)有不廉洁勤政行为的; (3)不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影响任务落实的; (4)不与时 俱进
创新工作方法、 内容, 影响任务落实与项目效果的; (5) 对上级依法依规做出的决策管理拒不执行落实的, 或对上级 做出的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决策管理拒不执行落实的。 (视情形每个单项可扣 2—4 分;违法违纪的依律另处)
4、没有有效投诉 (20 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 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