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大塔至马场壕线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大马项目监理部 2010年3月1日编制
材料试验、检测监理细则
1 总则
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鄂尔多斯沿河铁路公司委托,负责大塔至马场壕线第一标段的工程监理,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管理。业主负责不定期抽查,并把结果定期公布。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中的试验质量条款要求和监理单位做好平行检测工作和见证试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承包商必须建立内部的试验质量保证体系,按合同规定向业主交完全合格的建筑成品。
2 编制依据
(1) 铁路工程施工规范。
(2)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TB10102-2004 (3) 钢筋混凝土用热带肋钢筋GB1499.2—2007 (4)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5)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BG/T232—1999 (6)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7) 硅酸盐水泥、变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8)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
(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1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11) 普通混凝土用石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53—9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GB18173.1—2000 (14) 铁路砂浆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210—97 (1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9—96
3 监理平行试验
3.1 一般规定
(1) 监理人试验室是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数据控制和检测测定的中心,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强度及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配备有专业试验工程师及专
门培训的试验人员。现已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内部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 监理人试验室将对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情况、操作方法、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 在施工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监理人将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是指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4) 在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将按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鉴定施工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5) 当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将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6) 对监理人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应由监理人承担的复杂试验检测项目,为了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便于管理,监理站将委托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试验检测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并对试验检测结果予以确认。
(7) 监理将按照验标要求独立进行完成平行检测工作
3.2平行试验控制措施及制度 3.2.1 试验检测执行程序
见《试验检测执行程序流程图》(图3.2.1)。
3.2.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控制措施 3.2.2.1仪器设备的质量
(1) 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量程及精度等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其性能稳定可靠,并经省、市计量部门定期检定,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图3.2.1 试验检测执行程序流程图
(2) 凡计量部门不承担检定,或精确度要求不高的设备(各容器、模具等)由本单位有关计量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或参照当地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方法进行自检。
(3) 设备经计量检定为不合格、已损坏的均应贴上停用标志。 3.2.2.2关于检验人员的要求
(1) 检验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操作,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单独上岗操作。
(2) 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人员,上岗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给予培训,使其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性能,具备正确使用的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 应熟悉有关试验检验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检验操作规程,能应用各类标准,正确抽取试样。
(4) 接受检测任务后,必须做好样品检查登记,认真了解检验项目内容和标准,做好检测仪器的调试检查工作。
(5) 在检测过程中,必须全神贯注、细心测读、认真记录,保证精度。能应用误差理论、数理统计的知识,进行数据处理。判断检测结果的唯一依据是检测数据,应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
(6) 当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受外界干扰(如停电),应立即排除故障,确保安全,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应重新检测。 3.2.3检验环境
(1) 试验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测试过程的操作方便和安全,以确保测试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各种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维护保养,使之经常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3) 对于样品加工时,有噪音、污染干扰的,如水泥、砂、石筛分等,应在制作间进行或安排在不影响其它试验工作的时间工作。
(4) 放置样品、仪器的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检验标准的要求。 (5) 严禁非检测人员在试验室停留,严禁将非检测用的机具和物品放入试验室内。 3.2.4检测仪器设备的状态控制
3.2.4.1试验室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应按照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的规定按期送检。
3.2.4.2凡需送检的仪器设备按计量部门规定的周期由计量管理员送检,大型不能送检的设备,要联系计量部门到试验室检测。
3.2.4.3凡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如下三种标志:
(1) 合格证
1)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2)设备不必检验,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3)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2)准用证
1)多功能检测的设备,某些功能已经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验合格者。
2)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者,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3)降级使用者。 (3)停用证
1)检测仪器设备已损坏者。
2)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3)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4)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5)新购检测仪器设备或检测仪器设备出故障修复后,都应按有关检定规定进行检定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部门认可,贴上计量检定标志,作为仪器设备的必要指标。 6)全部计量检定书由资料保管员保管,每年一月底前,将检定日期超过一年的证书装订成册后送资料室入库存档保管。
4 施工准备
4.1 试验人员
(1)试验人员资质:各工点配备的试验人员必须具有局级或县质量监督站所颁发的试验人员上岗证。熟悉工程材料性能、试验方法、有关规程、规范,具有高度责任感,遵守试验人员职责。
(2)资质申报:在开工前,将试验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报监理站备案。 4.2 中心、工地试验室
(1) 每工点需建中心、工地试验室,并具有完成除委托试验外的自检项目和试件标准养护条件(室内养护池或标准养护箱),温度控制范围20±1ºC,湿度在95%以上。
(2)相应的制度,有关试验标准、技术规范等。
4.3砂、石料源调查:砼用砂、石料源,由试验、材料人员、监理人员共同进行调查、取样、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购置,以后进料做好自检和见证试验。
4.4 水泥供应商:砼用水泥必须选用在沿河公司指定范围内的供货单位,同时上报其资质,经监理审核、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工程试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方法
5.1 定义:为保证工程施工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在监理或建设单位见证下,由承包商专职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监理监督)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5.2 范围:自拌砼用砂、石、水泥、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钢筋(含砂浆锚杆)、钢筋焊接件、砼抗压和抗渗试件、砂浆试件、烧结多孔砖、回填土、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和土工、混凝土等检测项目。
5.3 见证取样数量:见证试验频率满足相关规定及业主的要求。 5.4 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方法
(1) 承包商材料人员按天递交进料单一式二份,试验员、见证员各一份,试验员核实填写进场材料统计表(自行设计)及建立见证取样统计台帐(自行设计)。
(2) 见证员根据进料情况旁站见证取样或试件制作。见证员有责任对试件制作及送检监护,承包商协助送检。
(3) 见证员填写见证记录一式二份(自留、试验员各一份),见证记录要作简要叙述。
(4) 试验人员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一式二份(自留、见证员各一份)。 (5) 在监理监督下施工单位自身完成试验或委托试验室试验。
(6) 承包商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报告由电脑打印,并注明见证人,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及试验单位专用章,否则不能进入竣工资料。
(7) 试验档案:进场材料报验单、见证记录、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砼强度评定统计表,试件制作原始记录表,进场材料原始记录。
6 砼工程
6.1 喷射砼
6.1.1 原材料检验:承包商试验人员按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一式二份(见证员、试验员各一份)。
(1)水泥: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水泥按取样标准取样委托试验,超过三月需复验。水泥库堆放按规范要求。取样数量、方法见附表一。
(2)砂:细度模数必须大于2.5,使用时含水量控制在5~7%,取样方法数量见附表一。现场堆放有明显标志,注明产地、规格、质量状态。
(3) 碎石:粒径小于16mm,注意针片状含量,现场堆放有明显标志,注明产地、规格、质量状况。取样数量、方法见附表一。
(4) 骨料级配:通过各筛径累计重量百分数应控制在表-1的范围内,不符合者应调配砂率或换料。
表-1
注: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活性二氧化硅石料。 (5)水:采用饮用水或试验合格标准用水。
(6)速凝剂 :质量合格,使用前应做与水泥相容性试验及水泥净浆凝结效果试验,初凝不超过5min,终凝不超过10min。
6.1.2 配合比申报:施工前二个月,承包商根据本单位工程选定的原材料经见证取样后,委托试验室取得配合比设计报告,经见证员报监理站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6.1.3 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
(1) 胶骨比:水泥与骨料之比,常为1:4~4.5。 (2) 砂率:45~55%。 (3) 水灰比:0.40~0.45。
(4) 速凝剂:不大于水泥用量的4%。
6.1.4 配合比设计报告内容:一式四份(正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配合比设计报告。
(2)原材料二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复验试验报告。 6.2砼施工
6.2.1 试验人员根据现场砂、石料含水量,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合比单或配合比标志牌,标志牌挂于搅拌机附近明显处。
6.2.2 配合比计量:试验人员校核磅秤,上料人员负责计量,执行谁上料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混合料必须搅拌均匀,并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外加剂称量允许偏差±2%。
(2) 砂、石料称量允许偏差±3%。
(3)配射混凝土施工要采用湿喷法施工,施工应做好速凝剂流量试验,确保掺量。 6.2.3 在见证员旁站下制作试件,试件取样数量见附表一。试件制作时,注意模具与墙脚呈80°左右夹角,先在模具外喷,操作正常后,移至模具从下而上喷满用刮刀刮平,24小时后拆模养护。
6.2.4 砼试件制作:见证员旁站见证,试验人员制作试件,数量、方法见附表一,见证员填写见证记录两份(试验员、见证员各一份)。
6.2.5 防水砼:根据工程需要制作抗渗砼试件,数量见附表一。 6.2.6 灌注桩泥浆的拌制和使用:
(1) 优质粘土要求:Ip>20、含砂率<5%;
(2) 泥浆的配合比设计经试验合格报监理审定后使用; (3) 泥浆的性能指标见表-2
表-2
7 钢材及钢筋焊接(钢材为甲控料)
7.1 钢筋:选用业主指定指定范围内的供应单位,需有二证(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 7.2 钢板、型钢:出厂合格证。
7.3 钢筋、钢筋焊接取样方法、数量、质量标准见附表一。
7.4 电焊条:出厂合格证。使用规格、型号与钢材、钢筋材质相对应。
7.5 锚杆抗拔力设计要求:Ⅳ类围岩为49KN,Ⅴ类围岩为61.7KN,且同一批试件中抗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8 防水材料
8.1 范围:防水板、沥青卷材、止水条、土工布、止水带均为业主指定供货商。 8.2 要求:需有二证:一、出厂合格证 二、沿河公司物资部门委托试验的试验报告,若无委托试验报告需取样送检。
9 新材料
9.1新材料使用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承包商应以申报表形式(一式四份)经监理报业主批后方可使用。
9.2申报使用新材料需附的资料:
(1) 新材料的试验报告、业主推荐新项目许可证;
(2) 新材料的第三方试验报告;
(3) 新材料的第三方试验的见证员见证记录。
10 统计月报
10.1 砼、材料质量月报:由承包商试验和材料人员统计。
(1) 试验报告:使用业主统一用表表。 (2) 砼质量评定结果表。
(3) 统计时间:上月二十一日至本月二十日。 (4) 报审时间:每月二十四日
(5) 数量: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10.2 填报要求
(1) 材料报告:当月报当月,水泥报告可报三天结果。 (2) 砼试件:以R56或R28的试验日期作为统计日期。 (3) 砼代表数量:以上月施工试件代表的数量为准。
(4) 砼、材料见证记录汇总表:由见证员统计,时间同6.10.1 ⑶、⑷。
11 砼强度统计季报
混凝土试块强度每季按标准统计汇总上报。
注:本监理细则中的文件凡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执行。
附表一:
大塔至马场壕线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报告表
项目名称: 日期: 附表二
新建铁路大塔至马场壕线
试验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大马项目监理部 2010年3月1日编制
材料试验、检测监理细则
1 总则
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鄂尔多斯沿河铁路公司委托,负责大塔至马场壕线第一标段的工程监理,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管理。业主负责不定期抽查,并把结果定期公布。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中的试验质量条款要求和监理单位做好平行检测工作和见证试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承包商必须建立内部的试验质量保证体系,按合同规定向业主交完全合格的建筑成品。
2 编制依据
(1) 铁路工程施工规范。
(2)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TB10102-2004 (3) 钢筋混凝土用热带肋钢筋GB1499.2—2007 (4)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5)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BG/T232—1999 (6)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7) 硅酸盐水泥、变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8)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
(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1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11) 普通混凝土用石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53—9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GB18173.1—2000 (14) 铁路砂浆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210—97 (1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9—96
3 监理平行试验
3.1 一般规定
(1) 监理人试验室是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数据控制和检测测定的中心,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强度及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配备有专业试验工程师及专
门培训的试验人员。现已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内部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 监理人试验室将对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情况、操作方法、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 在施工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监理人将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是指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4) 在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将按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鉴定施工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5) 当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将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6) 对监理人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应由监理人承担的复杂试验检测项目,为了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便于管理,监理站将委托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试验检测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并对试验检测结果予以确认。
(7) 监理将按照验标要求独立进行完成平行检测工作
3.2平行试验控制措施及制度 3.2.1 试验检测执行程序
见《试验检测执行程序流程图》(图3.2.1)。
3.2.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控制措施 3.2.2.1仪器设备的质量
(1) 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量程及精度等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其性能稳定可靠,并经省、市计量部门定期检定,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图3.2.1 试验检测执行程序流程图
(2) 凡计量部门不承担检定,或精确度要求不高的设备(各容器、模具等)由本单位有关计量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或参照当地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方法进行自检。
(3) 设备经计量检定为不合格、已损坏的均应贴上停用标志。 3.2.2.2关于检验人员的要求
(1) 检验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操作,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单独上岗操作。
(2) 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人员,上岗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给予培训,使其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性能,具备正确使用的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 应熟悉有关试验检验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检验操作规程,能应用各类标准,正确抽取试样。
(4) 接受检测任务后,必须做好样品检查登记,认真了解检验项目内容和标准,做好检测仪器的调试检查工作。
(5) 在检测过程中,必须全神贯注、细心测读、认真记录,保证精度。能应用误差理论、数理统计的知识,进行数据处理。判断检测结果的唯一依据是检测数据,应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
(6) 当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受外界干扰(如停电),应立即排除故障,确保安全,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应重新检测。 3.2.3检验环境
(1) 试验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测试过程的操作方便和安全,以确保测试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各种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维护保养,使之经常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3) 对于样品加工时,有噪音、污染干扰的,如水泥、砂、石筛分等,应在制作间进行或安排在不影响其它试验工作的时间工作。
(4) 放置样品、仪器的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检验标准的要求。 (5) 严禁非检测人员在试验室停留,严禁将非检测用的机具和物品放入试验室内。 3.2.4检测仪器设备的状态控制
3.2.4.1试验室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应按照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的规定按期送检。
3.2.4.2凡需送检的仪器设备按计量部门规定的周期由计量管理员送检,大型不能送检的设备,要联系计量部门到试验室检测。
3.2.4.3凡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如下三种标志:
(1) 合格证
1)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2)设备不必检验,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3)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2)准用证
1)多功能检测的设备,某些功能已经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验合格者。
2)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者,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3)降级使用者。 (3)停用证
1)检测仪器设备已损坏者。
2)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3)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4)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5)新购检测仪器设备或检测仪器设备出故障修复后,都应按有关检定规定进行检定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部门认可,贴上计量检定标志,作为仪器设备的必要指标。 6)全部计量检定书由资料保管员保管,每年一月底前,将检定日期超过一年的证书装订成册后送资料室入库存档保管。
4 施工准备
4.1 试验人员
(1)试验人员资质:各工点配备的试验人员必须具有局级或县质量监督站所颁发的试验人员上岗证。熟悉工程材料性能、试验方法、有关规程、规范,具有高度责任感,遵守试验人员职责。
(2)资质申报:在开工前,将试验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报监理站备案。 4.2 中心、工地试验室
(1) 每工点需建中心、工地试验室,并具有完成除委托试验外的自检项目和试件标准养护条件(室内养护池或标准养护箱),温度控制范围20±1ºC,湿度在95%以上。
(2)相应的制度,有关试验标准、技术规范等。
4.3砂、石料源调查:砼用砂、石料源,由试验、材料人员、监理人员共同进行调查、取样、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购置,以后进料做好自检和见证试验。
4.4 水泥供应商:砼用水泥必须选用在沿河公司指定范围内的供货单位,同时上报其资质,经监理审核、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工程试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方法
5.1 定义:为保证工程施工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在监理或建设单位见证下,由承包商专职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监理监督)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5.2 范围:自拌砼用砂、石、水泥、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钢筋(含砂浆锚杆)、钢筋焊接件、砼抗压和抗渗试件、砂浆试件、烧结多孔砖、回填土、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和土工、混凝土等检测项目。
5.3 见证取样数量:见证试验频率满足相关规定及业主的要求。 5.4 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方法
(1) 承包商材料人员按天递交进料单一式二份,试验员、见证员各一份,试验员核实填写进场材料统计表(自行设计)及建立见证取样统计台帐(自行设计)。
(2) 见证员根据进料情况旁站见证取样或试件制作。见证员有责任对试件制作及送检监护,承包商协助送检。
(3) 见证员填写见证记录一式二份(自留、试验员各一份),见证记录要作简要叙述。
(4) 试验人员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一式二份(自留、见证员各一份)。 (5) 在监理监督下施工单位自身完成试验或委托试验室试验。
(6) 承包商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报告由电脑打印,并注明见证人,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及试验单位专用章,否则不能进入竣工资料。
(7) 试验档案:进场材料报验单、见证记录、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砼强度评定统计表,试件制作原始记录表,进场材料原始记录。
6 砼工程
6.1 喷射砼
6.1.1 原材料检验:承包商试验人员按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一式二份(见证员、试验员各一份)。
(1)水泥: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水泥按取样标准取样委托试验,超过三月需复验。水泥库堆放按规范要求。取样数量、方法见附表一。
(2)砂:细度模数必须大于2.5,使用时含水量控制在5~7%,取样方法数量见附表一。现场堆放有明显标志,注明产地、规格、质量状态。
(3) 碎石:粒径小于16mm,注意针片状含量,现场堆放有明显标志,注明产地、规格、质量状况。取样数量、方法见附表一。
(4) 骨料级配:通过各筛径累计重量百分数应控制在表-1的范围内,不符合者应调配砂率或换料。
表-1
注: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活性二氧化硅石料。 (5)水:采用饮用水或试验合格标准用水。
(6)速凝剂 :质量合格,使用前应做与水泥相容性试验及水泥净浆凝结效果试验,初凝不超过5min,终凝不超过10min。
6.1.2 配合比申报:施工前二个月,承包商根据本单位工程选定的原材料经见证取样后,委托试验室取得配合比设计报告,经见证员报监理站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6.1.3 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
(1) 胶骨比:水泥与骨料之比,常为1:4~4.5。 (2) 砂率:45~55%。 (3) 水灰比:0.40~0.45。
(4) 速凝剂:不大于水泥用量的4%。
6.1.4 配合比设计报告内容:一式四份(正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配合比设计报告。
(2)原材料二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复验试验报告。 6.2砼施工
6.2.1 试验人员根据现场砂、石料含水量,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合比单或配合比标志牌,标志牌挂于搅拌机附近明显处。
6.2.2 配合比计量:试验人员校核磅秤,上料人员负责计量,执行谁上料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混合料必须搅拌均匀,并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外加剂称量允许偏差±2%。
(2) 砂、石料称量允许偏差±3%。
(3)配射混凝土施工要采用湿喷法施工,施工应做好速凝剂流量试验,确保掺量。 6.2.3 在见证员旁站下制作试件,试件取样数量见附表一。试件制作时,注意模具与墙脚呈80°左右夹角,先在模具外喷,操作正常后,移至模具从下而上喷满用刮刀刮平,24小时后拆模养护。
6.2.4 砼试件制作:见证员旁站见证,试验人员制作试件,数量、方法见附表一,见证员填写见证记录两份(试验员、见证员各一份)。
6.2.5 防水砼:根据工程需要制作抗渗砼试件,数量见附表一。 6.2.6 灌注桩泥浆的拌制和使用:
(1) 优质粘土要求:Ip>20、含砂率<5%;
(2) 泥浆的配合比设计经试验合格报监理审定后使用; (3) 泥浆的性能指标见表-2
表-2
7 钢材及钢筋焊接(钢材为甲控料)
7.1 钢筋:选用业主指定指定范围内的供应单位,需有二证(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 7.2 钢板、型钢:出厂合格证。
7.3 钢筋、钢筋焊接取样方法、数量、质量标准见附表一。
7.4 电焊条:出厂合格证。使用规格、型号与钢材、钢筋材质相对应。
7.5 锚杆抗拔力设计要求:Ⅳ类围岩为49KN,Ⅴ类围岩为61.7KN,且同一批试件中抗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8 防水材料
8.1 范围:防水板、沥青卷材、止水条、土工布、止水带均为业主指定供货商。 8.2 要求:需有二证:一、出厂合格证 二、沿河公司物资部门委托试验的试验报告,若无委托试验报告需取样送检。
9 新材料
9.1新材料使用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承包商应以申报表形式(一式四份)经监理报业主批后方可使用。
9.2申报使用新材料需附的资料:
(1) 新材料的试验报告、业主推荐新项目许可证;
(2) 新材料的第三方试验报告;
(3) 新材料的第三方试验的见证员见证记录。
10 统计月报
10.1 砼、材料质量月报:由承包商试验和材料人员统计。
(1) 试验报告:使用业主统一用表表。 (2) 砼质量评定结果表。
(3) 统计时间:上月二十一日至本月二十日。 (4) 报审时间:每月二十四日
(5) 数量: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10.2 填报要求
(1) 材料报告:当月报当月,水泥报告可报三天结果。 (2) 砼试件:以R56或R28的试验日期作为统计日期。 (3) 砼代表数量:以上月施工试件代表的数量为准。
(4) 砼、材料见证记录汇总表:由见证员统计,时间同6.10.1 ⑶、⑷。
11 砼强度统计季报
混凝土试块强度每季按标准统计汇总上报。
注:本监理细则中的文件凡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执行。
附表一:
大塔至马场壕线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报告表
项目名称: 日期: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