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师姓名: 类 别 评 价 项 目 学校: 安庆师范学院 得 分 项 目 学年:2013-2014 成 绩加 分 项 目减 分 项 目学生评价(40 分) 36.8 教研室同行评价(25 分) 24 院系(部)领导评价(15 分) 14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含教学督导评价 20 分) 19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研究论文, 每 篇加 1 分 主持本学科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 5 分, 第二、 三、 四名参加者依次加 3、2、1 分 主持本学科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 3 分,第二、三 名参加者依次加 1、0.5 分 开设三门以上课程者(包括公共选修课)加 3 分 3 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者加 4 分, 超过一 半者加 2 分 无故不接受任务视情节减 5 --- 10 分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视情节减 5 --- 10 分 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 3 分,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扣 10 分 96.8 总 分说明:1.任期内学年度教学评价成绩表,每年测评一次,结果备案。 2.申报时各校只报教师任期内总成绩表,总成绩表中总分系任期内平均分。 3.加分项目累计最高限为 20 分,减分项目不限。 4. 对任期内某年教学评价总分低于 60 分或学生评价低于 20 分者,实行一票 否决,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其中发生教学事故者以教师评审条件为准。 5. 学生、教研室、院系(部)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 定。其中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得少于一个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如果教师同时承担 几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对课时多的课程进行评价;如果教师同时承担理论课和实践 课教学,理论课和实践课成绩分别按课时所占比例计算。1
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师姓名: 类 别 评 价 项 目 学校: 安庆师范学院 得 分 项 目 学年:2013-2014 成 绩加 分 项 目减 分 项 目学生评价(40 分) 36.8 教研室同行评价(25 分) 24 院系(部)领导评价(15 分) 14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含教学督导评价 20 分) 19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教学研究论文, 每 篇加 1 分 主持本学科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 5 分, 第二、 三、 四名参加者依次加 3、2、1 分 主持本学科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者加 3 分,第二、三 名参加者依次加 1、0.5 分 开设三门以上课程者(包括公共选修课)加 3 分 3 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一倍者加 4 分, 超过一 半者加 2 分 无故不接受任务视情节减 5 --- 10 分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去校外兼课视情节减 5 --- 10 分 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 3 分,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扣 10 分 96.8 总 分说明:1.任期内学年度教学评价成绩表,每年测评一次,结果备案。 2.申报时各校只报教师任期内总成绩表,总成绩表中总分系任期内平均分。 3.加分项目累计最高限为 20 分,减分项目不限。 4. 对任期内某年教学评价总分低于 60 分或学生评价低于 20 分者,实行一票 否决,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其中发生教学事故者以教师评审条件为准。 5. 学生、教研室、院系(部)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 定。其中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得少于一个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如果教师同时承担 几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对课时多的课程进行评价;如果教师同时承担理论课和实践 课教学,理论课和实践课成绩分别按课时所占比例计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