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内容
计划生育窗口:
《一孩生育证》
1、个人申请,填写《登记表》;
2、提交夫妻双方合影照4张,结婚证、身份证、康检证明;
3、村委会登记、盖章,报乡计生办登记备案,符合条件发证。
《二孩生育证》
一、申领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2、女方28周岁以上,且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提供夫妻双方合影照4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康检证明,技术鉴定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初审盖章;
3、乡计生办审核盖章;
4、县计生委审批备案;
5、符合条件发证,并张公示。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1寸照片4张,户口本或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康检证明或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3、村委会确认盖章,报乡计生办审批,符合条件发证。
《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发放对象的条件:
1、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一对夫妻按规定生育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二、申领程序:
1、夫妻双方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提交夫妻合影照4张,身份证、户口本、生育证、结婚证;
3、村委会确认盖章,报乡计生办审批,符合条件发证。
三、奖励标准:
1、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父母每人每月20元;
2、独生子女在中招考试中加10分。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有一方达到60周岁;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二、确认程序及奖励扶助标准:
1、申请人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薄复印件。
2、经村委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张榜公示10天,于6月30日前上报乡计生办。
3、县、乡计生部门审查确认后,每人每年发簇960元扶助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
城镇或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
三、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达到49周岁的当年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死亡证明》或《残疾人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村级评议: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于2月15日前上报到乡计生办。
3、乡级初审
4、县级审批
5、对象公示:对县计生委审批确认的名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
财政窗口
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一、补贴标准:
2011年粮食直补标准为每亩16元,综合直补标准为每亩78.39元。
二、补贴程序:
1、以2005年核定的粮食直补面积为基础,以村、组为单位,对每户农民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张榜公示7天。
2、经公示确认后,乡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直补办批复,然后以“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的粮食直补存折上。
农作物良种补贴
小麦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0元;玉米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5元。
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户可到县农机局报名申请,农机具补贴为总价的30%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一、“两免一补”的内容:
“两免”指免除课本费和学杂费;
“一补”指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
二、资助对象:
1、享爱“两免”的对象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所有在校生。
2、享受“一补”的对象范围及条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在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具体如下:
(1)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
(3)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或经济困难的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三、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1、学校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书。
3、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分别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十天。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
6、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用“一折通”的形式,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家长。 职业技术教育贫困生补助
一、补助范围:
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在校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750元
三、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同上
民政窗口
农村低保
一、低保对象的认定: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一类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二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善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7天,然后由村委会上报乡民政所,审核无误后上报县财政局。
2、对审核合格的低保对象,资金由县财政局采用“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三、补助标准:
一类对象每人每月8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20%;二类对象每人每7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60%;三类对象每人每月6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20%。
农村五保
一、享受五保养老的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
1、集中供养:在乡敬老院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400元,由乡敬老院按规定进行统一支配使用。
2、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320元,直接由乡财政所拨付到五保户一卡通账户上。
义务兵优抚补助
一、补助标准:2009前年冬季入伍的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从2010年冬季入伍的义务兵每人每年1800元。
二、补助时间:从义务兵服役的第二年开始发放。
劳保窗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参保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扶沟县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原参加新农保。
2、以家庭为参保个体,60周岁以上老人在本村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
1、参保人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2、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月基础养老金为60元,由中央、县财政分别按55元,5元给予补助。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3、对农村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后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元。
4、新农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劳保部门定期对领取人资格进行认证。
5、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帐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国土窗口:
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确需分户的;
3、回乡落户的离退休(职)干部职工、复退军人;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通过,村委会盖章同意;
2、乡国土所审核,现场勘察后,上报县国土局审批发证。
三、 不予审批的情形: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4、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5、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成非法转让原宅基地的。
畜禽养殖用地审批
1、畜禽养殖用地,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地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政府同意,向县畜牧局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畜牧局同意后,乡国土所帮助选址,协调用地,并到县国土局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
畜牧窗口:
畜禽疫苗发放
一、免费疫苗的种类:
国家免费疫苗共四种: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高致病性蓝耳病毒疫苗、猪瘟疫苗。
二、发放办法:
畜禽养殖户每月可到乡防检中心登记领取。
农电窗口:
用电申请的报装服务
1、客户填写用电申请:
2、供电企业受理申请:
3、供电企业人员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
4、客户与供电企业协商确定供电方案;
5、客户工程设计;
6、供电企业受电工程设计审核;
7、客户采购受电装置,工程施工;
8、供电企业受电装置施工中间检查;
9、客户受电装置检验申请;
10、供电企业受电工程竣工检验;
11、客户与供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
12、供电企业装表接电,建立电费帐户,资料归档。
电费收取
1、居民生活用电:1千伏及以下 0.56元/千瓦时
2、一般工商业用电:1千伏及以下 0.84元/千瓦时
3、农业生产用电:1千伏及以下 0.70元/千瓦时
户籍窗口:
新生儿入户
1、村委会证明;
2、夫妻双方户口本,出生证明。
县外迁入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夫妻关系的凭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的,凭出生证明或原籍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大中专毕业生,提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迁往外县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县居民户口迁往外县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县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办理;
申请身份证
1、首次申领:凭户口簿或一代身份证办理,交费20元;
2、丢失、补领身份证:凭户口簿办理,交费40元;
3、临时身份证:持派出所介绍信办理。
申领户口本
1、老本换新本:凭身份证,村委证明;
2、交费4元。
便民服务内容
计划生育窗口:
《一孩生育证》
1、个人申请,填写《登记表》;
2、提交夫妻双方合影照4张,结婚证、身份证、康检证明;
3、村委会登记、盖章,报乡计生办登记备案,符合条件发证。
《二孩生育证》
一、申领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2、女方28周岁以上,且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提供夫妻双方合影照4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康检证明,技术鉴定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初审盖章;
3、乡计生办审核盖章;
4、县计生委审批备案;
5、符合条件发证,并张公示。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1寸照片4张,户口本或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康检证明或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3、村委会确认盖章,报乡计生办审批,符合条件发证。
《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发放对象的条件:
1、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一对夫妻按规定生育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二、申领程序:
1、夫妻双方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提交夫妻合影照4张,身份证、户口本、生育证、结婚证;
3、村委会确认盖章,报乡计生办审批,符合条件发证。
三、奖励标准:
1、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父母每人每月20元;
2、独生子女在中招考试中加10分。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有一方达到60周岁;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二、确认程序及奖励扶助标准:
1、申请人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薄复印件。
2、经村委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张榜公示10天,于6月30日前上报乡计生办。
3、县、乡计生部门审查确认后,每人每年发簇960元扶助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
城镇或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
三、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达到49周岁的当年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死亡证明》或《残疾人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村级评议: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于2月15日前上报到乡计生办。
3、乡级初审
4、县级审批
5、对象公示:对县计生委审批确认的名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
财政窗口
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一、补贴标准:
2011年粮食直补标准为每亩16元,综合直补标准为每亩78.39元。
二、补贴程序:
1、以2005年核定的粮食直补面积为基础,以村、组为单位,对每户农民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张榜公示7天。
2、经公示确认后,乡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直补办批复,然后以“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的粮食直补存折上。
农作物良种补贴
小麦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0元;玉米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5元。
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户可到县农机局报名申请,农机具补贴为总价的30%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一、“两免一补”的内容:
“两免”指免除课本费和学杂费;
“一补”指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
二、资助对象:
1、享爱“两免”的对象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所有在校生。
2、享受“一补”的对象范围及条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在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具体如下:
(1)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
(3)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或经济困难的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三、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1、学校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书。
3、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分别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十天。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
6、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用“一折通”的形式,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家长。 职业技术教育贫困生补助
一、补助范围:
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在校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750元
三、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同上
民政窗口
农村低保
一、低保对象的认定: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一类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二类对象为长期保障户,包括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善短期内不会有很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类对象为短期保障户,包括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较多,负担过重的家庭。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7天,然后由村委会上报乡民政所,审核无误后上报县财政局。
2、对审核合格的低保对象,资金由县财政局采用“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三、补助标准:
一类对象每人每月8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20%;二类对象每人每7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60%;三类对象每人每月62元,占农村低保人数的20%。
农村五保
一、享受五保养老的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
1、集中供养:在乡敬老院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400元,由乡敬老院按规定进行统一支配使用。
2、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320元,直接由乡财政所拨付到五保户一卡通账户上。
义务兵优抚补助
一、补助标准:2009前年冬季入伍的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从2010年冬季入伍的义务兵每人每年1800元。
二、补助时间:从义务兵服役的第二年开始发放。
劳保窗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参保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扶沟县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原参加新农保。
2、以家庭为参保个体,60周岁以上老人在本村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
二、缴费标准:
1、参保人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2、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月基础养老金为60元,由中央、县财政分别按55元,5元给予补助。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3、对农村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后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元。
4、新农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劳保部门定期对领取人资格进行认证。
5、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帐户资金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国土窗口:
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确需分户的;
3、回乡落户的离退休(职)干部职工、复退军人;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通过,村委会盖章同意;
2、乡国土所审核,现场勘察后,上报县国土局审批发证。
三、 不予审批的情形: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4、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5、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成非法转让原宅基地的。
畜禽养殖用地审批
1、畜禽养殖用地,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地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政府同意,向县畜牧局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畜牧局同意后,乡国土所帮助选址,协调用地,并到县国土局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
畜牧窗口:
畜禽疫苗发放
一、免费疫苗的种类:
国家免费疫苗共四种: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高致病性蓝耳病毒疫苗、猪瘟疫苗。
二、发放办法:
畜禽养殖户每月可到乡防检中心登记领取。
农电窗口:
用电申请的报装服务
1、客户填写用电申请:
2、供电企业受理申请:
3、供电企业人员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
4、客户与供电企业协商确定供电方案;
5、客户工程设计;
6、供电企业受电工程设计审核;
7、客户采购受电装置,工程施工;
8、供电企业受电装置施工中间检查;
9、客户受电装置检验申请;
10、供电企业受电工程竣工检验;
11、客户与供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
12、供电企业装表接电,建立电费帐户,资料归档。
电费收取
1、居民生活用电:1千伏及以下 0.56元/千瓦时
2、一般工商业用电:1千伏及以下 0.84元/千瓦时
3、农业生产用电:1千伏及以下 0.70元/千瓦时
户籍窗口:
新生儿入户
1、村委会证明;
2、夫妻双方户口本,出生证明。
县外迁入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夫妻关系的凭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的,凭出生证明或原籍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大中专毕业生,提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迁往外县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县居民户口迁往外县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县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办理;
申请身份证
1、首次申领:凭户口簿或一代身份证办理,交费20元;
2、丢失、补领身份证:凭户口簿办理,交费40元;
3、临时身份证:持派出所介绍信办理。
申领户口本
1、老本换新本:凭身份证,村委证明;
2、交费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