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敏尔书记:
诉求事项:
我们是贵州省全体乡镇财政分局的财政人员,是一个明确了行政职务为科员的一群最基层财政干部,我们请求明确为公务员管理身份及得到相关政治和工资福利待遇。
诉求理由:
1、我国政权是五级政府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财政分局是基层政权—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中央相关文件(中编办发[1995]3号)文件、中办发【2000】30号文件,明确乡政财政所人员为行政编制。
3、贵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黔委[2001]24号)明确乡镇财政所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
4、贵州省编办字[2009]37号。明确乡镇财政分局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副科级单位。
我们一直是按行政职务评定,按行政级别工资套改的明确为行政编制的行政人员,一直从事最基层的财政管理工作至今。但在国家实行的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车改”政策的今天,贵州省的地方政府(县市级)抢占了我们的行政编制,不准还拿着行政工资的我们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因此我们全体乡(镇)财政人员就公务员身份问题向书记反映,要求贵州省政府明确我们的公务员管理身份,并办理登记。不再让我们这些长期工作在基层财政持有县市劳动人事局明确了科员行政职务的人员,再为身份及待遇问题犯愁,能够赶上现行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这趟末班车,更好的安心基层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要再让地方政府推委扯皮我们这一事情。
贵州省兴义市全体基层财政人员
尊敬的陈敏尔书记:
诉求事项:
我们是贵州省全体乡镇财政分局的财政人员,是一个明确了行政职务为科员的一群最基层财政干部,我们请求明确为公务员管理身份及得到相关政治和工资福利待遇。
诉求理由:
1、我国政权是五级政府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财政分局是基层政权—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中央相关文件(中编办发[1995]3号)文件、中办发【2000】30号文件,明确乡政财政所人员为行政编制。
3、贵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黔委[2001]24号)明确乡镇财政所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
4、贵州省编办字[2009]37号。明确乡镇财政分局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副科级单位。
我们一直是按行政职务评定,按行政级别工资套改的明确为行政编制的行政人员,一直从事最基层的财政管理工作至今。但在国家实行的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车改”政策的今天,贵州省的地方政府(县市级)抢占了我们的行政编制,不准还拿着行政工资的我们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因此我们全体乡(镇)财政人员就公务员身份问题向书记反映,要求贵州省政府明确我们的公务员管理身份,并办理登记。不再让我们这些长期工作在基层财政持有县市劳动人事局明确了科员行政职务的人员,再为身份及待遇问题犯愁,能够赶上现行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这趟末班车,更好的安心基层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要再让地方政府推委扯皮我们这一事情。
贵州省兴义市全体基层财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