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接省、市双拥办紧急通知,6月上旬国家双拥工作组将来我市检查双拥模范城创建情况。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镇、街道和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双拥创城单位职责和创城标准,认真准备,查缺补漏,确保双拥创城检查万无一失。
附件:1、省、市双拥办紧急通知
2、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011年5月30日
附件1: 山东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双拥办:
6月上旬,全国双拥办将组织工作组来我省检查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情况。检查将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进行。特别是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申报和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五项要求,全国双拥办将重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参与新一届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资格。
此次检查,中央有关媒体将一同参加,对存在的问题也会进行报道。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营造创城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以过硬的工作业绩顺利通过全国检查组的检查考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
临淄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责任分工
临淄区双拥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7分)
(三)考评内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的得0.25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0.25分,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2、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有书面述职报告。
责任单位:区、乡镇(街道)、驻军部队单位的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5分)
(六)考评内容
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的得0.5分,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国民教育规划,有实施意见和宣传资料、影像资料、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的教材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双拥办
3、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印制有宣传资料、影像资料、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的教材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信息中心、其他新闻媒体
(七)考评内容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有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国防教育日组织活动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2、全区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军事日”活动,区有活动方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学校有年度计划和组织活动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学校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19分)
(十一)考评内容
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计划和措施的得0.5分,部队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训练演习群众损失得到妥善解决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每年制定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二)考评内容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的得1分,部队建设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及科技、教育、文化部门每年制定拥军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
3、区及科技、教育、文化部门解决部队实际困难的措施、文件。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
(十八)考评内容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出台区优待办法的得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区制定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待政策相关文件,有关部门及各学校、托儿所有实施意见(文件),各学校、托儿所有优待记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11分)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30分)
(二十九)考评内容
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的得2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区有综合性双拥政策文件,各有关部门出台的综合性双拥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 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十一)考评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的得0.5分,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的得0.5分,地方建设没有影响军事设施安全或部队正常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 全民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计划;2.军事设施保护措施;3.军事设施保护完好。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8分)
(四十七)考评内容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年度有计划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节日有走访的得0.5分,平时有活动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双拥年度工作计划;2.双拥季度活动安排;3.节日走访计划或方案;4.走访记录、信息和照片;5.平时开展活动的记录照片。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十八)考评内容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开展活动的得1分,重点优抚对象对活动满意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有相关文件和资料;2.活动记录材料和照片;3.满意度调查资料;4.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6分)
(五十二)考评内容
地方基层单位与驻军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结成共建对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文件或意见;2.相关公约和制度;3.开展共建活动的照片和资料;4、结对共建协议书。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五十三)考评内容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方案或意见;2.活动总结;3.相关活动的照片和信息。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5分)
(五十七)考评内容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互办实事计划的得1分,计划落实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计划和措施;2.相关落实方案;3.总结资料。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九、群众满意度测评(9分)
(六十二)考评内容
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3分)。
评分标准
满分3分,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十、加分项目
(六十三)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3分)。
加分标准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加1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六十四)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2分)。
加分标准
全国双拥领导小组转发的加1.5分,省转发的加0.5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六十五)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性双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2分)。
加分标准
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5分,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0.5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关于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接省、市双拥办紧急通知,6月上旬国家双拥工作组将来我市检查双拥模范城创建情况。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镇、街道和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双拥创城单位职责和创城标准,认真准备,查缺补漏,确保双拥创城检查万无一失。
附件:1、省、市双拥办紧急通知
2、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011年5月30日
附件1: 山东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双拥办:
6月上旬,全国双拥办将组织工作组来我省检查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情况。检查将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进行。特别是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申报和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五项要求,全国双拥办将重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参与新一届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资格。
此次检查,中央有关媒体将一同参加,对存在的问题也会进行报道。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营造创城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以过硬的工作业绩顺利通过全国检查组的检查考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
临淄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责任分工
临淄区双拥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7分)
(三)考评内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的得0.25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0.25分,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2、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有书面述职报告。
责任单位:区、乡镇(街道)、驻军部队单位的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5分)
(六)考评内容
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的得0.5分,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国民教育规划,有实施意见和宣传资料、影像资料、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的教材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双拥办
3、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印制有宣传资料、影像资料、国防双拥宣传教育的教材或材料。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信息中心、其他新闻媒体
(七)考评内容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有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国防教育日组织活动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2、全区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军事日”活动,区有活动方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学校有年度计划和组织活动记录、照片或影像资料。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学校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19分)
(十一)考评内容
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计划和措施的得0.5分,部队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训练演习群众损失得到妥善解决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每年制定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二)考评内容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的得1分,部队建设需求得到及时解决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及科技、教育、文化部门每年制定拥军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
3、区及科技、教育、文化部门解决部队实际困难的措施、文件。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
(十八)考评内容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出台区优待办法的得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区制定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待政策相关文件,有关部门及各学校、托儿所有实施意见(文件),各学校、托儿所有优待记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11分)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30分)
(二十九)考评内容
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的得2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区有综合性双拥政策文件,各有关部门出台的综合性双拥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 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十一)考评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的得0.5分,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的得0.5分,地方建设没有影响军事设施安全或部队正常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 全民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计划;2.军事设施保护措施;3.军事设施保护完好。 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8分)
(四十七)考评内容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年度有计划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节日有走访的得0.5分,平时有活动的得0.5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双拥年度工作计划;2.双拥季度活动安排;3.节日走访计划或方案;4.走访记录、信息和照片;5.平时开展活动的记录照片。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十八)考评内容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开展活动的得1分,重点优抚对象对活动满意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区有相关文件和资料;2.活动记录材料和照片;3.满意度调查资料;4.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6分)
(五十二)考评内容
地方基层单位与驻军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结成共建对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文件或意见;2.相关公约和制度;3.开展共建活动的照片和资料;4、结对共建协议书。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五十三)考评内容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1分)。
评分标准
满分1分,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方案或意见;2.活动总结;3.相关活动的照片和信息。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5分)
(五十七)考评内容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2分)。
评分标准
满分2分,有互办实事计划的得1分,计划落实的得1分。
工作责任及分工
1.相关计划和措施;2.相关落实方案;3.总结资料。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九、群众满意度测评(9分)
(六十二)考评内容
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3分)。
评分标准
满分3分,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乡镇(街道)
十、加分项目
(六十三)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3分)。
加分标准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加1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六十四)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2分)。
加分标准
全国双拥领导小组转发的加1.5分,省转发的加0.5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
(六十五)考评内容
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性双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2分)。
加分标准
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5分,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0.5分。
责任单位:区双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