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作用

(1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作用.txt19“明”可理解成两个月亮坐在天空,相互关怀,相互照亮,缺一不可,那源源不断的光芒是连接彼此的纽带和桥梁!人间的长旅充满了多少凄冷 孤苦,没有朋友的人是生活的黑暗中的人,没有朋友的人是真正的孤儿。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现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企事业单位,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让职工当家作主,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我国《宪法》第十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四大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一些重要讲话中都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了系统精辟的论述。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宪法》、《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早在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最早一部体现企业民主管理的法规,虽然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基本的阐述,但不够完善。经过5年的践行和反复修改,国务院于1986年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相对于《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更为完善,尤其是对职工代表的职权和作用作了较为系统、准确的阐述。具体来讲,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有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五项职权。由于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操作上具有规范性,它的决定决议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法定程序作出的。所以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是职工代表大会并不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只是一个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那么,如何理解、表述和体现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作用?

一、审议建议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具有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管理权利。《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职权。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有效体现职工是主人翁的地位。职工群众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在基层企业中,职工的这一主人翁地位是以参与企业管理来得到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参与审议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日益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工会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审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因此,目前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

2.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命运,也关系到国家和职工的利益,讲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企业实现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由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进行审议,可以更好地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营者的决策方案更加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在一些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走民主化、科学决策的道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职代会审议生产经营重大决策,

是实现厂长(经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是对厂长(经理)行使决策权的有力支持。

3.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可以使职工在民主管理的实践中学习管理,提高管理的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成为管理的真正主人。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根据《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对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等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利。”即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经济性裁员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重要的规章制度、公益金和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述内容只有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形成决议,才能付诸实施。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的内容都涉及到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况且这些方面又与国家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国家、企业和职工三个方面的关系协调,如果不能很好地体现和保护职工的利益,将直接影响到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2.有利于构建经营者与劳动者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企业里,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存在着一致性。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随着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和分配收入差距的拉大,企业内部的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利益逐步分化,并呈现出复杂趋势,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使经营者与劳动者双方在利益上进行协调、工资上进行平等协商,有利于缓解企业内部的矛盾,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

3.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企业职工群众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参加者、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企业内部分配的直接受益者。通过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工参与这些涉及内部分配、劳动保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使得这些措施和制度更具有坚实的基础,更有利于职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从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的管理发展和经营水平的提高。

三、审议决定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是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资金使用方案职工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调动和保护职工的劳动积极性。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程序,让职工来决定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使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已经得到了充分证明。通过职代会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同时也使职工群众了解和体谅企业的实际困难,从实际出发区别轻重缓急来决定有关事项,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2.有利于协调和处理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企业内部利益的分配,直接涉及到企业内部各类职工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干部与工人、工人与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与其他工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充分地代表各方面职工群众不同的利益要求,协调好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3.有利于融洽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关系。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往往通过企业内部生活福利的分配可以反映出来。如果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和处理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不关心职工疾苦,不重视改善职工的福利条件,甚至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就会伤害职工的感情,激化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由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

题,既可以克服上述弊端,又有利于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融洽干部与职工群众的关系。

四、评议监督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的建议”。这是社会主义企业职工群众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建立和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将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在企业内部更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和监督,就是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是一种群众监督,是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党组织监督的基础。

.有利于企业领导干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企业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实际上是一个得到群众帮助,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企业领导干部通过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使自己的工作得到群众的检验和评价,从而根据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3.有利于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密切干群关系。良好的群众关系既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的必然要求。群众关系如果不好,势必会激化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企业的稳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好评议监督权,有利于克服企业中个别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以权谋私现象,有利于干部勤政为民、反腐倡廉,有利于干群之间相互沟通,加强了解,消除矛盾,增强企业内部的团结。正确行使好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监督权,对于企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持清正廉洁,增强内部团结,密切干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选举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厂长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招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民主推荐厂长人选”“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监督,又保障了职工群众通过职代会选举企业领导人的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厂长,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可以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企业主人的重要地位。同时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出的领导干部或职工代表一般能够较好地代表职工群众的意志,这就能更大程度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与企业领导一起共同搞好企业。

2.有利于加强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增强民主意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罢免企业的管理人员,实际上就是建立了企业内部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严格要求自己,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有利于拓宽选拔干部的路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罢免企业的管理人员,有利于拓宽选拔干部的路子,从而解决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暗箱操作问题,为公开、公正和更大范围选拔干部创造了条件,推动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作用.txt19“明”可理解成两个月亮坐在天空,相互关怀,相互照亮,缺一不可,那源源不断的光芒是连接彼此的纽带和桥梁!人间的长旅充满了多少凄冷 孤苦,没有朋友的人是生活的黑暗中的人,没有朋友的人是真正的孤儿。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现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企事业单位,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让职工当家作主,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我国《宪法》第十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四大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一些重要讲话中都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了系统精辟的论述。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宪法》、《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早在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最早一部体现企业民主管理的法规,虽然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基本的阐述,但不够完善。经过5年的践行和反复修改,国务院于1986年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相对于《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更为完善,尤其是对职工代表的职权和作用作了较为系统、准确的阐述。具体来讲,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有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五项职权。由于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操作上具有规范性,它的决定决议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法定程序作出的。所以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是职工代表大会并不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只是一个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那么,如何理解、表述和体现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作用?

一、审议建议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具有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管理权利。《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职权。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有效体现职工是主人翁的地位。职工群众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在基层企业中,职工的这一主人翁地位是以参与企业管理来得到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参与审议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日益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工会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审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因此,目前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

2.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命运,也关系到国家和职工的利益,讲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企业实现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由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进行审议,可以更好地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营者的决策方案更加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在一些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走民主化、科学决策的道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职代会审议生产经营重大决策,

是实现厂长(经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是对厂长(经理)行使决策权的有力支持。

3.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可以使职工在民主管理的实践中学习管理,提高管理的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成为管理的真正主人。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根据《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对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等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利。”即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经济性裁员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重要的规章制度、公益金和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述内容只有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形成决议,才能付诸实施。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的内容都涉及到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况且这些方面又与国家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国家、企业和职工三个方面的关系协调,如果不能很好地体现和保护职工的利益,将直接影响到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2.有利于构建经营者与劳动者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企业里,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存在着一致性。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随着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和分配收入差距的拉大,企业内部的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利益逐步分化,并呈现出复杂趋势,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使经营者与劳动者双方在利益上进行协调、工资上进行平等协商,有利于缓解企业内部的矛盾,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

3.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企业职工群众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参加者、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企业内部分配的直接受益者。通过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工参与这些涉及内部分配、劳动保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使得这些措施和制度更具有坚实的基础,更有利于职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从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的管理发展和经营水平的提高。

三、审议决定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是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资金使用方案职工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调动和保护职工的劳动积极性。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程序,让职工来决定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使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已经得到了充分证明。通过职代会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同时也使职工群众了解和体谅企业的实际困难,从实际出发区别轻重缓急来决定有关事项,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2.有利于协调和处理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企业内部利益的分配,直接涉及到企业内部各类职工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干部与工人、工人与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与其他工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充分地代表各方面职工群众不同的利益要求,协调好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3.有利于融洽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关系。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往往通过企业内部生活福利的分配可以反映出来。如果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和处理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不关心职工疾苦,不重视改善职工的福利条件,甚至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就会伤害职工的感情,激化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由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

题,既可以克服上述弊端,又有利于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融洽干部与职工群众的关系。

四、评议监督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的建议”。这是社会主义企业职工群众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建立和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将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在企业内部更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和监督,就是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是一种群众监督,是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党组织监督的基础。

.有利于企业领导干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企业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实际上是一个得到群众帮助,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企业领导干部通过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使自己的工作得到群众的检验和评价,从而根据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3.有利于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密切干群关系。良好的群众关系既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的必然要求。群众关系如果不好,势必会激化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企业的稳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好评议监督权,有利于克服企业中个别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以权谋私现象,有利于干部勤政为民、反腐倡廉,有利于干群之间相互沟通,加强了解,消除矛盾,增强企业内部的团结。正确行使好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监督权,对于企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持清正廉洁,增强内部团结,密切干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选举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厂长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招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第五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民主推荐厂长人选”“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监督,又保障了职工群众通过职代会选举企业领导人的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厂长,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可以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企业主人的重要地位。同时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出的领导干部或职工代表一般能够较好地代表职工群众的意志,这就能更大程度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与企业领导一起共同搞好企业。

2.有利于加强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增强民主意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罢免企业的管理人员,实际上就是建立了企业内部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严格要求自己,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有利于拓宽选拔干部的路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罢免企业的管理人员,有利于拓宽选拔干部的路子,从而解决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暗箱操作问题,为公开、公正和更大范围选拔干部创造了条件,推动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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