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镇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法律素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镇法制培训计划、检查汇总法制培训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个人应当制定法制自学计划,并按时完成。
第三条 镇法制学习和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法制讲座和自学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因故未参加法制集中培训考试的人员应进行补训、补考。
第五条 法制学习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公共法律、法规、规章;
(二)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三)执法工作程序;
(四)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镇集中法制学习和培训的时间,一年不得少于两天,并组织“每月一法”学习测试;各镇执法部门每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法制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 镇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湛江镇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法律素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镇法制培训计划、检查汇总法制培训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个人应当制定法制自学计划,并按时完成。
第三条 镇法制学习和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法制讲座和自学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因故未参加法制集中培训考试的人员应进行补训、补考。
第五条 法制学习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公共法律、法规、规章;
(二)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三)执法工作程序;
(四)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镇集中法制学习和培训的时间,一年不得少于两天,并组织“每月一法”学习测试;各镇执法部门每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法制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 镇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