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区 街道 居委会
注:填表说明见背面
1
填 表 说 明:
1、需用碳素钢笔或蓝黑色笔正楷填写。 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3、申请人交本表时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交复印件,核
验原件)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证明。
(2) 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租住公有
住房的由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 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 申请家庭中子女上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单位
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户口所在地”栏,请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地址。 5、“现住房性质”栏,请在相应的住房性质前打“√”。
6、“其他家庭成员”栏,请依据家庭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填写。
7、申请人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其家庭收入、保障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报,不予申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枣庄市住房办制
咨询电话:5118003
2
枣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区 街道 居委会
注:填表说明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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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需用碳素钢笔或蓝黑色笔正楷填写。 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3、申请人交本表时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交复印件,核
验原件)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证明。
(2) 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租住公有
住房的由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 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 申请家庭中子女上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单位
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户口所在地”栏,请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地址。 5、“现住房性质”栏,请在相应的住房性质前打“√”。
6、“其他家庭成员”栏,请依据家庭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填写。
7、申请人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其家庭收入、保障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报,不予申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枣庄市住房办制
咨询电话:5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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