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冶万筑凤凰新城居住项目
二期B区
地基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二冶万筑凤凰新城居住项目
二期B区 2015年10年
1 目录
前言 ............................................................................................................................................................... 3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 4 2 监理依据 .................................................................................................................................................... 5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 7 4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 13 5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16 6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监理措施 .............................................................................................................. 21
前言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分部工程。因为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关系到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住建部将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纳入重危大分项工程的管理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对技术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要求,本项目监理部以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以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及此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的报告。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目标为: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中,依据监理规范、规程的要求,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理,协作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争取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质量及安全。
本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和目的是:为了保证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可靠,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要以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及安全监督管理,采用巡视、旁站、检查、测量和试验等方法加强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控制,坚持质量标准,遵守职业规范。运用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使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使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依据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3.1 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3.2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3.4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3.5 分项、子分部工程签认程序
3.7 重危大专项施工监理程序
4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1 模板安装工程
5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的要求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特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过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有 5.1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5.2 确认基础或作业面条件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施工现场条件的相关资料。现场条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确认现场条件资料与实体质量满足主体结构工程需要。 5.3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从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监理工作重点为: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制度,审查申报的检测仪器及设备的计量合格证;审查分包单位业绩,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考察。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选择资质符合要求,有经验、有实力的分包单位。 5.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所涉及的施工环节和施工工序多,且每个环节和工序的施工工艺差异较大。因此进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受控的必要前提。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重点为: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针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重点审查专项方案的施工顺序是否合理、重点和难点及应对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有一个科学的、严谨的、符合实际条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5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熟悉施工图纸时应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施工图纸中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
施工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位置、地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各专业之间等)。
将发现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汇总,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给设计单位,必要时应提出监理的建议,以便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充分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结构情况,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合格的周转材料、机械设备,预控质量薄弱环节,实现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5.6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是整个工程的主体。施工测量方案及其复核成果对混凝土分部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为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使之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的内容主要为: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引测点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引测点、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检查重点控制测量对象的垂直度、水平标高、截面尺寸等相关数据;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7 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施工设备是组成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工作主要控制:
1 原材料方面:
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2 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周转材料应按规范规定分为新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检查控制。
3 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应有检定证明。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应用于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5.8 工程实施控制
工程实体的施工过程是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监理有责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理全过程监督工程施工的内容为:
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做旁站记录。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整个混凝土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工艺过程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规定。 5.9 雨期施工
雨季施工前监理部应认真审核图纸、方案、相关质量规范,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图、平面临水、临电布置图,找出雨季施工中要进行的分项目工程及所用的人、机、料、法、环的监理工作重点。
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排水系统。监理部应作好检查,保障建筑物四周的雨水不流入施工现场内。
检查塔吊基础是否牢固,脚手架立杆底脚必须设置垫木或混凝土垫块,并加设扫地杆,同时保证排水良好,避免积水。所有马道、斜梯均应钉防滑条。
检查高耸塔吊防雷装置,确保防雷安全。
水泥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应搭设防雨棚,保证不漏、不潮。下面应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
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渗入;
雨期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行。
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雨期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
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脚手架、塔吊等做好避雷工作,也可利用建筑物自身的避雷设施,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要求;大风天气,要做好大型高耸对象的防风加固措施。
现场临时排水管道均要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晴天进行开窗通风换气,以防室内潮气过大。
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应放平,以免变形。钢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刷脱模剂,大雨过后应重新刷一遍。
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浇筑前需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大块模板落地时,地面应坚实,并支撑牢固。外脚手架基础应随时观察,如有下陷或变形,应立即处理。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雨期施工不降低质量。 5.10 冬季施工
冬施前,监理部熟悉并复核施工图纸,以便提前发现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冬施方案,尤其注意在质量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保证措施,并分析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临水布置图(临时排水沟、临水管线等)及相关资料,了解各类临时地下地上管线、管沟平面位置及标高,找出要加深的地下管线、要保温的地上管线、及要保温的管沟等,并按施工方案保温。
根据现场动态,对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事项,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形式责成施工方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在寒冷的施工作业期内通过旁站监理进行全过程监控。
加强材质控制,冬施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说明书等资料。特殊材料必须具备市建委颁发的材料准用证,保温覆盖的材料要具有阻燃性等。
采取保证室外工程施工的各项措施,现场施工用水管道、消防水管接口要用管道保温瓦进行保温,防止冻坏。
信道、马道等要采取防滑措施,要及时清扫信道、马道、爬梯上的霜冻、冰块及积雪,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冬期风大,对象要作相应固定,防止被风刮倒或吹落伤人,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5级风以上应停止工作。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冬期施工能正常进行并保证质量。
6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监理措施
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列为重危大分项工程。监理将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监理安全监督工作。
(一) 安全监理的依据
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实施监理,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权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权力;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的权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力。
(二)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监理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主动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及时汇报工程情况,听取并积极执行有关部门的要求。
(三) 监理单位安全控制协作
监理单位将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业绩及技术标,评估施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协助建设单位订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合同条款。
监理单位建议,在签订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安全第一”的要求及具体目标,订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责任人员,明确安全防护标准,明确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及经济处罚规定等。通过在合同中明确并实施合同管理,便于在法律的框架内落实安全责任,作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可以采用合同管理手段予以解决。
(四) 监理单位重点审查
1 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突出以下重点方面:
1.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1.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
1.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 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
1.6 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
1.7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8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2 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的设备、人员配备及组织制度、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对策书、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3 监理单位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及各分承包单位开工之前,组织对施工单位资质及安全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及核准,重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及机构的设置及到位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进场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样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未予整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得到执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予以核准动工;
4 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并配备数字图像监视设备,发现、记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及监理通知,追踪施工单位解决问题。
5 监理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资料审核及备案制度,主要管理对象包括: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证明、新进场人员培训教育记录、特种人员上岗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大型施工设备机具安装验收记录等;
(五) 安全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2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六) 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制内容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七)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八)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5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7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8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2 监理重点及措施
(一) 设计原则
1 模板支撑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模板支撑结构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模
板支撑结构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2 模板支撑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受压构件的支架立柱、桁架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2.2 受压构件的斜撑、剪刀撑长细比不应大于200
2.3 受拉构件的钢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350。
3 对于壁厚小于3mm的钢管应按《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计算。 4 当验算模板支撑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4.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4.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
4.3 支架的轴向压缩变形或侧向挠度限制,宜取为计算高度或计算跨度的1/1000。 5 计算模板支撑构件的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孔引起的截面削弱。
(二) 设计要求
1 组装式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组装式桁架杆件的截面选择及节点应考虑构造简单、组装方便。
1.2 杆件的截面形式宜优先选择热扎钢管、方钢管、角钢。
1.3 杆件的截面尺寸应满足强度、整体稳定性要求。
1.4 杆件的计算长度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关规定
2 模板竖向支撑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选用的材料等进行设计,模板支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2 应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便于混凝土浇筑和养护。
2.3 当验算模板支撑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时,应符合相应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3 装式桁架上弦按压弯杆件计算,其余均按轴向受力构件进行计算,组装式桁架内力与位移可采用结构计算软件进行辅助分析。
4 模板支撑体系中的钢结构构件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
5 组装式桁架及模板支撑立柱的安全等级宜采用二级。
(三)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
1 组装式桁架模板系统中的现浇板模板的面板、桁架上木方、混凝土梁模板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规定。
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2.1 根据工程实际确定桁架布置方向、间距;
2.2 组装式桁架的选型及尺寸设计;
2.3 组装式桁架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2.4 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3 支撑混凝土梁或板的组装式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采用标准化组装式桁架的可按《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XX选择桁架型号
3.2 根据工程实际设计的组装式桁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3.2.1 根据工程开间与进深、混凝土梁截面确定桁架布置方向、桁架跨度、桁架端部长度、梁下立柱高度,进行桁架内力计算,确定桁架材料规格。
3.2.2 桁架组装节点设计
3.2.3 梁模板立柱支撑形式选择
3.2.4 梁模板立柱支撑设计
3.2.5 模板支撑整体稳定计算
4 平行于桁架布置方向的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可采用竖向支撑形式也可采用组装式桁架;采用组装式桁架时其端部至少应由四根立柱组成空间不变体,桁架端部竖向支撑规格经计算确定。
5 组装式桁架下弦及腹杆轴心受拉杆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NfAn(5.4.5)
式中N——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
An——杆件的净截面面积;
6 组装式桁架腹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
NfA(5.4.6)
式中——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取截面两主轴稳定系数的较小者),应根据构件的长细比、钢材屈服强度和截面分类按规范规定采用;
表5.4.6轴心受压杆件截面分类表
A——杆件的毛截面面积; 7 组装式桁架上弦压弯杆件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xNf(5.4.8) AnxWnx
N───上弦杆向拉力设计值
An───上弦杆净截面面积;
Mx───上弦杆承受的弯矩设计值;
Wnx───上弦杆截面抵抗矩,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按相关规范标准采用;
x───与截面模量相应的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按表5.4.9采用
.
表5.4.9截面塑性发展系数x
(四) 混凝土楼盖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设计
1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1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型式选择
1.2 竖向支撑立柱数量、纵距、水平杆步距初步设计
1.3 模板竖向支撑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1.4 模板竖向支撑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竖向支撑立柱数量、纵距、水平杆步距调整。
1.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承载力及混凝土楼面强度、变形验算;
1.6 绘制板、梁模板剖面及纵、横向水平支撑布置图;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的布置图;立柱的基础构造或楼层立柱垫板图。
1.7 制定模板及组装式桁架、支撑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1.8 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施工说明书。
2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轴心受压、压弯强度计算分别相关规范标准计算。
3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立柱的计算长度应根据采用的竖向支撑体系按相应规范确定。
(五) 钢结构楼盖桁架设计
1 钢结构楼盖桁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1 根据钢结构主次梁确定桁架布置方向、间距;
1.2 组装式桁架的选型及尺寸设计;
1.3 组装式桁架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1.4 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1.5 桁架端部牛腿摩檫力及抗倾覆计算;
1.6 H型钢抗扭计算
1.7 钢结构构件及节点承载力验算。
2 钢结构楼盖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分别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规定计算。
3 H型钢抗扭计算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
(六)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水平荷载作用下位移计算
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水平荷载标准值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取值,并应以线荷载形式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端水平方向。
2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空间水平位移计算宜采用有限元分析软件,根据模
板支撑设计与空间构造措施计算在模板支架上端水平力作用下的位移。
(七)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承载力及楼面支撑架体拆除计算
1 模板支架立柱底地基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Nmffak(5.4.6) A
式中p───立杆底垫木的底面平均压力;
N───上部立杆传至垫木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A───垫木底面面积;
fak───地基土承载力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的规定或工程地质报告提供的数据采用;
mf───立柱垫木地基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应按表5.8.1采用。
表5.8.1地基土承载力折减系数(mf)
2.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其各类回填土的干重度应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2 楼面支撑架体搭设、拆除均应考虑施工过程中新浇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强度随龄期的变化,
浇注龄期为t天混凝土抗压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cm(t)fcms128/t/t10.5(5.8.2)
fcm(t)───混凝土在龄期t日时平均抗压强度
fcm───混凝土28天标准抗压强度,单位N/m2
s───水泥类型系数
早强高强度水泥时s=0.2
一般水泥或早强水泥s=0.25
缓凝水泥s=0.38
3 施工过程中楼面支撑架体搭设、拆除混凝土强度、变形计算宜采用结构分析软件计算。
(八) 构造要求
1 梁底支撑架体立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支撑架体立柱纵、横向间距应设计计算确定。
1.2 支撑架体钢管、扣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1.3 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木垫板,木垫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
1.4 在立柱底距楼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顺序设扫地杆。
1.5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2 架体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地面上时,应加设50mm厚木垫板,木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撑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3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5 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下层楼板或支架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
5.2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5.3 桁架的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可调托撑螺杆外露部分不得大于200mm,插入钢管部分不小于15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7 梁底模板的立柱剪刀撑设置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对支撑长度小于4m的梁沿跨度方向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垂直跨度方向在支撑长度中间立柱设一道剪刀撑。
7.2 对支撑长度大于4m的梁沿跨度方向除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每隔2m纵横向各增设一道剪刀撑。
8 高支模桁架且应符合下列构造规定:
8.1 两桁架中部及两端应设桁架式垂直水平撑。
8.2 两桁架间没有现浇板时,应在两上、下弦之间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8.3 应设置保证桁架之间的侧向稳定构造。
6.3 安装与拆除阶段的监理措施
(一) 材料要求
1.1 构件采用的钢管、方钢管、矩形钢管、钢板、可调节托撑应符合GB1591规定的Q345-B钢的要求,各构件的原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到货后应进行化学成分、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表面质量、尺寸和外形的检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无证明或证明不合规定的钢材。
1.2 连接用的螺栓均采用性能等级不低于GB/T3098.1、GB/T3098.2中4.8级。
1.3 构件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的规定;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2 技术要求
2.1 组装式桁架轴线跨度以基本单元加桁架跨度微调装置组装成不同跨度,个别桁架轴线跨度以基本单元、桁架跨度微调装置加特殊长度杆件组装成而成。
2.2 组装式桁架的设计时上弦杆按压弯杆件计算、节点设计应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螺栓连接相关要求。
2.3 作用在组装式桁架上的荷载大小和种类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进行荷载取值与组合。
2.4 钢管应无裂痕、变形、锈蚀等现象。角钢表面不得存在使用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槽钢表面不得有拉裂、夹渣、分层、氧化铁皮。角钢、槽钢均不得有明显扭转。
2.5 钢板不得出现平面变形、螺栓孔破坏、连接面锈蚀情况等。
2.6 螺栓、可调节托撑及配套的螺帽、调节手柄不得出现丝扣损坏和弯曲变形。
2.7 构件螺栓孔为C级螺栓孔,应采用钻孔,不得使用气焊切割成孔,孔边应平整,无毛刺、裂纹等缺陷。
2.8 所有焊缝等级为二级,焊缝均需作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2.9 构件表层应作防锈、防腐处理,防腐要求在涂装前应进行除锈去污处理,涂层厚度应均匀一致,无流挂、起皱、针孔、气泡、脱落、漏涂等现象。
3 组装质量要求
3.1 组装前先复查组装件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经修整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3.2 桁架组装应保证各杆件的几何轴线在同一平面。
3.3 桁架制作完成后,检验部门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对成品进行检查和验收。
3.4 桁架成品质量检验的同时检查如下文件:
3.4.1 桁架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文件,并在施工图中注明部位; 3.4.2 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3.4.3 使用的所有材质的出厂合格证书,钢材的复(试)验报告; 3.4.4 电焊工及上岗证书。 4 桁架承载力性能
4.1 组装式桁架承载力,见表3。 表3组装式桁架承载力
4.2 组装式桁架支撑单杆承载力,见表4。 表4组装式桁架支撑单杆承载力
5 材料检验
进场的钢管、方钢管、矩形钢管、钢板、可调节托撑等原材应按照表5的要求进行检验。
表5钢材各项检验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1 组装式桁架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所有桁架拼装构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1.2 桁架拼装应保证桁架的侧向稳定,尽量减少桁架不在一个平面内的影响因素。 1.3 桁架拼装应自中间段开始,向两端逐断进行,所有节点应紧固牢固。 2 模板架体构配件进场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2.1 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构配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2 可调托撑的材质及丝件直径与螺母配合之间的缝隙应符合规范规定;
2.3 构件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压痕,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4 可调托撑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其质量和抗压承载力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使用时逐一挑选使用,有裂缝、变形、滑丝的严禁使用;
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4 安装的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间距设置应与模板设计图一致。 (三) 焊缝及螺栓孔检验
1 焊缝外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二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相关规定。
3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及孔距偏差应符合表7及表8的要求。 表7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表8
(四) 组装检验
桁架成品的外形和几何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9组装桁架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 试验前应对组装后的桁架进行检验,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试验
2 检验装置和设置,应能模拟结构实际荷载的大小和分布,应能反映结构或构件实际工作状态,加荷点和支座处不得出现不正常的偏心。
3 检验的荷载,应分级加载,每级荷载不宜超过最大荷载的20%,在每级加载后应保持足够的静止时间,并检查构件是否存在断裂、屈服、屈曲的迹象。
4 变形的测试,应考虑支座的沉降变形的影响,正式检验前应施加一定的初试荷载,然后卸荷,使构件贴紧检验装置。加载过程中应记录荷载变形曲线,当这条曲线表现出明显非线性时,应减小荷载增量。
5 达到承载力检验的最大荷载后,应持荷至少1h,每隔15min测取一次荷载和变形值,直到变形值在15min内不再明显增加为止。然后应分级卸载,在每一级荷载和卸载全部完成后测取变形值。 (五) 拆除阶段的监理措施
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拆除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冬期施工的拆模,应遵守专门规定。
2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需提前拆模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3 当拆除钢楞、木方、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于临时防护支架上。
4 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
上,并应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5 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它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6 梁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6.1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6.2 梁侧模在混凝土浇筑三天后拆除,确保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梁板底模必须待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100%,接到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拆除。
6.3 拆下的模板及时清理,拆下的扣件及时集中收集管理。
6.4 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人员应站于安全处。
6.5 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6.6 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7 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8 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
9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0 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1 支架立柱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梁立柱支撑拆除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多层混凝土结构拆除下层立柱时应计算上层结构施工时梁支撑立柱对该层楼板作用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不应拆除下层支撑立柱。
11.2 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
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11.3 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立柱及其它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6.4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一) 验收的基本要求
1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1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1.2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1.3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2 架体支撑架在混凝土浇筑时,应由专人负责全过程监督。 (二) 组装式桁架检查及验收 1 桁架应检查下列内容:
1.1 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1.2 桁架及基础在立柱安装完成、桁架安装完成和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3 支架立柱的地基土应平整、密实不下沉,且有排水措施;
1.4 遇6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施工前检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1.5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 1.6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1.7 钢桁架的轴线、节点错位、螺栓拧紧力矩、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6.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
1 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2 进行安装的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
3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作业。 4 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检查是否有恐高症、高血压,禁止有恐高症、高血压等不利高空操作的人员参与桁架模板安装施工。
5 进行承重架拼设人员,拼设前要再次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拼设质量。
6 进行入拼设现场人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防滑安全鞋,手戴布手套,系好安全带。 7 桁架及配件进场前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检测报告,安装前对构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8 桁架转运至现场后,应分散堆放并按需要进行吊装。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内,避免掉落。
9 桁架必须按按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安装和拆除前必须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过程监督检查。
10 桁架吊装起吊时注意吊物的运行路线。桁架两端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11 使用后的桁架、立杆等应将粘结物清理干净,严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12 清理后的桁架、立杆应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并涂刷防锈漆。
13 构件应分类堆放,分别编号,做好标识。
14 桁架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若无条件需露天堆放时,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蓬布或塑料布,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
二十二冶万筑凤凰新城居住项目
二期B区
地基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二冶万筑凤凰新城居住项目
二期B区 2015年10年
1 目录
前言 ............................................................................................................................................................... 3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 4 2 监理依据 .................................................................................................................................................... 5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 7 4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 13 5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16 6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监理措施 .............................................................................................................. 21
前言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分部工程。因为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关系到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住建部将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纳入重危大分项工程的管理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对技术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要求,本项目监理部以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以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以及此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的报告。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目标为: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中,依据监理规范、规程的要求,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理,协作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争取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质量及安全。
本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和目的是:为了保证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可靠,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要以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及安全监督管理,采用巡视、旁站、检查、测量和试验等方法加强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控制,坚持质量标准,遵守职业规范。运用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使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使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依据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3.1 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3.2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3.4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3.5 分项、子分部工程签认程序
3.7 重危大专项施工监理程序
4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1 模板安装工程
5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的要求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特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过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有 5.1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5.2 确认基础或作业面条件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施工现场条件的相关资料。现场条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确认现场条件资料与实体质量满足主体结构工程需要。 5.3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从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监理工作重点为: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制度,审查申报的检测仪器及设备的计量合格证;审查分包单位业绩,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考察。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选择资质符合要求,有经验、有实力的分包单位。 5.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所涉及的施工环节和施工工序多,且每个环节和工序的施工工艺差异较大。因此进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受控的必要前提。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重点为: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针对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重点审查专项方案的施工顺序是否合理、重点和难点及应对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有一个科学的、严谨的、符合实际条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5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熟悉施工图纸时应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施工图纸中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
施工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位置、地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各专业之间等)。
将发现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汇总,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给设计单位,必要时应提出监理的建议,以便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充分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结构情况,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合格的周转材料、机械设备,预控质量薄弱环节,实现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5.6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是整个工程的主体。施工测量方案及其复核成果对混凝土分部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为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使之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的内容主要为: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引测点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引测点、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检查重点控制测量对象的垂直度、水平标高、截面尺寸等相关数据;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7 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施工设备是组成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工作主要控制:
1 原材料方面:
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2 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周转材料应按规范规定分为新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检查控制。
3 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应有检定证明。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应用于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5.8 工程实施控制
工程实体的施工过程是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监理有责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理全过程监督工程施工的内容为:
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做旁站记录。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整个混凝土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工艺过程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规定。 5.9 雨期施工
雨季施工前监理部应认真审核图纸、方案、相关质量规范,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图、平面临水、临电布置图,找出雨季施工中要进行的分项目工程及所用的人、机、料、法、环的监理工作重点。
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排水系统。监理部应作好检查,保障建筑物四周的雨水不流入施工现场内。
检查塔吊基础是否牢固,脚手架立杆底脚必须设置垫木或混凝土垫块,并加设扫地杆,同时保证排水良好,避免积水。所有马道、斜梯均应钉防滑条。
检查高耸塔吊防雷装置,确保防雷安全。
水泥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应搭设防雨棚,保证不漏、不潮。下面应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
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渗入;
雨期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行。
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雨期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
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脚手架、塔吊等做好避雷工作,也可利用建筑物自身的避雷设施,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要求;大风天气,要做好大型高耸对象的防风加固措施。
现场临时排水管道均要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晴天进行开窗通风换气,以防室内潮气过大。
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应放平,以免变形。钢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刷脱模剂,大雨过后应重新刷一遍。
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浇筑前需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大块模板落地时,地面应坚实,并支撑牢固。外脚手架基础应随时观察,如有下陷或变形,应立即处理。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雨期施工不降低质量。 5.10 冬季施工
冬施前,监理部熟悉并复核施工图纸,以便提前发现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冬施方案,尤其注意在质量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保证措施,并分析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临水布置图(临时排水沟、临水管线等)及相关资料,了解各类临时地下地上管线、管沟平面位置及标高,找出要加深的地下管线、要保温的地上管线、及要保温的管沟等,并按施工方案保温。
根据现场动态,对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事项,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形式责成施工方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在寒冷的施工作业期内通过旁站监理进行全过程监控。
加强材质控制,冬施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说明书等资料。特殊材料必须具备市建委颁发的材料准用证,保温覆盖的材料要具有阻燃性等。
采取保证室外工程施工的各项措施,现场施工用水管道、消防水管接口要用管道保温瓦进行保温,防止冻坏。
信道、马道等要采取防滑措施,要及时清扫信道、马道、爬梯上的霜冻、冰块及积雪,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冬期风大,对象要作相应固定,防止被风刮倒或吹落伤人,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5级风以上应停止工作。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冬期施工能正常进行并保证质量。
6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监理措施
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列为重危大分项工程。监理将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监理安全监督工作。
(一) 安全监理的依据
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实施监理,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权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权力;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的权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力。
(二)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监理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主动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及时汇报工程情况,听取并积极执行有关部门的要求。
(三) 监理单位安全控制协作
监理单位将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业绩及技术标,评估施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协助建设单位订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合同条款。
监理单位建议,在签订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安全第一”的要求及具体目标,订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责任人员,明确安全防护标准,明确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及经济处罚规定等。通过在合同中明确并实施合同管理,便于在法律的框架内落实安全责任,作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可以采用合同管理手段予以解决。
(四) 监理单位重点审查
1 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突出以下重点方面:
1.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1.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
1.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 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
1.6 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
1.7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8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2 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的设备、人员配备及组织制度、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对策书、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3 监理单位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及各分承包单位开工之前,组织对施工单位资质及安全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及核准,重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及机构的设置及到位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进场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样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未予整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得到执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予以核准动工;
4 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并配备数字图像监视设备,发现、记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及监理通知,追踪施工单位解决问题。
5 监理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资料审核及备案制度,主要管理对象包括: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证明、新进场人员培训教育记录、特种人员上岗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大型施工设备机具安装验收记录等;
(五) 安全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2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六) 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制内容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七)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八)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5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7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8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2 监理重点及措施
(一) 设计原则
1 模板支撑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模板支撑结构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模
板支撑结构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2 模板支撑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受压构件的支架立柱、桁架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2.2 受压构件的斜撑、剪刀撑长细比不应大于200
2.3 受拉构件的钢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350。
3 对于壁厚小于3mm的钢管应按《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计算。 4 当验算模板支撑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4.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4.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
4.3 支架的轴向压缩变形或侧向挠度限制,宜取为计算高度或计算跨度的1/1000。 5 计算模板支撑构件的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孔引起的截面削弱。
(二) 设计要求
1 组装式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组装式桁架杆件的截面选择及节点应考虑构造简单、组装方便。
1.2 杆件的截面形式宜优先选择热扎钢管、方钢管、角钢。
1.3 杆件的截面尺寸应满足强度、整体稳定性要求。
1.4 杆件的计算长度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关规定
2 模板竖向支撑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选用的材料等进行设计,模板支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2 应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便于混凝土浇筑和养护。
2.3 当验算模板支撑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时,应符合相应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3 装式桁架上弦按压弯杆件计算,其余均按轴向受力构件进行计算,组装式桁架内力与位移可采用结构计算软件进行辅助分析。
4 模板支撑体系中的钢结构构件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
5 组装式桁架及模板支撑立柱的安全等级宜采用二级。
(三)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
1 组装式桁架模板系统中的现浇板模板的面板、桁架上木方、混凝土梁模板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规定。
2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2.1 根据工程实际确定桁架布置方向、间距;
2.2 组装式桁架的选型及尺寸设计;
2.3 组装式桁架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2.4 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3 支撑混凝土梁或板的组装式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采用标准化组装式桁架的可按《建筑用组装式桁架及支撑》JGXX选择桁架型号
3.2 根据工程实际设计的组装式桁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3.2.1 根据工程开间与进深、混凝土梁截面确定桁架布置方向、桁架跨度、桁架端部长度、梁下立柱高度,进行桁架内力计算,确定桁架材料规格。
3.2.2 桁架组装节点设计
3.2.3 梁模板立柱支撑形式选择
3.2.4 梁模板立柱支撑设计
3.2.5 模板支撑整体稳定计算
4 平行于桁架布置方向的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可采用竖向支撑形式也可采用组装式桁架;采用组装式桁架时其端部至少应由四根立柱组成空间不变体,桁架端部竖向支撑规格经计算确定。
5 组装式桁架下弦及腹杆轴心受拉杆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NfAn(5.4.5)
式中N——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
An——杆件的净截面面积;
6 组装式桁架腹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
NfA(5.4.6)
式中——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取截面两主轴稳定系数的较小者),应根据构件的长细比、钢材屈服强度和截面分类按规范规定采用;
表5.4.6轴心受压杆件截面分类表
A——杆件的毛截面面积; 7 组装式桁架上弦压弯杆件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xNf(5.4.8) AnxWnx
N───上弦杆向拉力设计值
An───上弦杆净截面面积;
Mx───上弦杆承受的弯矩设计值;
Wnx───上弦杆截面抵抗矩,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按相关规范标准采用;
x───与截面模量相应的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按表5.4.9采用
.
表5.4.9截面塑性发展系数x
(四) 混凝土楼盖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设计
1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1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型式选择
1.2 竖向支撑立柱数量、纵距、水平杆步距初步设计
1.3 模板竖向支撑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1.4 模板竖向支撑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竖向支撑立柱数量、纵距、水平杆步距调整。
1.5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承载力及混凝土楼面强度、变形验算;
1.6 绘制板、梁模板剖面及纵、横向水平支撑布置图;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的布置图;立柱的基础构造或楼层立柱垫板图。
1.7 制定模板及组装式桁架、支撑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1.8 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施工说明书。
2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轴心受压、压弯强度计算分别相关规范标准计算。
3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竖向支撑立柱的计算长度应根据采用的竖向支撑体系按相应规范确定。
(五) 钢结构楼盖桁架设计
1 钢结构楼盖桁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1 根据钢结构主次梁确定桁架布置方向、间距;
1.2 组装式桁架的选型及尺寸设计;
1.3 组装式桁架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1.4 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1.5 桁架端部牛腿摩檫力及抗倾覆计算;
1.6 H型钢抗扭计算
1.7 钢结构构件及节点承载力验算。
2 钢结构楼盖组装式桁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分别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规定计算。
3 H型钢抗扭计算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
(六)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水平荷载作用下位移计算
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水平荷载标准值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取值,并应以线荷载形式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端水平方向。
2 混凝土梁板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空间水平位移计算宜采用有限元分析软件,根据模
板支撑设计与空间构造措施计算在模板支架上端水平力作用下的位移。
(七)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地基承载力及楼面支撑架体拆除计算
1 模板支架立柱底地基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Nmffak(5.4.6) A
式中p───立杆底垫木的底面平均压力;
N───上部立杆传至垫木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A───垫木底面面积;
fak───地基土承载力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的规定或工程地质报告提供的数据采用;
mf───立柱垫木地基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应按表5.8.1采用。
表5.8.1地基土承载力折减系数(mf)
2.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其各类回填土的干重度应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2 楼面支撑架体搭设、拆除均应考虑施工过程中新浇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强度随龄期的变化,
浇注龄期为t天混凝土抗压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cm(t)fcms128/t/t10.5(5.8.2)
fcm(t)───混凝土在龄期t日时平均抗压强度
fcm───混凝土28天标准抗压强度,单位N/m2
s───水泥类型系数
早强高强度水泥时s=0.2
一般水泥或早强水泥s=0.25
缓凝水泥s=0.38
3 施工过程中楼面支撑架体搭设、拆除混凝土强度、变形计算宜采用结构分析软件计算。
(八) 构造要求
1 梁底支撑架体立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支撑架体立柱纵、横向间距应设计计算确定。
1.2 支撑架体钢管、扣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1.3 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木垫板,木垫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
1.4 在立柱底距楼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顺序设扫地杆。
1.5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2 架体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地面上时,应加设50mm厚木垫板,木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撑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3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5 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下层楼板或支架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
5.2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5.3 桁架的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可调托撑螺杆外露部分不得大于200mm,插入钢管部分不小于15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7 梁底模板的立柱剪刀撑设置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对支撑长度小于4m的梁沿跨度方向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垂直跨度方向在支撑长度中间立柱设一道剪刀撑。
7.2 对支撑长度大于4m的梁沿跨度方向除在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每隔2m纵横向各增设一道剪刀撑。
8 高支模桁架且应符合下列构造规定:
8.1 两桁架中部及两端应设桁架式垂直水平撑。
8.2 两桁架间没有现浇板时,应在两上、下弦之间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8.3 应设置保证桁架之间的侧向稳定构造。
6.3 安装与拆除阶段的监理措施
(一) 材料要求
1.1 构件采用的钢管、方钢管、矩形钢管、钢板、可调节托撑应符合GB1591规定的Q345-B钢的要求,各构件的原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到货后应进行化学成分、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表面质量、尺寸和外形的检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无证明或证明不合规定的钢材。
1.2 连接用的螺栓均采用性能等级不低于GB/T3098.1、GB/T3098.2中4.8级。
1.3 构件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的规定;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2 技术要求
2.1 组装式桁架轴线跨度以基本单元加桁架跨度微调装置组装成不同跨度,个别桁架轴线跨度以基本单元、桁架跨度微调装置加特殊长度杆件组装成而成。
2.2 组装式桁架的设计时上弦杆按压弯杆件计算、节点设计应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螺栓连接相关要求。
2.3 作用在组装式桁架上的荷载大小和种类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进行荷载取值与组合。
2.4 钢管应无裂痕、变形、锈蚀等现象。角钢表面不得存在使用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槽钢表面不得有拉裂、夹渣、分层、氧化铁皮。角钢、槽钢均不得有明显扭转。
2.5 钢板不得出现平面变形、螺栓孔破坏、连接面锈蚀情况等。
2.6 螺栓、可调节托撑及配套的螺帽、调节手柄不得出现丝扣损坏和弯曲变形。
2.7 构件螺栓孔为C级螺栓孔,应采用钻孔,不得使用气焊切割成孔,孔边应平整,无毛刺、裂纹等缺陷。
2.8 所有焊缝等级为二级,焊缝均需作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2.9 构件表层应作防锈、防腐处理,防腐要求在涂装前应进行除锈去污处理,涂层厚度应均匀一致,无流挂、起皱、针孔、气泡、脱落、漏涂等现象。
3 组装质量要求
3.1 组装前先复查组装件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经修整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3.2 桁架组装应保证各杆件的几何轴线在同一平面。
3.3 桁架制作完成后,检验部门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对成品进行检查和验收。
3.4 桁架成品质量检验的同时检查如下文件:
3.4.1 桁架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文件,并在施工图中注明部位; 3.4.2 制作中对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3.4.3 使用的所有材质的出厂合格证书,钢材的复(试)验报告; 3.4.4 电焊工及上岗证书。 4 桁架承载力性能
4.1 组装式桁架承载力,见表3。 表3组装式桁架承载力
4.2 组装式桁架支撑单杆承载力,见表4。 表4组装式桁架支撑单杆承载力
5 材料检验
进场的钢管、方钢管、矩形钢管、钢板、可调节托撑等原材应按照表5的要求进行检验。
表5钢材各项检验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1 组装式桁架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所有桁架拼装构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1.2 桁架拼装应保证桁架的侧向稳定,尽量减少桁架不在一个平面内的影响因素。 1.3 桁架拼装应自中间段开始,向两端逐断进行,所有节点应紧固牢固。 2 模板架体构配件进场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2.1 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构配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2 可调托撑的材质及丝件直径与螺母配合之间的缝隙应符合规范规定;
2.3 构件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压痕,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4 可调托撑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其质量和抗压承载力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使用时逐一挑选使用,有裂缝、变形、滑丝的严禁使用;
3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4 安装的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间距设置应与模板设计图一致。 (三) 焊缝及螺栓孔检验
1 焊缝外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二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相关规定。
3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及孔距偏差应符合表7及表8的要求。 表7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表8
(四) 组装检验
桁架成品的外形和几何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9组装桁架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 试验前应对组装后的桁架进行检验,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试验
2 检验装置和设置,应能模拟结构实际荷载的大小和分布,应能反映结构或构件实际工作状态,加荷点和支座处不得出现不正常的偏心。
3 检验的荷载,应分级加载,每级荷载不宜超过最大荷载的20%,在每级加载后应保持足够的静止时间,并检查构件是否存在断裂、屈服、屈曲的迹象。
4 变形的测试,应考虑支座的沉降变形的影响,正式检验前应施加一定的初试荷载,然后卸荷,使构件贴紧检验装置。加载过程中应记录荷载变形曲线,当这条曲线表现出明显非线性时,应减小荷载增量。
5 达到承载力检验的最大荷载后,应持荷至少1h,每隔15min测取一次荷载和变形值,直到变形值在15min内不再明显增加为止。然后应分级卸载,在每一级荷载和卸载全部完成后测取变形值。 (五) 拆除阶段的监理措施
1 组装式桁架模板支撑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拆除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冬期施工的拆模,应遵守专门规定。
2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需提前拆模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3 当拆除钢楞、木方、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于临时防护支架上。
4 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
上,并应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5 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它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6 梁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6.1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6.2 梁侧模在混凝土浇筑三天后拆除,确保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梁板底模必须待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100%,接到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拆除。
6.3 拆下的模板及时清理,拆下的扣件及时集中收集管理。
6.4 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人员应站于安全处。
6.5 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6.6 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7 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8 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
9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0 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1 支架立柱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梁立柱支撑拆除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多层混凝土结构拆除下层立柱时应计算上层结构施工时梁支撑立柱对该层楼板作用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不应拆除下层支撑立柱。
11.2 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
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11.3 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立柱及其它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6.4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一) 验收的基本要求
1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1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1.2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1.3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2 架体支撑架在混凝土浇筑时,应由专人负责全过程监督。 (二) 组装式桁架检查及验收 1 桁架应检查下列内容:
1.1 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1.2 桁架及基础在立柱安装完成、桁架安装完成和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3 支架立柱的地基土应平整、密实不下沉,且有排水措施;
1.4 遇6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施工前检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1.5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 1.6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1.7 钢桁架的轴线、节点错位、螺栓拧紧力矩、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6.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
1 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2 进行安装的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
3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作业。 4 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检查是否有恐高症、高血压,禁止有恐高症、高血压等不利高空操作的人员参与桁架模板安装施工。
5 进行承重架拼设人员,拼设前要再次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拼设质量。
6 进行入拼设现场人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防滑安全鞋,手戴布手套,系好安全带。 7 桁架及配件进场前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检测报告,安装前对构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8 桁架转运至现场后,应分散堆放并按需要进行吊装。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内,避免掉落。
9 桁架必须按按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安装和拆除前必须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过程监督检查。
10 桁架吊装起吊时注意吊物的运行路线。桁架两端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11 使用后的桁架、立杆等应将粘结物清理干净,严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12 清理后的桁架、立杆应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并涂刷防锈漆。
13 构件应分类堆放,分别编号,做好标识。
14 桁架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若无条件需露天堆放时,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蓬布或塑料布,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