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仁怀市鹿鸣中英文学校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鹿鸣社区鹿鸣农贸市场内。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民办非学历中小学教育

第四条 学校宗旨:每个学生都有成才的机会

校训: 崇真求实

校风: 勤学上进

教风: 善待学生,知人善教

学校的办学目标: “目标引领、重点突破、质量提升、特色发展”

学校的育人目标: 用爱教育,轻松学习

第二章 学校的设立

第六条 学校由 陈绍友(陈强) 出资15万元举办,全部资产为其所有。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以中小学各学科培训为主。

规模:中小学各年级各1个班共九个班

形式:课余辅导、假期学科培训、学科特色培训。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 :仁怀市教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仁怀市民政局

第三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校方聘请人员组成)。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

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

第二十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五章 学 生

第二十四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二十七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七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十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

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八章 学校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2014年12月表决通过,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2014年12月修改

仁怀市鹿鸣中英文学校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鹿鸣社区鹿鸣农贸市场内。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民办非学历中小学教育

第四条 学校宗旨:每个学生都有成才的机会

校训: 崇真求实

校风: 勤学上进

教风: 善待学生,知人善教

学校的办学目标: “目标引领、重点突破、质量提升、特色发展”

学校的育人目标: 用爱教育,轻松学习

第二章 学校的设立

第六条 学校由 陈绍友(陈强) 出资15万元举办,全部资产为其所有。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以中小学各学科培训为主。

规模:中小学各年级各1个班共九个班

形式:课余辅导、假期学科培训、学科特色培训。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 :仁怀市教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仁怀市民政局

第三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校方聘请人员组成)。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

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

第二十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五章 学 生

第二十四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二十七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七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十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

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八章 学校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2014年12月表决通过,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2014年12月修改


相关内容

  • 日照市卫生学校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 (制定社团章程参考资料)日照市卫生学校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说明 一.根据学校颁布的<成长导航>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 ...

  •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民办职 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 ...

  • 民办非企业章程范本
  • 本溪市学信教育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是 (自己填写) .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 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 ...

  • 学生代表大会要求
  • 高校学生代表大会所需文件清单及范本 第一篇. 文件清单 1.关于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3.关于选举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对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进行提名工作的通知 4.大会筹备情况的说明 5.大会须知 6.大会日程安排 7.大会主要议程(草案) 8.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 ...

  •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 金蝶免费财务管理软件推荐 某公司财务管理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结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零用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备用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出纳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日常工作管 ...

  • 股份证明书范本
  • 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生创业投资俱乐部 股东证明书 兹股东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自然人项目合伙合作规定, 现 同志/女士(身份证号: , 学校 )自愿成为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州 大学生投资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投资股东.其投资股东 金额为: 万元,所占股份额为 ...

  • 入党积极分子自传范本
  • 1994年9月我刚满七岁,就上了李寨小学,从此我从幼稚玩童迈入了知识的殿堂,走出了人生道路的关键的第一步,在那里受到正规的教育,老师不但讲授文化知识,而且还谆谆教导我要从小立志刻苦学习,成为德才兼备的人,长大为国效力。在小学到初中的学校教育中,不仅使我学到了文化知识,而且初步了解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现 ...

  • 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 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6年4月院团委颁布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 ...

  • 大学生创业正能量联盟章程(正式)
  • 大学生创业正能量联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联盟活动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七章 附则 说 明 一.此章程范本,旨在为联盟组织制订规章制度时提供依据,规范联盟组织行为: 二.联盟组织制订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