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约
卖主;向XX住鹿鸣镇居委会
买主;习XX住鹿鸣镇堰山村一社
卖主向靖靖自愿将新建在鹿山水库墙坝外的一间住房出售给买主习博。房屋两楼一底 约200平米,外加底楼外一个小台约4平米,和台下一个小坝,共售价XX万人民币。 此房前与达通公路为界,房后与檐沟为界,房右与张书仁同排扇(此排扇属两家共同 所有)左与新街公路为界。
签次契约时,卖主修建房子未竣工,经双方协议特定如下条约,共同遵守。 卖方负责如下事项:
1,卖方负责房屋终身质量(除自然灾害外)。
2,卖方负责装好房屋所有的窗户,房前和房右的瓷砖粘贴,室内的粉水,和地板的 硬化。(讲究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3,卖方负责,国土,城建和房屋产权的一切手续,买方不得再拿钱。 4,卖房负责水,电,气,接至房前。搭伙费由买方负责。
5,以后买主加房,卖房不受任何人干涉,(包括卖方)。
买方负责如下事项:
1,在签此契约时付卖方定金X万元,卖方交给买方钥匙时付清XX万,余下X万在
2013
底付清。
2,在经买方验定房屋质量接到钥匙后,如买方违约不要房子,卖方拒绝退还定金。 此契约一式3份,买主,卖主,和中人各一份。
此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主签名加章:
买主签名加章:
邻居张书仁签名加章:
中人签名加章:
注:卖主必须在12月前交房,如延期扣减现金一万元。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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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契约
卖主;向XX住鹿鸣镇居委会
买主;习XX住鹿鸣镇堰山村一社
卖主向靖靖自愿将新建在鹿山水库墙坝外的一间住房出售给买主习博。房屋两楼一底 约200平米,外加底楼外一个小台约4平米,和台下一个小坝,共售价XX万人民币。 此房前与达通公路为界,房后与檐沟为界,房右与张书仁同排扇(此排扇属两家共同 所有)左与新街公路为界。
签次契约时,卖主修建房子未竣工,经双方协议特定如下条约,共同遵守。 卖方负责如下事项:
1,卖方负责房屋终身质量(除自然灾害外)。
2,卖方负责装好房屋所有的窗户,房前和房右的瓷砖粘贴,室内的粉水,和地板的 硬化。(讲究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3,卖方负责,国土,城建和房屋产权的一切手续,买方不得再拿钱。 4,卖房负责水,电,气,接至房前。搭伙费由买方负责。
5,以后买主加房,卖房不受任何人干涉,(包括卖方)。
买方负责如下事项:
1,在签此契约时付卖方定金X万元,卖方交给买方钥匙时付清XX万,余下X万在
2013
底付清。
2,在经买方验定房屋质量接到钥匙后,如买方违约不要房子,卖方拒绝退还定金。 此契约一式3份,买主,卖主,和中人各一份。
此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主签名加章:
买主签名加章:
邻居张书仁签名加章:
中人签名加章:
注:卖主必须在12月前交房,如延期扣减现金一万元。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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