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14.11.25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结合所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密切配合,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之前相关协定合同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一、相关工程项目:
1、五府营山西一建承建富力城广告牌项目
2、北中环承建热力公司室外管网混凝土管道井项目
二、协议内容:
1、五府营富力城广告牌项目由乙方承建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项目内容,每个按2500元结算(共63个),11月底按总量的95%支付工程款,完工后两个月内结清工程款。
2、五府营富力城广告牌基础回填所用毛沙材料以进场收据为准,共计9车每车27.5方,单价40元,合计9900元,(包括使用机械倒料回填台班)由甲方支付乙方。现场发生的发电机所耗柴油由乙方提供票据,甲方支付。
3、北中环承建热力公司室外管网混凝土管道井项目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壹万元整,作为前期管理费用。
三、付款方式:
2014年11月底按总量的95%支付工程款,完工后两个月内结清工程款。毛沙材料费和柴油支出在2014年11月30日前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关联之前所完成工作量),其它协议与此协议不一致时,以此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14.11.25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结合所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密切配合,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之前相关协定合同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一、相关工程项目:
1、五府营山西一建承建富力城广告牌项目
2、北中环承建热力公司室外管网混凝土管道井项目
二、协议内容:
1、五府营富力城广告牌项目由乙方承建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项目内容,每个按2500元结算(共63个),11月底按总量的95%支付工程款,完工后两个月内结清工程款。
2、五府营富力城广告牌基础回填所用毛沙材料以进场收据为准,共计9车每车27.5方,单价40元,合计9900元,(包括使用机械倒料回填台班)由甲方支付乙方。现场发生的发电机所耗柴油由乙方提供票据,甲方支付。
3、北中环承建热力公司室外管网混凝土管道井项目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壹万元整,作为前期管理费用。
三、付款方式:
2014年11月底按总量的95%支付工程款,完工后两个月内结清工程款。毛沙材料费和柴油支出在2014年11月30日前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关联之前所完成工作量),其它协议与此协议不一致时,以此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