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荣誉我争取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小丽家庭风波
在我的邻居小丽家里,一年四季“晴朗”的日子少,阴云的日子多,还时不时地来一场“暴风雨”。
这不,今天我陪小丽放学回家,一进门,便发现她的家里气氛不对,冷火熄灶的,有种阴沉沉的压抑感。爸爸坐在沙发上抽闷烟,妈妈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看样子她家的“暴风雨”又要来临了!我站在门前不敢进去。
一般人不知道在小丽家里爸爸是“皇帝”,他的权力至高无上,谁也不敢招惹他。他在市场做生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赌棍”。为了打牌,他把什么事都甩给小丽的妈妈,当起“甩手掌柜”。小丽的妈妈一个人忙里忙外,累死了,有时难免数落他几句,他就大发雷霆,动不动就打人。小丽的妈妈多少次被打得鼻青眼肿,可她从不对外人说。因为我是小丽的好朋友,又邻居,所以小丽都跟我说。面对小丽爸爸的暴行,小丽和她的妈妈敢怒不敢言,只能躲在一旁偷偷地流泪。 果然,小丽的爸爸说话了:“你吃你的饭得了,来喊死,害我输了两千多!”“你每天只知道打牌,你到底还要不要家?”她的妈妈也不甘示弱。“我一个大男人,还要受你的管制不成?”“好!我不管你!你干脆死到外面别回来!”“我警告你,下次再干涉我打牌,我对你不客气!”“你打啊,打死我你有什么好日子过了!”„„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小丽的爸爸突然气冲冲地站起来,揪住小丽妈妈的头发就往墙上撞。“爸爸,别这样!”小丽上前抱住爸爸,可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把推开小丽。又对小丽的妈妈拳打脚下踢。她的鼻子流出血来,她哭泣着,可小丽的爸爸还不住手„„。
怎么办?怎么办?左邻右舍根本说服不了爸爸!小丽的心里想着。情急之中,我突然想起前几天警察步步到我们学校上法制课,其中讲到了家庭暴力,这不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吗?我要用法律武器帮助小丽和她的妈妈!
我让小丽说:“爸爸,我要报警啦!”
“你报呀!你们俩一个鼻孔出气!”
我拨打了110,10分钟后两位警察叔叔来了。小丽的爸爸住了手,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小丽的妈妈哭诉了事情的经过。警察叔叔要把小丽的爸爸带走,他理直气壮地说:“我又没犯法,你们任什么抓我!”“你打妻子,起码一条就违反了《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还不犯法吗?”“我打我老婆,用不着你们来管!”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们不但要管,而且要一管到底!”两们叔叔不容分说把他推上了警车。警车呼啸而去,小丽满脸痕。
第二天,小丽和他的妈妈去派出所看她的爸爸。一夜没睡的爸爸耷拉着脑袋,坐在椅子上,会没有了昨天的嚣张气焰,见小丽们来了,他很不自然,低声对妈妈说:“对不起,都是我伤害了你和孩子„„”小丽的爸爸流出了羞愧的泪水。
由于小丽的爸爸认罪态度好,警察给他上了一堂法制课后,便回了家。从那以后,小丽的爸爸“老实”多了,再也不敢打人打牌了。
这是小丽家的一次家庭风波,也算是我和小丽利用法律武器调解他们家庭矛盾的一次英雄壮举吧!
法律小故事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智斗小偷 全车出力
做人离不开良知;行为离不开规范;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耳边常常会听见这样一类词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可就是有这样一类人,目无法律,以身试法,甚至公然对抗法律。我就曾遇到过这种知法犯法的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我的大姨家。车上,虽然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可由于旅途的颠簸,每个人都昏昏沉沉。当车子到达一个站时,上来一个青年男子,上来后靠到了一位抱着孩子睡觉的母亲座旁。我就坐在这位母亲的右旁,我当时精神很好,一直观望着窗外柔和的风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好像看见一只手往那位母亲的包里伸。我当时并没多想,就又看了窗外。可我突然一想:不对,那位母亲在睡觉呢!我又住那边瞟了一眼,只见那个青年男子的手正在那位母亲的包里翻,那贼似的眼睛正在左顾右盼。我心里打着鼓,是说出来还是保持沉默„„,最终,我的道德观战胜了我的懦弱,我勇敢的叫了出来:“小偷小偷„„”,做贼心虚的这位男子一边分辨着,一边一个耳光向我打来。这时,全车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从车座位上站起来,斥责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经过全车好心人的帮助,小偷被扭送到了公安局。警察叔叔夸我很勇敢,叔叔阿姨们也赞扬我,我受了表扬,心中十分高兴。
小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经受了这次,也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律法规指引我们,我们就不会偏离正道。明天的太阳将会更灿烂!
我的荣誉我争取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小丽家庭风波
在我的邻居小丽家里,一年四季“晴朗”的日子少,阴云的日子多,还时不时地来一场“暴风雨”。
这不,今天我陪小丽放学回家,一进门,便发现她的家里气氛不对,冷火熄灶的,有种阴沉沉的压抑感。爸爸坐在沙发上抽闷烟,妈妈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看样子她家的“暴风雨”又要来临了!我站在门前不敢进去。
一般人不知道在小丽家里爸爸是“皇帝”,他的权力至高无上,谁也不敢招惹他。他在市场做生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赌棍”。为了打牌,他把什么事都甩给小丽的妈妈,当起“甩手掌柜”。小丽的妈妈一个人忙里忙外,累死了,有时难免数落他几句,他就大发雷霆,动不动就打人。小丽的妈妈多少次被打得鼻青眼肿,可她从不对外人说。因为我是小丽的好朋友,又邻居,所以小丽都跟我说。面对小丽爸爸的暴行,小丽和她的妈妈敢怒不敢言,只能躲在一旁偷偷地流泪。 果然,小丽的爸爸说话了:“你吃你的饭得了,来喊死,害我输了两千多!”“你每天只知道打牌,你到底还要不要家?”她的妈妈也不甘示弱。“我一个大男人,还要受你的管制不成?”“好!我不管你!你干脆死到外面别回来!”“我警告你,下次再干涉我打牌,我对你不客气!”“你打啊,打死我你有什么好日子过了!”„„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小丽的爸爸突然气冲冲地站起来,揪住小丽妈妈的头发就往墙上撞。“爸爸,别这样!”小丽上前抱住爸爸,可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把推开小丽。又对小丽的妈妈拳打脚下踢。她的鼻子流出血来,她哭泣着,可小丽的爸爸还不住手„„。
怎么办?怎么办?左邻右舍根本说服不了爸爸!小丽的心里想着。情急之中,我突然想起前几天警察步步到我们学校上法制课,其中讲到了家庭暴力,这不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吗?我要用法律武器帮助小丽和她的妈妈!
我让小丽说:“爸爸,我要报警啦!”
“你报呀!你们俩一个鼻孔出气!”
我拨打了110,10分钟后两位警察叔叔来了。小丽的爸爸住了手,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小丽的妈妈哭诉了事情的经过。警察叔叔要把小丽的爸爸带走,他理直气壮地说:“我又没犯法,你们任什么抓我!”“你打妻子,起码一条就违反了《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还不犯法吗?”“我打我老婆,用不着你们来管!”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们不但要管,而且要一管到底!”两们叔叔不容分说把他推上了警车。警车呼啸而去,小丽满脸痕。
第二天,小丽和他的妈妈去派出所看她的爸爸。一夜没睡的爸爸耷拉着脑袋,坐在椅子上,会没有了昨天的嚣张气焰,见小丽们来了,他很不自然,低声对妈妈说:“对不起,都是我伤害了你和孩子„„”小丽的爸爸流出了羞愧的泪水。
由于小丽的爸爸认罪态度好,警察给他上了一堂法制课后,便回了家。从那以后,小丽的爸爸“老实”多了,再也不敢打人打牌了。
这是小丽家的一次家庭风波,也算是我和小丽利用法律武器调解他们家庭矛盾的一次英雄壮举吧!
法律小故事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智斗小偷 全车出力
做人离不开良知;行为离不开规范;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耳边常常会听见这样一类词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可就是有这样一类人,目无法律,以身试法,甚至公然对抗法律。我就曾遇到过这种知法犯法的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我的大姨家。车上,虽然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可由于旅途的颠簸,每个人都昏昏沉沉。当车子到达一个站时,上来一个青年男子,上来后靠到了一位抱着孩子睡觉的母亲座旁。我就坐在这位母亲的右旁,我当时精神很好,一直观望着窗外柔和的风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好像看见一只手往那位母亲的包里伸。我当时并没多想,就又看了窗外。可我突然一想:不对,那位母亲在睡觉呢!我又住那边瞟了一眼,只见那个青年男子的手正在那位母亲的包里翻,那贼似的眼睛正在左顾右盼。我心里打着鼓,是说出来还是保持沉默„„,最终,我的道德观战胜了我的懦弱,我勇敢的叫了出来:“小偷小偷„„”,做贼心虚的这位男子一边分辨着,一边一个耳光向我打来。这时,全车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从车座位上站起来,斥责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经过全车好心人的帮助,小偷被扭送到了公安局。警察叔叔夸我很勇敢,叔叔阿姨们也赞扬我,我受了表扬,心中十分高兴。
小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经受了这次,也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律法规指引我们,我们就不会偏离正道。明天的太阳将会更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