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总则---------------------------------------------1 2.组织机构与责任-----------------------------------1 3.应急响应与报告-----------------------------------3 4.重大危险目标及应对预案---------------------------4 5.应急处理-----------------------------------------5 6.应急恢复-----------------------------------------8 7.宣传、培训和演习---------------------------------8 8.附则---------------------------------------------9
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农电局
1 总则
1.1 为加强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 统筹协调,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和反应能力,迅速、高效而 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 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按照市农电局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 起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的地质事件。具体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 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1.3 本预案是松山区农电局应急总体预案一部分,各基层 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及救灾工作都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 本预案应对地质灾害内容包括: 一是我局管辖的设备、 设施遭受了灾害的恢复。二是指社会遭受地质灾害后,按地方 政府命令提供充分的电力保障,以及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救援 等。 1.5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 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规范程序、提高效能的 原则,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对企业职工负责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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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松山区农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同时也是地质灾 害应急处理的最高指挥机构 (其组成和职责见总预案) 应急总 , 体预案要求成立的应急专业工作同时归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领导。 2.2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指令,与当地政府联系 等各项协调领导工作。根据已获得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 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 领导和部署全局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 根据灾情发展趋势, 指挥我局受灾人员安置, 组织事故抢修组、 保卫工作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进行人员抢救、设备、 设施抢修及抢险救灾工作,指挥调集各种救灾物资器材,保证 救灾需要。 2.3 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 按部门职责分工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 办公室(其组成和职责见总预案) 。 主要工作:贯彻执行农电局应急指挥部各项命令和决策, 负责收集、 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编制上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积极争取专
项治理资金;负责重特大地质灾害救灾、减灾日常 事务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开展减灾防灾、群测群防宣传。临灾应急或灾后应急发生后, 掌握应急处理工作的进行情况,积极主动地保持与政府、市农 电局、应急地区基层单位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抢 险救灾对策和措施,组织人员负责灾情造成损失统计与评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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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整理,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逐级上报的管理工作。 2.4 应急工作组 2.4.1 应急抢修组: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救险的基本知识培 训,保证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快速 抢险,抢救遇难人员,抢修灾毁设备、设施,保证应急通讯联 络畅通和应急供电。 2.4.2 物资保障组: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 拨工作。配备输、变、配电电气设备和抢修器材,配备用通讯 设施、帐篷、棉衣、棉被、编织袋、麻袋、铁锹、筐、镐、铁 线、备品配件等物资。动态掌握拥有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和个 人的名单及联络电话。 2.4.3 后勤保障组:通知重要用电客户;转移安置受灾人 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核实 和灾后救济工作; 负责地质灾害知识和防灾抗灾工作宣传报道; 负责组织医疗和防疫人员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防 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3 应急响应与报告
3.1 地质灾害工作程序见总预案流程图。 3.2.1 接到地方政府发布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后, 发出Ⅳ预警,启动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和指挥机构,并及时向市 农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和地方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准备信息。 3.2.2 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基层单位立即汇
3
报,农电局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发布Ⅲ 级直至Ⅰ级警报;并及时上报到市农电局,根据情况提出设备 抢修救援申请等。 3.2.3 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确定灾害 等级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基层单位上报农电局时间:20 分钟内 上报。上报市农电局时间:2 小时内。 3.2.4 报告内容: 3.2.4.1 发生地质灾害种类、时间、地点、范围、程度。 3.2.4.2 职工伤亡情况,停电范围,电力设备、设施受损 情况。 3.2.4.3 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 解决的问题和事件处理情况等。 3.2.5 命令发出后, 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开展人员抢救、设备设施抢修和抢险供电保障等工作。 4 重大危险目标及应对预案
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目标: 4.1 处于山体河流附近、地势低洼的变电站:66kV 五三变 电站、水地变电站。主要应对预案
有《松山区农电局大面积停 电事故处理预案》《松山区农电局变电站全停事故应急处置预 、 案》 。 4.2 处于山体河流附近、地势低洼的输电线路: 66kV 敖 府线、66kV 敖大线、66kV 大大线。主要应对预案有《松山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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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局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松山区农电局输电线路 、 倒塔事故抢修应急处理预案》 。 4.3 道路中断造成变电站、办公区和住宅区长时间与外界 隔离。主要应对措施:首先是充足饮水、食品、医疗后勤保障, 落实精干的救灾队伍, 其次保障通讯畅通, 稳定现场人员情绪, 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 5 应急处理
5.1 临灾应急 5.1.1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 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 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5.1.2 根据国家和地方预测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和规模,重 特大地质灾害指挥部即成立,指挥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 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督促、检查、落实 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通报相临基层单位做好救灾的 支援工作。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 向电业局指挥部汇报,并及时上报市农电局。临震区所在基层 单位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5.1.3 各专业应急工作组按农电局总体预案职责要求开展 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5.1.3.1 调度制订电网运行方式的多种后备方案,保证灾 情出现时对重点用户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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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 对重大危险目标以及送配电线路、杆塔、变电所 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开关、CT、PT、机构箱、端子箱、电缆 沟等) 主控室、 、 物资仓库、 施工现场、 办公场所等设施的防震、 防洪、防滑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 门整改。 5.1.3.3 对通讯网络、备用通道和移动通讯设备进行特殊 维修、检查,准备多种通讯方式,确保灾情发生时电网调度的 正常运行,保证抢修现场与应急总指挥部联系通畅。 5.1.3.4 各供电所对所辖供电区域内的重点用户进行用电 检查、 用电情况登记, 对重点用户的供电线路重点维护和检修, 保证灾情发生时政府部门、医院、水源地、交通、通讯、公安、 监狱、广播电视、气象、银行等重要用户的用电。 5.1.3.5 组织抢险队伍,明确分工,清楚任务,掌握抢救 方法和自我防护措施并处于应急状态。 5.1.3.6 准备好抢险物资、车辆、生活必需品、急救药品 和医疗器械等。 5.1.4 基层单位通过监测巡查预测有地质灾害发生时,及 时上报农电局,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立即成立,各专 业工作组进行救灾抢险准备,一是组织专业
技术组加强对该地 段跟踪监视,同时向市农电局汇报预测可能造成的电力设施、 设备损坏和程度,制定电网运行应对措施。二是经同意后及时 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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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5.1.5.1 特大级: 受威胁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 5.1.5.2 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 5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 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5.1.5.3 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上 500 人以下, 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 5.1.5.4 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下的。 5.2 灾后应急 5.2.1 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农电局地质灾害预案开展人 员抢救, 并指挥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 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农电局和地方政府的命令进入灾区 “紧急支援” 并及时上 , 报市农电局。 5.2.2 抢险组进入灾区, 首要任务抢救被压埋职工及人员。 抢修组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工作,首先满足抢 险电力需求,恢复对重要用户供电。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 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5.2.3 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灾情发展趋势,确定应 急规模。 农电局地质灾害办公室应及时跟踪掌握地质灾害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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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市农电局汇报灾情变化,根据情况请求支援。 5.2.4 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我局职工安定工作,帮助安置 和疏散灾民;平息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 安定。 5.2.5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 个等级: 5.2.5.1 特大型:因灾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 5.2.5.2 大型: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 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 5.2.5.3 中型: 因灾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 5.2.5.4 小型:因灾死亡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 6 应急恢复
根据地质灾害引发事故性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救治 和安置,进行受损设备抢修恢复,保障抢险供电需求和对重要 用户供电,尽最大努力恢复灾区供电。开展险情监测,防止灾 情扩大;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暴发疫情;做好伤病员 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认真开展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统 计和评估工作,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市农电局,根据情况请求 专项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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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和演习
7.
1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防灾预案进 行演练,增强职工及家属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 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7.2 组织职工学习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了解突发事件 应急程序。 7.3 按《松山区农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要求,健 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和设备抢修、人员抢救、后勤供 给等专业组,明确责任,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8 附则
8.1 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 办公室,其机构和人员见总预案。 8.2 本预案如有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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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农电局 松山区农电局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处理
批准:
高希云
审核:
李海波
编写:
赵祝伟
二Ο一 0 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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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则---------------------------------------------1 2.组织机构与责任-----------------------------------1 3.应急响应与报告-----------------------------------3 4.重大危险目标及应对预案---------------------------4 5.应急处理-----------------------------------------5 6.应急恢复-----------------------------------------8 7.宣传、培训和演习---------------------------------8 8.附则---------------------------------------------9
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农电局
1 总则
1.1 为加强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 统筹协调,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和反应能力,迅速、高效而 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 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按照市农电局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 起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的地质事件。具体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 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1.3 本预案是松山区农电局应急总体预案一部分,各基层 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及救灾工作都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 本预案应对地质灾害内容包括: 一是我局管辖的设备、 设施遭受了灾害的恢复。二是指社会遭受地质灾害后,按地方 政府命令提供充分的电力保障,以及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救援 等。 1.5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 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规范程序、提高效能的 原则,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对企业职工负责的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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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松山区农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同时也是地质灾 害应急处理的最高指挥机构 (其组成和职责见总预案) 应急总 , 体预案要求成立的应急专业工作同时归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领导。 2.2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指令,与当地政府联系 等各项协调领导工作。根据已获得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 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 领导和部署全局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 根据灾情发展趋势, 指挥我局受灾人员安置, 组织事故抢修组、 保卫工作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进行人员抢救、设备、 设施抢修及抢险救灾工作,指挥调集各种救灾物资器材,保证 救灾需要。 2.3 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 按部门职责分工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 办公室(其组成和职责见总预案) 。 主要工作:贯彻执行农电局应急指挥部各项命令和决策, 负责收集、 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编制上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积极争取专
项治理资金;负责重特大地质灾害救灾、减灾日常 事务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开展减灾防灾、群测群防宣传。临灾应急或灾后应急发生后, 掌握应急处理工作的进行情况,积极主动地保持与政府、市农 电局、应急地区基层单位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抢 险救灾对策和措施,组织人员负责灾情造成损失统计与评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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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整理,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逐级上报的管理工作。 2.4 应急工作组 2.4.1 应急抢修组: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救险的基本知识培 训,保证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快速 抢险,抢救遇难人员,抢修灾毁设备、设施,保证应急通讯联 络畅通和应急供电。 2.4.2 物资保障组: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 拨工作。配备输、变、配电电气设备和抢修器材,配备用通讯 设施、帐篷、棉衣、棉被、编织袋、麻袋、铁锹、筐、镐、铁 线、备品配件等物资。动态掌握拥有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和个 人的名单及联络电话。 2.4.3 后勤保障组:通知重要用电客户;转移安置受灾人 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核实 和灾后救济工作; 负责地质灾害知识和防灾抗灾工作宣传报道; 负责组织医疗和防疫人员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防 止和控制疫情;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3 应急响应与报告
3.1 地质灾害工作程序见总预案流程图。 3.2.1 接到地方政府发布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后, 发出Ⅳ预警,启动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和指挥机构,并及时向市 农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和地方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准备信息。 3.2.2 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区基层单位立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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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农电局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发布Ⅲ 级直至Ⅰ级警报;并及时上报到市农电局,根据情况提出设备 抢修救援申请等。 3.2.3 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确定灾害 等级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基层单位上报农电局时间:20 分钟内 上报。上报市农电局时间:2 小时内。 3.2.4 报告内容: 3.2.4.1 发生地质灾害种类、时间、地点、范围、程度。 3.2.4.2 职工伤亡情况,停电范围,电力设备、设施受损 情况。 3.2.4.3 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 解决的问题和事件处理情况等。 3.2.5 命令发出后, 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开展人员抢救、设备设施抢修和抢险供电保障等工作。 4 重大危险目标及应对预案
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目标: 4.1 处于山体河流附近、地势低洼的变电站:66kV 五三变 电站、水地变电站。主要应对预案
有《松山区农电局大面积停 电事故处理预案》《松山区农电局变电站全停事故应急处置预 、 案》 。 4.2 处于山体河流附近、地势低洼的输电线路: 66kV 敖 府线、66kV 敖大线、66kV 大大线。主要应对预案有《松山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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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局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松山区农电局输电线路 、 倒塔事故抢修应急处理预案》 。 4.3 道路中断造成变电站、办公区和住宅区长时间与外界 隔离。主要应对措施:首先是充足饮水、食品、医疗后勤保障, 落实精干的救灾队伍, 其次保障通讯畅通, 稳定现场人员情绪, 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 5 应急处理
5.1 临灾应急 5.1.1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 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 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5.1.2 根据国家和地方预测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和规模,重 特大地质灾害指挥部即成立,指挥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 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督促、检查、落实 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通报相临基层单位做好救灾的 支援工作。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 向电业局指挥部汇报,并及时上报市农电局。临震区所在基层 单位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5.1.3 各专业应急工作组按农电局总体预案职责要求开展 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5.1.3.1 调度制订电网运行方式的多种后备方案,保证灾 情出现时对重点用户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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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 对重大危险目标以及送配电线路、杆塔、变电所 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开关、CT、PT、机构箱、端子箱、电缆 沟等) 主控室、 、 物资仓库、 施工现场、 办公场所等设施的防震、 防洪、防滑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 门整改。 5.1.3.3 对通讯网络、备用通道和移动通讯设备进行特殊 维修、检查,准备多种通讯方式,确保灾情发生时电网调度的 正常运行,保证抢修现场与应急总指挥部联系通畅。 5.1.3.4 各供电所对所辖供电区域内的重点用户进行用电 检查、 用电情况登记, 对重点用户的供电线路重点维护和检修, 保证灾情发生时政府部门、医院、水源地、交通、通讯、公安、 监狱、广播电视、气象、银行等重要用户的用电。 5.1.3.5 组织抢险队伍,明确分工,清楚任务,掌握抢救 方法和自我防护措施并处于应急状态。 5.1.3.6 准备好抢险物资、车辆、生活必需品、急救药品 和医疗器械等。 5.1.4 基层单位通过监测巡查预测有地质灾害发生时,及 时上报农电局,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立即成立,各专 业工作组进行救灾抢险准备,一是组织专业
技术组加强对该地 段跟踪监视,同时向市农电局汇报预测可能造成的电力设施、 设备损坏和程度,制定电网运行应对措施。二是经同意后及时 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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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5.1.5.1 特大级: 受威胁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 5.1.5.2 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 5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 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5.1.5.3 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上 500 人以下, 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 5.1.5.4 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下的。 5.2 灾后应急 5.2.1 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农电局地质灾害预案开展人 员抢救, 并指挥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 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农电局和地方政府的命令进入灾区 “紧急支援” 并及时上 , 报市农电局。 5.2.2 抢险组进入灾区, 首要任务抢救被压埋职工及人员。 抢修组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工作,首先满足抢 险电力需求,恢复对重要用户供电。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 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5.2.3 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灾情发展趋势,确定应 急规模。 农电局地质灾害办公室应及时跟踪掌握地质灾害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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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市农电局汇报灾情变化,根据情况请求支援。 5.2.4 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我局职工安定工作,帮助安置 和疏散灾民;平息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 安定。 5.2.5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 个等级: 5.2.5.1 特大型:因灾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 5.2.5.2 大型: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 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 5.2.5.3 中型: 因灾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 5.2.5.4 小型:因灾死亡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 6 应急恢复
根据地质灾害引发事故性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救治 和安置,进行受损设备抢修恢复,保障抢险供电需求和对重要 用户供电,尽最大努力恢复灾区供电。开展险情监测,防止灾 情扩大;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暴发疫情;做好伤病员 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认真开展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统 计和评估工作,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市农电局,根据情况请求 专项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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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和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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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防灾预案进 行演练,增强职工及家属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 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7.2 组织职工学习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了解突发事件 应急程序。 7.3 按《松山区农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要求,健 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和设备抢修、人员抢救、后勤供 给等专业组,明确责任,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8 附则
8.1 本预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松山区农电局地质灾害应急 办公室,其机构和人员见总预案。 8.2 本预案如有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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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农电局 松山区农电局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处理
批准:
高希云
审核:
李海波
编写:
赵祝伟
二Ο一 0 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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