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4 市政道路工程
1 做好质量预控,合理确定质量控制点。
由于市政道路施工时所受影响因素较多,出现问题的频率也较大。监理人员要结合项目的特点认真识图,查阅相关资料,预见性地针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制定预控对策,通过设臵质量控制点(见证点和停止点) 使之消除于萌芽状态。常见的质量控制要点如:软弱路基处理、地下管线预埋、灰土路基含灰量、路床及路基压实度、路基弯沉值、路面混凝土强度、路面坡度、标高等;雨污水管平基,管座及安管质量、管内底高程、抹带质量、各种检查井砌筑管道闭水试验及回填土压实度等。
2 加强事中控制.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
监理人员的跟踪和巡视是工程质量现场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市政道路监理时要做到“多巡视、抓关键、查细部、盯重点、多动手”。只有多巡视才能及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巡视时要抓关键,如预埋地下管线、地下障碍及软弱土的处理、路基的压实度及排水管内底高程等。检查验收时要重点查细部如接头及边角部位,施工时要对重点部位如含灰量和混凝土浇筑等实施旁站监理,做到重点盯防。
(1)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 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 的土应打碎;
3) 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 ,高度不宜大于30cm ;
4) 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 ,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 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6) 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 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
8) 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 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 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 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 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 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 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 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
(2)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
1) 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当天拌合的稳定类(半刚性)混合料必须3h 前铺完、碾压成型;
2) 以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土类(半刚性)结构,若同时掺以石灰、粉煤灰等(俗称二灰土)应采用预先拌和法施工,即先将二灰按配合比在拌和机中拌匀,再运到现场摊铺在已准备好的土料或砂砾料上,然后进行路拌,先干拌后湿拌,均匀整平后立即进行碾实;
3) 厂拌法施工: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4) 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 压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 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6) 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期一般为7天。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7)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 ,大于20mm 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8) 砂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碎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的施工除按碎石基层要求外,还要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以上各种基层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
9) 石灰土类基层中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 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 。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10) 块石基层的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3)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12h 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 计量装臵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 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C ,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C ;
4) 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 抽检摊铺温度110~150°C ,改性沥青提高10~20°C ;
6) 注意压实顺序:一般是先轻压后重压,先钢轮压路机后轮胎压路机,先边后中,两次碾压时要使轮迹适当重合;
7) 控制压实温度:初压不高于100~120°C ,终压不低于70~50°C ;
8) 碾压成型后对压实度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找出原因,予以调整;
9) 成型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性能(包括压实度,平整度,沥青用量等)和外形(包括宽度,厚度,中线高程,路拱坡度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
定。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4)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控制
1) 基层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淋水湿润;
2) 模板是否支垫稳固,接缝严密,板面整洁、直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模板测量预检报告,并按板面标高,抽检测量砼厚度;
3) 拉杆,传力杆,角隅钢筋, 砼面加强筋, 胀缝预埋板材等, 预留构件安装是否准确;
4) 混合料是否符合审批的配合比要求进行配制,运输或捣制过程中有否离析, 有否人为乱加水, 商品砼出厂到现场捣制成型时间由无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5) 施工单位按规定现场制作砼试件;
6) 砼板捣制过程中,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7) 高温季节、雨季施工时有无使用防晒、防雨设施;
8) 检查施工单位在砼板成活后,有无按规定进行保护和养护,养护不少于14天;
9) 督促施工单位拆模时注意不碰伤砼边角;
10) 督促施工单位即时锯缝,缝宽度、深度、直顺度、间距应符合要求; 11) 检查填缝材料及 工艺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6.1.1.5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其特点是综合性、艺术性和独特性。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多样、复杂,且与建筑、市政、灯光及其它工程协同作业多,涉及美学、艺术、文学等相关领域,此外还具有施工方法不一,质量要求不一,季节性强,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而施工项目的质量比一般工程项目的质量更难以控制。基于以上特点,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搞好施工之前的组织设计审查是搞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
一方面,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各色树木、花卉、草坪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园林绿化工程还强调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臵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移步换景”这一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部位仅凭设计可能难以体现要达到效果,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再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所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的审查,如绿化工程中的种植前土壤处理、苗木运输和假植、种植穴、槽、树木种植、大树移植及土建工程中的小品工程和园林景观照明工程等方面都要要求承包单位有较为可行和详尽的方案,并注意方案的整体性。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施工方法先进,技术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2 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了各种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构配件和机械设备。投入材料的质量,如种植土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
灯光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严格控制投入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对投入材料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
3 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的关键。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及监控措施,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做好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一方面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搜集地形地貌、地下管线、施工条件等有关资料,对质量、工期、效益目标做出规划。另一方面,目标规划工作从根本上决定监理效能,因此要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目标系统做出详细规划,并结合工程特点、地区环境和施工条件,从施工的全局和技术经济的角度出发,遵循施工工艺的要求,科学地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都是由若干个分项、分部工程组成,要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就必须全面控制施工过程,使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都符合质量标准,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又都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由此可见,工程质量是在工序中创造的,要确保工程质量就必须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对每一道工序质量都必须严格检查,当上一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只要每一道工序质量都符合要求,整个工程质量就能得到保证。施工现场监理最终的落脚点是工序质量控制,因而搞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工作也就得到了保证。
4 严把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
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不符合标准,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也不可能评为合格,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正确与否,又直接影响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此,在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时,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检查,避免出现判断错误,每一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时不可降低标准。
5 督促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的重要环节。目前,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不超过半年,但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规定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移交需两年,即绿化养护期规定为苗木两个生长季节,目的就是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生长良好。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苗木成活的关键,如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优良,但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将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影响工程质量。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如果后期养护管理不到位,如浇水不及时,导致树木成活率低;树木支架不牢,导致栽植树木歪斜;除草不及时,导致绿地杂草丛生;打药治虫不及时,导致病虫害严重等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6.1.1.6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
1 施工准备阶段
(1) 监理人员必须收集并熟悉以下内容:
1) 有关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2) 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含建设单位与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
3) 有关建筑节能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变更);
4) 建筑节能设计备案(含设计变更审查和备案)情况。
(2) 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含有建筑节能监理的监理规划;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相关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2)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4) 监理机构应对总包单位分包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分包单位(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或经过招标确认的分包单位除外)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进行核查。
(5)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承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签认后,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6) 检查承包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1)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单位配备的施工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承包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情况。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核查,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
2 施工阶段
(1) 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1) 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3) 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
4) 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5) 检查有无本行政区域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6)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7) 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使用时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人员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前对新的或首次采用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人员审定后予以签认。
(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幕墙、屋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及管网等保温绝热工程隐蔽前的施工,监理人员应安排监理员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7)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经总监理工程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有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实体中使用;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上,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应采用文字和图像资料予以记录。
(8)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施工检验试(件)样制作进行见证,对于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旁站。
(9) 监理人员应及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 建筑节能工程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且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当设计变更可能涉及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变更经总监理工程核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11)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单位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和降低建筑节能材
料、施工质量标准等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当发现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暗示承包单位降低质量标准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对建设单位予以劝阻,建设单位不接受劝阻的,项目监理机构也应及时向公司和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
(1) 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资料。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编写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总结。
(4) 监理人员应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报验单,召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会议并主持。
(5) 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提出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明确意见。
建筑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建筑节能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1.1.8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任何施工过程中,都难免有可能出现某些质量缺陷,如何及时消除质量问题是最终工程质量创优的关键。因此处理工程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是质量监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程质量缺陷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加强质量风险的分析及早制定对策措施,重视质量缺陷的处理,避免已发生事故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1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
2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3 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4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5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6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2 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强条”的贯彻落实
1 对本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作较为详细的预测,如外墙渗漏、内装修发霉变色、门窗关不严、天花板变形下坠、地面开裂、卫生间积水、水电开关失灵等现象,特别针对房屋的内、外装修及灯光效果等,因为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场馆建筑的表现效果,在监理细则中作出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总的来说,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设计不合理、施工方法错误,材料选用不合理、施工人员水平低劣,施工操作马虎、成品保护不当等原因。监理人员将在以上各环节加强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要细致认真,每道工序完成后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加强观测,采取有效的检测手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防止质量通病的出现。具体做法是:
1) 监理人员要掌握《广东省住宅工程建筑质量通病防治技术二十条》、《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一〉〈二〉〈三〉》。
2) 分阶段编写详尽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各分项或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中把相关专业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措施逐条罗列出来,指导监理人员重
视开展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3) 督促承包单位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着重审核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的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4) 从施工图纸会审、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报验、取样送检、施工过程监控、工序、隐蔽及工程验收各环节上,进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常在工地例会、专题会和监理工作交底会上提醒并布臵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在日常监理巡查、旁站监理等工作中有重点地对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批准的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时先口头警告要求改正,对主体结构和渗漏等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就发出《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最后还将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最终评价。
2 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做法:
1)在项目监理成立之时,总监就组织监理人员对各分部工程、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理责任意识。
2)分阶段编写详尽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各分项或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中把相关专业的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逐条摘录其中,指导监理人员重视开展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工作。
3)督促承包单位把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着重审核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贯彻落实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并提出建议。
4)从施工图纸会审、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报验、取样送检、施工过程监控、工序、隐蔽及工程验收各环节上,进行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核实工作;经常在工地例会、专题会和监理工作交底会上提醒并布臵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事项;在日常监理巡查、旁站监理等工作中有重点地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情况、批准的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时先口头警告要求改正,对涉及主体结构和公共安全等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发现存在问题的,就发出《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最后还将在《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监理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6.1.3 进度控制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特点是:****************************。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即通过完善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实现项目的工期或进度目标。
6.1.3.1 开工前
1 与建设单位一道,根据工程工期的总体预定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总预定目标的符合性;
3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进度目标的保证能力;
4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5 通过承包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
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7 向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快工程进度,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8 强调总承包单位负责总进度,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以交接单规定的完成时间向总承包单位负责。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合同进度要求应与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一致,并明确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相应进度管理责任。
6.1.3.2 施工中
1 严格工期签证,凡涉及延长工期的签证都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总监理工程师才签署监理意见;
2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形象图表;
3 经常性地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其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4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验收与计量;
5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会的主要内容有: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协调承包单位与其配合单位之间的关系;现场有关重大事宜,各类专题讨论研究。
6 批准延期,不是由承包单位自身原因而是由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合同条件,批准工期的延长,涉及经济损失必须征得项目法人意见,方可批准。可以延长工期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5) 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及性质;
16) 施工合同条件中任何误期原因;
17) 由建设单位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
18)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9) 除去承包单位履行合同违约或由他负责以外的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6.1.4 投资控制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特点是:审核量大,审核精度及速度要求高。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应着力控制施工阶段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新增费用,以及正确处理索赔事宜,达到对工程实际值的有效控制,投资控制从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6.1.4.1 开工前
1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 预测工程风险和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指定防范措施,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 及时复核现场发现的障碍物,力求测量准确无误。
6.1.4.2 施工中
1 主动做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等各方面的协调及配合工作; 2 谨慎对待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 严格经费签证,如涉及经济费用开支的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机械使用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确认及施工变更签证等,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总监授权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核签;确实发生费用签证时,要求承包单位在签证单上写明此项变更而引起费用增加的款额,并注明列入独立费记取等字
样,严格按建设单位要求程序的步骤进行;
4 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复核,避免未经监理复核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情况出现;
5 及时核签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
6 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7 检查、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8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6.1.4.3 竣工后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月付款申报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索赔报审表,公正处理索赔事项。
6.1.5 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是为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监理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安全监理目的。
安全监理措施是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手段,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要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二是审查全面,三是检查督促到位,四是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6.1.5.1 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立完善制度。
1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
2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1.5.2 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6.1.5.3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1.5.3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2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3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6.1.5.4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项目监理机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1.6 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文件,主要有:
1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
2 材料代用协议书;
3 机器、设备、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验单;
4 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措施;
7 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的协议书;
8 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9 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10 与工程质量、预结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11 与建设单位代表定期会谈的记录,建设单位代表的书面指令,与建设单位的来往函、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12 设计变更文件和施工变更及签证文件等。
6.1.7 信息管理
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本项目产生的档案和信息数量大、种类繁多,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档案和信息,充分利用公司的办公自动化办公网络,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快捷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工作。
信息管理要确保信息资料收集的真实性,档案和信息资料收集真实、信息传递途径畅通、查阅简便、资料齐备等,使各参建单位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各种管理信息,对项目执行情况实际全面、细致准确的掌握与控制,制定适合的档案和信息管理方案,有效地提高各方的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强度、提高工作质量。
6.1.7.1 拟编制的监理细则:
1 《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主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 《建筑屋面防水及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 《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 《通风与空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9 《电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0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12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3 《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4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15 《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1.7.2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管理措施:
1 指定专(兼)资料管理人员;
2 监理档案分类立卷装订,每页有编号,每卷有目录并备有监理资料总目录;
3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及时移交建设单位和公司资料室。
6.1.7.3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理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含监理大纲);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方案);
5 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及附件;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工序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含专业分包、专项工程验收资料); 25 索赔文件资料;
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 监理工作总结。
6.1.8 组织协调
本工程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总监或经总监授权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的工作协调。协调的任务主要包括项目各方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项目实施中人、材、
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资金投放量大、施工工种多、交叉作业多,在这个阶段最容易暴露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各专业工种间的矛盾。因此,必须坚持每周工程例会制度。会议的目的是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传达指示、提出建议、解决问题;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变更等重大事项可由总监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6.2 实施监理工作的措施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书面文件和工地例会,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相应的要求,当出现需要停工处理的质量问题时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2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字,并严禁承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字,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更不予进行计量支付;
3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单位的主要人员(含分包单位)工作不称职,不撤换对工程质量将造成重大影响时,总监理工程师将通知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4 重视做好事前预控---抓源头。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认真审图,积极提出图纸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样板引路”、严把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报验关、严把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后取样送检关。
5 注重事中监理---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严把工序交接检验关、 对重要和关键接点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积极进行正常性的巡检工作、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工程质量整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令,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复工令。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在下达停工令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以取得建设单位的确认。
6 强化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并做出详细记录,事后有人对照核查,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都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完工后对所有的资料和工程外观又进行复查,使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能够符合基建程序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原材料取样和试件试块留臵及见证送检工作完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特别是项目监理机构要成立工程预验收小组,预验收小组包括建设(业主)、设计、承包、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下设土建、安装、资料三个专业预验收组,验收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策划和编制《工程预验收计划书》,明确预验收工程范围和内容、验收依据和标准、工作阶段、验收程序、验收时间安排,用以指导预验收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的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验收的文件精神,要求承包单位编制自验收计划,监理人员全程参加和督促承包单位完成各单体工程的自验收工作;成立实体巡查小组,竣工资料审查小组,对存在的问题,在承包单位自验收阶段就逐一落实整改完善,做到自验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使监理预验收阶段查找存在问题的工
作往前移;为保证各单体预验收工作的节点要求,做好各单体工程的收尾工作,对照实体列出存在问题的清单,督促施工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 监理工作做到四勤,即“腿勤”--经常巡查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需要监理方解决的事务;“手勤”--把巡查中的现实情况(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记录下来,必要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嘴勤”--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视程度不同分别向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口头提出监理意见,或及时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力求妥善解决每个施工质量问题;“脑勤”--勤思考、勤动脑,对工程上的各种信息要融会贯通,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注重监理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不断改进。
6.1.1.4 市政道路工程
1 做好质量预控,合理确定质量控制点。
由于市政道路施工时所受影响因素较多,出现问题的频率也较大。监理人员要结合项目的特点认真识图,查阅相关资料,预见性地针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制定预控对策,通过设臵质量控制点(见证点和停止点) 使之消除于萌芽状态。常见的质量控制要点如:软弱路基处理、地下管线预埋、灰土路基含灰量、路床及路基压实度、路基弯沉值、路面混凝土强度、路面坡度、标高等;雨污水管平基,管座及安管质量、管内底高程、抹带质量、各种检查井砌筑管道闭水试验及回填土压实度等。
2 加强事中控制.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
监理人员的跟踪和巡视是工程质量现场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市政道路监理时要做到“多巡视、抓关键、查细部、盯重点、多动手”。只有多巡视才能及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巡视时要抓关键,如预埋地下管线、地下障碍及软弱土的处理、路基的压实度及排水管内底高程等。检查验收时要重点查细部如接头及边角部位,施工时要对重点部位如含灰量和混凝土浇筑等实施旁站监理,做到重点盯防。
(1)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 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 的土应打碎;
3) 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 ,高度不宜大于30cm ;
4) 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 ,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 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6) 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 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
8) 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 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 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 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 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 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 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 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
(2)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
1) 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当天拌合的稳定类(半刚性)混合料必须3h 前铺完、碾压成型;
2) 以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土类(半刚性)结构,若同时掺以石灰、粉煤灰等(俗称二灰土)应采用预先拌和法施工,即先将二灰按配合比在拌和机中拌匀,再运到现场摊铺在已准备好的土料或砂砾料上,然后进行路拌,先干拌后湿拌,均匀整平后立即进行碾实;
3) 厂拌法施工: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4) 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 压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 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6) 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期一般为7天。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7)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 ,大于20mm 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8) 砂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碎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的施工除按碎石基层要求外,还要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以上各种基层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
9) 石灰土类基层中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 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 。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用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10) 块石基层的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3)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12h 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 计量装臵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 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C ,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C ;
4) 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 抽检摊铺温度110~150°C ,改性沥青提高10~20°C ;
6) 注意压实顺序:一般是先轻压后重压,先钢轮压路机后轮胎压路机,先边后中,两次碾压时要使轮迹适当重合;
7) 控制压实温度:初压不高于100~120°C ,终压不低于70~50°C ;
8) 碾压成型后对压实度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找出原因,予以调整;
9) 成型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性能(包括压实度,平整度,沥青用量等)和外形(包括宽度,厚度,中线高程,路拱坡度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
定。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4)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控制
1) 基层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淋水湿润;
2) 模板是否支垫稳固,接缝严密,板面整洁、直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模板测量预检报告,并按板面标高,抽检测量砼厚度;
3) 拉杆,传力杆,角隅钢筋, 砼面加强筋, 胀缝预埋板材等, 预留构件安装是否准确;
4) 混合料是否符合审批的配合比要求进行配制,运输或捣制过程中有否离析, 有否人为乱加水, 商品砼出厂到现场捣制成型时间由无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5) 施工单位按规定现场制作砼试件;
6) 砼板捣制过程中,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7) 高温季节、雨季施工时有无使用防晒、防雨设施;
8) 检查施工单位在砼板成活后,有无按规定进行保护和养护,养护不少于14天;
9) 督促施工单位拆模时注意不碰伤砼边角;
10) 督促施工单位即时锯缝,缝宽度、深度、直顺度、间距应符合要求; 11) 检查填缝材料及 工艺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6.1.1.5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其特点是综合性、艺术性和独特性。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多样、复杂,且与建筑、市政、灯光及其它工程协同作业多,涉及美学、艺术、文学等相关领域,此外还具有施工方法不一,质量要求不一,季节性强,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而施工项目的质量比一般工程项目的质量更难以控制。基于以上特点,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搞好施工之前的组织设计审查是搞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
一方面,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各色树木、花卉、草坪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园林绿化工程还强调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臵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移步换景”这一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部位仅凭设计可能难以体现要达到效果,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再一方面,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所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的审查,如绿化工程中的种植前土壤处理、苗木运输和假植、种植穴、槽、树木种植、大树移植及土建工程中的小品工程和园林景观照明工程等方面都要要求承包单位有较为可行和详尽的方案,并注意方案的整体性。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施工方法先进,技术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2 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了各种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构配件和机械设备。投入材料的质量,如种植土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
灯光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严格控制投入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对投入材料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
3 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的关键。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及监控措施,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做好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一方面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搜集地形地貌、地下管线、施工条件等有关资料,对质量、工期、效益目标做出规划。另一方面,目标规划工作从根本上决定监理效能,因此要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目标系统做出详细规划,并结合工程特点、地区环境和施工条件,从施工的全局和技术经济的角度出发,遵循施工工艺的要求,科学地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都是由若干个分项、分部工程组成,要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就必须全面控制施工过程,使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都符合质量标准,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又都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由此可见,工程质量是在工序中创造的,要确保工程质量就必须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对每一道工序质量都必须严格检查,当上一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只要每一道工序质量都符合要求,整个工程质量就能得到保证。施工现场监理最终的落脚点是工序质量控制,因而搞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工作也就得到了保证。
4 严把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
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不符合标准,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也不可能评为合格,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正确与否,又直接影响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此,在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时,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检查,避免出现判断错误,每一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时不可降低标准。
5 督促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的重要环节。目前,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不超过半年,但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规定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移交需两年,即绿化养护期规定为苗木两个生长季节,目的就是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生长良好。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苗木成活的关键,如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优良,但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将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影响工程质量。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如果后期养护管理不到位,如浇水不及时,导致树木成活率低;树木支架不牢,导致栽植树木歪斜;除草不及时,导致绿地杂草丛生;打药治虫不及时,导致病虫害严重等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6.1.1.6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
1 施工准备阶段
(1) 监理人员必须收集并熟悉以下内容:
1) 有关建筑节能工程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2) 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含建设单位与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
3) 有关建筑节能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变更);
4) 建筑节能设计备案(含设计变更审查和备案)情况。
(2) 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含有建筑节能监理的监理规划;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相关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2)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4) 监理机构应对总包单位分包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分包单位(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或经过招标确认的分包单位除外)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进行核查。
(5)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承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签认后,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6) 检查承包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1)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单位配备的施工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承包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情况。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核查,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
2 施工阶段
(1) 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1) 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3) 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
4) 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5) 检查有无本行政区域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6)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7) 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使用时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人员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前对新的或首次采用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人员审定后予以签认。
(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幕墙、屋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及管网等保温绝热工程隐蔽前的施工,监理人员应安排监理员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7)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经总监理工程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有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实体中使用;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上,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应采用文字和图像资料予以记录。
(8)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施工检验试(件)样制作进行见证,对于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旁站。
(9) 监理人员应及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 建筑节能工程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且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当设计变更可能涉及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变更经总监理工程核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11)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单位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和降低建筑节能材
料、施工质量标准等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当发现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暗示承包单位降低质量标准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对建设单位予以劝阻,建设单位不接受劝阻的,项目监理机构也应及时向公司和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
(1) 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资料。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编写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总结。
(4) 监理人员应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报验单,召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会议并主持。
(5) 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提出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明确意见。
建筑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建筑节能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1.1.8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任何施工过程中,都难免有可能出现某些质量缺陷,如何及时消除质量问题是最终工程质量创优的关键。因此处理工程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是质量监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程质量缺陷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加强质量风险的分析及早制定对策措施,重视质量缺陷的处理,避免已发生事故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1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
2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3 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4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5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6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2 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强条”的贯彻落实
1 对本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作较为详细的预测,如外墙渗漏、内装修发霉变色、门窗关不严、天花板变形下坠、地面开裂、卫生间积水、水电开关失灵等现象,特别针对房屋的内、外装修及灯光效果等,因为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场馆建筑的表现效果,在监理细则中作出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总的来说,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设计不合理、施工方法错误,材料选用不合理、施工人员水平低劣,施工操作马虎、成品保护不当等原因。监理人员将在以上各环节加强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要细致认真,每道工序完成后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加强观测,采取有效的检测手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防止质量通病的出现。具体做法是:
1) 监理人员要掌握《广东省住宅工程建筑质量通病防治技术二十条》、《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一〉〈二〉〈三〉》。
2) 分阶段编写详尽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各分项或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中把相关专业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措施逐条罗列出来,指导监理人员重
视开展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3) 督促承包单位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着重审核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的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4) 从施工图纸会审、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报验、取样送检、施工过程监控、工序、隐蔽及工程验收各环节上,进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常在工地例会、专题会和监理工作交底会上提醒并布臵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在日常监理巡查、旁站监理等工作中有重点地对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批准的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时先口头警告要求改正,对主体结构和渗漏等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就发出《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最后还将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最终评价。
2 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做法:
1)在项目监理成立之时,总监就组织监理人员对各分部工程、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理责任意识。
2)分阶段编写详尽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各分项或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中把相关专业的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逐条摘录其中,指导监理人员重视开展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工作。
3)督促承包单位把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着重审核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贯彻落实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并提出建议。
4)从施工图纸会审、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报验、取样送检、施工过程监控、工序、隐蔽及工程验收各环节上,进行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核实工作;经常在工地例会、专题会和监理工作交底会上提醒并布臵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事项;在日常监理巡查、旁站监理等工作中有重点地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情况、批准的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时先口头警告要求改正,对涉及主体结构和公共安全等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发现存在问题的,就发出《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最后还将在《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对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监理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6.1.3 进度控制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特点是:****************************。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即通过完善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实现项目的工期或进度目标。
6.1.3.1 开工前
1 与建设单位一道,根据工程工期的总体预定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总预定目标的符合性;
3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进度目标的保证能力;
4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5 通过承包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
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7 向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快工程进度,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8 强调总承包单位负责总进度,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以交接单规定的完成时间向总承包单位负责。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合同进度要求应与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一致,并明确独立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相应进度管理责任。
6.1.3.2 施工中
1 严格工期签证,凡涉及延长工期的签证都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总监理工程师才签署监理意见;
2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形象图表;
3 经常性地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其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4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验收与计量;
5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会的主要内容有: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协调承包单位与其配合单位之间的关系;现场有关重大事宜,各类专题讨论研究。
6 批准延期,不是由承包单位自身原因而是由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合同条件,批准工期的延长,涉及经济损失必须征得项目法人意见,方可批准。可以延长工期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5) 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及性质;
16) 施工合同条件中任何误期原因;
17) 由建设单位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
18)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9) 除去承包单位履行合同违约或由他负责以外的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6.1.4 投资控制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特点是:审核量大,审核精度及速度要求高。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应着力控制施工阶段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新增费用,以及正确处理索赔事宜,达到对工程实际值的有效控制,投资控制从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6.1.4.1 开工前
1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 预测工程风险和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指定防范措施,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 及时复核现场发现的障碍物,力求测量准确无误。
6.1.4.2 施工中
1 主动做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等各方面的协调及配合工作; 2 谨慎对待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 严格经费签证,如涉及经济费用开支的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机械使用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确认及施工变更签证等,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总监授权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核签;确实发生费用签证时,要求承包单位在签证单上写明此项变更而引起费用增加的款额,并注明列入独立费记取等字
样,严格按建设单位要求程序的步骤进行;
4 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复核,避免未经监理复核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情况出现;
5 及时核签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
6 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7 检查、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8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6.1.4.3 竣工后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月付款申报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索赔报审表,公正处理索赔事项。
6.1.5 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是为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监理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安全监理目的。
安全监理措施是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手段,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要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二是审查全面,三是检查督促到位,四是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6.1.5.1 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立完善制度。
1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
2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1.5.2 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6.1.5.3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1.5.3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2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3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6.1.5.4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项目监理机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1.6 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文件,主要有:
1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
2 材料代用协议书;
3 机器、设备、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验单;
4 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措施;
7 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的协议书;
8 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9 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10 与工程质量、预结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11 与建设单位代表定期会谈的记录,建设单位代表的书面指令,与建设单位的来往函、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12 设计变更文件和施工变更及签证文件等。
6.1.7 信息管理
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本项目产生的档案和信息数量大、种类繁多,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档案和信息,充分利用公司的办公自动化办公网络,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快捷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工作。
信息管理要确保信息资料收集的真实性,档案和信息资料收集真实、信息传递途径畅通、查阅简便、资料齐备等,使各参建单位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各种管理信息,对项目执行情况实际全面、细致准确的掌握与控制,制定适合的档案和信息管理方案,有效地提高各方的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强度、提高工作质量。
6.1.7.1 拟编制的监理细则:
1 《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主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 《建筑屋面防水及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 《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 《通风与空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9 《电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0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12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3 《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4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15 《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1.7.2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管理措施:
1 指定专(兼)资料管理人员;
2 监理档案分类立卷装订,每页有编号,每卷有目录并备有监理资料总目录;
3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及时移交建设单位和公司资料室。
6.1.7.3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理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含监理大纲);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方案);
5 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及附件;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工序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含专业分包、专项工程验收资料); 25 索赔文件资料;
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 监理工作总结。
6.1.8 组织协调
本工程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总监或经总监授权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的工作协调。协调的任务主要包括项目各方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项目实施中人、材、
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资金投放量大、施工工种多、交叉作业多,在这个阶段最容易暴露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各专业工种间的矛盾。因此,必须坚持每周工程例会制度。会议的目的是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传达指示、提出建议、解决问题;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变更等重大事项可由总监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6.2 实施监理工作的措施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书面文件和工地例会,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相应的要求,当出现需要停工处理的质量问题时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2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字,并严禁承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字,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更不予进行计量支付;
3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单位的主要人员(含分包单位)工作不称职,不撤换对工程质量将造成重大影响时,总监理工程师将通知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4 重视做好事前预控---抓源头。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认真审图,积极提出图纸审查意见、严格执行“样板引路”、严把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报验关、严把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后取样送检关。
5 注重事中监理---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严把工序交接检验关、 对重要和关键接点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积极进行正常性的巡检工作、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工程质量整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令,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复工令。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在下达停工令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以取得建设单位的确认。
6 强化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并做出详细记录,事后有人对照核查,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都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完工后对所有的资料和工程外观又进行复查,使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能够符合基建程序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原材料取样和试件试块留臵及见证送检工作完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特别是项目监理机构要成立工程预验收小组,预验收小组包括建设(业主)、设计、承包、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下设土建、安装、资料三个专业预验收组,验收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策划和编制《工程预验收计划书》,明确预验收工程范围和内容、验收依据和标准、工作阶段、验收程序、验收时间安排,用以指导预验收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的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验收的文件精神,要求承包单位编制自验收计划,监理人员全程参加和督促承包单位完成各单体工程的自验收工作;成立实体巡查小组,竣工资料审查小组,对存在的问题,在承包单位自验收阶段就逐一落实整改完善,做到自验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使监理预验收阶段查找存在问题的工
作往前移;为保证各单体预验收工作的节点要求,做好各单体工程的收尾工作,对照实体列出存在问题的清单,督促施工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 监理工作做到四勤,即“腿勤”--经常巡查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需要监理方解决的事务;“手勤”--把巡查中的现实情况(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记录下来,必要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嘴勤”--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视程度不同分别向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口头提出监理意见,或及时报告给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力求妥善解决每个施工质量问题;“脑勤”--勤思考、勤动脑,对工程上的各种信息要融会贯通,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注重监理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