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哈尔滨益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92号
电 话:0451-88113166
乙方(委托方):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65号油田地方税务局西楼4&5层
电 话:0459-5555988-1201
为了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人才使用分离的用人新机制,甲 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实施人事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2. 代办乙方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3. 代办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签订,解除,网上审核,打印,装订,保管。
4. 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保增减,接续,转移,封存。
5. 为乙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提供甲方代理项目中所需要的相关证明。
2. 确定专(兼)职人员及联系方式与甲方业务对接并配合甲方做
好有关工作。
3. 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代缴的其他费用。
三. 双方协商事宜:
1. 甲方在代理项目中支付的代缴费及相关的材料费工本费由乙
方承担。
2. 乙方应按每人每月 5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
(以下简称服务费),乙方达到20人以上时,服务费价格可以
另行协商调整。
3. 乙方在签约时应预付当月的服务费及人事代理所需的费用,以
后每月13号前结算当月的代缴费及服务费。
4. 乙方如未按协议支付代缴费及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造
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5. 甲方如未按协议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有权拒付服务费及其
他代缴费,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从未办理过招退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开户手续的企业,
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开户手续费 1000.00元。
四. 补充条款:
1. 2. 3.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一 年,到期双方如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 甲方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分行学院路支行
对公账号:2156 0120 0090 0003 1
行 号:3132 6102 1566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哈尔滨益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92号
电 话:0451-88113166
乙方(委托方):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65号油田地方税务局西楼4&5层
电 话:0459-5555988-1201
为了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人才使用分离的用人新机制,甲 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实施人事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2. 代办乙方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3. 代办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签订,解除,网上审核,打印,装订,保管。
4. 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保增减,接续,转移,封存。
5. 为乙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提供甲方代理项目中所需要的相关证明。
2. 确定专(兼)职人员及联系方式与甲方业务对接并配合甲方做
好有关工作。
3. 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代缴的其他费用。
三. 双方协商事宜:
1. 甲方在代理项目中支付的代缴费及相关的材料费工本费由乙
方承担。
2. 乙方应按每人每月 5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
(以下简称服务费),乙方达到20人以上时,服务费价格可以
另行协商调整。
3. 乙方在签约时应预付当月的服务费及人事代理所需的费用,以
后每月13号前结算当月的代缴费及服务费。
4. 乙方如未按协议支付代缴费及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造
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5. 甲方如未按协议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有权拒付服务费及其
他代缴费,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从未办理过招退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开户手续的企业,
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开户手续费 1000.00元。
四. 补充条款:
1. 2. 3.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一 年,到期双方如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 甲方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分行学院路支行
对公账号:2156 0120 0090 0003 1
行 号:3132 6102 1566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