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安民 税收之本
一、税收的涵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
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税收的基本职能有:1、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部分剩余产品的一种分配形式。2、调节社会经济。国家通过有目的的引导税收导致的社会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不均等的改变,从而合理地调整社会经济结构。3、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国家征税取得收入,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从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
三、我国税收的现状
马克思主义国家税收学说中的国家分配论和国家意志论是我国税收和税法本质学说的支配观点。根据这一理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的形式,税法是国家制定的以保证其强制、固定、无偿地取得税收收入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09我国财政收入执行初步统计数为68477亿元,比上年增加7147亿元,增长11.7%。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9515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6.9%,比上年增长9.8%;非税收入8962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13.1%,比上年增长26.1%。其中流转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56.3%,所得税占比重为26.0%,其他税占比重为17.7%。
四、税收之本 富国强民
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既是民生问题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解决教育平等、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因此,税收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中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1、富国——税收促进发展
税收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是经济运行的调节器和晴雨表。一方面,税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反哺于经济建设,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硬环境”。另一方面,税收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推行依法治税,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软环境”。同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调整、加成征收或减免税负等要素,来引导社会生产,统筹区域协调,合理配置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经济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经济不发展,就谈不上改善民生,更谈不上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安民——税收改善民生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我国是人民当家的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永远是税收增长的创造者和税收利益的最终受益者。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既是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预示着国家将在财税政策上进一步关注民生,把更多财力投入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税收与民生紧密相连。第一,税收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税收是国家筹集财力的首要职能,也是财政收入中最重要、最稳定的来源,我国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0%左右。税收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没有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就是空谈。第二,税收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不论是税收制度的设计、税收收入的使用,还是税收征管的公正、税收负担的高低,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第三,税收通过促进经济发展间接改善民生。民生问题的根本是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经济发展的成果最终会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高。
四、发展与民生对各地税收工作的要求
1、构建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加强税收与经济的分析。一方面围绕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及税收征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调查、分析和预测;另一方面加强经济税源调研,着力寻求培植涵养税源、扶持壮大税源的途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提供源泉,实现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
2、税收工作要贴近民生
一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三农”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就业、支农惠农、节能减排、公益捐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要关注税收流向。要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问题。三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关注纳税人的需求,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公共服务理念,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3、增强依法征税的观念
税务机关应明确其征税的权利和义务,倡议税务人员主动服务,规范执法,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指导,有效避免纳税人因不清楚税法规定而造成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2010年4月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已在全国拉开序幕。我们大学生也应该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活动,认真学习税法,为将来自主创业或走上工作岗位后成为一个依法诚信纳税的公民做好准备。
富国安民 税收之本
一、税收的涵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
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税收的基本职能有:1、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部分剩余产品的一种分配形式。2、调节社会经济。国家通过有目的的引导税收导致的社会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不均等的改变,从而合理地调整社会经济结构。3、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国家征税取得收入,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从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
三、我国税收的现状
马克思主义国家税收学说中的国家分配论和国家意志论是我国税收和税法本质学说的支配观点。根据这一理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的形式,税法是国家制定的以保证其强制、固定、无偿地取得税收收入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09我国财政收入执行初步统计数为68477亿元,比上年增加7147亿元,增长11.7%。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9515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6.9%,比上年增长9.8%;非税收入8962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13.1%,比上年增长26.1%。其中流转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56.3%,所得税占比重为26.0%,其他税占比重为17.7%。
四、税收之本 富国强民
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既是民生问题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解决教育平等、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因此,税收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中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1、富国——税收促进发展
税收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是经济运行的调节器和晴雨表。一方面,税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反哺于经济建设,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硬环境”。另一方面,税收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推行依法治税,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软环境”。同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调整、加成征收或减免税负等要素,来引导社会生产,统筹区域协调,合理配置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经济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经济不发展,就谈不上改善民生,更谈不上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安民——税收改善民生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我国是人民当家的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永远是税收增长的创造者和税收利益的最终受益者。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既是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预示着国家将在财税政策上进一步关注民生,把更多财力投入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税收与民生紧密相连。第一,税收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税收是国家筹集财力的首要职能,也是财政收入中最重要、最稳定的来源,我国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0%左右。税收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没有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就是空谈。第二,税收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保障。不论是税收制度的设计、税收收入的使用,还是税收征管的公正、税收负担的高低,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第三,税收通过促进经济发展间接改善民生。民生问题的根本是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经济发展的成果最终会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高。
四、发展与民生对各地税收工作的要求
1、构建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加强税收与经济的分析。一方面围绕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及税收征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调查、分析和预测;另一方面加强经济税源调研,着力寻求培植涵养税源、扶持壮大税源的途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提供源泉,实现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
2、税收工作要贴近民生
一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三农”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就业、支农惠农、节能减排、公益捐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要关注税收流向。要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问题。三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关注纳税人的需求,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公共服务理念,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3、增强依法征税的观念
税务机关应明确其征税的权利和义务,倡议税务人员主动服务,规范执法,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指导,有效避免纳税人因不清楚税法规定而造成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2010年4月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已在全国拉开序幕。我们大学生也应该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活动,认真学习税法,为将来自主创业或走上工作岗位后成为一个依法诚信纳税的公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