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资料

毒物的概念

定 义

物体进入机体,蓄积达一定的量后,与机体组织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变化,干扰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称该物质为毒物。工业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毒物,主要指化学物质,称为工业毒物。

毒物的分类

毒物的分类方法很多。有的按毒物来源分类,有的按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分类,有的按毒物作用的靶器官和靶系统分类等。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是按化学性质和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法:

1、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2、刺激性气体

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3、窒息性气体

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等氰化氢、硫化氢等。

4、农药

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5、有机化合物

种类繁多,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6、高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均由一种或几种单体经过聚合或缩合而成,其分子量高达数千至几百万。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塑料等。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而具有刺激作用。某此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为不饱和烯烃、芳香烃及卤代化合物、氰类、二醇和二胺类化合物,这些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出现的病状亦不一样,现按人体的系统或器官将毒物中毒后的主要病状分述如下。

呼 吸 系 统

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常见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

神 经 系 统

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肤、肌肉、内脏等处)组成。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亲神经性毒物”。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中毒性脑病等。

血 液 系 统

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巯基乙酸等

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粘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其发病率为14/10万。

消 化 系 统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氯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循 环 系 统

常见的有: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泌 尿 系 统

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害。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见的还是肾损害。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出。

骨 骼 损 害

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下颌改变首先表现为牙槽嵴的吸收,随着吸收的加重发生感染,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长期接触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镉中毒可发生骨软化。 眼 损 害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于眼部所致;后者则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变。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眼部的化学灼伤重者可造成终生失明,必须及时救治。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

皮 肤 损 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伤害,其中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属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 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见的疾病有接触性皮炎、油疹及氯痤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皲裂等。

化学灼伤

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是化学物质对皮肤、粘膜刺激、腐蚀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按临床分类有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 同时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

职业性肿瘤

接触职业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硫酸使用安全

特性:无色澄清油状液体,无气味,能与水及醇任意混合并放出大量热,暴露在空气中能迅速吸收水分。相对密度1.84;沸点338℃(分解为三氧化硫及水);凝固点—10℃。有强烈腐蚀性及吸水性,能使木材,织物等碳水化合物剧烈脱水而碳化并可能引起燃烧,能使铜、银等金属氧化成氧化物随即变为硫酸盐,接触强氧化剂如氯酸盐能发生剧烈反应并能引起火灾,遇碱金属如钾、钠等能引起燃烧爆炸。有毒,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为2mg/m3。

主要用途:硫酸为工业基本原料,主要用于化肥、化纤、医药、冶金、纺织、造纸等。

包装:坛装,用耐酸陶瓷坛装,坛口用石膏拌水玻璃封闭严密,每坛净重40kg ,每一坛或两坛装入一坚固透笼木箱中,用松软材料衬垫妥实,工业用量大者,也有用罐装的。化学试剂都用玻璃瓶装,瓶口用乙烯内盖塞紧,外套螺丝口盖拧紧,然后用胶套封闭严密,每瓶装500mL 或2500mL ;小瓶每20瓶装入一坚固木箱中,大瓶每4瓶装入一坚固木箱中,用松软材料衬垫妥实,然后再用铁丝捆紧牢固,各种包装必须有明显的品名、规格、重(容)量、批号、生产工厂等标志。

贮存条件:坛装可存放在露天货场,坛口应使用陶盆或瓷盆覆盖,防止雨水流入,木箱玻璃瓶装则应存放在货棚或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与氧化剂、易燃物、有机物及金属粉末严格分开不得混存,注意防止雨淋水浸,地面要铺垫干砂,不铺垫枕木,库房内相对湿度不超过85%,因硫酸极易吸收空气中水分使浓度降低,冬季可能受冻凝浆将包装胀破,造成渗漏损失。

浓硫酸的稀释:“将浓硫酸沿着烧杯壁缓缓倒入烧杯,并用玻璃棒缓缓搅动。 不小心将浓硫酸倒在实验桌上,必须先用抹布擦除,再用水冲洗,不能先用水冲洗

养护:

1) 入库验收:物品入库首先查验包装是否沾有异物或其他物品,封口应严密有效,无渗漏破损,工业品是无色或带黄色透明液体,化学试剂是无色透明液体,均无沉淀杂质。

2) 堆码苫垫:露天堆垛裸坛时只能平放一层,木箱装可码二层,每坛口上盖一瓷碗或陶钵,用以防水;化学试剂木箱装码行列式货垛,垛高不超过2m 垛距80~90cm,墙距、柱距30~50cm,顶距不少于1m 。

3) 在库检查:保管员除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每季度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必要时坛装可用玻璃管抽出观察颜色变化或有无沉淀,玻璃瓶装除查包装封口外,还可以摇动检查是否有沉淀杂质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记录。

4) 温湿度管理:一般库房或货棚温度可保持在35℃以下,相对湿度85%以下。

5) 安全作业:操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护目镜和手套、胶皮围裙;操作时轻搬轻放,防止摔、扔和撞击,并不得肩扛和背负,以防流出伤人。

6) 保管期限:2年。

注意事项:火灾只宜用干砂,二氧化碳扑救。不宜使用水以防暴溅,灭火时应戴胶质防护用具,戴护目镜。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呼吸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皮肤受伤用大量清水或小苏打水洗涤后再敷氧化锌软膏,然后送医院诊治。

盐酸使用安全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或黄色冒烟液体,蒸气有强烈刺激味。沸点:110℃,蒸气密度:1.3,易溶于水,用于油井活化剂、矿石还原剂,食品处理剂、清洁剂、锅炉除垢剂及化学中间体。

(二)、毒性

对皮肤和黏膜有较强刺激腐蚀作用。

最高允许浓度:15mg/m3。(10.2ppm )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蒸气和烟雾能刺激鼻、喉和上呼吸道,导致咳嗽、鼻和牙龈出血,严重暴露能腐蚀鼻、喉和造成肺水肿。

眼睛接触:导致刺激、严重灼伤和失明。

皮肤接触:浓溶液(大于38%)导致严重灼伤。

口服:口腔、胃和食道会严重灼伤,导致恶心、呕吐、腹泻、虚脱并可能死亡。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气能腐蚀牙齿,使鼻和牙龈出血,产生持续性支气管炎。皮肤长期接触稀溶液会发炎。

(五)、火灾和爆炸

不燃烧。用喷水来冷却容器有助于防止爆裂和减少蒸气。

(六)、化学反应性

与强碱类(如氢氧化钠)起激烈反应,与硫化物、磷化物、氰化物、乙酯基化合物、氟化物、硅化物和碳

化物起反应,释放出易燃和有毒的气体,与氧化剂(如过氧化物)能起激烈反应。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暴露限值,应戴有黄色色标滤毒罐(盒)的防毒面具。

皮肤;需要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天然橡胶。在高度暴露的环境下应穿防酸工作服,工作场所应备有5%碳酸氢钠溶液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如需要应戴用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盐酸产生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避免口对口接触。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20分钟,在流水下脱去污染的衣服。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如可能给患者饮水约50毫升。如呕吐自然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重复给水,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将盐酸储藏于密封容器内,放置于有通风的阴凉地方,远离有禁忌物和工作场所。存放地方应有防酸地板和良好的排水设施。配制溶液时应缓慢地将酸倒入水中以防溅出和起泡。包装号5、8。

(十)、安全和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应避免泄漏,使用合适的盐酸吸着物来抑制溢泄,用苏打粉或石灰中和残剩物质,处理废料可在指定地点深埋,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丙酮使用安全

丙酮是毒性蛮强的化学物质,而且可由皮肤或呼吸道被吸收。

丙酮在常温压下为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易挥发性无色透明液体。易燃烧,其蒸气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易引起燃烧。化学性质较活泼。其液体比水轻。能与水、酒精、乙醚、氯仿、乙炔、油类及碳氢化合物相互溶解,能溶解油脂和橡胶。丙酮蒸气有麻醉效应。

毒性:

丙酮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经皮肤吸收缓慢,量少,主要是驼过前两个途径。由于丙酮的水溶性强,它易溶解和吸收入血液中,很快分布于全身。丙酮属微毒类,其毒性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基蒸气对粘膜有中等程度的刺激作用。丙酮对皮肤无致敏作用,但有轻度刺激作用。

吸信蒸气急性中毒后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麻醉状态。最初出现管乏力、恶心、头痛、头晕、容易激动。严重时可出现呕吐、气急、痉挛以及昏迷。液体能刺激眼睛。吞服反能刺激消化系统,产生麻醉与错迷等症状。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 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 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

(四) 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 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

(一)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二) 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三) 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四)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57-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物品定义、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GB7694-87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3 术语、符号

急性口服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经口摄入,在14天内

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

(mg/kg)。

急性皮肤接触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在白兔裸露的皮肤上持续接触24小时,在14

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

(mg/kg)。

急性吸入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C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 连续吸入1小时后,在

14天内最可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的蒸汽、烟雾或粉尘的浓度。就粉

尘和烟雾而言,试验结果以每升空气中的毫克数表示(mg/l)。就蒸汽而言, 试验结果以

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毫升数表示(ml/m3)。

V:指20℃时, 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汽浓度以每立方米的毫升数为单位。

4 剧毒物品定义

指少数侵入机体, 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 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的固体、液体, 经皮肤接触半

数致死量LC ≤2mg/l的固体或液体, 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

体:

V ≥LC 和LC ≤300ml/m3

5 剧毒物品的分级

5.1以急性毒性指标为主, 适当考虑剧毒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 进行综合分

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A 、B 两级。

5.1.1A 级剧毒物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 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A 级标准的; 或急

性毒性符合5.2项中B 级标准, 无明显颜色、气味、味道,易被用于投毒破坏的,及具

有遇水燃烧、爆炸、催泪等其它危险性质,易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1.2B 级剧毒物品: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 急性毒性符合5.2项B 级标准, 可能引起治安

灾害事故的。

5.2 剧毒物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6剧毒物品的分类

6.1 剧毒物品按照化学类别和毒性大小分为四类。

6.1.1 第1类A 级无机剧毒物

6.1.2 第2类A 级有机剧毒物

6.1.3第3类B 级无机剧毒物

6.1.4第4类B 级有机剧毒物

7编号

7.1剧毒物品品名编号由一个英文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表明剧毒物品所属的等

级、化学类别和顺序号。

7.2编号的表示方法

7.3编号的使用

每一剧毒物品使用一个编号。

7.4举例

品名××××, 为A 级, 有机物, 顺序号94, 该剧毒物品的编号为2094。表明该剧毒物品

属A 级有机剧毒物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三局二处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起草。

起草人:石大华、李崎、高晓东、刘兴民、刘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CSDS ,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所要求的,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生态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 使用时自主进行防护, 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

一、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主要目的

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为最基础的技术文件,主要用途是传递安全信息。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1. 是作业人员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指导性文件;

2. 为化学品生产、处置、贮存和使用各环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 信息;

3. 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4. 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 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的责任

生产企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商,又是化学品使用的主要用户,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和供给负有最基本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规 填写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全面详实地向用户提供有关化学品的本企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卫生信息, 并确保接触化学品的作业人员能方便地查阅,还应负责更新本企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使用单位作为化学品使用的用户,应向供应商索取全套的最新的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并评审从供应商处索取的安全技术说明书,针对本企业的应用情况和掌握的信息, 补充新的内容,确保接触化学品的作业人员能方便地查阅。

经营、销售企业所经销的化学品必须附带安全技术说明书;经营进口化学品的企业,应负责向供应商、进口商索取最新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随商品提供给用户;

运输部门对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一律不予承运。

三.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1998)规定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安全信息16大项近70个小项的内容,具体项目如下: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主要包括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电话、 应急电话。

2. 成分/组成信息 包括主要成分,对安全和健康构成危害的组分,CAS 号和重量比例。 3. 危险性概述 简要说明该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 险性类别、侵入途径、燃爆危险、健康危害、生态危害等信息。

4. 急救措施 是指人员意外地受到化学品伤害时,所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 包括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入或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 是指化学品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 包括危险特性、灭火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6. 泄漏应急处理 是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注意事项等。 措施、注意事项等。

7. 操作处置和储存 主要是指关于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注意事项、储存注意事项等内容。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是指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

9. 理化特性 主要是指化学品外观及理化特性等方面的信息。

10.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 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燃烧(分解) 产物。

11. 毒理学资料 主要提供化学品详细完整的毒理学资料。

12. 生态学资料 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特性应予以描述。包括迁移性、降解性、生物累积性和生态毒性。

13. 废弃处置 提供化学品和可能具有有害化学品残余的污染包装的安全处置方法及要求。 14. 运输信息 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 法规信息 提供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分类和监管的法规信息。

16. 其他信息 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 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填表人、数据审核单位等。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表述其危险特性及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等的一种标识。

一. 主要内容

按照《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国标的规定,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 名 称 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或俗名。

危险性类别 是指根据化学品固有主要危险特性划分的类别,按“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的划分。

化学品危险性分级 从健康危害、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三个方面表述化学品的危险性,分别用蓝、红、黄三个小菱形表示。每方面的危险性定性分为 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的菱形图案中。

防护措施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防护措施 分别用白色小菱形和 11个示意图形表示, 白色小菱形和其表示危险性的三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彩色菱形,防护级别分别用0、1、2、3、4、5、6、7、8、9等九个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菱形图案中,防护图形符号 置标签的下方。

警示词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爆、健康方面的危害和避免接触条件。

危险性 简要概述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特 性 主要指理化特性和燃爆特性。主要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外观与性状、熔点、沸点、蒸气密度、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

健康危害 描述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而造成的危害,包括急慢性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和体征等。

急 救 指作业人员在操作处置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在就医之前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单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灭 火 提示发生火灾时,可使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泄漏处理 指作业场所一旦发生泄漏需要采取的控制和处理措施以消除或减小泄漏危害。 应急电话 填写生产值班、消防应急电话。

二. 企业的责任

企业必须确保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挂有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对不宜挂贴安全标签的系统,如管道、反应器、储罐等装置和设施,应采用颜色或其它标识方式警示其危险性。 应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其能正确辨识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三. 标签的使用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广泛应用于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其张贴形式可根据作业场所而定,如可张贴在墙上、装置或容器上,也可单独立牌。印刷应清晰,所用的材料要耐用和防水。 作业场所标签应保持与CSDS 同步更新,在有新的信息发现后,必须及时的更改作业场所标签内容。

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 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 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 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 和CN 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具体可参见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体可参见安全措施常用短语。

灭 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批 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

提示向生产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应急电话填写企业应急电话和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事故应急热线电话。

二. 安全标签与相关标签的协调关系

安全标签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但化学品在进入市场时还需要有工商标签、运输时还需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为使安全标签和工商标签、运输标志之间减少重复,可将安全标签所要求的UN 编号和CN 编号与运输标志合并;将名称、化学成分及组成、批号、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与工商标签的同样内容合二为一使三种标签有机的融合,形成一个整体,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三种标签合并印刷时,安全标签应占整个版面的1/3~2/5。

三. 安全标签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危险化学品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时,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

经销单位经销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签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品一律不能承运。

四. 安全标签的使用

使用方法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 内包装上可免加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的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注意事项标签应由生产厂(公司)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 应牢固、结实,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无任何危险性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标签应予以保留。

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是指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对于不同的化学品,由于其危险特性和物化性质不尽相同,一旦发生事故所采取的应急反应、火灾控制以及现场抢救等措施也不尽相同。这里针对具体化学品,介绍一旦意外发生所应采取的应急行动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应急反应 根据不同的事故状况,应采取的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原则。

2、火灾控制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的控制方法,并给出适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种类。

3、泄漏控制 包括控制泄漏扩散的措施、对泄漏物的具体处置方法以及泄漏处置注意事项。

4、救治措施 给出人员一旦受到化学品急性损害时所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和急救措施,以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方案。

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资料

毒物的概念

定 义

物体进入机体,蓄积达一定的量后,与机体组织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变化,干扰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称该物质为毒物。工业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毒物,主要指化学物质,称为工业毒物。

毒物的分类

毒物的分类方法很多。有的按毒物来源分类,有的按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分类,有的按毒物作用的靶器官和靶系统分类等。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是按化学性质和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法:

1、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2、刺激性气体

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3、窒息性气体

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等氰化氢、硫化氢等。

4、农药

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5、有机化合物

种类繁多,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6、高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均由一种或几种单体经过聚合或缩合而成,其分子量高达数千至几百万。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塑料等。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而具有刺激作用。某此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为不饱和烯烃、芳香烃及卤代化合物、氰类、二醇和二胺类化合物,这些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出现的病状亦不一样,现按人体的系统或器官将毒物中毒后的主要病状分述如下。

呼 吸 系 统

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常见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

神 经 系 统

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肤、肌肉、内脏等处)组成。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亲神经性毒物”。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中毒性脑病等。

血 液 系 统

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巯基乙酸等

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粘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其发病率为14/10万。

消 化 系 统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氯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循 环 系 统

常见的有: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泌 尿 系 统

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害。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见的还是肾损害。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出。

骨 骼 损 害

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下颌改变首先表现为牙槽嵴的吸收,随着吸收的加重发生感染,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长期接触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镉中毒可发生骨软化。 眼 损 害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于眼部所致;后者则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变。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眼部的化学灼伤重者可造成终生失明,必须及时救治。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

皮 肤 损 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伤害,其中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属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 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见的疾病有接触性皮炎、油疹及氯痤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皲裂等。

化学灼伤

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是化学物质对皮肤、粘膜刺激、腐蚀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按临床分类有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 同时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

职业性肿瘤

接触职业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硫酸使用安全

特性:无色澄清油状液体,无气味,能与水及醇任意混合并放出大量热,暴露在空气中能迅速吸收水分。相对密度1.84;沸点338℃(分解为三氧化硫及水);凝固点—10℃。有强烈腐蚀性及吸水性,能使木材,织物等碳水化合物剧烈脱水而碳化并可能引起燃烧,能使铜、银等金属氧化成氧化物随即变为硫酸盐,接触强氧化剂如氯酸盐能发生剧烈反应并能引起火灾,遇碱金属如钾、钠等能引起燃烧爆炸。有毒,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为2mg/m3。

主要用途:硫酸为工业基本原料,主要用于化肥、化纤、医药、冶金、纺织、造纸等。

包装:坛装,用耐酸陶瓷坛装,坛口用石膏拌水玻璃封闭严密,每坛净重40kg ,每一坛或两坛装入一坚固透笼木箱中,用松软材料衬垫妥实,工业用量大者,也有用罐装的。化学试剂都用玻璃瓶装,瓶口用乙烯内盖塞紧,外套螺丝口盖拧紧,然后用胶套封闭严密,每瓶装500mL 或2500mL ;小瓶每20瓶装入一坚固木箱中,大瓶每4瓶装入一坚固木箱中,用松软材料衬垫妥实,然后再用铁丝捆紧牢固,各种包装必须有明显的品名、规格、重(容)量、批号、生产工厂等标志。

贮存条件:坛装可存放在露天货场,坛口应使用陶盆或瓷盆覆盖,防止雨水流入,木箱玻璃瓶装则应存放在货棚或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与氧化剂、易燃物、有机物及金属粉末严格分开不得混存,注意防止雨淋水浸,地面要铺垫干砂,不铺垫枕木,库房内相对湿度不超过85%,因硫酸极易吸收空气中水分使浓度降低,冬季可能受冻凝浆将包装胀破,造成渗漏损失。

浓硫酸的稀释:“将浓硫酸沿着烧杯壁缓缓倒入烧杯,并用玻璃棒缓缓搅动。 不小心将浓硫酸倒在实验桌上,必须先用抹布擦除,再用水冲洗,不能先用水冲洗

养护:

1) 入库验收:物品入库首先查验包装是否沾有异物或其他物品,封口应严密有效,无渗漏破损,工业品是无色或带黄色透明液体,化学试剂是无色透明液体,均无沉淀杂质。

2) 堆码苫垫:露天堆垛裸坛时只能平放一层,木箱装可码二层,每坛口上盖一瓷碗或陶钵,用以防水;化学试剂木箱装码行列式货垛,垛高不超过2m 垛距80~90cm,墙距、柱距30~50cm,顶距不少于1m 。

3) 在库检查:保管员除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每季度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必要时坛装可用玻璃管抽出观察颜色变化或有无沉淀,玻璃瓶装除查包装封口外,还可以摇动检查是否有沉淀杂质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记录。

4) 温湿度管理:一般库房或货棚温度可保持在35℃以下,相对湿度85%以下。

5) 安全作业:操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护目镜和手套、胶皮围裙;操作时轻搬轻放,防止摔、扔和撞击,并不得肩扛和背负,以防流出伤人。

6) 保管期限:2年。

注意事项:火灾只宜用干砂,二氧化碳扑救。不宜使用水以防暴溅,灭火时应戴胶质防护用具,戴护目镜。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呼吸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皮肤受伤用大量清水或小苏打水洗涤后再敷氧化锌软膏,然后送医院诊治。

盐酸使用安全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或黄色冒烟液体,蒸气有强烈刺激味。沸点:110℃,蒸气密度:1.3,易溶于水,用于油井活化剂、矿石还原剂,食品处理剂、清洁剂、锅炉除垢剂及化学中间体。

(二)、毒性

对皮肤和黏膜有较强刺激腐蚀作用。

最高允许浓度:15mg/m3。(10.2ppm )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蒸气和烟雾能刺激鼻、喉和上呼吸道,导致咳嗽、鼻和牙龈出血,严重暴露能腐蚀鼻、喉和造成肺水肿。

眼睛接触:导致刺激、严重灼伤和失明。

皮肤接触:浓溶液(大于38%)导致严重灼伤。

口服:口腔、胃和食道会严重灼伤,导致恶心、呕吐、腹泻、虚脱并可能死亡。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气能腐蚀牙齿,使鼻和牙龈出血,产生持续性支气管炎。皮肤长期接触稀溶液会发炎。

(五)、火灾和爆炸

不燃烧。用喷水来冷却容器有助于防止爆裂和减少蒸气。

(六)、化学反应性

与强碱类(如氢氧化钠)起激烈反应,与硫化物、磷化物、氰化物、乙酯基化合物、氟化物、硅化物和碳

化物起反应,释放出易燃和有毒的气体,与氧化剂(如过氧化物)能起激烈反应。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暴露限值,应戴有黄色色标滤毒罐(盒)的防毒面具。

皮肤;需要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天然橡胶。在高度暴露的环境下应穿防酸工作服,工作场所应备有5%碳酸氢钠溶液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如需要应戴用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盐酸产生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避免口对口接触。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流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20分钟,在流水下脱去污染的衣服。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如可能给患者饮水约50毫升。如呕吐自然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重复给水,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将盐酸储藏于密封容器内,放置于有通风的阴凉地方,远离有禁忌物和工作场所。存放地方应有防酸地板和良好的排水设施。配制溶液时应缓慢地将酸倒入水中以防溅出和起泡。包装号5、8。

(十)、安全和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应避免泄漏,使用合适的盐酸吸着物来抑制溢泄,用苏打粉或石灰中和残剩物质,处理废料可在指定地点深埋,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丙酮使用安全

丙酮是毒性蛮强的化学物质,而且可由皮肤或呼吸道被吸收。

丙酮在常温压下为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易挥发性无色透明液体。易燃烧,其蒸气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易引起燃烧。化学性质较活泼。其液体比水轻。能与水、酒精、乙醚、氯仿、乙炔、油类及碳氢化合物相互溶解,能溶解油脂和橡胶。丙酮蒸气有麻醉效应。

毒性:

丙酮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经皮肤吸收缓慢,量少,主要是驼过前两个途径。由于丙酮的水溶性强,它易溶解和吸收入血液中,很快分布于全身。丙酮属微毒类,其毒性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基蒸气对粘膜有中等程度的刺激作用。丙酮对皮肤无致敏作用,但有轻度刺激作用。

吸信蒸气急性中毒后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麻醉状态。最初出现管乏力、恶心、头痛、头晕、容易激动。严重时可出现呕吐、气急、痉挛以及昏迷。液体能刺激眼睛。吞服反能刺激消化系统,产生麻醉与错迷等症状。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 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 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

(四) 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 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

(一)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二) 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三) 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四)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57-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物品定义、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GB7694-87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3 术语、符号

急性口服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经口摄入,在14天内

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

(mg/kg)。

急性皮肤接触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在白兔裸露的皮肤上持续接触24小时,在14

天内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剂量。结果以每公斤体重的毫克数表示

(mg/kg)。

急性吸入毒物的半数致死量LC50:用成熟的雌雄性白鼠做试验, 连续吸入1小时后,在

14天内最可能引起实验动物半数死亡所使用的毒物的蒸汽、烟雾或粉尘的浓度。就粉

尘和烟雾而言,试验结果以每升空气中的毫克数表示(mg/l)。就蒸汽而言, 试验结果以

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毫升数表示(ml/m3)。

V:指20℃时, 标准大气压下的饱和蒸汽浓度以每立方米的毫升数为单位。

4 剧毒物品定义

指少数侵入机体, 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 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的固体、液体, 经皮肤接触半

数致死量LC ≤2mg/l的固体或液体, 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

体:

V ≥LC 和LC ≤300ml/m3

5 剧毒物品的分级

5.1以急性毒性指标为主, 适当考虑剧毒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其它危险性质, 进行综合分

析、全面权衡,将剧毒物品分为A 、B 两级。

5.1.1A 级剧毒物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害危险, 急性毒性符合5.2项中A 级标准的; 或急

性毒性符合5.2项中B 级标准, 无明显颜色、气味、味道,易被用于投毒破坏的,及具

有遇水燃烧、爆炸、催泪等其它危险性质,易引起治安灾害事故的。

5.1.2B 级剧毒物品:具有严重的毒害危险, 急性毒性符合5.2项B 级标准, 可能引起治安

灾害事故的。

5.2 剧毒物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6剧毒物品的分类

6.1 剧毒物品按照化学类别和毒性大小分为四类。

6.1.1 第1类A 级无机剧毒物

6.1.2 第2类A 级有机剧毒物

6.1.3第3类B 级无机剧毒物

6.1.4第4类B 级有机剧毒物

7编号

7.1剧毒物品品名编号由一个英文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表明剧毒物品所属的等

级、化学类别和顺序号。

7.2编号的表示方法

7.3编号的使用

每一剧毒物品使用一个编号。

7.4举例

品名××××, 为A 级, 有机物, 顺序号94, 该剧毒物品的编号为2094。表明该剧毒物品

属A 级有机剧毒物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三局二处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起草。

起草人:石大华、李崎、高晓东、刘兴民、刘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CSDS ,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所要求的,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生态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 使用时自主进行防护, 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

一、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主要目的

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为最基础的技术文件,主要用途是传递安全信息。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1. 是作业人员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指导性文件;

2. 为化学品生产、处置、贮存和使用各环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 信息;

3. 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4. 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 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的责任

生产企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商,又是化学品使用的主要用户,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和供给负有最基本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规 填写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全面详实地向用户提供有关化学品的本企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卫生信息, 并确保接触化学品的作业人员能方便地查阅,还应负责更新本企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使用单位作为化学品使用的用户,应向供应商索取全套的最新的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并评审从供应商处索取的安全技术说明书,针对本企业的应用情况和掌握的信息, 补充新的内容,确保接触化学品的作业人员能方便地查阅。

经营、销售企业所经销的化学品必须附带安全技术说明书;经营进口化学品的企业,应负责向供应商、进口商索取最新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随商品提供给用户;

运输部门对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一律不予承运。

三.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1998)规定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安全信息16大项近70个小项的内容,具体项目如下: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主要包括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电话、 应急电话。

2. 成分/组成信息 包括主要成分,对安全和健康构成危害的组分,CAS 号和重量比例。 3. 危险性概述 简要说明该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 险性类别、侵入途径、燃爆危险、健康危害、生态危害等信息。

4. 急救措施 是指人员意外地受到化学品伤害时,所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 包括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入或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 是指化学品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 包括危险特性、灭火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6. 泄漏应急处理 是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注意事项等。 措施、注意事项等。

7. 操作处置和储存 主要是指关于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注意事项、储存注意事项等内容。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是指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

9. 理化特性 主要是指化学品外观及理化特性等方面的信息。

10.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 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燃烧(分解) 产物。

11. 毒理学资料 主要提供化学品详细完整的毒理学资料。

12. 生态学资料 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特性应予以描述。包括迁移性、降解性、生物累积性和生态毒性。

13. 废弃处置 提供化学品和可能具有有害化学品残余的污染包装的安全处置方法及要求。 14. 运输信息 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 法规信息 提供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分类和监管的法规信息。

16. 其他信息 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 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填表人、数据审核单位等。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表述其危险特性及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等的一种标识。

一. 主要内容

按照《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国标的规定,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 名 称 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或俗名。

危险性类别 是指根据化学品固有主要危险特性划分的类别,按“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的划分。

化学品危险性分级 从健康危害、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三个方面表述化学品的危险性,分别用蓝、红、黄三个小菱形表示。每方面的危险性定性分为 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的菱形图案中。

防护措施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防护措施 分别用白色小菱形和 11个示意图形表示, 白色小菱形和其表示危险性的三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彩色菱形,防护级别分别用0、1、2、3、4、5、6、7、8、9等九个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菱形图案中,防护图形符号 置标签的下方。

警示词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爆、健康方面的危害和避免接触条件。

危险性 简要概述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特 性 主要指理化特性和燃爆特性。主要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外观与性状、熔点、沸点、蒸气密度、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

健康危害 描述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而造成的危害,包括急慢性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和体征等。

急 救 指作业人员在操作处置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在就医之前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单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灭 火 提示发生火灾时,可使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泄漏处理 指作业场所一旦发生泄漏需要采取的控制和处理措施以消除或减小泄漏危害。 应急电话 填写生产值班、消防应急电话。

二. 企业的责任

企业必须确保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挂有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对不宜挂贴安全标签的系统,如管道、反应器、储罐等装置和设施,应采用颜色或其它标识方式警示其危险性。 应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其能正确辨识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三. 标签的使用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广泛应用于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分装、使用等作业场所。其张贴形式可根据作业场所而定,如可张贴在墙上、装置或容器上,也可单独立牌。印刷应清晰,所用的材料要耐用和防水。 作业场所标签应保持与CSDS 同步更新,在有新的信息发现后,必须及时的更改作业场所标签内容。

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 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 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 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 和CN 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具体可参见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体可参见安全措施常用短语。

灭 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批 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

提示向生产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应急电话填写企业应急电话和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事故应急热线电话。

二. 安全标签与相关标签的协调关系

安全标签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但化学品在进入市场时还需要有工商标签、运输时还需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为使安全标签和工商标签、运输标志之间减少重复,可将安全标签所要求的UN 编号和CN 编号与运输标志合并;将名称、化学成分及组成、批号、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与工商标签的同样内容合二为一使三种标签有机的融合,形成一个整体,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三种标签合并印刷时,安全标签应占整个版面的1/3~2/5。

三. 安全标签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危险化学品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时,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

经销单位经销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签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品一律不能承运。

四. 安全标签的使用

使用方法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 内包装上可免加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的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注意事项标签应由生产厂(公司)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 应牢固、结实,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无任何危险性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标签应予以保留。

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是指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对于不同的化学品,由于其危险特性和物化性质不尽相同,一旦发生事故所采取的应急反应、火灾控制以及现场抢救等措施也不尽相同。这里针对具体化学品,介绍一旦意外发生所应采取的应急行动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应急反应 根据不同的事故状况,应采取的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原则。

2、火灾控制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的控制方法,并给出适用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种类。

3、泄漏控制 包括控制泄漏扩散的措施、对泄漏物的具体处置方法以及泄漏处置注意事项。

4、救治措施 给出人员一旦受到化学品急性损害时所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和急救措施,以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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