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信访源头治理的几点思考
农村信访问题是关系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认真对待的现实问题。做好农村信访工作,需要对新形势下的突出问题探索研究,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涉及农村干部作风问题的申诉类信访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民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意识的增强,农村干部队伍正遭遇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
二是物质利益矛盾纠纷求决类信访居高不下。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大多数能说出自己的理由,并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低保”、要求给予医疗救助,要求提高土地占用补偿标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
三是批评建议类信访呈上升趋势。社会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联系日益紧密,信访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关注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的群众正在逐步增多。
对策建议:
一是抓队伍建设。首先镇(乡)、村干部要提高“一个水平”,增强“三种能力”。提高“一个水平”就是提高镇(乡)村干部政策和法律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对信访问题进行接待调处,杜绝出现“一问三不知”、“接访的不如上访的”现象。增强三种能力,即增强引导说服能力、应
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其次要建立镇(乡)村组基层三级联动的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源头预防。镇(乡)村调委会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和第一道防线,村级调委会要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简单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群众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解决在村一级,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杜绝信访源。如在我县二广高速和207线征地拆迁中,部分村民征地补偿面积量错、补偿标准弄错、实物核定遗误的现象是难免的,接到村干部反映的农户诉求后,信访部门与207扩改协调办取得联系,经重新核对,还了老百姓一个清白,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是小事,但不及时查办处理,就会酿成给国家建设出难题,发展到阻工的大事,甚至会诱发群众性集访。第三要加大对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保障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定期选聘部分优秀村干部到基层机关工作,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抓作风建设。首先要改进工作态度,强化宗旨观念。乡村党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定期深入村社, 深入农户, 接地气,听民意,解民忧。将农民反映的事情换位思考,以平和的态度接访处访,做好劝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打动上访群众,使上访群众心平气和愿意坐下来解决问题。其次要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群众观念。坚持“从群众
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发挥广大群众的集体智慧,采取和群众共同解决的办法处理信访事件。对于农民反映的事情,能在镇(乡)村解决的,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要解决;需要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请示协调的要及时请示和协调;对于一时不能解决无法答复的事情要建立台帐,并与上访群众沟通好交流好;对于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乡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与上访农民直接接触,不回避矛盾,赢得上访农民的理解和信任。坚决制止镇村党员干部对上访农民态度生硬,言语冷漠,不闻不问,推诿扯皮,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
三是抓经济建设。当前,农村群众信访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民生问题和利益纠纷,表面看是社会问题,矛盾的核心是物质利益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这些问题从深层次讲多是由于在推进发展过程中,利益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等方面相对滞后导致的。抛开经济发展孤立解决某个矛盾是不现实的,像职业病救助,社会保障、就业问题、弱势群体等信访热点都属于此类矛盾,应该立足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因此,要大力引导、组织、帮助农民广开致富门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有益的生产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才能实现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真正解决农民因贫困而引发的各种矛盾问题。
四是抓法制建设。首先要贯彻落实村民自治,保障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的权利。村民自治若得到有效运行,农民则可以成为管理的主体、决策的主体和推动村级事务主体,不仅可以相对减少农村社会问题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最终有利于矛盾在村级组织内部得到及时化解。要切实建立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和村规民约五项制度,要把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关口,保证群众的民主权利,激发群众参与对基层政权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热情,推行和健全完善“两公开一监督” 制度,使农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其次要依法落实好各项农村现行政策。严禁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征地补偿款发放、失地农民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实行“一村两制”。对于农民信访涉及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劳动合同纠纷、社会治安、落实相关政策等,自始至终要依法依规解决。
当前农村信访源头治理的几点思考
农村信访问题是关系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认真对待的现实问题。做好农村信访工作,需要对新形势下的突出问题探索研究,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涉及农村干部作风问题的申诉类信访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民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意识的增强,农村干部队伍正遭遇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
二是物质利益矛盾纠纷求决类信访居高不下。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大多数能说出自己的理由,并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低保”、要求给予医疗救助,要求提高土地占用补偿标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
三是批评建议类信访呈上升趋势。社会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联系日益紧密,信访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关注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的群众正在逐步增多。
对策建议:
一是抓队伍建设。首先镇(乡)、村干部要提高“一个水平”,增强“三种能力”。提高“一个水平”就是提高镇(乡)村干部政策和法律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对信访问题进行接待调处,杜绝出现“一问三不知”、“接访的不如上访的”现象。增强三种能力,即增强引导说服能力、应
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其次要建立镇(乡)村组基层三级联动的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源头预防。镇(乡)村调委会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和第一道防线,村级调委会要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简单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群众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解决在村一级,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杜绝信访源。如在我县二广高速和207线征地拆迁中,部分村民征地补偿面积量错、补偿标准弄错、实物核定遗误的现象是难免的,接到村干部反映的农户诉求后,信访部门与207扩改协调办取得联系,经重新核对,还了老百姓一个清白,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是小事,但不及时查办处理,就会酿成给国家建设出难题,发展到阻工的大事,甚至会诱发群众性集访。第三要加大对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保障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定期选聘部分优秀村干部到基层机关工作,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抓作风建设。首先要改进工作态度,强化宗旨观念。乡村党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定期深入村社, 深入农户, 接地气,听民意,解民忧。将农民反映的事情换位思考,以平和的态度接访处访,做好劝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打动上访群众,使上访群众心平气和愿意坐下来解决问题。其次要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群众观念。坚持“从群众
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发挥广大群众的集体智慧,采取和群众共同解决的办法处理信访事件。对于农民反映的事情,能在镇(乡)村解决的,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要解决;需要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请示协调的要及时请示和协调;对于一时不能解决无法答复的事情要建立台帐,并与上访群众沟通好交流好;对于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乡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与上访农民直接接触,不回避矛盾,赢得上访农民的理解和信任。坚决制止镇村党员干部对上访农民态度生硬,言语冷漠,不闻不问,推诿扯皮,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
三是抓经济建设。当前,农村群众信访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民生问题和利益纠纷,表面看是社会问题,矛盾的核心是物质利益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这些问题从深层次讲多是由于在推进发展过程中,利益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等方面相对滞后导致的。抛开经济发展孤立解决某个矛盾是不现实的,像职业病救助,社会保障、就业问题、弱势群体等信访热点都属于此类矛盾,应该立足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因此,要大力引导、组织、帮助农民广开致富门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有益的生产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才能实现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真正解决农民因贫困而引发的各种矛盾问题。
四是抓法制建设。首先要贯彻落实村民自治,保障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的权利。村民自治若得到有效运行,农民则可以成为管理的主体、决策的主体和推动村级事务主体,不仅可以相对减少农村社会问题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最终有利于矛盾在村级组织内部得到及时化解。要切实建立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和村规民约五项制度,要把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关口,保证群众的民主权利,激发群众参与对基层政权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热情,推行和健全完善“两公开一监督” 制度,使农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其次要依法落实好各项农村现行政策。严禁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征地补偿款发放、失地农民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实行“一村两制”。对于农民信访涉及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劳动合同纠纷、社会治安、落实相关政策等,自始至终要依法依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