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厂房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厂区房建筑,公共房屋建筑的设施维护保养。 3.
3.1
3.2
4.
4.1 职责 企业管理部为执行本制度和参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其他部门为厂区房使用部门和相关责任管理部门。 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 部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人,负责厂房设施的日
常管理,协助企业管理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维持良好状态。
4.2
4.3 厂房设施的管理人员,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通报情况。 厂房使用功能改变要经过企业管理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局部结构
拆除及楼板承重增加需经计算确定安全性。
5.
5.1
5.2 定期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各使用部门实施。 定期检查内容包括一般生产区厂房、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公共使用房
屋建筑以及仓储设施,质量控制设施,厂区道路等。
5.3 如发现厂房、室内外墙壁与顶棚交接处,墙壁与壁之间有缝隙,不密封
等现象,发现室内外墙壁、天棚等内表面不平整,发生受潮霉变、漏雨等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及时修复,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5.4
5.5
维修后厂房、室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进行跟踪检查。 定期检查维修,对厂房结构部位较大较复杂但不易损坏的设施,企业管
理部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维护,但应安排在停产期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及产品质量。
5.6 厂区房屋建筑需要请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进行的较大的结构,墙
面,地面,道路,室内外装饰维修等内容的,在进过公司相关流程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实施处理。
6.
6.1 紧急情况下的检修 相关部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厂房内表面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发现
如有裂缝、脱落等内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企业管理部进行维修。
6.2 企业管理部在组织维修厂区房设施时,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必要时应停
产并对正在制做的产品采取隔离措施。
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厂房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厂区房建筑,公共房屋建筑的设施维护保养。 3.
3.1
3.2
4.
4.1 职责 企业管理部为执行本制度和参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其他部门为厂区房使用部门和相关责任管理部门。 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 部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人,负责厂房设施的日
常管理,协助企业管理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维持良好状态。
4.2
4.3 厂房设施的管理人员,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通报情况。 厂房使用功能改变要经过企业管理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局部结构
拆除及楼板承重增加需经计算确定安全性。
5.
5.1
5.2 定期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各使用部门实施。 定期检查内容包括一般生产区厂房、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公共使用房
屋建筑以及仓储设施,质量控制设施,厂区道路等。
5.3 如发现厂房、室内外墙壁与顶棚交接处,墙壁与壁之间有缝隙,不密封
等现象,发现室内外墙壁、天棚等内表面不平整,发生受潮霉变、漏雨等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及时修复,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5.4
5.5
维修后厂房、室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进行跟踪检查。 定期检查维修,对厂房结构部位较大较复杂但不易损坏的设施,企业管
理部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维护,但应安排在停产期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及产品质量。
5.6 厂区房屋建筑需要请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进行的较大的结构,墙
面,地面,道路,室内外装饰维修等内容的,在进过公司相关流程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实施处理。
6.
6.1 紧急情况下的检修 相关部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厂房内表面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发现
如有裂缝、脱落等内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企业管理部进行维修。
6.2 企业管理部在组织维修厂区房设施时,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必要时应停
产并对正在制做的产品采取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