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批文和通过“三同时”验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三、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的人员构成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驾驶执照、上岗资格证书等);
(三)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有关危险废物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材料、贮存设施、设备的验收材料;
(5)有关贮存、处置设施的地理位置图;
(6)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书;
(7)提交设施建设环保“三同时”验收批文或验收组意见(在用设施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
(8)危险废物经营安全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9)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批部门:嵩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是否已进入中心:否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批文和通过“三同时”验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三、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的人员构成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驾驶执照、上岗资格证书等);
(三)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有关危险废物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材料、贮存设施、设备的验收材料;
(5)有关贮存、处置设施的地理位置图;
(6)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书;
(7)提交设施建设环保“三同时”验收批文或验收组意见(在用设施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
(8)危险废物经营安全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9)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批部门:嵩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是否已进入中心:否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