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选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兰州交通大学各学生社团在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委员会的主管下,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协调、监督、管理之下,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活跃在兰州交通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并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第二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团队建设,强化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机构,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新一年度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更加合理有序的选出优秀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章程》,通过对已有档案资料的整合,以及对部分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调查采访,结合各方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协助和监督下,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办法》的具体要求,完成各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
第二章 换届流程
第四条 每年五月份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兰州交通大学”, 深入各学生社团协助各学生社团完成换届前期筹备工作。各学生社团换届时间定于每年五月下旬,五月末完成所有换届程序,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五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任委员长,副委员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各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部长以及“五四”评优产生的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各推荐一名代表组成。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办公场所设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六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将委员按学生社团进行分组,每个小组根据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参照各学生社团换届分类情况进行协助、监督,保障各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中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制定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同时负责整个换届期间的宣传、实时报道,以保证学生社团换届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制定各学生社团的具体分类换届方案,做出《关于做好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委员会各小组具体通知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九条 现任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召开换届大会前两天内通知会员参加选举。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在学生
社团召开换届大会前一天对各学生社团会员进行调查,了解该学生社团通知会员是否到位。
第十条 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至少在学生社团召开换届大会前两天做好本学生社团推荐或自荐候选人个人履历、竞聘职位以及工作规划收集并做以整理汇总。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各学生社团上交的《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随机指派一个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小组按时参加各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在换届选举大会上由现任负责人做年度工作总结并宣读竞选规则和流程,候选人上台发表演说,由会员(不含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唱票结束后,可进行理事会的投票选举,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不做考核。期间,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监督,计算出最终成绩,当场公布该学生社团新任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竞选考核表》汇总后交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委员长审核。
第十四条 已顺利完成换届的学生社团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换届大会结束一周内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负责人鉴定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后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换届大会或召开无效的学生社团,需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组织该学生社团召开换届答辩会。答辩会参加人员:现任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分管该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答辩会结束后,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整理出答辩会意见,交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委员长审定。
第十六条 因特殊原因,换届未成功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整合统一进行全校公聘。
第三章 候选人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必须是该学生社团的会员(注:若本学生社团会员人数不足或没有符合“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聘)。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
第十九条 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我校规章制度;热心学生社团活动,具有一定特长,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做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
响者;受到院系或以上组织处分者;
(二)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冒用组织名义或他人名
义进行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声誉者;
(四)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五)符合学校规定但不能担任学生干部的其他情况。
第四章 候选人考核评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工作规划、现任学生社团理事会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按一定比例进行量化考核整理:
(一)会员每投一票的分数为:40除以到场会员数;
(二)由理事会成员按平时表现协商后给竞聘者打分(满分为20分);
(三)由理事会成员根据竞聘者演说协商后当场打分(满分为20分)
(四)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竞聘者工作规划进行打分(满分为20分)
(五)最终得分为以上四项之和。
第二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学生社团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未按程序进行换届工作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并有权对其予以撤换。
(二)学生社团现任理事会应根据候选人的平时表现公正、公平打分。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换届或因选举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其他学生社团换届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聘。
(四)本选举办法中所列表格见《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汇编》。
第五章 学生社团换届分类原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根据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将学生社团换届进行分类,分类原则为:
(一)会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学生社团,要求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即换届选举大会;会员已经全部通知到位,但到场会员人数仍少于50%的学生社团,按原计划召开换届大会,若会员未通知到位,则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组织该学生社团召开换届答辩会;
(二)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换届答辩会;
针对以上分类,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分别通知各学生社团。
第二十四条 各学生社团针对本学生社团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换届方案,可向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另附换届方案,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审定后,通知该学社各社团具体换届方式。
第六章 学生社团换届后期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按第十四条的要求完成备案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校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签发试聘通知。
第二十六条 新、老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以及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进行财务交接,并在财务账本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全面结束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组织素质拓展。
第二十八条 各学生社团在换届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新、旧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交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选举办法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修订后的选举办法要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各学生社团通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委员会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
附件:2013年度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
2013年度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 委员长:王国华
副委员长:张强、张鹏
委员:王鹏、王润麒、张伟、何学美、范李娜、封涛、张波、李启赫 崔恒、宋文远、李雪、姜月、叶世茂、马明安、鲍文文、姚天
赐、张波(社管)、薛丁、王蒙蒙、刘旭辉、裴钰、李建兵、姜星辰、李心玉、彭刚、杨玄、彭垒、李恒、蔡敏博、郑聪旺、谭军维、傅丰祥、胡乃文、王建兵、冯越、魏周梅、刘启洋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选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兰州交通大学各学生社团在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委员会的主管下,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协调、监督、管理之下,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活跃在兰州交通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并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第二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团队建设,强化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机构,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新一年度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更加合理有序的选出优秀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章程》,通过对已有档案资料的整合,以及对部分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调查采访,结合各方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协助和监督下,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办法》的具体要求,完成各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
第二章 换届流程
第四条 每年五月份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兰州交通大学”, 深入各学生社团协助各学生社团完成换届前期筹备工作。各学生社团换届时间定于每年五月下旬,五月末完成所有换届程序,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五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任委员长,副委员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各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部长以及“五四”评优产生的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各推荐一名代表组成。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办公场所设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六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将委员按学生社团进行分组,每个小组根据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参照各学生社团换届分类情况进行协助、监督,保障各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中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制定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同时负责整个换届期间的宣传、实时报道,以保证学生社团换届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制定各学生社团的具体分类换届方案,做出《关于做好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委员会各小组具体通知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九条 现任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召开换届大会前两天内通知会员参加选举。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在学生
社团召开换届大会前一天对各学生社团会员进行调查,了解该学生社团通知会员是否到位。
第十条 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至少在学生社团召开换届大会前两天做好本学生社团推荐或自荐候选人个人履历、竞聘职位以及工作规划收集并做以整理汇总。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各学生社团上交的《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随机指派一个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小组按时参加各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在换届选举大会上由现任负责人做年度工作总结并宣读竞选规则和流程,候选人上台发表演说,由会员(不含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唱票结束后,可进行理事会的投票选举,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不做考核。期间,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监督,计算出最终成绩,当场公布该学生社团新任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竞选考核表》汇总后交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委员长审核。
第十四条 已顺利完成换届的学生社团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换届大会结束一周内将《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负责人鉴定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后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换届大会或召开无效的学生社团,需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组织该学生社团召开换届答辩会。答辩会参加人员:现任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分管该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答辩会结束后,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整理出答辩会意见,交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委员长审定。
第十六条 因特殊原因,换届未成功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整合统一进行全校公聘。
第三章 候选人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必须是该学生社团的会员(注:若本学生社团会员人数不足或没有符合“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聘)。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
第十九条 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我校规章制度;热心学生社团活动,具有一定特长,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做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
响者;受到院系或以上组织处分者;
(二)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冒用组织名义或他人名
义进行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声誉者;
(四)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五)符合学校规定但不能担任学生干部的其他情况。
第四章 候选人考核评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工作规划、现任学生社团理事会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按一定比例进行量化考核整理:
(一)会员每投一票的分数为:40除以到场会员数;
(二)由理事会成员按平时表现协商后给竞聘者打分(满分为20分);
(三)由理事会成员根据竞聘者演说协商后当场打分(满分为20分)
(四)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竞聘者工作规划进行打分(满分为20分)
(五)最终得分为以上四项之和。
第二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对学生社团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未按程序进行换届工作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承认,并有权对其予以撤换。
(二)学生社团现任理事会应根据候选人的平时表现公正、公平打分。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换届或因选举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其他学生社团换届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聘。
(四)本选举办法中所列表格见《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汇编》。
第五章 学生社团换届分类原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根据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将学生社团换届进行分类,分类原则为:
(一)会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学生社团,要求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即换届选举大会;会员已经全部通知到位,但到场会员人数仍少于50%的学生社团,按原计划召开换届大会,若会员未通知到位,则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组织该学生社团召开换届答辩会;
(二)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换届答辩会;
针对以上分类,由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分别通知各学生社团。
第二十四条 各学生社团针对本学生社团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换届方案,可向学生社团换届执行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另附换届方案,由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审定后,通知该学社各社团具体换届方式。
第六章 学生社团换届后期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按第十四条的要求完成备案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校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签发试聘通知。
第二十六条 新、老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以及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进行财务交接,并在财务账本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全面结束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新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组织素质拓展。
第二十八条 各学生社团在换届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新、旧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交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选举办法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修订后的选举办法要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各学生社团通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委员会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
附件:2013年度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
2013年度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执行委员会成员 委员长:王国华
副委员长:张强、张鹏
委员:王鹏、王润麒、张伟、何学美、范李娜、封涛、张波、李启赫 崔恒、宋文远、李雪、姜月、叶世茂、马明安、鲍文文、姚天
赐、张波(社管)、薛丁、王蒙蒙、刘旭辉、裴钰、李建兵、姜星辰、李心玉、彭刚、杨玄、彭垒、李恒、蔡敏博、郑聪旺、谭军维、傅丰祥、胡乃文、王建兵、冯越、魏周梅、刘启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