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固定资产投资处(组)具体职责:
1、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拟定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配合起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2、组织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下达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投资计划和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和政权设施建设规划。
3、负责中央驻陕单位、省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和投资安排。审核、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含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公检法司、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等设施项目和投资安排。
4、负责衔接协调委内各业务处室和省级各部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计划,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配置意见。
5、统计分析各类财政性建设投资(包括中央补助、中央专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预算内建设投资等)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指导市、县投资业务。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全省房地产行业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审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和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计划。
7、承担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组)具体职责:
1、负责规划、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包括前期项目、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建设工作;编制下达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监测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省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省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委内其他处室重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3、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取费定额、取费费率和取费科目的设置。
4、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管理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5、负责全省招标投标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规划;负责咨询评估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资格认证;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师和招标师的管理;联系省招标投标协会和项目管理协会。
6、承担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中央、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固定资产投资处(组)具体职责:
1、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拟定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配合起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2、组织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下达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投资计划和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和政权设施建设规划。
3、负责中央驻陕单位、省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和投资安排。审核、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含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公检法司、预备役和武警部队等设施项目和投资安排。
4、负责衔接协调委内各业务处室和省级各部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计划,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配置意见。
5、统计分析各类财政性建设投资(包括中央补助、中央专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预算内建设投资等)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指导市、县投资业务。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全省房地产行业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审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和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计划。
7、承担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组)具体职责:
1、负责规划、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包括前期项目、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建设工作;编制下达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监测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省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省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委内其他处室重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3、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取费定额、取费费率和取费科目的设置。
4、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管理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5、负责全省招标投标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规划;负责咨询评估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资格认证;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师和招标师的管理;联系省招标投标协会和项目管理协会。
6、承担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