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4年)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及外语培训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 )/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 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2.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及外语培训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www.neea.edu.cn 。
2. 参加英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可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 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亦可在录取后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到相应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3. 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4年)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及外语培训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 )/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 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2.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 )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及外语培训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www.neea.edu.cn 。
2. 参加英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可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 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亦可在录取后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到相应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3. 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