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公共管理规定
一、本停车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任何进入本区的车辆,需遵守区内停车管理制度,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按照车位规划停放车辆。
三、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号牌、车型、进出时间等进行登记。
四、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放在车内。
五、停车场内若发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公司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若车辆在停车场停放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本区所属人员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乱停乱放,以及拒交停车费用的车辆,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拖车或锁车工作。
八、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消防灭火器,由公司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九、在停车场和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
处安装凸面镜。
十、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垃圾箱(桶),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十一、集装箱车、2.5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
十二、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十三、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弃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十四、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区域除外)、
修车、试车、练车。
十五、禁止在停车场内吸烟。
停车场公共管理规定
一、本停车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任何进入本区的车辆,需遵守区内停车管理制度,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按照车位规划停放车辆。
三、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号牌、车型、进出时间等进行登记。
四、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放在车内。
五、停车场内若发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公司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若车辆在停车场停放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本区所属人员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乱停乱放,以及拒交停车费用的车辆,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拖车或锁车工作。
八、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消防灭火器,由公司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九、在停车场和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
处安装凸面镜。
十、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垃圾箱(桶),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十一、集装箱车、2.5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
十二、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十三、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弃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十四、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区域除外)、
修车、试车、练车。
十五、禁止在停车场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