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声 明 书
淮安 会计师事务所:
本 公司 委托贵所对 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书,为了表示对贵所审计工作的理解 、支持和充分合作;谨声明如下:
1、 本单位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公允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其编制基础与上年一致,本单位管理当局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本单位业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股东大会、董事会记录及相关资料。
3、 本单位业已提供全部关联单位名单,关联交易清单及有关资料,对关联单位的重大交易事项均已披露。
4、 本单位所有交易事项均已入帐,不存在财务报表与账簿间差错。
5、 本单位所有期后事项已全部提供,重大期后事项业已调整或披露。
6、 本单位确信:
① 没有任何重大的未预计负债。
② 没有任何重大的未预计或未披露的可能诉讼赔偿、背书、承兑、保证等或有损失。
③ 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的规定而需要调整或披露事项。
④ 没有发现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舞弊事项。
⑤ 没有接到主管机关通知调整或改进会计报表。
⑥ 本单位应收款项等债权完全属实,并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7、 本单位存货完全属实、其吊滞、陈旧、毁损者均已处理。
8、 本单位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以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已全部披露。
9、 本单位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条款,不存在未履行合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
10、 本单位如发生以上声明事项虚假或其它欺诈、舞弊、违法事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与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声明单位: 宿迁市鸿山生态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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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书
淮安 会计师事务所:
本 公司 委托贵所对 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书,为了表示对贵所审计工作的理解 、支持和充分合作;谨声明如下:
1、 本单位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公允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其编制基础与上年一致,本单位管理当局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本单位业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股东大会、董事会记录及相关资料。
3、 本单位业已提供全部关联单位名单,关联交易清单及有关资料,对关联单位的重大交易事项均已披露。
4、 本单位所有交易事项均已入帐,不存在财务报表与账簿间差错。
5、 本单位所有期后事项已全部提供,重大期后事项业已调整或披露。
6、 本单位确信:
① 没有任何重大的未预计负债。
② 没有任何重大的未预计或未披露的可能诉讼赔偿、背书、承兑、保证等或有损失。
③ 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的规定而需要调整或披露事项。
④ 没有发现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舞弊事项。
⑤ 没有接到主管机关通知调整或改进会计报表。
⑥ 本单位应收款项等债权完全属实,并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7、 本单位存货完全属实、其吊滞、陈旧、毁损者均已处理。
8、 本单位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以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已全部披露。
9、 本单位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条款,不存在未履行合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
10、 本单位如发生以上声明事项虚假或其它欺诈、舞弊、违法事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与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声明单位: 宿迁市鸿山生态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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