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前班(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状
为加强民办学前班(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儿童人身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
1、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预案和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记录,并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遵守制度和预案。
2、民办学前班(幼儿园)的校舍、活动场所、桌椅、设施要安全可靠,设置安防和安保设施,功能性强。无任何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办班。
3、建立家长接送制度,放学时由教师将学生交给学生家长,并办理好移交手续,教师和家长及时教育学生不要和陌生人接触。
4、只要有学生在学前班(幼儿园)学习或活动,教师必须做好管理防范工作。
5、严把校门,建立校外人员来校请示、登记制度。
6、建立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对未上学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其去向,共同做好管理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内外安全。
7、与家长配合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避险自救能力。
8、做好对社会具有精神疾患、犯罪前科及闲散人员的注意和排查,密切监视。
9、学校周边环境无隐患(无家犬、无大牲畜,院内存放的物品及设备设施无隐患)。
10、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甲流、麻疹的防控工作,坚持晨检、午
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及时隔离、就医治疗、学生放假、室内消毒。
二、奖励
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三、处罚
1、贯彻学校安全会议精神不到位,影响安全工作的,在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措施不到位的、影响学校安全工作效果的,通报批评。
2、由于安全措施未落实、落靠、未按要求去做、工作迟缓、效果不好的,限期整改。
3、由于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未尽职尽责,存在隐患,限令整改,在教师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乡。
5、学前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影响的,取缔办班资格,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6、学前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缔办班资格。按法律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中心校和民办学前班(幼儿园)负责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厢白中心小学
乙方: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民办学前班(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状
为加强民办学前班(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儿童人身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
1、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预案和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记录,并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遵守制度和预案。
2、民办学前班(幼儿园)的校舍、活动场所、桌椅、设施要安全可靠,设置安防和安保设施,功能性强。无任何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办班。
3、建立家长接送制度,放学时由教师将学生交给学生家长,并办理好移交手续,教师和家长及时教育学生不要和陌生人接触。
4、只要有学生在学前班(幼儿园)学习或活动,教师必须做好管理防范工作。
5、严把校门,建立校外人员来校请示、登记制度。
6、建立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对未上学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其去向,共同做好管理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内外安全。
7、与家长配合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避险自救能力。
8、做好对社会具有精神疾患、犯罪前科及闲散人员的注意和排查,密切监视。
9、学校周边环境无隐患(无家犬、无大牲畜,院内存放的物品及设备设施无隐患)。
10、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甲流、麻疹的防控工作,坚持晨检、午
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及时隔离、就医治疗、学生放假、室内消毒。
二、奖励
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三、处罚
1、贯彻学校安全会议精神不到位,影响安全工作的,在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措施不到位的、影响学校安全工作效果的,通报批评。
2、由于安全措施未落实、落靠、未按要求去做、工作迟缓、效果不好的,限期整改。
3、由于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未尽职尽责,存在隐患,限令整改,在教师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乡。
5、学前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影响的,取缔办班资格,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6、学前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缔办班资格。按法律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中心校和民办学前班(幼儿园)负责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厢白中心小学
乙方: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