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中小学(园)、各乡镇(场)中心学校(园)、职业技术学校: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更好地落实“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效推进“法制进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就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扎实推进以 “法制进校”为载体的依法治校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与途径
1、各中小学要认真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是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违法犯罪必受惩罚”等基本知识和理论进一步深化。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法律宣传,通过班(团队)会、学校广播站、升旗仪式、校园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各种途径,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依法治校宣传格局。努力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的
统一共识,形成人人为创建“平安校园”良好法治环境争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3、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要借助这次活动机会,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并检查总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形成以制度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的新格局,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中小学校长、书记要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已纳入年底德育工作依法治校目标考核,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制订“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确保实效。
3、在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至少3篇图文信息,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务必于5月6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及电子稿上报教育局思政办。
霍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中小学(园)、各乡镇(场)中心学校(园)、职业技术学校: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更好地落实“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效推进“法制进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就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扎实推进以 “法制进校”为载体的依法治校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与途径
1、各中小学要认真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是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违法犯罪必受惩罚”等基本知识和理论进一步深化。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法律宣传,通过班(团队)会、学校广播站、升旗仪式、校园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各种途径,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依法治校宣传格局。努力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的
统一共识,形成人人为创建“平安校园”良好法治环境争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3、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要借助这次活动机会,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并检查总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形成以制度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的新格局,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中小学校长、书记要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活动已纳入年底德育工作依法治校目标考核,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制订“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确保实效。
3、在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至少3篇图文信息,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务必于5月6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及电子稿上报教育局思政办。
霍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