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的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根据《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青教发[2009]1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承诺书。
承诺内容
1、不在本人家中或租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培训)辅导学生收取报酬。
2、 不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培训)辅导学生收取报酬。
3、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校学生收取报酬。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机构(含辅导班、文化课、艺术特长班等)中兼课获利。
5、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承诺人签字:
瞿靖中心尚桥小学
2010年8月24日
在职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的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根据《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青教发[2009]1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承诺书。
承诺内容
1、不在本人家中或租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培训)辅导学生收取报酬。
2、 不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含艺术培训)辅导学生收取报酬。
3、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校学生收取报酬。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机构(含辅导班、文化课、艺术特长班等)中兼课获利。
5、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承诺人签字:
瞿靖中心尚桥小学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