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业税自查申报操作指南
建筑业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按项目申报缴纳自查营业税款。建筑项目为苏州大市范围,但不含园区和张家港保税区。
一、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的税种、税目、纳税期限日等信息应与项目鉴定一致。
2、对纳税账户为工行的,纳税人异地项目自查税款网上后需至机构所在地办税大厅打印申报确认单后,至工行发起扣款,税款方可入库。
二、发票开具:
如补税项目为代开票项目,纳税人补税后,可凭税单和其他代开票相关资料,必须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建筑业专用发票。
注:委托代征点不受理建筑业营业税自查申报后的发票代开。
三、具体申报步骤:
1、登陆网上申报页面:
涉税风险提醒函自动弹出,如未弹出,请点击当前风险查询,进行查看。
2、如无自查补税,点击提交;如需自查补税,点击右上角“自查通用申报表”。
特别注意:建筑项目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和张家港保税区除外)应办理项目登记的,营业税应按照项目登记分项目申报。
3、点击项目或施工编码,,系统会自动弹出所有已进行过项目登记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选择需要补缴税款的项目。
4、选择“税款属性”及征收项目
特别注意:税款属性的选择应与该项目的纳税鉴定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税款的入库。项目的纳税鉴定可以在企业网上申报页面的鉴定查询中进行查询。
5、征收项目选择“营业税”,征收品目选择对应的税目。
6、填写选择需补缴税款的所属期,格式为yyyyxx, 例如:201408
7、纳税期限日,特别注意应与项目纳税鉴定一致,否则会影响税款的入库。
8、缴款期限自动生成,不得修改。
9、录入计税依据,系统自动生成应缴税额。
10、城建税与主体税种营业税一致,由于城建税存在7%和5%的不同税率,注意根据建筑项目选择征收品目。
11、提交涉税风险反馈表,该反馈表提交后,将不能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修改。
建筑业营业税自查申报操作指南
建筑业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按项目申报缴纳自查营业税款。建筑项目为苏州大市范围,但不含园区和张家港保税区。
一、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的税种、税目、纳税期限日等信息应与项目鉴定一致。
2、对纳税账户为工行的,纳税人异地项目自查税款网上后需至机构所在地办税大厅打印申报确认单后,至工行发起扣款,税款方可入库。
二、发票开具:
如补税项目为代开票项目,纳税人补税后,可凭税单和其他代开票相关资料,必须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建筑业专用发票。
注:委托代征点不受理建筑业营业税自查申报后的发票代开。
三、具体申报步骤:
1、登陆网上申报页面:
涉税风险提醒函自动弹出,如未弹出,请点击当前风险查询,进行查看。
2、如无自查补税,点击提交;如需自查补税,点击右上角“自查通用申报表”。
特别注意:建筑项目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和张家港保税区除外)应办理项目登记的,营业税应按照项目登记分项目申报。
3、点击项目或施工编码,,系统会自动弹出所有已进行过项目登记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选择需要补缴税款的项目。
4、选择“税款属性”及征收项目
特别注意:税款属性的选择应与该项目的纳税鉴定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税款的入库。项目的纳税鉴定可以在企业网上申报页面的鉴定查询中进行查询。
5、征收项目选择“营业税”,征收品目选择对应的税目。
6、填写选择需补缴税款的所属期,格式为yyyyxx, 例如:201408
7、纳税期限日,特别注意应与项目纳税鉴定一致,否则会影响税款的入库。
8、缴款期限自动生成,不得修改。
9、录入计税依据,系统自动生成应缴税额。
10、城建税与主体税种营业税一致,由于城建税存在7%和5%的不同税率,注意根据建筑项目选择征收品目。
11、提交涉税风险反馈表,该反馈表提交后,将不能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