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小俞1999年10月份乘张某的个体中巴车去南通办事,途中个体中巴车被一外地货车撞坏,责任全在外地货车(交警大队已做出责任认定)。目前,外地货车司机张某在逃,个体中巴车本身无责任,也是受害者,且中巴车也已报废。小俞在中巴车内受了伤,为此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请问:应该向谁索赔?
答:
这里存在着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一个是外地货车与小从俞之间构成侵权的法律关系,外地货车侵害了小偷的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小俞可基于侵权的法律关系,起诉外地货车车主,请求损害赔偿。 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是小俞与个体中巴车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小俞购票乘车,与中巴车车主之间形成了旅客运送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小俞也可基于合同关系要求个体中巴车车主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赔偿后,可向外地货车车主求偿。
综上,小俞既可以向外地货车车主索赔,也可以向中巴车车主张某索赔,但二者只能择一而行,至于究竟向谁索赔更好,可考虑诉讼的方便性、获赔的可能性等各种因素,然后确定索赔对象。
问:
小俞1999年10月份乘张某的个体中巴车去南通办事,途中个体中巴车被一外地货车撞坏,责任全在外地货车(交警大队已做出责任认定)。目前,外地货车司机张某在逃,个体中巴车本身无责任,也是受害者,且中巴车也已报废。小俞在中巴车内受了伤,为此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请问:应该向谁索赔?
答:
这里存在着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一个是外地货车与小从俞之间构成侵权的法律关系,外地货车侵害了小偷的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小俞可基于侵权的法律关系,起诉外地货车车主,请求损害赔偿。 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是小俞与个体中巴车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小俞购票乘车,与中巴车车主之间形成了旅客运送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小俞也可基于合同关系要求个体中巴车车主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赔偿后,可向外地货车车主求偿。
综上,小俞既可以向外地货车车主索赔,也可以向中巴车车主张某索赔,但二者只能择一而行,至于究竟向谁索赔更好,可考虑诉讼的方便性、获赔的可能性等各种因素,然后确定索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