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人防主体结构)
工程名称:鄞州区潘火街道YZ01-01-22#地块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浙江博宇建筑有限公司
人防施工单位:宁波甬金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环城南路和金达路交叉路口(宁波东高速入口处向东约500m),环城南路以南,金达路以西,建筑面积为147915.8㎡,共12幢楼(其中4幢楼为27~29层高层,其他8幢楼层高为6层,地下室面积为38971.4㎡,其中人防建筑面积7766 m2,电站为117㎡(设于防护单元一区),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平战结合,平时为地下汽车库,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为结合防火区设置将工程划分为4个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化等级为丙级。共设四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均设4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一防护区面积为1998㎡,人防掩蔽面积1300㎡,掩蔽人数1300人、防护单元二防护区面积为1816㎡,人防掩蔽面积1200㎡,掩蔽人数1200人、防护单元三防护区面积为1978㎡,人防掩蔽面积1300㎡,掩蔽人数1300人、防护单元四防护区面积为1857㎡,人防掩蔽面积1200㎡,掩蔽人数1200人。战时人员疏散通道宽度为5.5米。
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38971.4㎡,其中7766 m2为平战结合的地下室人防工程。
3、本地下室共设置9个防火分区。平时用途为汽车库,每个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
4、本地下室共设置35个与地上建筑共用的疏散楼梯间。
5、施工图及人防工程均经宁波市宁大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核合格。
二、评估依据
1、本工程项目依照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人防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三、监理工作情况
按规定经招投标市场承揽该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资格符合人防部门规定。 我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设计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
任制,对人防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进行有效控制,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具体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进场和使用的决定;
3、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做好试验、检验的见证取样工作;
4、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按规定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方法,对不符合要求的经口头指出仍未整改的签发相应函件。
对监督机构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督促承包单位按要求、按时落实整改。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采用对拉螺杆安装。
钢筋工程在隐蔽验收前均有相应合格证及进场复试检测报告。能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过程对重点的如口部、门框、风管预埋节点进行检查。
整个地下室人防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基本能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要求施工,特别是对于有密闭要求的口部、防护密闭段等做到一次整体浇筑。按现行规定进行试件留置,经到期试压并汇总统计评定为合格。
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等工序能按规定及时报验,经验收合格;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五、安全和功能检测控制
地下室实体结构已按规定由宁波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实体检测,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报告编号为2014-2602094)。
六、观感质量
主地下室结构外露部分观感质量为一般。
七、工程质量监理核定意见
1、本工程的主要功能均已由施工单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试验,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抽查验收,结果完整并符合要求。
2、本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质量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合格。
根据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和实体质量检查情况,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进行评定,满足结构、防护等相关要求,本工程人防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 日
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人防主体结构)
工程名称:鄞州区潘火街道YZ01-01-22#地块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浙江博宇建筑有限公司
人防施工单位:宁波甬金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环城南路和金达路交叉路口(宁波东高速入口处向东约500m),环城南路以南,金达路以西,建筑面积为147915.8㎡,共12幢楼(其中4幢楼为27~29层高层,其他8幢楼层高为6层,地下室面积为38971.4㎡,其中人防建筑面积7766 m2,电站为117㎡(设于防护单元一区),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平战结合,平时为地下汽车库,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为结合防火区设置将工程划分为4个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化等级为丙级。共设四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均设4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一防护区面积为1998㎡,人防掩蔽面积1300㎡,掩蔽人数1300人、防护单元二防护区面积为1816㎡,人防掩蔽面积1200㎡,掩蔽人数1200人、防护单元三防护区面积为1978㎡,人防掩蔽面积1300㎡,掩蔽人数1300人、防护单元四防护区面积为1857㎡,人防掩蔽面积1200㎡,掩蔽人数1200人。战时人员疏散通道宽度为5.5米。
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38971.4㎡,其中7766 m2为平战结合的地下室人防工程。
3、本地下室共设置9个防火分区。平时用途为汽车库,每个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
4、本地下室共设置35个与地上建筑共用的疏散楼梯间。
5、施工图及人防工程均经宁波市宁大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核合格。
二、评估依据
1、本工程项目依照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人防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三、监理工作情况
按规定经招投标市场承揽该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资格符合人防部门规定。 我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设计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
任制,对人防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进行有效控制,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具体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进场和使用的决定;
3、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做好试验、检验的见证取样工作;
4、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按规定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方法,对不符合要求的经口头指出仍未整改的签发相应函件。
对监督机构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督促承包单位按要求、按时落实整改。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采用对拉螺杆安装。
钢筋工程在隐蔽验收前均有相应合格证及进场复试检测报告。能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过程对重点的如口部、门框、风管预埋节点进行检查。
整个地下室人防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基本能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要求施工,特别是对于有密闭要求的口部、防护密闭段等做到一次整体浇筑。按现行规定进行试件留置,经到期试压并汇总统计评定为合格。
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等工序能按规定及时报验,经验收合格;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五、安全和功能检测控制
地下室实体结构已按规定由宁波正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实体检测,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报告编号为2014-2602094)。
六、观感质量
主地下室结构外露部分观感质量为一般。
七、工程质量监理核定意见
1、本工程的主要功能均已由施工单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试验,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抽查验收,结果完整并符合要求。
2、本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质量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合格。
根据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和实体质量检查情况,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进行评定,满足结构、防护等相关要求,本工程人防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