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变压器成品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采购的电子变压器性能和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产品定义:
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 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50 Hz/60 Hz的1 000 V 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2V(脉动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19510.3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特殊要求》 GB /T 19654 灯用附件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性能要求
EN61000-3-2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电流谐波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EN55015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EN61000-4-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3 环境条件
除了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全部试验应在室温10~30℃中进行。
4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4.1 要求
4.1.1 产品各检验要求见表2。
4.1.2 电子变压器各项电性能指标应符合合同工艺单要求。(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求可参考经过我司确认工厂的技术文件要求)。
4.1.3 所有产品上印刷内容参见产品包装工艺单等具体要求。 4.2 检验方法
4.2.1 目测法:在眼睛与被测部位相距300-400mm左右,用视觉鉴定其是否符合要求质量。 4.2.2 测量法:用表2中所列仪器和工具检验。
4.2.3 比较法:以“封样”、和“合同工艺单”等为参考物检验。
4.2.4 丝印测试:用透明胶带在丝印面上牢固粘贴60S,从450±50角拉起。 4.2.5 启动以及电性能测试:如图1接线 4.2.5.1启动
电子变压器在正常试验环境大气条件和其最低使用环境温度下,带上最大额定负载,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时(如果给出的是一个电压范围,则应为该电压范围最低值的90%),应能正常启动。
此条解释为:电子变压器在最低标示的90%输入电压下,带标示最大负载,能正常启动。
1
4.2.5.2电性能:输出电压、线路总功率、输入电流,功率因素
1)输出电压
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之间的任一电压时,开路电压应不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50%。 2)工作期间电压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输出电压与灯的额定电压的偏差应不超过+4%~ -8%.
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106%之间的任一值时,输出电压应位于其额定值的84%和110%之间。应对最小负载和最大负载进行试验。
如果制造商宣称其转换器具备稳定的输出电压,则当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106%之间的任一值时以及在任一负载均位于规定的功率范围之内时,该输出电压应限制在其额定值的95%和105%之间。
上述两点解释:电子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和额定负载下的输出电压必须在验货时候测试,测试仪器为:示波器。(注意:在这里不能用万用表)
如果采购合同对输出电压另有规定的,按我司采购合同上技术要求执行。 3)线路总功率、输入电流
在额定电压下,电子变压器与最大额定负载的灯一起工作时,线路的总功率应不超过制造商所宣称的该值的110%,电源电流与电子变压器上所标志的电流或制造商产品样本所宣称的电流的差异应不超过10%。
4)线路功率因素
当电子变压器与最大额定负载的灯一起,在额定电源电压和频率下工作时,所测得的线路功率因数与其标志值的差异应不超过0.05。
4.2.5.3 老化测试:电子变压器必须经过冲击老化和平点老化试验、温升测试 1)冲击老化
具体操作:产品带上最大额定负载,经历常温高压,常温常压,常温低压冲击,老化一圈,时间约40分钟左右。在老化中如有产品炸、输出功率降低、热保护(针对产品有热保护保险丝)等异常情况,挑选出来后,剩余产品须要再增加一圈老化测试,直至不再出现异常。
2)平点老化 具体操作:产品带上最大额定负载,在常温常压平点2小时 。期间不能出现炸、输出功率降低、热保护(针对产品有热保护保险丝)等异常情况。 4.2.5.4电流谐波、EMI、浪涌
1)电流谐波
电子变压器应在其额定电源电压下与具有额定功率的灯一起工作,电源电流的波形应使谐波不得超过GB 17625. 1中相应参数表所给出的极限值。
2
具体操作为:额定电压,必须是电源电压的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的电压(一般是纯净的交流电压源)。室温10~30℃条件中,上电稳定点亮5 分钟左右,等灯功率稳定后测试,
谐波数据为:①标示功率<25W,3 次谐波<86%,5 次谐波<61%;②标示功率≥25W,3 次谐波<30*输入功率因素,5 次谐波<10,7 次谐波<7,9 次谐波<5,11 次以后谐波<3。
此条解释:一般情况下,不可调光的电子变压器对谐波测试是免测项, 如果是可调光的电子变压器,则必须测试谐波性能。
2)EMI
采用EMC300A 对电子变压器的传导干扰性能进行测试,试验电压为额定输入电压(如果给出的是一个电压范围,则为电压范围的平均值),被测物要求放置在木制测试架上并与后面铝板的距离应该保持在40CM 左右,测试过程中要对节能灯的L 和N 相分别进行测试。
此条解释为:如有客人要求电子变压器有EMC 要求的,产品必须测试这个项目。
具体操作为:在额定输入电压,室温10~30℃条件中,测试前电子变压器带最大额定负载,稳定点亮5 分钟左右,等灯功率稳定后测试,L,N 两相都要测试。都要通过EMC 标准要求(各个国家EMC标准不一样,需对应)
3)浪涌
浪涌试验等级见表1,对交流电压峰值和过零点应分别施加5 个正的脉冲及5 个
负的脉冲(应该出现共20 个脉冲)。表1 规定了照明设备不同型号的试验等级,具体试验方法参照IEC61000-4-5。
电子变压器试验等级为:灯具及独立式附件。
4.2.5.5介电强度测试
将变压器置于耐电压试验台上,按表2中规定的试验电压施加于表2中规定的部位,试验电压应近似交流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电流为5mA,试验从小于1/2试验电压开始,然后迅速升至规定值,时间保持1分钟。试验期间产品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此条解释为:电子变压器作为灯具,应符合安规介电强度测试要求。 具体操作为:
1)输入与壳体之间:铝壳、铁壳式电子变压器,如果为不被人所触及到,装配与灯具中的,可按补充绝缘方式做耐压测试,测试电压AC 150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如果为独立式安装方式,须按Ⅱ类灯具, 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操作。
独立与非独立式区分:可看标志上是否有独立式标示 。
塑壳式电子变压器作为加强绝缘方式做耐压测试,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
3
2)输入,输出之间:铝壳,铁壳,塑壳式电子变压器统一为: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
3)输出与壳体之间:输出对壳体之间耐压为500V。 4.2.5.6 其他性能测试
其他性能测试包括:过载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调光功能测试。 1)过载保护
规定为2倍最大额定负载,电子变压器应保护动作。当2倍最大额定负载撤去时,电子变压器能正常工作,此为判定电子变压器有过载保护功能。
2)过温保护
规定为电子变压器加装过温保护动作元器件,一般是加装温度保险丝。温度保险丝位置应为在线路板中温度最高的元件上,一般为三极管上,如果在其他位置,判定为:温度保险丝没有作用,电子变压器没有过温保护功能。
3)短路保护
规定为输出端短路,电子变压器应保护,当短路异常撤去时,电子变压器能正常工作。 4)调光功能测试
连接上工厂指定或者常规的调光器(调光器有多种类型,应符合说明书指定的类型),接上额定负载,电子变压器能调光。此判定电子变压器有调光功能。
此条性能测试项目解释为:变压器的其他性能测试项目,要求根据合同要求而定,如合同有明确要求的需要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测试。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入库前验货部负责对工厂提交的产品进行交收检验。
5.2 如果对于某批产品的交收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的检验标准为准。 5.3 如果判定不合格时有争议的,验货人员应同工厂陪同人员现场进行讨论解决。
5.4 本标准在运用过程中将使用以下三种定义,并且此定义只是运用在本公司的工程用语上。
1致命缺陷(Critical 以下简称 CRI)
此缺陷对人体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安全情况或者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另会对其它产品或机器造成损伤并违反国家、国际和产品安全要求。 5.4.2 严重缺陷(Major 以下简称MAJ)
此缺陷将影响产品功能的使用性和导致多数客人的不满意和退货。 5.4.3 轻微缺陷(Minor 以下简称MIN)
此缺陷将不会影响产品本身的使用性,但不符合客户的产品品质要求。
5.5 交收检验采用GB/T2828.1-2003中有关规定执行,采用正常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I级(表1中有特别注明的参照表1的规定):
致命缺陷CRI: AQL=0 严重缺陷MAJ: AQL=1.5 轻微缺陷MIN: AQL=4.0
6 复验规则
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批的相关项目,经工厂返工筛选后,对该检验项目应作重新检验,凡返工时涉及的检验项目,均应重新检验。
4
表2 检验要求
5
6
编写/时间: 审核/时间
7
电子变压器成品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采购的电子变压器性能和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产品定义:
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 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50 Hz/60 Hz的1 000 V 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2V(脉动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19510.3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特殊要求》 GB /T 19654 灯用附件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性能要求
EN61000-3-2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电流谐波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EN55015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EN61000-4-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3 环境条件
除了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全部试验应在室温10~30℃中进行。
4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4.1 要求
4.1.1 产品各检验要求见表2。
4.1.2 电子变压器各项电性能指标应符合合同工艺单要求。(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求可参考经过我司确认工厂的技术文件要求)。
4.1.3 所有产品上印刷内容参见产品包装工艺单等具体要求。 4.2 检验方法
4.2.1 目测法:在眼睛与被测部位相距300-400mm左右,用视觉鉴定其是否符合要求质量。 4.2.2 测量法:用表2中所列仪器和工具检验。
4.2.3 比较法:以“封样”、和“合同工艺单”等为参考物检验。
4.2.4 丝印测试:用透明胶带在丝印面上牢固粘贴60S,从450±50角拉起。 4.2.5 启动以及电性能测试:如图1接线 4.2.5.1启动
电子变压器在正常试验环境大气条件和其最低使用环境温度下,带上最大额定负载,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时(如果给出的是一个电压范围,则应为该电压范围最低值的90%),应能正常启动。
此条解释为:电子变压器在最低标示的90%输入电压下,带标示最大负载,能正常启动。
1
4.2.5.2电性能:输出电压、线路总功率、输入电流,功率因素
1)输出电压
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之间的任一电压时,开路电压应不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50%。 2)工作期间电压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输出电压与灯的额定电压的偏差应不超过+4%~ -8%.
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106%之间的任一值时,输出电压应位于其额定值的84%和110%之间。应对最小负载和最大负载进行试验。
如果制造商宣称其转换器具备稳定的输出电压,则当电源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106%之间的任一值时以及在任一负载均位于规定的功率范围之内时,该输出电压应限制在其额定值的95%和105%之间。
上述两点解释:电子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和额定负载下的输出电压必须在验货时候测试,测试仪器为:示波器。(注意:在这里不能用万用表)
如果采购合同对输出电压另有规定的,按我司采购合同上技术要求执行。 3)线路总功率、输入电流
在额定电压下,电子变压器与最大额定负载的灯一起工作时,线路的总功率应不超过制造商所宣称的该值的110%,电源电流与电子变压器上所标志的电流或制造商产品样本所宣称的电流的差异应不超过10%。
4)线路功率因素
当电子变压器与最大额定负载的灯一起,在额定电源电压和频率下工作时,所测得的线路功率因数与其标志值的差异应不超过0.05。
4.2.5.3 老化测试:电子变压器必须经过冲击老化和平点老化试验、温升测试 1)冲击老化
具体操作:产品带上最大额定负载,经历常温高压,常温常压,常温低压冲击,老化一圈,时间约40分钟左右。在老化中如有产品炸、输出功率降低、热保护(针对产品有热保护保险丝)等异常情况,挑选出来后,剩余产品须要再增加一圈老化测试,直至不再出现异常。
2)平点老化 具体操作:产品带上最大额定负载,在常温常压平点2小时 。期间不能出现炸、输出功率降低、热保护(针对产品有热保护保险丝)等异常情况。 4.2.5.4电流谐波、EMI、浪涌
1)电流谐波
电子变压器应在其额定电源电压下与具有额定功率的灯一起工作,电源电流的波形应使谐波不得超过GB 17625. 1中相应参数表所给出的极限值。
2
具体操作为:额定电压,必须是电源电压的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的电压(一般是纯净的交流电压源)。室温10~30℃条件中,上电稳定点亮5 分钟左右,等灯功率稳定后测试,
谐波数据为:①标示功率<25W,3 次谐波<86%,5 次谐波<61%;②标示功率≥25W,3 次谐波<30*输入功率因素,5 次谐波<10,7 次谐波<7,9 次谐波<5,11 次以后谐波<3。
此条解释:一般情况下,不可调光的电子变压器对谐波测试是免测项, 如果是可调光的电子变压器,则必须测试谐波性能。
2)EMI
采用EMC300A 对电子变压器的传导干扰性能进行测试,试验电压为额定输入电压(如果给出的是一个电压范围,则为电压范围的平均值),被测物要求放置在木制测试架上并与后面铝板的距离应该保持在40CM 左右,测试过程中要对节能灯的L 和N 相分别进行测试。
此条解释为:如有客人要求电子变压器有EMC 要求的,产品必须测试这个项目。
具体操作为:在额定输入电压,室温10~30℃条件中,测试前电子变压器带最大额定负载,稳定点亮5 分钟左右,等灯功率稳定后测试,L,N 两相都要测试。都要通过EMC 标准要求(各个国家EMC标准不一样,需对应)
3)浪涌
浪涌试验等级见表1,对交流电压峰值和过零点应分别施加5 个正的脉冲及5 个
负的脉冲(应该出现共20 个脉冲)。表1 规定了照明设备不同型号的试验等级,具体试验方法参照IEC61000-4-5。
电子变压器试验等级为:灯具及独立式附件。
4.2.5.5介电强度测试
将变压器置于耐电压试验台上,按表2中规定的试验电压施加于表2中规定的部位,试验电压应近似交流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电流为5mA,试验从小于1/2试验电压开始,然后迅速升至规定值,时间保持1分钟。试验期间产品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此条解释为:电子变压器作为灯具,应符合安规介电强度测试要求。 具体操作为:
1)输入与壳体之间:铝壳、铁壳式电子变压器,如果为不被人所触及到,装配与灯具中的,可按补充绝缘方式做耐压测试,测试电压AC 150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如果为独立式安装方式,须按Ⅱ类灯具, 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操作。
独立与非独立式区分:可看标志上是否有独立式标示 。
塑壳式电子变压器作为加强绝缘方式做耐压测试,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
3
2)输入,输出之间:铝壳,铁壳,塑壳式电子变压器统一为:测试电压AC 3750V 5mA漏电流,持续1分钟,期间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打火现象。
3)输出与壳体之间:输出对壳体之间耐压为500V。 4.2.5.6 其他性能测试
其他性能测试包括:过载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调光功能测试。 1)过载保护
规定为2倍最大额定负载,电子变压器应保护动作。当2倍最大额定负载撤去时,电子变压器能正常工作,此为判定电子变压器有过载保护功能。
2)过温保护
规定为电子变压器加装过温保护动作元器件,一般是加装温度保险丝。温度保险丝位置应为在线路板中温度最高的元件上,一般为三极管上,如果在其他位置,判定为:温度保险丝没有作用,电子变压器没有过温保护功能。
3)短路保护
规定为输出端短路,电子变压器应保护,当短路异常撤去时,电子变压器能正常工作。 4)调光功能测试
连接上工厂指定或者常规的调光器(调光器有多种类型,应符合说明书指定的类型),接上额定负载,电子变压器能调光。此判定电子变压器有调光功能。
此条性能测试项目解释为:变压器的其他性能测试项目,要求根据合同要求而定,如合同有明确要求的需要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测试。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入库前验货部负责对工厂提交的产品进行交收检验。
5.2 如果对于某批产品的交收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客户的检验标准为准。 5.3 如果判定不合格时有争议的,验货人员应同工厂陪同人员现场进行讨论解决。
5.4 本标准在运用过程中将使用以下三种定义,并且此定义只是运用在本公司的工程用语上。
1致命缺陷(Critical 以下简称 CRI)
此缺陷对人体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安全情况或者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另会对其它产品或机器造成损伤并违反国家、国际和产品安全要求。 5.4.2 严重缺陷(Major 以下简称MAJ)
此缺陷将影响产品功能的使用性和导致多数客人的不满意和退货。 5.4.3 轻微缺陷(Minor 以下简称MIN)
此缺陷将不会影响产品本身的使用性,但不符合客户的产品品质要求。
5.5 交收检验采用GB/T2828.1-2003中有关规定执行,采用正常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I级(表1中有特别注明的参照表1的规定):
致命缺陷CRI: AQL=0 严重缺陷MAJ: AQL=1.5 轻微缺陷MIN: AQL=4.0
6 复验规则
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批的相关项目,经工厂返工筛选后,对该检验项目应作重新检验,凡返工时涉及的检验项目,均应重新检验。
4
表2 检验要求
5
6
编写/时间: 审核/时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