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门头物业项目管理处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2.1管理处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2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2.4.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4.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2.5. 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2.2.6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2.7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2.2.8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2.2.9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管理处财务人员自行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到公司总部贴花完税,并自行纳税申报。
3. 相关表格:《合同清单汇总》、《合同领取记录表》、《合同借用登记表》。
1. 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门头物业项目管理处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2.1管理处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2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2.4.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4.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2.5. 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2.2.6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2.7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2.2.8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2.2.9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管理处财务人员自行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到公司总部贴花完税,并自行纳税申报。
3. 相关表格:《合同清单汇总》、《合同领取记录表》、《合同借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