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互联网+精准扶贫”行动计划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办
“互联网+精准扶贫”是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管理平台为载体,以拓展扶贫措施为手段,以创新运行机制为保障,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实现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管理和精准组织,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持续健康的扶贫开发模式,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精准、三个更加和四个切实”的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和我省互联网行动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交易平台,拓展网络多种功能,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扶贫开发相融合的新兴业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金融保险机构、物流配送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发展的整体合力,加快互联网在扶贫开发领域的深度融合。
二是创新发展、示范带动。注重把握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创新“互联网+”扶贫开发的模式和机制,以拓展扶贫措施为主要手段,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互联网+”扶贫开发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互联网应用、技术、产业的全面提升。
三是协同共享、注重实效。统筹行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行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协调互动,着力推进互联网普及,积极推进“互联网+”扶贫开发农业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市场运作、科学管理。建立服务网点运行和电子商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优化诚信环境,构建政府依法管理、行业有序自律、社会有效监督、技术保障有力的综合管理体系和发展环境,确保“互联网+”精准扶贫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建立覆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互联网+精准扶贫体系,着力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帮助各级党委政府治贫、帮助社会各界扶贫、帮助各级扶贫主管部门监管扶贫工作,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大幅度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质效,力争使全省3万户贫困户受益,10万贫困人口脱贫。
具体目标为:
1、建设起覆盖到贫困村的互联网服务点和基础数据库。
2、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功能覆盖到村。
3、打造5个电商基础较好的贫困县成为线上农产品销售或线下为群众服务的示范县,100个以上“一村一品”电商专业村;培育1000个电商致富带头人、100个电商脱贫典型,带动影响全社会投身精准扶贫主战场。从2016年到2019年,全省60%以上的贫困县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使8000至9000户贫困户受益。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30000户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电子商务板块。集合“电商扶贫”公众号、微店、旗舰店等线上交易平台,依托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功能,帮助贫困户、新型经营组织和龙头企业网销农产品,促进贫困村产业培育,将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的专业村;依托贫困村农村信息服务点,开展网上
购物,降低贫困户生活成本。利用爱心众筹平台,开展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网上捐资、捐物活动,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建设贫困村信息服务点。依托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建设覆盖到贫困村的村级信息服务点,实现有专业服务人员、有办公设备、有网络线路、有考核管理制度的目标。
(三)建立一套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村级信息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站共建,资源共享;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村级服务点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意愿择优选用,人员工资、线路费用由公共服务、线上代购增值产生;建立扶持奖补机制,设立奖补资金,鼓励服务点拓展业务,发展壮大。
(四)建成完善支撑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上行的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满足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贫困户受益的物流仓储配送体系。打通农村互联网金融通道。结合金额扶贫,为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办理信用贷款、订单贷款,为其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让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生产有资金支持,实现贷款不出村目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业务。积极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在天猫、淘宝、京东、生态龙江等大型交易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易于包装、便于存放、地域特色鲜明的大米、杂粮、畜产品等优质产品,树立市场信誉,不断扩大销售额。加快培育熟练应用“互联网+”的新型农民。培育网络品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
(五)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启动电商扶贫试点工作,试点县要按照试点方案迅速安排启动,指导试点乡、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试点工作。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覆盖。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生态龙江和苏宁集团等合作,利用大平台提升我省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五、资金来源
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合作双赢、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拨一点、合作企
业投一点、社会力量筹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稳步推进互联网+扶贫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县分别建立健全互联网+精准扶贫领导机构,成立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扶贫系统、商务系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评估等。
2、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模式创新,重点支持贫困村建设标准化、智慧化、品牌化的农产品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涉农深加工项目,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工作,建立可追溯、可信赖的产品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重点打造一批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名店名企名牌,大力发展电商销售与扶贫开发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
3、加强政策支持。省扶贫开发部门牵头,对信息化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互联网+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适度给予为贫困村网店创业者、以贫困户为受益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等电商经营主体,提供电脑、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物流补助等项目支持,给予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投资涉农加工项目、扩建新项目、开发新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供项目和政策支持;各地制定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扶持措施,培育新型扶贫经济主体及电商创业典型,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程。
4、加快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和淘宝大学等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结合“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结合人才市场需求,面向贫困村适龄人口,长期开展网店运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点培养电商运营、网店客服、月嫂、电工等各种职业工种。持续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活动,储备电商发展的本地人才,推动电商产业长远发展。
5、搞好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电子商务宣传、知
识普及,对互联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推出县域公共品牌,为开展线上销售,拉动精准扶贫奠定基础;要加大互联网+精准扶贫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把互联网+扶贫开发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本文由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
黑龙江省“互联网+精准扶贫”行动计划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办
“互联网+精准扶贫”是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管理平台为载体,以拓展扶贫措施为手段,以创新运行机制为保障,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实现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管理和精准组织,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持续健康的扶贫开发模式,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精准、三个更加和四个切实”的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和我省互联网行动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交易平台,拓展网络多种功能,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扶贫开发相融合的新兴业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金融保险机构、物流配送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发展的整体合力,加快互联网在扶贫开发领域的深度融合。
二是创新发展、示范带动。注重把握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创新“互联网+”扶贫开发的模式和机制,以拓展扶贫措施为主要手段,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互联网+”扶贫开发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互联网应用、技术、产业的全面提升。
三是协同共享、注重实效。统筹行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行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协调互动,着力推进互联网普及,积极推进“互联网+”扶贫开发农业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市场运作、科学管理。建立服务网点运行和电子商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优化诚信环境,构建政府依法管理、行业有序自律、社会有效监督、技术保障有力的综合管理体系和发展环境,确保“互联网+”精准扶贫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建立覆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互联网+精准扶贫体系,着力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帮助各级党委政府治贫、帮助社会各界扶贫、帮助各级扶贫主管部门监管扶贫工作,扎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试点示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大幅度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质效,力争使全省3万户贫困户受益,10万贫困人口脱贫。
具体目标为:
1、建设起覆盖到贫困村的互联网服务点和基础数据库。
2、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功能覆盖到村。
3、打造5个电商基础较好的贫困县成为线上农产品销售或线下为群众服务的示范县,100个以上“一村一品”电商专业村;培育1000个电商致富带头人、100个电商脱贫典型,带动影响全社会投身精准扶贫主战场。从2016年到2019年,全省60%以上的贫困县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使8000至9000户贫困户受益。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30000户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电子商务板块。集合“电商扶贫”公众号、微店、旗舰店等线上交易平台,依托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功能,帮助贫困户、新型经营组织和龙头企业网销农产品,促进贫困村产业培育,将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的专业村;依托贫困村农村信息服务点,开展网上
购物,降低贫困户生活成本。利用爱心众筹平台,开展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网上捐资、捐物活动,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建设贫困村信息服务点。依托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建设覆盖到贫困村的村级信息服务点,实现有专业服务人员、有办公设备、有网络线路、有考核管理制度的目标。
(三)建立一套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村级信息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站共建,资源共享;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村级服务点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意愿择优选用,人员工资、线路费用由公共服务、线上代购增值产生;建立扶持奖补机制,设立奖补资金,鼓励服务点拓展业务,发展壮大。
(四)建成完善支撑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上行的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满足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贫困户受益的物流仓储配送体系。打通农村互联网金融通道。结合金额扶贫,为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办理信用贷款、订单贷款,为其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让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生产有资金支持,实现贷款不出村目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业务。积极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在天猫、淘宝、京东、生态龙江等大型交易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易于包装、便于存放、地域特色鲜明的大米、杂粮、畜产品等优质产品,树立市场信誉,不断扩大销售额。加快培育熟练应用“互联网+”的新型农民。培育网络品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
(五)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启动电商扶贫试点工作,试点县要按照试点方案迅速安排启动,指导试点乡、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试点工作。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覆盖。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生态龙江和苏宁集团等合作,利用大平台提升我省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五、资金来源
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合作双赢、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拨一点、合作企
业投一点、社会力量筹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稳步推进互联网+扶贫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县分别建立健全互联网+精准扶贫领导机构,成立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扶贫系统、商务系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评估等。
2、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模式创新,重点支持贫困村建设标准化、智慧化、品牌化的农产品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涉农深加工项目,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工作,建立可追溯、可信赖的产品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重点打造一批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名店名企名牌,大力发展电商销售与扶贫开发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
3、加强政策支持。省扶贫开发部门牵头,对信息化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互联网+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适度给予为贫困村网店创业者、以贫困户为受益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等电商经营主体,提供电脑、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物流补助等项目支持,给予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投资涉农加工项目、扩建新项目、开发新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供项目和政策支持;各地制定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扶持措施,培育新型扶贫经济主体及电商创业典型,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程。
4、加快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和淘宝大学等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结合“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结合人才市场需求,面向贫困村适龄人口,长期开展网店运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点培养电商运营、网店客服、月嫂、电工等各种职业工种。持续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活动,储备电商发展的本地人才,推动电商产业长远发展。
5、搞好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电子商务宣传、知
识普及,对互联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推出县域公共品牌,为开展线上销售,拉动精准扶贫奠定基础;要加大互联网+精准扶贫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把互联网+扶贫开发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本文由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